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只是一个领导侍卫的小官,其实不然,领侍卫内大臣是清朝的官名,领侍卫内大臣可是正一品的官职,清朝设“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是皇帝贴身警卫的指挥、调度人。能当这个官的人基本上都是大人物,历史上的鳌拜、索额图、明珠、胤祥、傅恒、兆惠、阿桂、和珅、福康安等都曾任领侍卫内大臣。
在清朝的这些领侍卫内大臣中,乾隆年间,有对父子均任过此职,深受乾隆皇帝信任,他们就是富察·傅恒和他的第三子福康安。
富察·傅恒出身于名门,他是康熙年间的户部尚书米思翰的孙子,察哈尔总管李荣保的第九子,他的姐姐是孝贤纯皇后,是乾隆帝的嫡妻、皇后,傅恒也就是乾隆皇帝的小舅子。
傅恒一开始给自己的姐夫乾隆当侍卫(蓝翎侍卫),随后不久升任头等侍卫,之后又任御前侍卫、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圆明园事务。
在乾隆身边当了三年的侍卫后,傅恒出任户部右侍郎,久后担任山西巡抚。两年后,傅恒进入军机处。次年,在山西巡抚任上担任军机大臣、户部右侍郎、内大臣,不久后转任户部左侍郎,户部尚书,兼任銮仪卫、议政大臣、殿试读卷官、会典馆副总裁、正总裁。不可否认的是,在短短七年之间,傅恒由一名普通的正六品侍卫,一路升为从一品大员,其升迁速度不可谓不快。
乾隆十三年,傅恒督师指挥大金川之役,降服莎罗奔父子。乾隆十九年,力主清军攻伊犁,平息准噶尔部叛乱。乾隆三十三年,授经略,督师云南。次年四月,率京师及满、蒙兵1.3万余人,分三路入缅甸作战,身患重疾,仍督军进攻,屡败缅军。后与云贵总督阿桂合兵攻老官屯不下,遂乘缅军遣使请和,疏奏罢兵。乾隆三十五年二月班师,不久病卒,未满五十岁。
福康安生于乾隆十九年,他的父亲傅恒当时正在平定准噶尔,福康安是傅恒的第三个儿子,福康安和他的父亲傅恒仕途有很多的相似,都是从侍卫干起,然后转至户部。乾隆三十二年,福康安承袭云骑尉,授三等侍卫,命在乾清门行走。乾隆三十四年,擢二等侍卫,命在御前行走。乾隆三十五年,擢一等侍卫。乾隆三十六年,授户部右侍郎、镶蓝旗蒙古副都统。
乾隆三十六年,大小金川再次为乱,阿尔泰与桂林都调度无方,乾隆帝派福隆安赴前线审讯桂林,以阿桂接替。乾隆三十八年正月,当阿桂攻打当噶尔拉山时,福康安持印而至,于是阿桂留福康安辅佐领兵作战。平定大小金川之后,清廷论功行赏,封福康安为三等嘉勇男。于是由户部右侍郎转为左侍郎。由于福康安在大小金川之役中与士卒艰苦作战,克敌制胜,初步展示了他的军事才能,得到了重视武功的乾隆帝的赏识,于是一再提拔使用。乾隆四十二年,福康安被授予吉林将军之职,次年调任盛京将军。 乾隆四十五年,被授为云贵总督,成为总领一方军政的封疆大吏。此后,福康安历任云贵、四川、闽浙、两广总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
福康安先后率军平定甘肃回民田五起事、台湾林爽文事件、廓尔喀之役、苗疆起事,累封一等嘉勇忠锐公。嘉庆元年,赐福康安贝子,同年五月去世,追封嘉勇郡王,谥号文襄,配享太庙,入祀昭忠祠与贤良祠。
傅恒和福康安这对父子,一个是乾隆的小舅子,一个是乾隆的侄子,也许正是因为这层亲戚关系,两人才深受乾隆的信任和赏识吧。
咸丰十年(1860年)八月,英法联军占领天津后,进逼北京。由天津大沽退守通州的清军在僧格林沁的率领下,在八里桥不敌英法联军,京城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突破。咸丰十年九月底,咸丰帝携后妃及户部尚书肃顺等八大臣仓皇出逃热河,对外宣称“木兰秋狝”,就是去木兰围场打猎去了。而京城的乱摊子,咸丰帝则交给了他的六弟恭亲王奕欣收拾。
咸丰帝本来就体弱多病,到热河后更纵情声色,不到半年身子骨就垮了。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六日,病重的咸丰帝在寝宫烟波致爽殿立下遗诏,对后事作出安排:立皇长子载淳为太子,并派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领侍卫内大臣景寿、户部尚书肃顺、军机大臣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等八人为辅政大臣,“赞襄一切政务”。在这八位顾命大臣中,载垣是第一代怡亲王胤祥的五世孙,袭爵;端华和其弟肃顺是郑亲王济尔哈朗的后人。所以这三人是皇室宗亲的代表,而景寿是外戚,其余四人则为军机大臣。可以说,咸丰帝挑选的八大臣顾及了各方的利益。七月十七日,咸丰帝为防顾命大臣专权,又将“御赏”、“同道堂”两枚印章分别交与慈安与慈禧保管,顾命大臣的拟旨必须同时盖有这两章才能生效。
