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宿卫职官是什么?宿卫职官的选拔标准有多严格?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宿卫职官是东汉职官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选拔标准既具有东汉时期选官制度的共性,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性。宿卫职官职掌皇帝亲军,承担着组织皇宫宿卫的重任,因此他们的选拔标准非常严格。
依据东汉皇宫的多层宿卫体系,东汉皇宫宿卫职官体系由外而内依次可分为皇宫外围宿卫职官、皇宫宫城宿卫职官、省外宫殿宿卫职官和省中宿卫职官。
京城宿卫和皇宫宿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皇宫是京城内最重要的建筑群落和最核心的枢机要地,并且东汉都城洛阳的作用又大约相当于后世的皇城,因此,从逻辑上说,京师各驻军都有宿卫和拱护皇宫的义务,只是程度有所差别;至于作为京城宿卫主要职官的执金吾、北军五校尉和城门校尉,他们表面上虽重在守城,但实际上宿卫皇宫仍然是它们的要务。
执金吾的情况在两汉时期变动很大。西汉末年,执金吾及其所属还被称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众僚之中,斯最壮矣。”到东汉,它的属官被并省得所剩无几,《后汉书·百官志四》曰:“(执金吾)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
东汉,执金吾的属官仅剩下丞一人和武库令一人。同时,执金吾的权限也大大减小,执金吾的官秩级别虽然没变,还是中二千石,但地位明显下降,已不在九卿之列。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西汉时执金吾的权力过大,因此必须削减。在宿卫皇宫方面,执金吾的任务是每月在宫外巡行三次,并与卫尉相配合,内外呼应。
北军五校尉即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和射声校尉,分别掌领北军五营。北军五校尉实经西汉的八校尉演化而来,《后汉书·百官志四》载:“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声。”
北军五校所领的北军五营保留了原来的主要兵种,实现了步兵、骑兵、射手等多兵种的联合,是京师宿卫的主要军力,也是虎贲、羽林之外皇帝手中的又一重要威慑力量。五校尉秩级相同,都是比二千石;职掌相仿,都是掌京师宿卫;所属职官除了长水校尉领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外,其他四个校尉也都同是下属司马各一人。各司马的秩级也相同,均为千石。
城门校尉掌洛阳城门兵。城门是京城出入的咽喉之地,也是京师宿卫的要害所在,因此向来为镇守的重点。东汉置城门校尉一人,他的地位和北军五校尉相埓,也是比二千石,主要掌管洛阳各城门的守备。城门校尉下属司马一人,主兵,秩千石;司马下属城门候十一人,各秩六百石。即使贵为赵王对城门候也得以礼相待,否则即为“大不敬”,可见城门候的地位之高。甚至,有时城门候为坚持原则还敢拒皇帝于城门之外。
东汉的宫城是指中间以复道相连的南北两宫。皇宫宫城城门及城内宫殿外的安全警戒主要由卫尉及其属官负责。卫尉是秦代所置,主要掌宫门卫屯兵。西汉承之:
“景帝时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卫士三丞,又诸屯卫侯,司马二十二官属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
可以看出,西汉时的卫尉不仅属官众多,而且在未央、长乐、建章、甘泉四宫分设卫尉,可见其地位非常重要。东汉时卫尉仍然掌宫城宿卫之事,它的属官众多,计有公车司马令、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宫掖门司马等。
