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流放的历史,已经几千年,说是古代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几种法律惩戒方式亦不为过。甚至不论是文人,还是道家,亦都对其不喜之情溢于言表,如:《汉书》:“ 仲舒 下吏, 夏侯 囚执, 眭孟 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抱朴子》:“君必度能而授者,备乎覆餗之败,臣必量才而受者,故无流放之祸。”那么流放到底是什么呢?就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主要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当然,这样的刑法并不是初始就有的,而是在远古的零星出现,至秦汉时代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才“发扬光大”,不光是进入五刑,更是占据“降死一等(死刑之下)”的重刑地位,并一直影响到清末。为什么流放会这么严重?或许许多人不理解,不就是去另一个地方安家落户吗?当然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思想方面,古人普遍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
儿孙满堂,四世同堂。但是流放就是彻底打消了这种安居乐业的想法,对于思想上也是极大的打击。另外身体上,许多流放的犯人根本没有挨到地方,就已经病死他乡,就算到了也绝不是过日子,而是工作,而且往往都是极为劳累和危险的工作,兼之发配的地方往往环境艰难,更谈不上什么医疗体系,所以病死、饿死、受伤死可以说是最为普遍的结果,而且往往都不超过5年。
当然有人就会问了,流放之刑确实辛苦,一路上罪犯必须自己徒步行走。对于被押解的罪犯来说,还不能轻松,通常都是身戴枷锁和脚链前行。但是除了罪犯以外,还有押解罪犯的衙役啊?罪犯步行,他们也要一路同行,虽然没有枷锁等,但是也要盯着犯人,一样非常辛苦,但是即便如此,为什么依然有很多人络绎不绝的想要来做这份苦差事呢?其实自古至今,对于工作的需求,似乎都未曾变过,便是活少钱多出成绩。那么这个工作其实就是如此!一、活少。
不论是影视还是小说之中,常有一对衙役压着犯人,一路到了流放之地的情节,但是事实上,这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对于衙役来说,是有着换班制度的,即押送犯人的并不是一批人,因为一般流放的都是边远的苦寒之地,所以衙役多是到一个新的地界就换成新的人,一来减轻当差者的痛苦,二来可以让他们迅速的返还到本职工作之中,所以说虽然是旅途,但不过是个短期旅途,可以说活并不重。
二、钱多。工作就是为了挣钱,这一点衙役也不例外,首先罪犯的家属,通常会在流放前,偷偷给衙役们送上一笔“辛苦费”,以期望他们能在路途中对自己的罪犯亲属好一点。其次,因为属于“苦差”,所以,完成任务后一般也还能有一笔丰厚的薪酬,总体来说,这样的收入,是很可观的,故而许多人愿意赚这个“辛苦钱”。三、出成绩。古代衙役,可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风光!首先衙役不像官员和吏员,有官方身份,衙役属于衙门自行召集的当差人员,朝廷不发给俸禄,由县衙自筹俸禄发放。上面说的还是好的,甚至有的朝代,衙役属于义务工性质,根本就没有俸禄。衙役往往被列为贱民。
也就是说,要想混出这个“圈层”,就得有一些业绩,才有可能受到提拔,而押送犯人这个高风险(可能遇见野兽、劫狱等等)的工作,带来的成绩也是不错的,只要在自己押送的一段路程上不出事情,那么之后就算犯人逃脱也与自己无关,而只要送到,多少也有自己一份不小的功劳了。所以综合以上三点,就算这是个看起来辛苦的差事,还是有不少衙役趋之若鹜。
古代对于犯有重罪的犯人,有一种叫做流放的刑罚,由衙役看守押送,将定刑的犯人押送到荒凉偏僻又或者是远离乡土的地方作为惩罚,
这样做有几个好处,首先为荒凉的地方送过去了劳动力,加快当地的开发,第二则是让犯人远离故乡,避免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统治者往往把这种对待犯人的刑罚视作自己的一种仁慈,叫做?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可是实际上,过去的流放犯人死亡率却非常的高,有一些人死在了遥远的路途当中,还有一些因为不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也是早早就去世。
明朝的开国丞相宋濂,已经辞官回乡了,但是朱元璋认为他和当时的胡惟庸案有关,硬是把七十多岁的宋濂抓起来准备杀头,好在马皇后拼命劝阻,这才?仁慈?地将他流放茂州,年老的宋濂哪还经的这般折腾,在路上就一命呜呼了。
流放犯人对于押送的衙役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差事,睡觉的时候他们要轮流监督犯人防止逃跑,同时还得走几个月的路途,衙门给的工资也是非常的微薄。费力不讨好让很多衙役都推辞这一项工作。
但是他们却十分乐意押送女性犯人,这是为什么呢?
