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穷人娶不起老婆怎么办,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清朝的时候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 而且贫富差距也很大,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的时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 女人却没有什么社会地位, 当然只限于有钱人, 还有一大部分的穷人, 连饭都吃不起, 更别说是花钱娶媳妇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很多穷人家的女儿都被富人抢去当丫鬟或者当小妾,那些穷人家的男子就更难找到媳妇了,那么这些穷人家的男人们还怎么才能传宗接代呢?他们有一种办法简直变态,但是也没有办法。
在汉朝的时候很多男子都出去征战了,妻子留在家中,但是古代的战争基本上都是一刀一箭的拼杀,死亡率非常高,所以这些被留在家中的妇女往往会被租出去替别人生孩子传宗接代。这就是“典妻婚姻”,清朝的时候这种制度被“发扬光大”,那些家境贫寒的人往往娶不起老婆,而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有个孩子传宗接代,这些穷人就会租一个女的帮自己生孩子,当孩子生出来以后,女人再回到自己老公身边。这种事情在清朝时候非常盛行,即使是朝廷明令禁止不允许这样,但是却没有用,因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很多人冒着违法的危险还是做着这样的事情,至于出租老婆的人,往往也是穷人,娶了个老婆以后,又养不起,只好把老婆租出去帮别人生孩子,赚点钱。而那些有钱娶几个姨太太的人,根本不屑于为了钱把自己的妻妾租给别人,他们只会用钱娶更多的姨太太。
清朝男尊女卑,遇到这种事情女人一般是不能拒绝的,被租出去以后时间不到,不能回家,而且必须有生育能力,等孩子出生以后,这个孩子跟他的妈妈没有一点瓜葛,一般来说是不会再见面的了,这种行为对待女孩子是很不公平的,自己婚后的命运全都掌握在丈夫手中,有些人游手好闲,嫁给他们,可能就会沦为很多人的生育工具。
封建社会毁了很多人,让很多人失去了尊严,甚至让大众失去了礼义廉耻,对于清朝这些穷人家男人为了传宗接代而租别人妻子生孩子的变态行为你怎么看呢?恨其无能,怒其不争?在当时的社会下,很多人也是无可奈何,所以这样的社会才会被人推翻,希望这个世界上再也不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古代奇葩婚姻观:穷人娶不起老婆怎么传宗接代?此陋习可以租妻生子
我国人们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影响之下认为一定要生儿子来传宗接代,在古代家里有儿子就代表人丁兴旺,所以在那个时候是很少见到家中只有一个孩子甚至只有一个女儿的现象的,就连贫苦的农民一家都会有几个儿子,男性也是劳动力的保障。在清朝后期又与战争等原因使得有很多的男人都娶不到老婆或者说因为太贫穷而没有钱来娶老婆,于是就有了一个很不齿的做法来传宗接代。
这种存在于婚姻中的陋习就是典妻婚。跟刚刚说的交换婚姻有相同也有不同。这种制度其实在历代王朝中都被禁止都却无法终止。这种典妻婚的现象一般发生在比较底层的家庭中,有些人因为没有钱娶老婆,有些人却因为家中没钱生活,所以会将老婆抵押给别人几年换来钱财,这期间被抵押的妻子需要给别人繁衍后代,但是时间一到她还是要回到原本的家庭中。
“典妻婚”这个恶习,其实从汉朝时期就有了。但是在中央集权最为严重的清朝才开始盛行开来,虽然当时的朝廷严令禁止,可是还是遏制不住这样的陋习。所以经常有妇女被家中逼迫做这样的事情,借去给别人生孩子,生完了再回到自己家。
典妻通常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典妻,另一种是租妻。按通常的分法以时刻长短来分,时刻长的为典妻,时刻短的为租妻。都是一种暂时性的婚媾方法,期限通常租为一至二年,典为五年、十年乃至十五年不等,而时刻的长短又通常同生孩子的情况联络在一同,由于大多典妻者的意图在于要生儿继嗣,所以也有称典妻为“借肚皮”,或“租肚子”的。
根据史料记载,曾国藩就有一名手下,在年轻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寒,所以将自己的妻子租赁给外人,借腹生子。生完了之后再回到自己的家中,继续跟自己生活。而这种现象在当时不但不会遭到歧视,甚至大家还纷纷效仿。
通常来讲,老公典妻这件事,事前可以不让老婆知道,不相同她商议,即便她自个知道了,赞同不赞同都不起决定作用。在其时的社会,妇人一旦嫁给男子,老公便把握了她的生杀大权,妇人就像家里的其它物品相同任由老公支配。
被典的老婆在这几年的漫长时刻里,命运又转嫁到其它人手里,如有天灾病孽,存亡由命,死了就死了;假如出逃,两家一同找,找不着,一家丢失人、一家丢失钱。
其实不管一个朝代发展的好与坏,最受苦的都是老百姓,老百姓在社会当中是属于最底层的,因此经常会被剥削,一旦国家安定,那么必然会进行建设,老百姓会会受苦,但是国家不安定,战争频繁,老百姓也会因此流离失所,最惨的永远都是百姓,他们每天思考的问题并不是去挣钱,而是想着能吃饱就好了,还有就是传宗接代。
在古代传统的思想当中,后代是非常重要的,不管家里多穷,都得生孩子去把香火传递下去,在古代生孩子虽然不像现在这样必须有车有房还得有彩礼,但是那娶老婆也得花钱呀,而且还得办酒席,这是穷人家里根本没办法完成的,最后就想了个办法——典婚,所谓的典婚也就是租老婆,没有钱,就可以凑点钱,然后给那些穷人家里的媳妇钱,最后在传宗接代。
在古代女子本身就没什么地位,因此如果丈夫愿意,那她们也是没得选择的,不过也要签器乐,也就是谈好价钱,而且女方必须要会好生养,并且也会有个时间段,在三五年当中,女子是不能回家和自己丈夫发生关系的,在孩子没生下来之前都必须在人家家里,因此很多人就开始纷纷效仿,大家都开始典婚。
这放在古代或许不觉得什么,可是在现代,大家在道德这个层面上就无法接受,哪有把自己老婆租出去给别人生孩子的?这是很多男人都没有办法接受的吧,何况就算男人能接受,女人也不会同意的,这样实在是太可悲了,但也不是清朝时期才开始的,只是从清朝流行,在汉朝的时候已经开始出现了典婚的萌芽。
也因为不符合道德,政府也强行阻止,所以导致典婚没流传下来,不过后来八国联军侵华,老百姓的生活更是过得很惨,这个时候又开始典婚,清政府也管过,但没什么效果,一直在民国时期的时候还保留着典婚,新中国成立老百姓生活好转,这才慢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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