公车司马令主宫南阙门的宿卫,属官有丞、尉各一人。关于他们的职掌,《后汉书·百官志二》记载比较明确:
“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
宫掖门司马主管各宫掖门的宿卫。东汉皇宫分南北两宫,相应地,宫掖门司马也有南北宫之分:属于南宫的宫掖门司马有南屯司马、苍龙司马、玄武司马和北屯司马,分别主管南宫平城门、东门、玄武门和北门;属于北宫的宫掖门司马有朱爵司马、东明司马和朔平司马,分别主管北宫的南掖门、东门和北门。各宫掖门司马的官阶比较高,秩比千石。
南宫卫士令和北宫卫士令分别掌领南、北宫卫士,下属各有丞一人。南、北宫卫士令主要管理屯驻于宫城内四周的卫士,卫士皆屯守宫城要害处,以确保宫城内周的安全。可见,卫士令可以说是宫城宿卫职官中的实力派官员,他们在保卫宫城安全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左右都候与南北宫卫士令是同级别职官,属官各有丞一人,但宿卫任务相异。南北宫卫士令率卫士重在屯守,而左右都候重在巡查。左右都候所主的“剑戟士”即是宫城内的巡逻队,又是收系宫中罪人的侦察兵,机动性很强。
在东汉,皇宫内省外宫殿的宿卫主要由光禄勋负责。光禄勋本由郎中令更名而来,及至东汉,光禄勋的宿卫职责较之于西汉后期更显重要。因为东汉的光禄勋不仅属官众多,机构庞大,而且所属虎贲、羽林的力量尤其强大。东汉,属光禄勋的宿卫职官主要有三署各中郎将、虎贲、羽林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等。三署即五官、左、右三署,是管理除虎贲、羽林郎外其他诸郎的主要机构,其下分别设中郎将统领。
虎贲、羽林中郎将统领虎贲、羽林郎,居则宿卫宫殿,出则卫护乘舆,是实领宫殿宿卫力量的主要职官。虎贲的建制在东汉有所扩大,中郎将属官在西汉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而虎贲则分为中郎、侍郎、郎中和节从虎贲四等。关于虎贲中郎将及其属官的官职情况,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具有世袭性质,实是以后世兵制的先声。
羽林中郎将秩比二千石,主管羽林郎宿卫侍从。羽林郎秩比三百石,没有固定员额,主要“掌宿卫侍从”。羽林的来源地比较固定,“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同时,它和虎贲一样,有时也有父死子继的世袭情况。羽林左、右骑的地位低于虎贲郎和羽林郎。羽林以骑兵为主,攻击力强,因此羽林的职官多能征善战,容易引起皇帝重视。
东汉时,省中宿卫主要由文属少府的宦官负责。在汉代,少府是专门为皇室服务的机构和职官,西汉时他为帝室事务总管,总揽帝室财政和杂务。东汉少府与西汉时一样,只是省中宿卫职官名义上的上级职官,它本身并无直接的宿卫责任。东汉文属少府的省中宿卫职官主要有黄门令、中黄门冗从仆射、掖庭令和永巷令等。此外,太后宫、皇后宫和东宫的宿卫职官亦属省中宿卫职官之列。
黄门令统管省中宦者,属官有丞、从丞各一人。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省中的宿卫。黄门令属下的中黄门冗从仆射是省中宿卫的主要职官。他秩为六百石,掌中黄门守卫省门和从护车驾。此外,朝会或宫中发生其他大事时,殿上的宿卫也主要由中黄门执行。
掖庭令和永巷令是分别掌管省中贵人采女和婢女居处之处的主要职官。他们当负有一定的宿卫职责。其下属均有暴室丞各一人。暴室丞实际负责收纳省中有病的妇人和获罪的皇后及贵人等。从史料看,掖庭令和永巷令好象与宿卫无关,不过从皇后、贵人有罪即交与暴室收治和看管的情况推断,他们也应该是省中宿卫职官的组成部分。
在省中宿卫职官中,值得重视的还有中宫和太后宫的宿卫职官。中宫即皇后宫,其官属设秩二千石的大长秋掌领,负责侍卫扈从。此外,东宫宿卫职官亦属省中宿卫职官之列,由太子少傅主领。东汉多幼主继统,因而,太子宫的宿卫职官在东汉整个皇宫宿卫职官体系中并不占重要地位。
东汉宿卫职官的选拔标准是什么?
