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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清朝知县的权力到底大不大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7-03 08:22:19

揭秘,清朝知县的权力到底大不大

清朝时,地方行政以省、府、州、县,知县在地方行政官员体系中,属于级别较低的一层。大兴、宛平这两个级别稍高的京县知县,也不过正六品,普通知县则是正七品官阶。

不过,知县级别虽低,但对它们的选拔任用,历来受朝廷重视。一般而言,知县需要接受吏部审议,地方督抚考核,才可获得实际官职。按照宣统三年统计显示,当时全国有1263个知县职位。

过去古代中国地方治理中,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意思是朝廷对地方治理,基本只渗透到县一层的行政机构,再往下更多需要依靠宗族和地方乡绅维持。所以,知县是过去地方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处理实际事务的地方官员。

在清朝地方行政职权划分中,知县才是真正处理地方实际事务的官员,而他们的上级主要通过书面公文的方式,监督知县工作。

正因如此,清朝知县对地方行政治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下,朝廷政策需要由知县实际负责。往上,他们比上级衙门更了解民间实际情况。

知县人选优劣,决定朝廷政策能够成功推行的关键。所以,知县级别虽然不高,但需要处理的事务却极为复杂,朝廷授予的职权也不少。

当然,中国地大物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知县职权也并不完全相同。如果是在江南地区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漕运粮食征收的任务。

如果是北方一带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征调百姓服徭役的任务。如果是处在交通要地的知县,就要负责接待来往官员。情况不同,职权有变。

一般而言,知县所需要负责的职权,主要包括:刑名、钱谷、治安、教化。刑名就是刑事上面的事务,包括民间纠纷、诉讼在内。清朝的时候,知县会在每月选择几天时间,接受百姓递交的讼状。

尤其是每年二月到十月,这是朝廷征收赋税的时间,知县还会对那些征收赋税不力的衙役,以及没有按时交税的百姓进行问讯,必要时会进行惩罚。全年只有春节和农忙时期,可以稍微歇息。刑名事务,其实跟钱谷有关。

对于清朝知县来说,地方赋税是否征收得力,属于考核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清朝时,地方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过程中,会对官员政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决定官员的仕途升降。当然,如果知县私自加征赋税或滥用刑罚,也会受到惩罚。

因为知县如果在地方实行苛政,就容易引起百姓怨念,造成动乱。《大清律例》载有明文,地方官在考核评价中,如果得到“贪”“酷”评价,除接受惩罚外,还会被革除职位,永不叙用。

这也是为什么治安会成为知县职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朝廷不希望看到地方动乱,就会把责任压在知县身份。想要维持治安,又不能只靠法律,教化成为其中的关键。

教化的办法有很多种,比如劝说农桑、开办学校、引导百姓婚嫁丧娶事务、祭拜孔庙等。教化的目的,就是劝导百姓良善,让民风淳朴,不需要一直依靠法律来解决民间纠纷。

当然,知县的职权,也代表获得相应权力。不过,除了明面规定的权力,知县还有许多隐性权力。

清朝的时候,对地方衙门的设立十分简单。县衙中,除了知县外,只有县丞、主簿、巡检等职位。跟一个县的繁杂事务相比,这些人手根本不够。

所以,清朝的时候,县衙中还有三班六房的衙役。衙役大多由当地人任职,且有世袭的可能。这跟知县有很大不同。清朝地方官一律不得在本省任职,即便调往外省,也必须在家乡五百里外才可以。

所以,很多知县上任时,都会带上自己的家丁、长随,聘请幕僚师爷,协助自己处理事务。朝廷为了减免开支,处理好地方公务,也默许了这一情况。

因为知县的家丁、师爷、幕僚长随,都是由知县自己花钱养活,朝廷可以不承担相应开支。这些人到地方后,会跟衙役一同参与处理地方事务,把持衙门权力。

他们的收入来自知县,故而对知县极为谦卑,至少要保持表面的恭敬。这些人又不在正式编制内,不属官员行列,清朝的监察制度在这些人当中,无法正常推行。

再加上有地方主政官员的庇护,这些衙役胥吏做事往往肆无忌惮,对百姓也极尽勒索的办法。

各种名目的拿钱办法,让百姓走投无路,却无可奈何。而知县如果愿意的话,只要凭着手上权力,借助幕僚书吏,自亲信随从,就可牢牢把持地方权力,成为高高在上的“父母官”。

县令和知县,哪一个官职更大?

县令和知县是有区别的,县令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而知县是自宋之后才出现的新职称。县令正五品,知县为正七品,官职上说,县令大于知县。自战国时期到宋朝期间,县令的权柄极大。在宋朝之后,知县的权柄就开始超越县令。

我们先来说说县令这个职位,在战国时三晋和秦都已出现了县的行政级别,而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即为令,称之为县令。到战国末期,诸多国家已经实行郡县制,其中郡大县小,县令就是一县之主。

等到了唐朝,县令的职权到达了顶峰。县令的职责包含了治理百姓,教化相善,惩治治下的奸恶之人,处理治下的诉讼案件,处理各项闲杂事物,关心百姓疾苦,使百姓不耽误农时,还要统计一县的人口,田亩以及钱粮出入,还要探明治下是盗贼山匪多少,这些都是要登记造册上报朝廷。

五代时,地方藩镇割据,县令成了藩镇税收的工具,反而没有之前的职权那么大。

而到了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发明了一项制度,一县之长不再由地方官员担任,改由朝廷直接委任。这些外派的官员先不说能力,起码是深受皇帝信任的,这一部分官员成为一县之长后被称为知县事,简称为知县。这一项制度极好的完成了中央集权,避免了再发生地方割据事件。县令也慢慢变成了虚职,知县接过了县令的职权,在实权上超过了县令。

清朝有知府这个职位吗?相当于多大的官?