咸丰帝的初衷是很好,顾命大臣的权力很大,但有两宫皇太后的制约,不致擅权;两宫皇太后在实力强大的顾命大臣面前,也不能专权。但是,由于咸丰帝忌惮恭亲王奕欣的能力,将其排斥在顾命大臣之外。而敦亲王奕誴、醇郡王奕譞等咸丰帝的亲兄弟均被排斥在权力中心之外。所以,在咸丰帝死后,以慈禧为首的帝后派与以奕欣为首的宗室势力联手,在留京的大学士桂良、周祖培及军机大臣文祥的支持下,发动辛酉政变,将护送两宫皇太后和嗣皇帝载淳先行回京的载垣、端华等人削爵革职,交宗人府处理。而负责护送咸丰皇帝梓宫的肃顺在行至密云时,也被睿亲王仁寿和醇郡王奕譞深夜缉拿,连夜押解回京,交由宗人府议罪。
至此,顾命八大臣悉数被解职,八大臣之中的核心人物载垣、端华、肃顺被削夺爵位,投入狱中。咸丰皇帝临终前设计的辅政制度功亏一篑,政局完全由慈禧与恭亲王奕欣掌控。恭亲王奕欣在京联络反顾命大臣势力,为慈禧夺权立下了头功。政变后,作为对奕欣的回报,奕欣得到了领班军机的权力,并加授议政王。在议政王奕欣的主持下,咸丰十一年十月初,朝廷各部等会同宗人府对顾命八大臣做出处置:载垣、端华和肃顺是八大臣中的首脑人物,其三人拟凌迟处死;景寿、穆荫等五人系“从犯”,拟革职,流放新疆。
这个处置意见上报给两宫皇太后后,两宫皇太后本着“议亲议贵”的制度,即皇亲国戚、三品以上和一品爵位的大员可依法减轻处罚的制度,又“加恩”于载垣、端华、肃顺三人,对三人减轻处罚:赐载垣、端华于狱中自尽,由肃亲王华丰、刑部尚书绵森传旨;肃顺因“悖逆狂谬”,令斩立决,由睿亲王仁寿、刑部右侍郎载龄监刑。其余五位顾命大臣处罚分别为:御前大臣景寿虽被革职,但保留了爵位和额驸品级,也没有被流放;穆荫被解除兵部尚书职,流放军台;匡源去职吏部左侍郎,免其流放;杜翰解职礼部右侍郎,免其流放;焦佑瀛去职太仆寺卿,免其流放。
顾命八大臣中,载垣、端华、肃顺丢了脑袋,其余四人要么被革职,要么被革职流放。唯独御前大臣景寿,虽被革职,但依然保留了爵位,是八大臣之中,处罚最轻的一个,这又是为何呢?在顾命八大臣之中,景寿可以说是身份最为尊贵的皇亲国戚。景寿在道光二十五年,尚道光帝六女寿恩固伦公主,成为额附。寿恩固伦公主的生母为孝静成皇后,孝静成皇后也是恭亲王奕欣的生母,还是咸丰皇帝的养母。寿恩固伦公主年长咸丰皇帝一岁,年长奕欣三岁,所以景寿是咸丰皇帝和奕欣的姐夫。景寿生性老实谨慎,所以很得咸丰皇帝的信任,把他列入顾命大臣之列。
景寿在八大臣之中并不是中坚力量,只是“从大流”,并末招致慈禧的忌恨。再者,景寿的身份特殊,属“议亲”加恩之列,所以被处罚得最轻。由于景寿非常低调谨慎,易于被慈禧控制,景寿在被革职不到四个月之后,很快出任了蒙古都统。一个月之后又官复原职授御前大臣。一年后,景寿再被重用出任领侍卫内大臣,并在同治十三年,掌管神机营事务。值得一提的是,慈禧最喜爱的养女荣寿固伦公主,也就是恭亲王奕欣的长女,后来还被慈禧指婚嫁给了景寿的儿子志端。只不过,婚后五年,志端早逝,十七岁的荣寿公主从此成了寡妇。
景寿在被革职四个月之后,很快复出,并不断受到慈禧的重用。复出速度之快,也令人怀疑当初对景寿的处罚只不过是掩人耳罢了。所以,慈禧对有“污点”的景寿大为重用,也不禁令人生疑。有人甚至认为景寿早早充当了慈禧的内应。
乾隆时期,忠心于清朝的能人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
和珅:和珅是乾隆时期的重臣之一,他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所建树,经常与乾隆皇帝一起出巡,举行盛大的围猎活动,被誉为“乾隆一代名相”。
明珠:明珠是乾隆皇后,她智慧过人,在政治、外交和礼制方面都有出色表现,乾隆帝对她非常信任和尊重。
纪晓岚:纪晓岚是乾隆时期的文人雅士,他深受乾隆帝的赏识,曾担任皇家历法官,还为乾隆帝创作了大量诗词和书法作品。
李时中:李时中是乾隆时期的官员,他主持编撰了《四库全书》,被誉为中国古代最大的百科全书。
红娘:红娘是乾隆帝的侍女,她为乾隆帝的许多重要政治决策提供了支持和建议,对清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做出了贡献。