古代女囚一般很少流放,因为那样做没有什么意义,一些女囚通常就是被关在大牢,或者直接处死,能够流放到远方的,基本都是犯了极其严重的罪行的人,家里有权有势将其从杀头的罪名改判为流放。
因此衙役押送女囚徒,大有油水可捞,女囚亲人为了监护使让路上多多照顾一二,自然会送大量的银子。有的时候周围人贿赂衙役的银子完全可以值得起他们一年的工钱。
此外由于女性身子骨娇弱,如此漫长的路,家里人路上自然会安排马车,衙役也无需多费脚力,坐马车一起即可,在路途上,有人也会为他们打点好住宿和伙食,无需再吃比较差的饭菜,住公家简陋破旧的旅馆。
在清朝,衙役的身份地位是非常低的,他们就连公务员都算不上,通常由县令私人招募,平时就要早起点卯,县官开堂也只能干站着,完全没有什么自由可言。
反倒是押送囚犯路上不会受到限制,只要不耽误了行程,要走要歇都随自己处置,在待遇和住宿都得到改善的情况下,衙役们自然会抢着护送囚犯了。
还有一点,女囚犯比起男囚,更加难以逃跑,因此护送的任务更为轻松方便,衙役没有太多要操心的事情。
除了这些女囚之外,那些家中有钱有势的男囚也十分受差役的欢迎,毕竟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只要你给足了钱,押送的路上包你顺顺利利的。
古装剧中总是会有这样的镜头,某些罪犯犯罪被判?流放千里?的罪行,通常而言,被发配至几千里以外的地方,当然是苦寒之地,然而,这种情况下,竟然有许多衙役争着去押送。这让人不禁疑惑,这件差事压根算不上美差,毕竟古代交通并不发达,几千里的路来回要走好几个月,即便有车马同行,露宿荒郊野外也是家常便饭,一趟流放,可谓历经艰辛。就是这样的一份苦差事,却让衙役们争着干,这究竟是何原因呢?
衙役剧照首先,大家要明白一个历史事实,这些押送罪犯的衙役,根本不可能跟着罪犯来回走几千里路。衙役解押犯人时,只需要将犯人送入另一地界,自己便可返回原地界交差。用清朝来举例,如若衙役押送犯人从京城出发,他们只需要将犯人押送至邻县,随后,再由当地的衙役继续向下一地界押送。
如此一来,押送犯人只是一个短距离的差事,并不会耗费好几个月的时间。所以,押送犯人并没有读者想象中那么辛苦,如若衙役真的将犯人押送至千里之外的发配之地,他们和这些犯人又有何区别呢?
