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夏姬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夏姬是春秋时期郑国君主郑穆公的女儿。《列女传》中记载,夏姬“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夏姬的一生,辗转于郑、陈、楚、晋四国,“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成为了历史上人尽皆知的所谓“一代妖姬”。
那么,历史上真实的夏姬,真的是这样的人吗?
史料记载,夏姬尚未出阁,就传言和自己的庶兄公子蛮私会。三年后,蛮去世。郑穆公对这个女儿又气又恨,为免家丑外扬,不得已,将她远嫁给了陈国的大夫夏御叔。
夏御叔仪表堂堂,又身居高位,和夏姬自然琴瑟相和,恩恩爱爱。两人在夏御叔的封地株林,度过了十年的甜蜜时光。期间,夏姬为夏御叔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夏征舒。
可是天不遂人愿,诅咒再次降临在了夏姬的身上。正值壮年的夏御叔,突然病亡了。郑穆公也派人接走了夏征舒。一向充满温馨和欢笑的株林,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这一年,30出头的夏姬依然容颜靓丽,身姿婀娜,光彩照人,浑身散发着成熟妇女独有的魅力。
陈国的大夫孔宁和仪行父仰慕其美貌,先后不请自来,拜倒在夏姬的石榴裙下,心甘情愿地成了夏姬的入幕之宾。
不久后,陈国国君陈灵公也慕名而来。三人还争风吃醋,千方百计讨取夏姬的欢心,完全将国事朝务,抛诸脑后。
夏姬则周旋于三人之间,先是送给孔宁一件锦裆。在仪行父心生嫉妒时,又送给他一件自己贴身的碧罗襦,以示安慰。
但夏姬的这些举动,却引得陈灵公醋意大发。想我堂堂国君,居然输给两个臣子,于是主动向夏姬索取。夏姬送给他一件最为珍贵的亵衣。
这君臣三人,不但将夏姬所赠的内衣视若珍宝,贴身收藏。居然在朝堂上,还拿出来炫耀。《左传》载“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
刚直的大臣泄冶实在忍无可忍,劝谏陈灵公,“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不过,他却遭到孔宁和仪行父的谋害。
转眼间,夏征舒已长大成人,陈灵公为了讨好夏姬,下令夏征舒继承其父的爵位。夏征舒长得孔武有力,尤其善射箭,颇有其父当年的雄风。
夏征舒对陈灵公等人的胡作非为,早已心生怨恨。在一场宴会上,愤怒的火山终于喷发。
当时的酒宴,恰好在株林举行。君臣3人在酒精的刺激下,竟然当着夏征舒的面,戏谑夏征舒的长相,像他们当中的某个人。备受侮辱的夏征舒悄悄退出宴会,集结卫士,包围了宴会席。
当陈灵公明白过来时,为时已晚,被夏征舒一箭射死。孔宁和仪行父却得以侥幸逃脱,避难楚国。随后,夏征舒拥立陈国太子午为新君,大权独揽。
楚庄王在孔宁和仪行父的鼓动下,以夏征舒犯上弑君为由,举兵伐陈。小小的陈国,怎能抵挡楚国的虎狼之师,一战即溃。楚庄王捕获了夏征舒,将他处以车裂之刑。
夏姬被作为战利品,被送到了楚庄王的面前。面对夏姬的绝世容颜,威名赫赫的楚庄王也不免心旌荡漾,他想将夏姬纳入后宫。
这时,楚国大臣屈巫粉墨登场了。当夏姬的惊天容貌第一次映入屈巫眼帘时,他就暗暗发誓,今生一定将其揽入怀抱。于是,他振振有词地劝说楚庄王:“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
楚庄王心中尽管有万千不愿,但为霸业计,他还是忍痛割爱,将夏姬赐给了连尹襄老。可是,似乎连尹襄老又一次遭遇魔咒,在一次楚晋之战中,他命丧沙场,尸首还被人带回了晋国。夏姬又一次成了寡妇。
连尹襄老的儿子黑腰对夏姬有觊觎之心,这下老子终于归西了,黑腰连老爹的尸首都顾不上,就急不可耐地替老爹“照顾”起了庶母,夏姬又被黑腰霸占了。
屈巫眼看愿望即将落空,随即心生一计,给夏姬送去了言简意赅,但足以让她终生铭记的四个字:“归,吾聘女。”
面对屈巫的真情流露,夏姬没有理由拒绝。也许,屈巫才是真心爱慕自己的人,她愿意赌一把。
于是,夏姬和屈巫开始了私奔的计划。
屈巫先让夏姬回到郑国,利用郑国和晋国的良好关系,取回连营襄老的尸首。然后,屈巫伺机出逃,带着夏姬逃往晋国。
机会终于来了,楚庄王派遣屈巫携带重金出使齐国。屈巫监守自盗,将礼物据为己有,绕道郑国,带着朝思暮想的美人儿,潜逃到了晋国。这时的夏姬,已是年近50 的人了。
晋国国君大喜过望,立即封屈巫为邢大夫。
但留在楚国的屈巫和黑腰的家族,却惨遭灭门。远在晋国的屈巫,发誓报此血海深仇,让楚国永远不得安宁,从而一手导演了“联吴疲楚”之计,将强大的楚国推向了衰落。
这就是夏姬。夏姬一生确实辗转与多个男人之间,但是,这都是那些好色的油腻男们争夺索取的结果。夏姬一个弱女子,她也只能身不由己。再加上男权思想深重的古代对她进行添油加醋的描写,她也就成为了“一代妖姬”。但是,这一切,是她的错吗?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65697.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