张廷玉:张廷玉是乾隆时期的学者和官员,他主持修订了《清史稿》,对清朝的历史研究和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这件在清史中鲜有记载的、却事关康熙晚期储位争夺余波的皇室内部的斗争,清史专家杨珍在其专著《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中有详细叙述:
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汗权建立后一个多世纪中,历经天命、崇德、顺治、康熙、雍正等各个时期,先后完成由后金汗权向清朝皇权、由地方性政权向全国性政权的重大转变。在此期间,围绕皇位继承问题出现的权力斗争连绵不绝,而康熙朝后期储位之争,以及因此引发的雍正初期清除朋党,期限规模和斗争的激烈程度,都已超过顺治朝及清朝入关之前。发生在乾隆四年(1739年)的弘晳事件,则是高峰过后泛起的最后一道波澜。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储制度确立前夕,由康雍二帝开启的秘密建储制度取代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的历史进程,尚未终结,两种皇位继承制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还在人们头脑中交互影响与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权集中与强化的程度,较康雍时期进一步提高,即将达于极致。因此,弘晳案既带有前朝储位斗争的深刻印迹,也呈现出这一时代背景所赋予的特色。
现存史籍记载显示,弘晳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从发现到审结,只有数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过,随着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对该案的认识,却有一个由表及里,不断深化的过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诸处夤缘,肆行无耻”的含混罪名,将奉差在外的正黄旗满洲都统弘升革职锁拿,“押解来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谄事之人,朕若宣示于众,干连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当。故朕仍尽亲亲之道,不肯暴扬。”这是“福宁首告弘晳一案”事发之起,乾隆帝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被牵连者予以保护,并告诫说:“此后王公宗室等,当以弘升为戒,力除朋党之弊,念切国家,保全宗室之颜面”。福宁的身份不详,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员,或是其属下 。
十月初,宗人府议奏,康熙帝十六子庄亲子允禄与其子辈弘晳、弘升、弘昌、弘晈等人“结党营弘,往来诡秘”,议请分别予以惩处。乾隆帝认为,允禄“惟务取悦于人,遇事模棱两可”,至其与弘晳等人私相交结事,“朕上年即已闻知,冀其悔悟,渐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结。”不过,“朕看王乃一庸碌之辈,若谓其胸有他念,此时尚无可料其必无。”乾隆帝还指出,弘晳等人“见朕于王加恩优渥,群相趋奉,恐将来日甚一日,渐有尾大不掉之势,彼时则不得不大加惩创,在王固难保全,而在朕亦无以对皇祖在天之灵矣。”他首次披露,弘晳“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本年遇朕诞辰,乃制鹅黄肩舆一乘以进,朕若不受,伊即将留以自用矣。乾隆帝决定,允禄免革亲王,但革去亲王双俸及议政大臣等职;弘晳革去亲王,仍准于郑家庄居住,不许出城;弘升“永远圈禁”;贝勒弘昌、贝子弘普、公宁和革爵,宁郡王弘晈仍留王号,“永远住俸”。其实,此时乾隆帝已发现弘晳“有不轨之心,因事未显著,是以从轻归结,以见小惩大戒之意”,也就是说,在他的眼中,“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的弘晳,还够不上该案的主犯。