一、至孝清廉
“孝”即“善事父母”,“廉”即“清洁廉隅”,它们是中国古代仕进的重要道德标准。特别是“孝”,更是古人为人处世、安身立命的道德准则。“孝”是东汉时期选拔皇宫宿卫职官尤为重视的重要标准。
二、德高行正
品德高尚、行止有节是古往今来人们追求的修养境界。它也是世人为官治国的基本素质。在皇宫这样敏感的地方执行宿卫任务,更需要具有这样素质的人实担其责。东汉皇宫宿卫的许多职官,尤其是高级职官,都以德行高妙留名于世,这充分说明了德行的标准在宿卫职官的选用中所占的地位。光禄勋是东汉皇宫宿卫中的重臣,有关史籍对他们的记载,多彰显其德行高妙,这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出东汉皇宫宿卫职官任用标准的大致情况。
三、博雅笃学
才学识见向来是统治阶级延纳人才时衡量的标尺。皇宫宿卫因事关大体,牵涉皇权的安危,所以必须选拔才学高雅、识见深远之士充斥其中,以保证宿卫体系的高效率运转。东汉是经学大行其道、文学备受推崇的时期,有志之士多涉足其中,探究真义,兀兀穷经,以备见用。皇宫宿卫职官虽是武职,但许多人知书通经,能文善辞,颇得重用,可见统治阶级在关键部门的用人上有时也是很有眼光的。在东汉的宿卫职官中,以经义、文辞见长者并不鲜见。
四、忠勇大略
皇宫宿卫职官肩负着宿卫部队的组织管理等任务,也担负着消弭叛乱和擒奸讨猾等指挥任务,直接关系到皇宫乃至皇帝的安全,因此,统治者亦常延揽勇猛知兵之士充任其职位。东汉的皇宫宿卫职官以将才出名的很多。汉室中兴后,东汉前期统治者为巩固皇权,亟思振作,倾力整饬吏治,刷新政治,很多勇略之士因此得以选入了皇宫宿卫职官的行列。
古代职官春秋官官制最高执政官--在各诸侯国,最高的统治者是各国国君,他们有的如楚、吴、越也间先后称过王。其下有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国的名称不同,泛称“执政”。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司徒掌管民政、户籍;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地及筑城等土木营建,所以有时也称司城、司工;司寇掌管诉讼刑狱等。宫延内务官--内廷官员有主管公族事务及祭祀等事的宗伯、宗人;主管卜筮之事的眩人、卜士、巫;主管宫内音乐的乐官太师、舞师;主管国君财物的府人、廪人等等。宫内事务的大总管一般由仆大夫担任,宋国则称大尹。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基本上实行国、野制。所谓国,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是国以外的远方农村。当时按照田、野的不同组织形式,分别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辽金官制辽朝官制--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北枢密院掌管全国军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金朝官制--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尚书令为最高行政官长。元朝的中枢权力汇集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总令朝政,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朝廷设有宣政院,专管宗教及吐蕃等少数民族事务。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了。行省为路、府、州、县四级。明朝官制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后有“内阁”出现。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秦汉官制一、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汉时的三公,主持国政,号称万石之官,是朝廷的中枢职官。实际上它们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汉代丞相之下有丞相史若干,从事秘书工作,长史为其长。太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尉是秦官,但在其它文献中尚未能得到证实。西汉前期,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后来设置大司马,成为全国最高级的军事统帅。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职远不限于武事。东汉初又取消大司马,恢复了太尉的名字。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其职掌有二:一为掌管天下文书图籍、呈递公卿秦章,颁布皇帝诏令等,类似皇帝的机要秘书长;二是掌管朝廷内外监察,为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统领侍御史若干人,具体负责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以及掌管国家收藏在兰台的图书档案;同时统管地方的监察长官刺史。