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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侄子的包勉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包拯会对他下手呢

众妙之门 2023-07-02 01:38:05

作为侄子的包勉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包拯会对他下手呢

小时候家长总是会给我们讲一个黑皮肤额头上有一个月亮的人,并且称赞他,长大了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叫包拯。包拯是个不可多得的清官,许多老百姓都觉得包拯是一个能为他们请命的好父母官,他最有特点为人所知的就是他头上的一个疤了。这个疤痕呈月牙状,所以,百姓也称他为青天明月大老爷,寓意他能似青天明月一般清正廉明。

包拯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他从小父母双亡,是由哥哥嫂嫂带大的,因此他也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十分尊敬。他的哥哥嫂嫂为他生了一个侄子叫包勉,包勉从小就不是一个省事的孩子,长大之后更是不好好做人,靠着小聪明当上了官,之后经不住人家的诱惑,收了人家贿赂他的钱。

这个事情很快就被包拯知道了,包拯大公无私,从来不包庇自己亲信,他大怒,却又犹豫,毕竟这是自己的侄子,如果自己依法惩办了他,对有养育之恩的哥哥嫂嫂该怎么交代,可是看着百姓们一个又一个渴望的眼神,包拯下定决心处置包勉,最后将包勉砍头,尽管是自己的侄子,但是包拯毫无包庇之心,对自己,对百姓,对国家都做到了大公无私。

包拯的嫂嫂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被自己的弟弟斩杀的事实,十分责怪包拯,甚至辱骂包拯忘恩负义,自己与他的哥哥养育了他这么多年,他却因为一点小事就要杀了他的侄子,杀了她唯一的后人。包拯看着自己的嫂嫂这样十分难过,当着很多人的面跪在他的嫂嫂面前,祈求他嫂嫂的原谅。

他悲恸的喊:“嫂娘”,他的嫂嫂双眼含泪,久久的看着跪着的包拯,包拯一声又一声的喊着,嫂嫂哭的不能自已,在正义与自己的儿子面前她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尽管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做错了事,但那毕竟是唯一的儿子啊。嫂嫂抬头望着天,良久,长叹一声,最终她放下了对包拯的恨,她颤抖着双手将包拯搀扶起来,这一扶包含了许多东西,是放下,是释然。

从此以后,包拯对他的哥哥嫂嫂更加的尊敬了,他为自己的哥哥嫂嫂养老送终,替他们承办一切包勉应该做的事情。包拯上任多年从来不包庇任何人,对人对事都一视同仁,他的一生为官清廉,大公无私,成为了后世所有当官的人的榜样。