不久,从事邪术活动的巫师安泰在受审中供出,弘晳曾向他问询“准噶尔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等语”,这使弘晳所犯事由的性质,有了改变。乾隆帝据此认为他“心怀异志”,“其所询问妖人之语俱非臣下所宜出诸口,所忍萌诸心者,拟以大逆重典,以彰国法,洵属允当。”同时,又发现弘晳曾“仿照国制”,在府中擅自设立内务府下属机构会议、掌仪等司,这种做法俨然含有以己为圣尊,与朝廷相抗之意,以致乾隆帝认为“弘晳罪恶”,较允祀允禟等人“尤为重大”。至于允禄,除去发现他“将官物私自换与弘晳”外,并无新的罪证,仍维持原处罚;弘升等人亦同。对弘晳的处处于是进一步加重:圈禁地由原郑家庄府邸改于毗邻皇宫的景山东果园内;除宗籍,改名为四十六。至此,该案以弘晳作为犯事主角,审理完结。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终年49岁。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将允祀允禟复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孙复入宗室的同时,已去世36年的弘晳也被恢复原名,收入宗籍。
弘晳案的出现,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有必要对案中人的有关情况,做一概析。
以往对于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及雍正继位问题的考察中,弘晳是一位为人们所忽略的人物。
允礽之子弘晳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七月,生母是允礽的侧福晋李佳氏。其嫡母瓜尔佳氏没有生子,逝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七月。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故后,被追封为理亲王。雍正帝以弘晳生母“奉侍二阿哥有年,人甚淳谨,著封理亲王侧妃。乾隆帝称弘晳为允礽嫡子或长子,其来有自。
弘晳向为皇祖所钟爱。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第二次废太子后,人们曾有因:“皇长孙颇贤”,允礽可能再次被复立的传言。允礽第二次被废黜不久,弘晳的嫡长子,康熙帝的嫡重孙永琛出生,这无疑又为人们将弘晳与康熙帝传位问题相联系,增加了一条纽带。
允礽共有12子,弘晳排行第二。长子与弘晳同母,长弘晳3岁,11岁殇。第三子弘晋逝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年22岁;第四子、第五子皆幼殇,未命名。第六子弘曣与弘晳嫡长子永琛同年而生,比弘晳小18岁。所以,话语睚三年(1725年)六月,允礽去世半年后,雍正帝仍有“密亲王(允礽死后封)子孙年幼,诸事未谙”之语,因当时除去年已32岁的弘晳外,余者皆未成年。这种状况,使实际具有长子身份的弘晳在允礽诸子中鹤立鸡群,格外突出,成为无可争议的允礽的继承人。
如果允礽不被废黜,弘晳则将承继大统。即使是乾隆帝本人,在其晚年也仍然承认这一点,他说:“且理密亲王(弘晳)幸而无过,竟承大统,亦不过享国二年,其长子弘晳,纵欲败度,不克干蛊,年亦不永,使相继嗣立,不断年间,连遭变故,岂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
据《李朝实录》载,康熙帝死后,人们有如下传闻:“康熙皇帝在畅春园病剧,知其不能起,召阁老马齐言曰:‘第四子雍亲王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又曰:‘废太子皇长子性行不孝,依前拘囚,丰其衣食,以终其身。废太子第二子朕所钟爱,其特封为亲王。’言讫而逝。 上述传言不足信,但却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
二废太子后,因康熙帝喜爱弘晳,所以逐渐出现将三立允礽之说,并流传很广,达到朝鲜。