地方各郡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九卿:九卿是指中央朝廷的九个重要官员和官署,它们是:奉常:汉代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事,史官、博士等为其下属。郎中令: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长,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郎是皇帝的侍人扈卫人员,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太中大夫等及议郎为非武装人员,掌议论。汉武帝时,郎中令改称光禄勋,职掌不变。又设期门郎、羽林郎,为皇帝微行出猎时的武装侍从。卫尉:掌管各宫门的守卫,属官有仆射、公车司马令等。汉代,卫尉统领的军队称南军。太仆:掌管皇帝的舆马,及军事用马的牧养。廷尉:掌管刑罚讼狱,是全国的最高司法官。朝廷遇有大狱,皆由廷尉审理。典客:掌管接待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掌管诸侯王、列侯及内附部族朝觐郊迎之事。宗正: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谷帛租赋。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汉初,治粟内史仅掌农业仓廪,另有“大内”一官与之并行,掌管国家财政。改大司农后,大内为其属官,称都内,主管财货,掌国家的金库。少府:掌管全国山海地泽之税,以供给皇帝私用,凡皇帝的衣食起居、医药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属下,因此是宫廷事务的总管。武帝以后,其职权日益缩小,但是其下属尚书署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则驻势不断提高,后来终于脱离少府,独立成尚书台,分曹治事(指分科办事)。中央朝廷除了九卿,还有一些重要的高级官员,:中尉:掌管京师地区的戍卫治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平时巡逻街市,皇帝出巡则为前导。将作少府:主管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建筑工程。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典属国: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事务。汉成帝时,典属国并入大鸿胪。水衡都尉:汉武帝时设置,掌管上林苑及诸池航政。地方官制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秦朝的京师行政由内史掌管。内史位秩与列卿等同,也参议朝政。西汉武帝以后,京师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部分,分别由三官治理,称为三辅。三辅长官位同列卿,可参议朝政。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刺史,逐渐具有了行政、军事大权,于是州便成为郡上一级的行政区划了。刺史也就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一身的地方大员了。郡是低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其长官秦时称守或郡守,汉景帝以后改称太守。下有郡丞,为其佐助。郡尉,掌管一郡的军事甲卒,汉景帝以后改称都尉。汉代与郡同级的还有诸侯王国。汉初的诸王国割据一方,有自己的军队,所置官署与中央朝廷一样。当时朝廷只向王国委派太傅(辅导诸王)和丞相(统率王国百官),御史大夫以下官员,都由诸王自己任命。秦汉时,郡下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长官为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均由朝廷任命。县的令、长之下设有县丞,为其佐助之官;又设县尉,掌管一县的甲方军事。汉代区分官员乖及的服饰主要是冠和缓。在秦汉,缓是区分官职高低的最明显的标志。秦汉的三公、九卿等高级官员,分别用金印此绶和银印青绶。秦汉时职官的服装都是黑色。秦始皇自以为是得水德,色尚黑,于是官服也用黑色。汉承秦制,官服也用黑色。清朝官制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皇帝进讲等。