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由山东、直隶一带的义和拳、民间秘密结社和练拳习武的组织发展而来。
组织结构
成员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不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敌人。
据陈贵宗《义和团的组织和宗旨》所说,义和团的组织大致分为:
1.坛,是义和团的基层单位,又称坛口,也有“厂”、“炉”、“团”、“公所”等称呼。首领一般称大师兄。
2.总坛,设天津“坎”字总坛。为坛的上一级单位。
3.门或团,为总坛的上一级单位。义和团按照八卦方位分为八门(团),如“乾字门(团)”、“巽字门(团)”等。
4.义和团,是由所有义和团员共同组成的一个松散组织。
此外,义和团还有“红灯照”“蓝灯照”“黑灯照”(寡妇组成)花灯照(妓女组成)等妇女组织
义和团内部又可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
所谓官团是指接受清廷的招抚,向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其粮饷。官团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承认官团是清廷控制义和团的手段。
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设坛或从事“灭洋”斗争。
假团则有其复杂性,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的组织,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假团”分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消灭,是其镇压和消灭义和团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义和团横行不法,前者如“素不安分之徒,或投坛附和,或仿效装束,鱼肉良善。” (《天津一月记》)后者如“奉教者皆扮成假义和拳会,各处寻仇杀人,北京西城尤多”(《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直北一带,天主教民往往效拳匪服色,四出行劫。有被获者,自称义和团,则地方官即释之。”(《庚子记事》)。
首领
阎书勤(1860—1900),冠县飞地梨园屯(今邢台市威县)人,领导了冠县起义。
赵三多(1841—1902),领导过冠县起义,打出“扶清灭洋”的旗帜,义和团失败后参加景延宾起义而在此过程中殒命。
朱红灯(?—1899),领导过平原起义,击败县令蒋楷,在森罗殿战斗中战败,后被捕处死。
林黑儿(?—1900?),自称“黄莲圣母”,是红灯照的领导者,天津失陷后被俘,不知所终。
王立言(?—1899),山东义和团主要首领之一,朱红灯死后在山东坚持战斗,后失败被杀。
倪赞清(1862—1902),字翼臣,组织和指挥了著名的廊坊大捷。
曹福田(?—1901),天津义和团首领。在老龙头火车站与八国联军激战。
张德成(1846—1900),在独流镇创建“天下第一团”,后率部赴天津与联军战斗。
刘呈祥(1881—1900),别号刘十九,1900年19岁时在天津西郊高家庄设乾字坛,后在天津打击八国联军,天津失陷后仍坚持战斗。
景廷宾(1861-1902),直隶广宗人,1902年4月同赵三多等在巨鹿厦头寺领导起义,改旗号为“扫清灭洋”,7月失败被杀。
失败的根本原因:义和团运动的领导阶级是农民阶级,基本群众是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提不出切合实际的革命纲领。最初,他们是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屡遭清政府的镇压。在严重的民族危机面前,义和团把斗争的矛头直指帝国主义,提出了“扶清灭洋”的口号。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没有先进阶级的领导,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为了躲开义和团运动打击锋芒,被迫采取假宣战,真投降的欺骗手法,对外投降帝国主义,对内镇压义和团运动,使义和团处于内外夹攻的境地。 在国内外敌人的夹击下遭到了失败。
客观原因:清朝与国外联军剿杀。
主观原因:“扶清灭洋”中的“扶清”使义和团丧失了应有的警惕,盲目的排外。
纪律
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既有官方颁发的十条团规,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十”等。
这些戒规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当时有人的记载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况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庚子记事》),有时义和团甚至担负起维持治安的责任,如“ 刻有聂军门(聂士成)所统之武卫军兵多人,皆持器械,向各处抢夺。经匪首曹福田拿获二十余人,皆杀死。”(《天津拳匪变乱纪事》)。
义和团运动后期,由于成员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但连后来的清政府上谕也不得不承认“……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 对义和团后期纪律败坏的记载:“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义和团之杀教民毛子也,京西天主堂坟地,悉遭发掘,若利玛窦,庞迪我,汤若望,南怀仁诸名公遗骨,无一免者。胜代及本朝御碑,皆为椎碎。保定属有张登者,多教民,
教案事件
同治元年(1862年),江西巡抚沈葆祯为教案事曾派员到民间密访,问起民众为什么要与教士拼命,民众回答说:他们要夺我们本地公建的育婴堂,又要我们赔他许多银子,且叫从教的人来占我们的铺面田地,又说有兵船来扶制我们。我们让他一步,他总是进一步,以后总不能安生,如何不与他拼命?可见,教方妨害其生计的侵略活动,是迫使他们起来反抗的最直接原因。由于民受害最深,抗争也就最坚决。当查访者问及“教方真的有兵船来,难道你们真的与他打仗吗?”民众回答说:目下受从教的侵凌也是死,将来他从教的党羽多了,夺了城池也是死……横竖总是死。他不过是炮火厉害,我们都拚着死,看他一炮能打死几个人。只要打不完的,十个人杀他一个人,也都够了。
德国圣言会传教士安治泰说:“哪里有教民,哪里就发生词讼。”
备受教案困扰的曾国藩在奏折中写道:“凡教中犯案,教士不问是非,曲庇教民;领事亦不问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争斗,平民恒屈,教民恒胜。教民势焰愈横,平民愤郁愈甚。郁极必发,则聚众而群思一逞。”
张汝梅在处理完大刀会案件后指出,教民“一经入教,遂以教士为护符,凌轹乡党,欺侮平民,睚眦之仇辄寻报复。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毁谤洋教,或指某人系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欲怵以兵威。不知教士之势愈张,则平民之愤愈甚”。
袁世凯尽管极端仇视义和团运动,然对于民教相争一节,仍不得不坦陈“东省民教积不相能,推究本源,实由地方州县各官,平时为传教洋人挟制……往往抑制良民……而教民转得借官吏之势力,肆其欺凌,良民上诉亦难伸理。积怨成仇,有由然也。”
1861年恭亲王奕䜣奏:“传教士每以民间琐事前来干预,致奉教与不奉教之人诉讼不休。……奉教者必因此倚恃教众,欺侮良民……为地方官者,又或以甫定和给,惟恐滋生事端,遂一切以迁就了事,则奉教之计愈得,而不奉教者之心愈不能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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