押送犯人其次,这些衙役之所以要抢着押送犯人,自然是有利可图。没有人会蠢到干一份没有任何利益回报的工作,衙役也是如此。一般来讲,这些能够被衙役押送的罪犯,基本上都是一些达官显贵,这些人的身份十分特殊。
毕竟,如果之是普通罪犯,早已经斩首示众,官府乃至于皇帝根本不会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选择流放。这些被发配至边疆的罪犯,大多是官宦之家,家中也多有闲钱,为了不让犯人在路上受苦,家里人会专门给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一笔数目不算小的赏钱,看到这其中有利可图,衙役们才会争相押送犯人。
衙役押送犯人最后,衙役之所以贪图这份押送犯人的美差,其实与衙役陋规有关。在此仍然以清朝来举例,衙役看似为官府工作,其实他们的身份十分低贱。一般来讲,出生于书香门第或者官宦世家的子弟,家里人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前往衙门当差。
在衙门里当衙役的这些人,有的是一些带罪之身的贱民,有的是游手好闲的市井无赖,这些人在衙门里工作更像是一种义务劳动,据清朝史书记载,他们每个月拿到的薪水,只够一天吃一顿饱饭。正是由于衙役身份卑微,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维持生计,他们自然要另谋出路。
清朝衙役真实旧照长久以来,衙门里就形成了这样的陋规,能够参与办案、押送犯人的衙役,总是能够从中获取价值不菲的银两回报。这些钱大多都来自于罪犯的家里人,比如衙役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会产生?鞋袜钱、酒水钱、住宿钱?等各种各样的费用,而且这些费用早已经成了衙门里最正常不过的潜规则。
一旦这些罪犯的家中掏不出这笔钱,衙役会对罪犯以及他的家里人进行各种威逼利诱,以此来让自己获利。清朝衙门里的陋规,确实为衙役来了不少收入,可是同时,它又破坏了清朝衙门里的官场风气,导致清朝各级官府一步一步走向衰退。
引子
孟德斯鸠: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在古时候有一种刑法,就是把犯罪既不是特别严重,又不是很轻的罪犯给流放到偏远的地方。关于流放的起源,最早应该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经过几个朝代的迭代,到了唐朝,流放成为重要五种刑罚之一。既然是流放,那就需要官府派官兵押送,这些官兵们不仅要将这些犯人押送到千里之外,还要再重新返回。应该说很多人不会愿意干这个差事,但是为何很多衙役争相抢这个差事呢?
要知道,流放的地方一般都是流放到非常偏远的地方,要靠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上千里。且不论要走很远,而且押送犯人的衙役们在未来几个月要远离自己的亲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路上艰辛不说了,还有可能会遇见猛兽,可以说是一件苦差事。为何衙役们却都争抢着去?在古代,押送流放的女犯人,要走数千里这样的差事,衙役们更喜欢,这其中是有什么门道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是以下三个。第一个理由是古代的俸禄制度。在古时候,每一个差事的俸禄是不同的。对于这种要押送犯人去很远的地方的差事,干这份差事的衙役的俸禄可能会比在衙内的俸禄高很多。用现代的话来解释就是出差补贴高。古时候的衙役,别看穿着管家的衣服,在百姓面前耀武耀威的,其实他们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仅仅只能保证温饱。如果能有押送犯人的差事,自然会有很多人争抢,在押送的路上难免不能搜刮点油水出来,说不定还会有犯人的家属送来钱财让他们的家人过得舒服点呢,这样的美差谁不想做呢。
关于衙役押送犯人,在野史上还有一段奇妙的故事。说是一位衙役奉命押送一个女犯人,在路途上,这个女犯人和衙役们有说有笑,好像这是一段愉快的旅途。甚至在漫长的押送路途中,衙役爱上了囚犯。为了能和囚犯生活在一起,那位衙役杀害了另外一名衙役,和那名女囚犯隐姓埋名,过起了幸福的日子。或许会问,这样不会被官府追捕吗?在古时候,信息交流非常慢再加上押送犯人本就是一个非常耗时的工作,等知道衙役和犯人都失踪的消息,估计都要好久好久了,过了那么久,官府也没有再去追求的必要了。
衙役们喜欢押送女犯人的第2个理由是自在。押送犯人的路途上,最大的官就是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了,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每天自由自由,不用听领导的吩咐全凭自己做主,每天想走哪里走哪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而且因为押送犯人又累又哭,回到衙门后也会安排一些轻松的活计,让他们享享清福,顺便和朋友们吹嘘一下路上的新鲜见闻。
第3个理由可能是押送的是女囚犯。为什么这么说呢?能被判流放的女囚犯有一些家境还是比较殷实的大户人家,这些人家的女人都是娇生贵养的,怎么吃得了流放路上的苦。不想吃苦就会让家人为自己打点,比如说提供马车,提供沿途的吃喝住等等。作为押送的衙役自然也跟着享受这样的福利待遇。一路好吃好喝的打到目的地,再坐着马车慢悠悠地返回,还有拿着高额的出差补贴,这样的差事哪里是苦差,根本就是美差。
结语
这样看来,也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衙役会争相抢押送女囚犯的差事。不过这也同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层层盘剥和黑暗。这样的封建制度的结局必定就是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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