顺治十五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皇帝的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雍正时,内阁大学士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朝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简称藩台、藩司。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黄色,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宋朝官制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中央行政系统而直属于皇帝。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路为后行政区划。隋唐官制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合称“八座”。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是中央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中央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掌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及玺书册命等。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佐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实嘉陵江长官。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唐代六部分为三等: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为后行。唐代的中央职官可分为台省这和卿监官两类,前乾指三省及御史台,属于政务职官;后者指九寺五监,属于事务性职官。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东施效颦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统称县令。魏晋官制从三公九卿制向更高级的三省六部制演进的过渡时期。中央官制--东汉末年设置丞相,以曹操充任,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中书省,设中书监、中书令二官,并掌机密,以代替过去的秘书令。侍中在汉代为加官,可出入禁中。东汉灵帝时设侍中寺,以侍中为其长官,下有给事黄门侍郎等,掌随驾规谏,以备顾问。侍中常在皇帝左右,地位愈加尊贵,但也要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上述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格局的确立,已具备了三省制的雏形。监察系统中,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下设治书执法,掌劾秦,以治书侍御史掌律令。三国时期,各国的地方行政建制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魏在各州设刺史,或称州牧,为州的最高行政官长。自西晋至南朝,或设丞相,或设司徒,废置不一,但若要决揽朝政大权,必须加有“录尚书法”的头衔才行,否则只是赠官,并无实权。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它们是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荣宠性虚衔。这时期,中书省的中书监、令仍掌管草拟诏令、策划国政、位尊权重。北魏中央主要职官设置有下: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二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左右仆射地方官制:地方是州、郡、县三级制度。州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行政长官为刺史,下设别驾,诸曹从事等。国都所在州的长官,一般称为牧。州下为郡,其行政长官为太守,国都所有郡的长官一般称为尹。郡下为县,以县之大小分置令、长、县下还有乡、里。西周官制西周官制是商朝内、外服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开始确立了师、保的中枢队员地位,其内服、外服职官的设新闻片分工也更加细致在内服中,大师、太保是属于最高“公”一级的职官,其下为“卿”一级的高级职官,它们各有属官,此外还有低外的事务官员。在周王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它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同商朝的尹相类似,多由有威望的大贵族担任。