在人们对胤禛继位普遍表示怀疑的情况下,胤禛下属人员以上述传言为蓝本,炮制出康熙帝喜爱弘历,因而最终传位胤禛之说,为后者并非名正言顺的继位作辩护、找根据。事实上,既然康熙帝并未因钟爱弘晳而三立其父允礽为太子,他也不会因喜爱弘历,而传位于他并未予以特殊培养,而且年已45岁的胤禛。
雍正帝继位后,为改变自己在朝中的孤立处境,并集中力量打击允祀允禟集团,在对允礽父子予以防范的同时,还尽可能地加以安抚。他将弘晳封为郡王,让其移住京城以北20余里的郑家庄。关于雍正帝着意笼络弘晳的做法,《李朝实录》中也有记载:“康熙皇帝即封废太子之子为王,新皇以在邸时宫室服御,金银臧获及王府官属,一并移给。又放废人(指允礽),使之诣哭殡次,旋即就锢。”废太子允礽于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死于紫禁城内咸安宫禁所,终年51岁。雍正八年(1728年)弘晳晋为理亲王。
弘晳案发后,乾隆帝称弘晳“亦不过昏庸无知之人耳”。这并非事实。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一月,在宫中股役的正白旗工匠华色,因违反康熙帝有关规定,按照大内式样,为弘晳偷制珐琅火链,故被带枷杖笞后流放,负责宫中制作的养心殿监督王道化、赵昌等亦因失查而受惩罚。康熙帝对此案很重视,但处理此案时,并未触动弘晳,对他采取了保护态度。华色原曾“在二阿哥处服役”,此次弘晳是通过一位太监,向他传达制作之事。这表明弘晳的交结面很广,虽然其父被废而受拘禁,但他自恃受皇祖的宠爱,竟然置皇祖禁约于不顾。华色知法犯法,则从一个侧面说明允礽父子仍颇有势力,令有畏惧。
雍正帝在位期间,对宗室反对派成员无不予以严厉制裁,在这种政治氛围下,为保全性命,弘晳不敢流露其不满情绪,满族高层统治成员即便对雍正帝有关举措(如对允祀、允禟等大批宗室成员严厉镇压)有不同看法,也同样不敢有所表示。乾隆帝继位后,针对雍正帝施政中的失误,采取了一系列纠偏措施,对受到惩处的宗室成员予以宽大处理,以期彻底扭转雍正帝所造成的孤立被动局,重新获得满洲贵族上层的支持拥护。这是其纠偏举措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乾隆帝一再标榜的所谓“尽亲亲之道”,“敦睦一本,加恩九族”的实质所以。于是允礻我与允禵从拘禁处获释,乾隆二年(1737年)又被分别封为辅国公;允祀、允禟、延信、苏努等人的子孙重被收入玉牒,赐与红带子;此外,乾隆帝还采取了其他相关措施。
帝于继位初期宽大处理前朝遗案,大力改善与宗室成员关系的高速方针与举措,这在客观上为弘晳等人以隐晦或间接的方式,宣泄压抑多年的不满情绪,创造了有利氛围。弘晳“仿照国制”,于府中私设内务府下属司衙,制造臣工所禁用的鹅黄肩舆作为向乾隆帝生日进献的礼物,他在乾隆帝面前“毫无敬谨之意”,被拘禁在宗人府听审后,“仍不知畏惧,抗不实供”等等表现出弘晳肮心胸坦汤不惧权威威胁。
四年(1739年)十月,乾隆帝指出,允禄、弘晳等人“私相交结、往来诡秘”一事,“朕上年即已闻知”。时间到了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因永琏病故,乾隆帝令从正大光明匾额后撤出立其为皇储的密旨,并将此事论题知允禄、弘昼及军机大臣等。这等于宣告储位已空。
总之,乾隆帝弘历是雍正的庶子,而弘晳是康熙帝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过程中既得利益庶长孙,同时对皇长子重获皇位存有猜疑。(乾隆曾骂弘晳:自以为旧日东宫嫡子,居心甚不可问。)
允禄是康熙帝第十六子,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母为顺懿密妃王氏,苏州人。允禄“精数学,通乐事,承圣祖指授,与修《数理精蕴》”,并曾教侄儿弘历使和火器。允禄在康熙帝诸子中年龄较小,没有卷入康熙朝晚年诸皇子对储位的角逐。与其众多皇兄比,允禄生性较为安静,热衷于学业技艺,权力欲望相对小些。这也是康熙帝年幼诸子普遍具有的一个特点。雍正帝去世4天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颁布的遗诏中说:“庄亲王心地醇良,和平谨慎,但遇事少有担当,然必不至于错误。”反映了雍乾父子对于允禄的共同看法。
