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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一些古装剧的人,会知道,古装剧进场会出现,格格和公主这两个称呼,可是在古装剧当中格格和公主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事实上格格和公主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下面请看!
格格大于公主但是不等于公主。格格发音是koko,汉音gege,一声。最初为旗人、宗室女儿的尊称,类似于汉语的千金小姐之意。格格意思是统称,可以为妈妈,也可以为姐妹,还可以为婢妾,还可以格格生格格!
从两个地方可以看出。第一,血统。
主是中国古代对皇女、王女、宗女封号。通常是皇女位号,只有在部分特殊情况下,宗女才能破格晋封为公主。而格格是一种统一的称呼,格格是满族和清朝 对女性的一种称谓。作为正式称号使用时,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
第二,时间
格格在皇族女子中有专有称为,可以相对于公主、郡主,是个封号,是格格这个词在顺治朝被汉语化了。按中国传统的皇族女子所封的爵位,有公主、郡主、郡君、县主、县君和乡君,那么清入关后,也以格格向对应,也就有了固伦格格、和硕格格、多罗格格、固山格格,是针对于有正式封号的皇族女子的称谓,有的是皇上的女儿,有的则是王爷、贝勒的女儿。而公主,一般是指中国古代汉族王朝对皇女、王女、宗女的封号。公主通常是皇女称号,比如有名的太平公主、高阳公主等。“格格”称呼是从未在几千年的汉人王朝中出现过。是一直到清才正是出现的。
由此可见,格格要比公主的范围要广的多。但是公主更具体一些!
“格格”一词,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
清代的格格,不是公主。凡是尊贵人家的小姐,都称格格。
亲王的女儿,称多罗格格,郡王的女儿,称固山格格。皇帝的女儿,称和硕格格,也称和硕公主。最尊贵的公主,称为固伦和硕公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清代的王都是满蒙贵族,异姓汉族王只有开国时四个,平西王吴三桂,定南王孔有德,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
孔有德早死,女儿孔四贞是清代唯一的汉公主,封和硕公主,此后清代再无 *** 公主。
■公主 中国古代诸侯、帝王女儿的称谓。周代称王姬。战国始称公主。汉代皇帝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之姑称大长公主。其后历代沿用。清代,称中宫之女为固伦公主,称妃嫔之女为和硕公主。古代天子嫁女,不由自己主婚,而用诸侯(同姓的)主婚,叫做公主,公主的称呼即由此而来。唐代仍然由亲王主婚。宋代以后,天子自己主持女儿婚事,公主出嫁称下嫁,公主嫁夫,夫婿称驸马。公主的待遇视同亲王,礼仪、服饰都有一定的规制。天子嫁女,往往是一种政治活动,公主和亲之事,史不绝书。唐太宗之女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王松赞干布,促进了唐与吐蕃的友好往来。公主参与政事的也不为少见,如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汉族称公主,满族称格格。 ■贝勒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全称多罗贝勒。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统称为八和硕贝勒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建号后金,命次子代善为大贝勒 、侄阿敏为二贝勒 、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八子皇太极为四贝勒,共同听政,其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史称四大贝勒。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后,废除四大贝勒共理政务的旧制,建立贵族封爵制度。以后,逐渐形成12级封爵制。贝勒在亲王、郡王之下,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太宗崇德年以前的贝勒,实即后来的亲王。受封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有世袭、恩封、功封和考封等获取途径。归附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此封爵制,在亲王、郡王下置贝勒爵。 ■八旗制度 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制度的特点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 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清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实即禁军。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崇德元年(1636)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 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八旗的兴衰 清军入关, 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清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八旗官兵因此获得一部分旗地。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多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清王朝虽采取了种种措施,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共存在 296 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为发展和巩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历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皇上的母亲不一定是皇后,但一定是皇太后。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 !!!!!!!!!!!!!!!!!!!!!!!!!!!!!!!!!公主“公主”这个名词是春秋战国时代才开始有的。周朝的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自己是不主持婚礼的,而叫同姓的诸侯来主婚。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一般称“公”,“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哎,一点浪漫色彩也没有),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君主”,《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古书尚也常常将公主简称为“主”。
从汉朝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颜师古在《汉书·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姊姊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姊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倒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这是什么怪名字阿!),如《汉书·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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