?名臣包拯为长嫂抚养之谜:实为其子为长嫂抚养

  宋代清官 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在一些戏曲和民间不断流传。这不是历史事实,因为 是独子,然而包拯的次子确实由长嫂抚养长大,故事还相当感人。那么,包公的家庭情况到底有何秘密?其故事又是如何进行父子间演绎转换的呢? 包拯字希仁,是宋代杰出的政治家,祖籍庐州合肥(今属安徽)。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二十九岁时考中进士甲科,出知建昌、天水县,历任监察御史、工部员外郎、知谏院、河北转运使,在知开封府任上最为出名,迁御史中丞,拜三司使,官至枢密副使。一生秉性刚毅,处事严明,坚持惩恶扶善,深得百姓好评。>  吉剧《包公陪情》和京剧《赤桑镇》等戏剧的内容,都描写说包公自小双亲早逝,由长嫂抚养长大,所以对嫂子的感情十分深厚,待嫂若母,或称嫂娘。又描述他的侄子包勉,进士及第,却为官奸猾,且贪赃凌弱,罪恶累累。包公秉公执法,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事后,包公回家向嫂娘赔罪,嫂娘痛失亲子,责怪包拯不顾亲情,忘了当年的养育之恩,激债中举剑欲砍包拯。包拯晓以大义,讲述了被害百姓的苦难,其一片忠心终于打动了嫂娘。嫂弟间捐弃私愤,和睦如初。>  几百年来,民间一直流传着包公由长嫂抚养长大而待嫂如母的故事。然而查遍有关史籍和论著,却找不到相关的记载。相反,有关传记资料表明,包拯其实是独子。其父包令仪,字肃之,曾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外放过地方官。后退居乡里,不再出仕,这位忠厚长者一生只有包拯一个儿子。包拯没有兄长,更何谈嫂子。《宋史·包拯传》载,包拯「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就因为是独子,所以解官归养双老。「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可见其与父母感情笃厚,而没有什么嫂娘。那么包公由长嫂养大的故事难道完全是空穴来风?>  经过有关史料的考察,包公的长媳崔氏实有前述故事中那位长嫂的风范。《宋史·包拯传》载:「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绶。」再查有关资料显示,包拯四十六岁时,长子包繶二十余岁就病故,长媳崔氏首寡。包拯六十岁时,把一位已经怀孕的媵妾孙氏遭送回家,崔氏对她暗中妥善照顾,不久生一男孩,崔氏把他接回家中,即包拯的次子包绶。合肥包拯墓碑铭刻有:「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绶,五岁也。」可见,包拯在嘉祐七年(1062)病逝时六十四岁,而次子包绶才五岁。>  包拯墓附葬区内其长子包繶与长媳崔氏的合葬墓碑铭,有这样一段记载:(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在次子包绶与次媳文氏的合葬墓碑铭中也记载说,「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这些记载都告诉我们,包拯的长媳崔氏把包公媵妾所生之子即年幼的包绶领回家中,精心抚育,请师教导,为择良妇,犹如自己儿子。包绶与寡嫂的感情也很深厚,就像母子一样。>  再查《庐州府志》等资料,「节妇」崔氏的事迹的确颇为感人。崔氏嫁到包府第二年,其丈夫就得暴病去世了。才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一遗腹子,名文辅。包拯见媳妇如此年轻,意思让她改嫁,并使左右去劝劝媳妇。崔氏哭着对包拯说:「公公为天下名臣,媳妇能在家干些粗活,服侍公婆,已很满足了。我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不改嫁。」不幸,其子文辅养到五岁时夭亡,从此崔氏就一心侍奉公婆。后来探得公公媵妾有子,便暗中妥善照顾,后抱回精心抚养。包拯病逝时,次子包绶才五岁,婆婆也已年老多病,寡居多年的崔氏就完全担负起对弟弟包绶的养育之责任。>  崔氏的母亲吕氏闻听包拯去世,就从家乡湖北赶来包家,欲劝女儿改嫁。崔氏说:「倘若要改嫁,也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氏说:「丧夫守子,子死你守谁呢?如今公公也去世了,应该改嫁了。」崔氏答道:「过去没有改嫁,并不单单是为了儿子。如今公公去世了,婆婆年老体弱又有小叔年幼如儿,其门户待我而立,难道忍心离去吗!」吕氏听了很不高兴,甚至以死相威胁。崔氏哭着说:「母亲远地而来,义不当使母独自回归,儿可陪同回荆州。倘再以不义相迫,必自绝而以尸还包氏。」母女俩回家乡后,吕氏见女儿决心已定,只能将女儿再送还包家,崔氏以守节终。此事后来还惊动了朝廷,追封崔氏为永嘉郡君,由苏轼亲撰族表,褒奖其门闾。>  这一感人的故事中,埋藏着一个耐人寻味的谜:就是包拯六十岁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其怀孕的媵妾孙氏遣送回家?当时包拯的长子已过世十余年,年将老而膝下无子,是非常寂寞和苦恼的事,所以此时应是包家盼子心切之际,而其媵妾这时能怀孕应非常值得庆幸,包家应该非常高兴才对。而这时包拯却将其遣送回家,实际上是不承认这个儿子。同时,孙氏生子后,据说包拯仍十分歧视,且在与皇帝的交谈中还声称:「臣年六十,且无子」(《宋史·包拯传》原为「臣年七十」),也是不认这个儿子的铁证。此外,崔氏是偷偷打听到孙氏生子,且暗中加以照顾,估计是包拯去世后,才力排众议把这个弟弟接到家中抚育。这样,人们或有权利怀疑包绶是否是包拯的亲子?否则就很难理解以公正严明著称的包拯的这一行为。>  剩下的另一个谜是:包拯长媳崔氏与小叔包绶的故事,怎么会演变成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就是说这一子冠父戴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有学者认为,可能与包氏家族墓碑的记载有关。包拯的墓碑其称呼是:「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长子包繶与崔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繶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次子包绶与文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朝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公」是古代对男子的一种尊称,「包公」则是人们对宋代清官包拯的专称,然而上述包氏父子墓碑上都称「包公」,人们一般只知道清官包拯,所以后人有可能将这几位「包公」的事纠缠在一起,都加在清官包拯的头上,以讹传讹,由此产生出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这样的解释,也只能是一种猜测。