雍正帝继位后,在清朝最高统治层中十分孤立,少数几位于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中保持中立,且在权势上不曾对他构成威胁的皇弟,便成为他极力拢络的对象,允禄即其中之一。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帝以允禄承继皇太极之孙博果铎为嗣,袭封庄亲王,并针对王公大臣中有“谓朕钟爱十六阿哥”的议论,予以驳斥。终雍正朝,允禄先后掌管内务府、宗人府事务,并担任八旗都统等职,始终受到信任。乾隆初年,允禄与果亲王允礼及鄂尔泰、张廷玉等人同为辅政,总理事务;其本人“食亲王双俸”;特别是当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允礼去世后,允禄在皇叔辈中的地位,已然首屈一指。允禄因弘晳案受到贬处后,又担任过玉牒馆总裁、掌理宗人府等职,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去世,终年73岁,赐谥恪。
弘晳案中弘升等四位同辈人的有关情况,根据《爱新觉罗宗谱》等史籍记载,简述如下。
弘升是恒亲王允祺第一子,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线为侧福晋刘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为世子,照贝子品级。雍正年间曾管理上驷院、镶白旗事务,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办理旗务时“并不实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严加训诲”。乾隆帝继位后,重新启用弘升,授予正黄旗满洲都统,兼管火器营事务。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案发,弘升受到惩处,但在晚年重受信任,任头等侍卫、领侍卫内大臣等职。乾隆十九年(1754年)去世,终年59岁,赐谥恭恪。
弘昌是怡亲王允祥第一子,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生母为侧福晋瓜尔佳氏。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为贝子。乾隆帝称弘昌“秉性愚蠢,向来不知率教,伊父怡亲王奏请圈禁在家”,允祥死后才被雍正帝释放,乾隆帝继位后晋封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贝勒,逝于三十六年(1771年),终年66岁。他是被卷入弘晳案件的4位同辈参与者中,惟一一位身后未得赐谥者。不过,从他的率直性格与作风看,或许当其父在世时,他已公开流露对雍正帝继位的看法,允祥怕惹事端而将其拘禁在家。
允禄第二子弘普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六月,生母是侧福晋李氏,因其长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实际上是允禄的长子。乾隆帝继位后,他被封为贝子、掌銮仪卫事、管镶蓝旗满洲都统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虽因弘晳案牵连,革去贝子,解銮仪卫任,但当月即封为奉恩镇国公,翌年担任宗人府右宗人。他逝于乾隆八年(1743年),终年31岁。去世当年被追封世子,赐谥恭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允禄死后,弘普又被追封为和硕庄亲王。
弘晈是怡亲王允祥第四子,生母是嫡福晋兆佳氏,他与堂兄弘普同岁,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五月。雍正八年(1730年)八月,即其父去世3个月后,弘晈被封为宁郡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晳案发后,乾隆帝认为弘晈本应革退王爵,但“此王爵,系皇考特旨,令其永远承袭才”,故从宽保留王号。弘晈死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终年52岁,赐谥良。
