古代烹煮之刑为什么没有记录呢,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往往就会发明一些酷刑,这些酷刑往往会被史书记载,然后流传下来,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酷刑都在正史中都有记载,例如一些有违人伦的残酷刑罚就不会被记录下来。
在古代有一种刑罚可以说比杀人碎尸更恶心,这种刑罚只有在《史记-廉颇蔺相如传》以和《淮南子-说山训》中有几句话草草记载,它便是烹制之刑。
在《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对烹煮进行了一个概括,说是尝一块肉知一镬之味,《史记-廉颇蔺相如传》则是这样描述的:臣令人持璧归,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
这个镬便是古时候的大锅,也就是说想吃人肉,就要准备一口大汤锅,煮人肉一定要活煮味道最佳,烹煮之刑这个看似很变态,又令人作呕的刑罚在古代还经常被使用。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我国有历可考的被最早施以烹煮之刑的人,就是周文王的儿子伯邑考,这个几乎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当时西伯侯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羹还不知道,了解事情真相后痛哭流涕。
这种刑罚可以说对犯人和亲人都是一种巨大的折磨,那么除了伯邑考还有哪些人被烹煮成肉羹呢?对烹煮之刑记载最多的,就是春秋战国以及秦汉一代,其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是乐羊怒啜中山羹的故事。
当时乐羊在魏国做将军,率兵攻打中山国,乐羊的儿子当时正在中山国,于是中山国国王将其儿子杀死,然后放在一个大鼎中煮,加入调料煮了三天三夜,最终将其煮成肉酱后派人送到乐羊帐中,并且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
结果乐羊丝毫不动声色,接过肉羹一饮而尽,之后羊乐靠着自己毫不动摇的决心,攻打下中山国,另外在商鞅变法时增加肉刑,也把镬烹规定为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
秦末楚汉战争期间,刘、项双方也都爱用烹刑,既然这么多人爱用烹煮之刑,为何史书都不记载呢?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这种刑罚太过残忍,对统治者的影响不好,所以连写史书的大臣也不敢写,否则说不定下一个被统治者煮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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