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清朝捐官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但和之前其他王朝不同的是,这个王朝是满族统治,所以在做官途径上,也显得别出心裁,非常不一样。
接下来,就和大家聊聊清朝人做官的五大途径,其中最后一条专为有钱人设置。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只要你有钱,且不反清复明就行!
第一条,科举考试
自隋炀帝杨广开始科举以来,是中国人1000多年来做官的重要渠道,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但是,清朝科举开始时分为“满榜”和“汉榜”,后来发现这样不利于统治汉人,所以就全国“一张卷”。
(1)满蒙都可以通过科举做官,但殿试前三名都属于汉人,这是清政府对汉族读书人的笼络。
(2)相比汉人科举,满蒙人参加科举比较容易考中,对此是有所优待的。
(3)科举是汉人进入官场最重要的途径,对满蒙人来说,有很多其他进入官场的渠道。
第二条,世袭
世袭大家都知道,主要是八大铁帽子王,就是纯粹世袭。和其他朝代世袭不同的是,清朝八大铁帽子王是官职世袭,有实权的官职。比如明朝虽然有世袭很多称王的宗室,但没有实权。
此外,八旗“职业军人”也是世袭,国家全额奉养。全国八旗大概20万左右,每个人年薪在100两以上,包括各种福利。所以国家负担非常重,雍正时期“官绅一体纳粮”,就和当时财政状况不佳有关。
第三条,举荐
在汉朝隋唐之前,举荐很常见,但隋唐科举实行之后,举荐这种特殊的选官方式,基本上舍弃了。但在清朝,对“优秀”的满人,或有爵位的满人,会举荐进入官场。汉人就不要想这种好事了。
当然,最著名的举荐是左宗棠。曾国藩三番五次举荐左宗棠,由于太平天国的攻势凶猛,加上曾国藩功劳大,所以后来清廷才录取了左宗棠。在太平军“肆虐”之前,主要是满人的待遇。
第四条,赏赐
皇帝是国家最大的boss,赏赐官职给某个人,看起来天经地义。但在隋唐之后,皇帝其实不敢轻易赏赐官职,因为容易触犯天下读书人。在清代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当然主要是满人,汉人最多叫提拔。
(胡林翼,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
第五条,捐官
捐官,就是花钱买官。坦率的说,历史上很多朝代有捐官现象,但隋唐之后,还真是很罕见,毕竟这种方式会遭到天下读书人的唾骂。但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
只要不反大清的有钱汉人,都可以花钱买官。很难相信,在“无昏君”,甚至康乾盛世时期,也有花钱买官的现象存在,这太奇葩了。清朝为何允许捐官?
(1)笼络人心,将大批有钱人也笼络到大清阵营,让他们不会反对大清。
(2)可以捞钱,因为明码标价,那么清政府就可以收到大笔金钱。
最著名的捐官者叫胡林翼,花上万两银子买到知府职位,这一点也不稀奇,稀奇在于后来他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
清朝流行一句话叫“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做三年清廉知府,就有十万雪花银。因为清朝做官很来钱,如果会贪腐的话,来钱就更多了。(清朝四品知府,基本薪水105两,养廉银为4000两左右)
因此,捐官有钱赚。因此,以后最好别说什么“雍正三招解决贪腐问题”,那只是扯淡。捐官者,花钱买了官,犹如做生意一样,不赚回来甘心吗?
后记
关于清朝官场,还有三点值得一提:
(1)1860年前,有影响力的高官绝大多是都是满人,汉人很少,即便有也没什么实权影响力。
(2)如果有官缺,满官可以任汉官的缺,而汉官却不能任满缺,同一职位,满人的权力大于汉人。
(3)满人主要出任高级别的官职,汉人不能进权利核心,主要是中下层,到晚清时多数依然如此。(晚清时期,国家那么多高官职位,你能想到多少个汉人高官?)