西周朝廷的官员是分为公、卿两个等级的。太师、太保、在史是属于公一级的。太史主官朝廷的册命、祭祀、图籍等。内服官中,次于公一级的是卿。他们是公下面依照分工处理朝廷政务的官员。属于卿一级的官员还有司徒(金文作司土)、司马、司空(金文作司工)、司寇、司士、太宰、公族等。司徒主管农田图籍及人民户口等,兼管军事和卜事。司马掌管军队和军赋。王畿内的卿大夫往往使其宗臣为司马,主管采邑内的军赋称家司马,家司马也要听命于王司马。司空掌管百工执事及土木营建。司寇主管刑狱治安。太宰本是周王的家务总管,掌管王的饮食起居、车驾仪仗、王家财产、王后命令等。因与周王接近,成为周王亲信,所以他的权力和地位也较高。周公就曾做过太宰。公族是掌管公族内部画事务的官。司士,主管贵族的刑罚及版籍爵禄。在这些卿一级的官员中,司徒、司马、司空在文献及金文中被称为“三有司”。西周内服官的爵位分为公和伯、候两等。凡是太师、太保、太史皆为“公”爵;凡由王畿内贵族入朝为卿的称“伯”爵,而四方诸候入朝为卿的称“侯”爵。公及伯、侯爵位的升降,随担任官职的高低而改变。属于内服的事务性低级官员很多,就现在所掌握的材料看,它们可分为内廷事务官和外廷事务官两类。例如:内廷事务官--虎贲、金文作虎臣,可分左、右,为周王的武装侍从长官,负责周王的安全。缀衣,掌管周王衣冠之官。趣马,金文作走马,为掌管周王马匹之官。小尹,金文作小臣,为总管内廷事务之官。太宰属下还有内宰、小宰、乐师、仆、小射、底渔等官吏,分管周王的财产、起居及音乐、驾车、射猎、捕鱼等事。外廷事务官--大都,为管理诸侯及周王子弟们的采邑的官员。小伯,管理卿、大夫采邑之官。夏商官制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它的最高统治者是“王”,其下设有各种职官。在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候统治区域称为外服。内服设有百官,称为百辟。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事务官、武职官等几类。政务官有尹、冢宰等。宗教官有占、卜、多卜、亚、祝、史、作册等。占、卜是负责占卜之事的。史官为记录王事活动的官,与作册职掌相近。事务官是负责某种具体事务的官。武职官有亚、多亚、马、多马、射、戍、卫、犬、多犬等。商王和奴隶主贵族是军队的当然统帅,对于分阶段产来说,官职、爵位是世代承袭的,任职的文武没有严格区分。这里说的武职是军队中的中、下级官吏。亚是奉王命领兵征伐和追捕逃亡奴隶的官。马、多马是与虞车有关的武官。射、多射是管弓箭手的武官,其中管百人的叫百射或射百,管三人的叫三百射或射三百。犬为饲养、训练猎犬的官,或说犬是田猎中递送猎物情况的官吏。戍大约是从事戍的武官。卫是侍人保卫人员。外服包括商王亲属的受封地和被征服部落的臣服地区。候、甸、男、卫、邦伯都外服的重要统治者。战国官制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吏的控制和提官僚机构的效率,各国大都实行了以国君为首,下有相、将二官分武的中央集权体制。相,原是佐助之意。战国时,各国先后设相职,统领百官,成为最高的行政长官。相有时也称作丞相、相邦。各国也设“将”职,成为一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地位仅次于相,多次以擅长统兵作战的武将充任。将职称将军,有时为了突出最高统帅的地位,设有上将军、大将军等。在将军之下,设有国尉、都尉等高级武官。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产子郡、县两级制,以群领县。郡的行政长官是守,由国君直接任免。郡守下设郡尉;主管郡内军务。郡下设县,长官称令。令下有丞,分管财政和讼狱;有尉,管军务;有司马,管马政;有司空、管县内土建工程(多写军画有关)及刑徒。
【官职】[太傅]不常置一般为每帝初即位时置,称太傅录尚书事,等该名太傅死后,辄不再置。[太尉]三公之一太尉府下置官吏有:1、长史:千石2、掾史属:东西曹掾为比四百石,余掾为比三百石,属为比二百石。3、令史:百石4、御属[司徒]三公之一下置官吏与太尉同[司空]三公之一下置官吏与太尉同[将军]视同三公,以大将军为第一,次为骠骑将军,次为车骑将军,次为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置。将军府下置官吏有:1、长史:千石2、司马:千石3、从事中郎:六百石4、掾属、令史、御属等则与太尉同将军领军皆有部、曲、屯(均为建制单位)。5、校尉:比二千石,设于部6、军司马:比千石7、军候:比六百石,设于曲8、屯长:比二百石,设于屯[太常卿]中二千石、[太常丞]比千石[太史令]六百石、[太史丞]二百石、[明堂丞]二百石、[灵台丞]二百石[博士祭酒]六百石、[博士]比六百石[太祝令]六百石、[太祝丞][太宰令]六百石、[太宰丞][大予乐令]六百石、[大予乐丞][高庙令]六百石、[世祖庙令]六百石、[陵园令]六百石、[陵园丞]、[陵园校长][光禄勋]中二千石、[光禄丞]比千石[五官中郎将]比二千石、[五官中郎]比六百石、[五官侍郎]比四百石、[五官郎中]比三百石[左、右中郎将]比二千石、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虎贲中郎将]比二千石、[左、右仆射]比六百石、[左、右陛长]比六百石、[虎