包拯斩包勉具体故事?表现了包拯什么品质(精神)?

蛙蛙之家?本网编辑推荐答案:推荐答案1:包拯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清官,无疑名列榜首,在民间的传说里,包青天“日审阳间,夜审阴间”,铁面无私,刚正不阿,‘铡美案’、‘斩包勉’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然而故事只是故事,传说终归传说。真实的历史:陈世美是清初进士,更像一场关公战秦琼的戏码。至于包拯斩包勉更是无稽之谈。按照宋朝法律规定,法官与被告人是亲属,或者很近的姻亲关系的,都必须回避,即“诉讼回避”。包拯和包勉为叔侄关系,正在五服内之亲,如果包拯大义灭亲,则触动宋朝刑律,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包拯知法犯法,又怎能“官清如水”?“诉讼回避”,在古代称为“换推制”,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回避制度的国家之一,草创于西汉时期,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刘彻,以其深邃的政治洞察力,敏锐地意识到异地为官对维护中央集权,对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的重要意义。首见于《唐六典》:“凡鞠狱管与被鞠狱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其中的‘亲’指负责办案的官员与被告有五服内之亲,大功以上姻亲或者被告授业师长。至宋代诉讼回避范围更广、更细,至南宋时,法律对于应回避情形而未回避者,要科以杖一百的处罚。

铁面无私的包拯,真如传言那样,六亲不认,亲手铡死侄子包勉吗?

?在我们说起包拯的时候,大家肯定都会想到他是一个刚正不阿,断案的时候铁面无私的人,当时也是狠心斩杀了他的助手公孙策,在我们的印象中,他就是一个断案的高手,在古代的时候是一个很高的官吏,但是事实却并非是这样的,他的事迹中也有很多是后代人虚化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包拯就是那一个长得十分的黑,然后额头上还有一个月牙,像疤痕的形象,但是却并非如此,历史上的包拯其实是一个典型的白面书生,既没有幽黑的皮肤也没有月牙形的痕迹,他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断案如神。


从包拯的仕途上来看,他并没有担任过负责办案的官职,而且开封府作为当时的首都,也是十分的繁华的,所以作为当时的知府,负责的事项肯定非常多,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的,所以不可能有时间去断案,当然包拯之所以这么出名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从小就很孝顺,穿的很简朴,然后生活也是非常的艰苦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他是一个不畏权贵也不徇私情的人。


然后他的事迹就被后人改变为小说,然后就在内容上加以夸张,到了现在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多么厉害的断案人物,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当时的人们有些夸大了,然后添加了许多的神话和传奇色彩。也可以看出,虽然当时的包拯断案不是那么的厉害,但是他也深受人们的爱戴。?他亲手处死了自己的侄子的事情也是后人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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