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虽然这里的“清知府”指的是“清廉的知府”,而非“清代的知府”,但是也可以看出知府一职是当时当之无愧的“肥差”了。即使是在不违法乱纪的情况下,还可以聚敛这么多的财富,这也反映了“知府”捞钱渠道之多。那么在清代,“知府”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职位呢?

知府也按照所在“府”的发展水平以及所在位置的不同,而被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可分为首府知府和一般府知府。在清代,知府的品级并不算高,只是从四品的官员,但作为一府之长,知府的职责范围却是非常广泛,“统辖属县,宣理风化,平其赋役,听其狱讼,以教养万民”,这些都是知府的职责所在。

传达国家政令。由于清代的政权主要采取省、府、县三级形式,其中“府”作为封建王朝统治系统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中间级政权组织,其定位和存在意义一目了然,就是连接“省”与“州”、“县”两级。

推荐委任州县官员。康熙年间,朝廷对于地方上的“委署州县”事宜作了规定,将此事明确交给知府负责。

督查州县征钱纳粮。地方州县钱粮等赋税的征收主要由知府监督,对于征收的钱粮税目知府要严格把控,但是知府也不可以向地方任意加征,如果有知府违。知府在监督地方征税的过程之中,还要注意特别是地方地主乡绅抗税拖欠等情况,地方知县负责将抗欠民户的名单一一登记然后报给知府,知府则要对这些抗欠民户的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

案件审理与判决。中国古代地方长官往往权力比较广泛,是地方上的行政司法的一把手,清代的知府也不例外。民间发生盗窃案件时,知府在得到地方或知县上报之后,要对案件进行审理,无论结案与否都需将案件情况上报至省里。

清代的知府权力很大,职责范围也十分广泛,作为中央统辖地方的关键一环,知府的作用不容忽视,这也要求知府要更加“全能”:宣达政令、统辖万民,监督僚属、知人善任,督征赋税、查报抗欠,维护安定、应对灾情,受理案件、稽核审判。”

清代有人称,知府一职实为“总州县之成,而大吏倚以为治者也”,这样的官职的确称得上是“要职”了。放到今天来看,清代知府的职责基本就相当于地级市里的市长兼市委书记,其权位之重可想而知。

县令和知县在古代有什么区别,谁的权力最高,怎么任命的?

在古代中国,县作为很重用的一级行政单位,一直沿用至今,同时也影响了日本、越南、韩国等亚洲国家。一个县的行政领导,现在叫县长,古代叫县令或者知县。很多人以为县令和知县只是不同朝代对同一职位的不同称呼而已,其实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提到县,大多数人会想到郡县制,以为县最早出现在秦朝。其实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县这个行政单位了,那时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叫县令。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秦汉时期,人口千户以上的县的最高长官称县令,人口千户以下的县的最高长官称为县长。不过,大部分还是称县令的为多。县下面还有乡、亭、里这些小的行政单位,汉高祖刘邦原先就做过亭长这个芝麻官。



南北朝时期,由于天下大乱,人口流失比好严重,所以县的最高长官便不再按照人口有所区别,统称为县令。

而知县这个职位出现的比县令晚,到唐朝时才刚刚出现雏形。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里比较强盛的一个朝代,经济文化繁荣,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县里大大小小的事务也多了起来。

有时一个县的县令暂时空缺,或者县令一个人忙不过来时,朝廷会委派一些大臣到地方上兼任一县之长,这种人就被称为知县。知,谐音为执,就是执掌、主持的意思。



知县被正式确立为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的。唐朝安史之乱后,地方官权力过大,产生了“藩镇割据”现象,这也是唐朝灭亡和五代十国乱局产生的重要原因。

因此,赵匡胤建立宋朝后,就想削减地方官员的权力。于是,赵匡胤便改变了县级行政长官的管理体系。在宋以前,县令都是由地方上的官员担任。用今天的话讲,是省管干部。

宋朝建立之后,赵匡胤撤销了县令一职,改由中央政府直接委派官员担任一县之长,也就是“空降干部”,正式称之为知县。宋朝逐步废除了前朝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知州、知府、知县等新职称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上。



以前,县令只负责一个县的行政民事事务。而从宋朝开始,知县开始掌管一个县的全部事务,包括军事,有力地增强了中央的集权统治。

成吉思汗的子孙在华夏大地建立元朝后,一县之长改称为县尹。朱元璋推翻蒙元,建立了大明朝,重新采用了知县体系。

大明被满清取代后,虽然满清也是异族统治,但清朝绝大部分的制度,都是照搬的明朝的,知县一职也被保留了下来。



总的说来,县令和知县虽然都是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但县令是地方性官员,知县是中央直接委派的官员,知县的权力和官职比县令要高。

现在的一些古装影视剧将知县、县令混为一谈,真是误导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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