贲中郎]比六百石、[虎贲侍郎]比四百石、[虎贲郎中]比三百石、[节从虎贲]比二百石[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羽林左、右监]六百石、[羽林郎]比三百石、[羽林左、右丞][奉车都尉]比二千石、[驸马都尉]比二千石、[骑都尉]比二千石][光禄大夫]比二千石[太中大夫]比二千石[中散大夫]六百石[谏议大夫]六百石[议郎]六百石[谒者仆射]比千石、[常侍谒者]比六百石、[给事谒者]四百石、[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卫尉]中二千石、[卫尉丞]比千石[公车司马令]六百石、[公车司马丞]三百石、[公车司马尉]三百石[南宫卫士令]六百石、[南宫卫士丞]三百石[北宫卫士令]六百石、[北宫卫士丞]三百石[左、右都候]六百石、[左、右都候丞]三百石[宫掖门司马]比千石,掌守卫宫门,具体为设七人,为:南宫南屯司马,守平城门;宫门苍龙司马,守东门;玄武司马,守玄武门;北屯司马,守北门;北宫朱爵司马,守南掖门;东明司马,守东门;朔平司马,守北门[太仆]中二千石、[太仆丞]比千石[考工令]六百石、[考工左、右丞]三百石[车府令]六百石、[车府丞]三百石[未央厩令]六百石、[长乐厩丞]三百石[廷尉]中二千石、[廷尉正]六百石、[廷尉左监]六百石、[廷尉左平]六百石[大鸿胪]中二千石、[大鸿胪丞]比千石[大行令]六百石、[大行丞]三百石、[治礼郎][宗正]中二千石、[宗正丞]比千石[公主家令]六百石、[公主家丞]三百石[大司农]中二千石、[大司农丞]比千石、[部丞]六百石[太仓令]六百石、[太仓丞]三百石[平准令]六百石、[平准丞]三百石[导官令]六百石、[导官丞]三百石[少府]中二千石、[少府丞]比千石[太医令]六百石、[药丞]三百石、[方丞]三百石[太官令]六百石、[太官左丞]三百石、[甘丞]、[汤官丞]、[果丞][守宫令]六百石、[守宫丞]三百石[上林苑令]六百石、[上林苑丞、尉]三百石[侍中]比二千石、[中常侍]千石、[黄门侍郎]六百石、[小黄门]六百石、[黄门令]六百石、[黄门署长]四百石、[画室署长]四百石、[玉堂署长]四百石、[丙署长]四百石、[中黄门冗从仆射]六百石、[中黄门]比三百石、[掖庭令]六百石、[左、右丞]三百石、[暴室丞]三百石、[永巷令]六百石、[永巷丞]三百石、[御府令]六百石、[御府丞]三百石、[钩盾令]六百石、[钩盾丞]三百石、[永安丞]三百石、[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二百石、[濯龙监、直里监]四百石、[大长秋]二千石、[大长秋丞]六百石、[中宫仆]千石、[中宫谒者令]六百石、[中宫谒者]四百石、[中宫尚书]六百石、[中宫私府令]六百石、[中宫私府丞]三百石、[中宫永巷令]六百石、[中宫永巷丞]三百石、[中宫黄门冗从仆射]六百石、[中宫署令]六百石]、[中宫署丞]三百石、[复道丞]三百石、[中宫药长]四百石。——这些职务均由宦官担任[中藏令]六百石、[中藏丞][内者令]六百石、[内者左、右丞][尚书仆射]六百石、[尚书左、右丞]四百石、[侍郎]四百石、[令史]二百石[符节令]六百石[御史大夫]万石、[御史中丞]千石、[治书侍御史]六百石、[侍御史]六百石[兰台令史]六百石[执金吾]中二千石、[执金吾丞]比千石[武库令]六百石、[武库丞][太子太傅]中二千石、[太子少傅]千石、[太子庶子]四百石、[太子舍人]二百石、[太子家令]千石、[太子仓令]六百石、[太子食官令]六百石、[太子仆]千石、[太子厩长]四百石、[太子门大夫]六百石、[太子洗马]比六百石、[太子中盾]四百石、[太子卫率]四百石[将作大匠]二千石、[将作丞]六百石、[左、右校令]六百石、[左、右校丞]三百石[城门校尉]比二千石、[城门司马]千石、[城门候]六百石[北军中候]六百石[屯骑、越骑、长水、步兵、射声校尉]比二千石、[司马]千石[司隶校尉]比二千石[河南尹]比二千石[刺史]六百石[京辅都尉、左辅都尉、右辅都尉]二千石[太守]二千石、[郡太守丞]六百石、[有秩]百石[郡都尉]比二千石、[郡都尉丞]六百石[县令]千石、、[县丞]四百石、[县尉]四百石[县长]四百石、[次县县长]三百石、[县啬夫][使匈奴中郎将]比二千石[护乌桓校尉]比二千石、[护羌校尉]比二千石[王国傅、相]二千石、[王国中尉]比二千石、[王国郎中令]千石、[王国仆]千石、[王国长史]六百石、[王国大夫]比六百石、[王国治书]比六百石、[王国谒者]比四百石、[王国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巷长、祠祀长]比四百石、[王国郎中]二百石[侯国相]千石、[侯国家丞、庶子]【爵位】东汉的爵位制度大体沿袭西汉,但等级增多,设有王、公、侯三等。王、公只封皇子(末年的曹操是个例外),光武时不少皇子都没有直接封王,而是先封公,再晋封王爵。侯又分列侯和关内侯,其分别是列侯有封地、食邑,而且其封地、食邑可以传于子孙后代,而关内侯则无这些特权。如果再细分的话,列侯可以因食邑的大小而分成县侯、乡侯、亭侯,授以位次不同的功臣、勋臣。如汉初的云台二十八将,都封为县侯。
参考资料: 《汉书·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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