每个朝代都有哪些做官的途径?是很多人想要的问题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答。
在中国古代,自战国以来,君主任免文武官员。一个官员被任命的时候就发了印,被免职的时候就收回了印。同时建立了奖励官员的薪酬制度。
秦始皇吞并六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官僚体系。谁能“开疆拓土”、“治乱”、“为农出力”,谁就能当官。《睡在虎地云梦》秦简《为吏之道》:“判断人的为官能力”,表明了秦代为官的标准。
除了皇帝有任免官员的权力外,官员之间也可以互相推荐,但要负连带责任,以示谨慎。记载:“秦之法,让他人做坏事者,各以其罪。”
汉代任用官员有两种方式,即考核和封爵。察举是汉代一种永久性的选官制度,始于汉高祖十一年。惠帝和文帝也下诏,要求“孝、强、廉、诚、谏”。汉武帝初封郡州为“孝宗”。征用始于西汉,盛行于东汉。除了皇帝的诏书,公职人员、州县知事也可以延揽士人为官,但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一个博士的弟子通过考试后成为官员,这被称为“轩朗”。拥有2000石以上的高官,可以在任职三年后推荐自己的一个子女为阿郎,称为“任子”。所谓“子女免于被父亲阿郎”。汉武帝时,为了解决战争开支,实行“选官”,其实就是卖官卖衔。
在汉代,中央和地方官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他们的等级支付,并免除各种税收和劳役。西汉时期,对官员籍贯的限制很少。例如,朱买臣任命惠姬为惠姬的总督。但由于地位的限制,商人不得为官,宗室子弟不得为公职。汉代的官员任命时间很长,无限期,比如余定国被任命为廷尉十七年。
汉初,为了加强皇帝的中央集权,虽然官员是由皇帝任命的。此后,随着权力关系的演变,总理有权调动高级官员。汉代的为官之道是“假”,即代理之意;有“兼”,即兼摄影;有“领”,即既领,如领史;有一个“线”,就是这个军官充当空缺军官;有一种“试用期”,即一年的试用期,合格后再正式聘任。从任用官员的方式上,一是表现出慎重,力求任用官员;再者,要防止官僚机构增长过快,造成财政危机和人民负担。
到了东汉时期,政治腐败使得一度盛行的官员考核任用制度完全流于形式。葛洪在第《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条中说:“如果你是一个学者,你不知道这本书。你看小莲,你爸爸就要离开家了。冷则无辜如泥,最好的将军胆小如鸡。”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拥有法定特权,由此产生了九品中正的选官制度。这一制度始于魏文帝,当时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了官员九等律,即州有大中正,县有中正。根据他们的家庭等级,他们把当地人分为上、中、上、中、下、下、上、下、中、下等。任何出生于
除了中央政府选举公务员的权力之外,地方州和县长也有权任命他们的下属。一旦地方任命,官方部门会给予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待遇。此外,五等以上各州的京官、知事、刺史都有推荐人才的义务,但如果“贡品非其人”或“应贡品而非贡品”,则处以1至3年监禁。
为了培养官僚的后备力量,中央和地方都建起了学校。唐玄宗年间,国家教育法制和学校制度正式纳入《抱朴子审举》,规定了师生岗位、招生对象、学习内容、师生待遇等。唐代学校在教育和培养官僚后备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专业职位,有具体的选官程序。比如技术类专业岗位,由部门任命,然后送到正式部门备案。对于司法人员的任命,吏部必须与刑部尚书研究决定,然后作出说明。TaiChang博士的任命应与TaiChangQing先生协商决定。
正式任命是以“坦白”为基础的。按照唐制,“告白”一般由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起草,有一定的规格。但中间时期以后,官衔太多,有权为官的人拿着空白的“口供”,视受贿金额随时填写。
宋初仿唐朝的科举制度,每年都要改,从英宗改为每三年一次,后来就成了常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积极招贤纳士,增加科举考试录取名额,一旦录取就可以做官。根据排名来决定官方产品的排名。除了科举之外,还实行了恩法。皇族和高级官员的所有子女和亲属都可以根据恩典被授予官员,数量过多。
吴十五年,每三年任用一次进士,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官职。除了科举之外,举荐、代理官员也是为官之道。公务员也可以当儿子,军官也可以世袭。从明代宗开始,捐草捐粟也可以做官。在穆宗,实行了所谓的“个案监管”,这使得官方管理变得很糟糕。
清朝仍然把科举作为选官的“正道”。除了科目之外,有时还会增加专题,如“博学多才科目”、“经济专题”。有些官职,如詹士府、翰林院、吏部、礼部,只有生得正,才能补上。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称为“特监”,大臣互推为“回推”,功勋或殉难官员的子女可以夺官。一个能清正廉洁的人,也是可以推荐做官的。他在乾隆任上的时候,命令朝臣暗中推荐他的人才。
清朝还广泛实行捐官制度。康熙十三年,因“三藩”叛乱,捐款弥补军费不足。三年之内,知县中有500多人被捐。为防止冗官扰民,规定:“捐官三年后,有能力者提拔,无能力者请教”,但实际上并不能执行。官捐制度虽然给清政府增加了暂时的财政收入,但却造成了封建官僚机构的恶性膨胀。而且“官不安于末位,士不安于读书,多有合一,集团趋利”,进一步败坏了吏治。
清代官员的任用方式如下:
办公室:第一个官员尝试了两个办公室
太学在清朝属于国子监,国子监学生称为“监生”或“贡生”。监生出国子监后,有任官的资格(只是具备做官资格)。做官还是要通过科举和捐官两种主要途径。乾隆以前对监生严格考试,后监生可以通过捐钱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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