综上所述,卷入弘晳案的5个宗室成员之中,允禄深受雍乾二帝的倚信,弘普是允禄之子;弘昌、弘晈之父则是雍正帝最为信任,并予以特殊荣宠的怡亲王允祥;弘升之父恒亲王允祺虽是允禟的同母兄,但并未参与储位之争,因而当雍正帝继位后,允祺基本上未受打击。也就是说,在雍正帝清除允祀、允禟及其众多追随者的斗争中,上述宗室成员不仅未曾受到迫害,反而还是不同程度的获利者(弘升的情况略有不同)。可是,他们却对废太子允礽的长子孙,本有希望继承皇位的弘晳深怀同情,与之交往密切,这与雍正帝长子弘时竟站到皇父政敌允祀允禟集团一边,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弘时的政治态度与他在皇位继承中的失意,有因果关系,而允禄等人则是雍正帝继位的受益者,居然也站到雍正父子的对立面。这就表明,雍正帝清除政敌的残酷行径十分不得人心,除去受打击者的家属及其众多同情才外,甚至连雍正帝的亲信允禄本人,以及允禄和雍正帝最倚重的心腹允祥两人较年长的儿子们,也都对此不以为然。乾隆帝继位后,对大部分受到雍正帝迫害的宗室予以平反,政治氛围一度相对宽松,允禄等人长期被压抑的不满,以及对遭到迫害者怀有同情等复杂情绪,终于得以有所表露,并与弘晳的耿耿于怀与希冀之心,一拍即合,最终酿成弘晳事件。康雍时期储位之争的余波在乾隆初年仍有显现,足见这场因储位而引发的政治斗争影响久远。
值得注意的是,卷入弘晳案的5位宗室成员,除去允禄外,其余4位弘晳的同辈有,有3位是长子(弘升、弘昌、弘普),一位是嫡子(弘晈)。具有长子或嫡子身份的宗室成员,同情、支持废太子的长子弘晳,这一现象不能仅仅视为偶然巧合。它多少反映出,清朝入关近百年后,满洲贵族对于宗法制嫡长子观念的看法,已发生变化,从抵触转向接受。
弘晳不甘心其父的失败结局,在皇权的集中与强化即将达于极致的客观形势下,显露不臣之心,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败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乾隆初年仍然健在的中一位康熙朝储位之争的失败者允礻题。他从拘禁地被释放后,一改以往桀骜不驯之态,故被晋封为恂郡王,任正黄旗汉军都统,总管该旗觉罗学,“甚属恭恪,竭诚供职”。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允礻题以68岁高龄去世,赐谥勤。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允礻题嫡子弘明生子,是为其嫡孙。弘明向为皇祖所喜爱,康熙五十八年(1719的)夏,康熙帝曾为之一手操办婚事。弘明之子出生数月后,雍正帝去世,允礻题随即获释。允礻题为嫡孙命名永忠,体现出他对皇考康熙帝的深深怀念与忠诚不贰之志,同时,也透露出他决意改弦更张,谨慎行事,以度余生的想法。皇位继承制度变革中的巨大波折,致使允礻题与皇位失之交臂,而皇权的强大威慑力与强制力,又迫使他不得不深藏心中积愤,貌似恭顺,以苟全性命,求得善终。此中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允礻题的政治态度,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子孙后代。其实,这种情况在遭受雍正帝打击的宗室中,带有一定普遍性。
乾隆帝对弘晳案的处理方式,颇具特点。除去对弘晳本人终身禁锢外,其他人多又予以任用,而且无不使之善终。他接受雍正帝的教训,审理此案时既采取宽大方针,又昼不泄露内情,缩小其影响,以便与其继位后即行实施,并已初见成效的“敦睦一本”,加强宗室团结的方针,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乾隆帝也极不愿因弘晳案发,致使人们重提康雍之际储位斗争之事,实际上,这正是他的大忌之处。当然,乾隆帝所以对弘晳案予以宽大处理,根本原因还是皇权已极度集中与强大,他能够牢牢控制所有臣工。弘晳等人纵有不满与抵触情绪,但无从动摇他的绝对统治。所以,乾隆帝也完全不必像雍正帝那样,以反对派进行严厉打击与重处。
弘晳案是乾隆帝弘历储位之争的康熙期极度竞争对手,弘历乾隆即位时,为皇帝之争迅速了结康、雍、乾时期绵延数十年的太子之争,永远画上句号。
和珅早年的时候深得乾隆帝的信任和喜爱,乾隆觉得这个人既有才又会说话,还有眼力劲儿,自然就非常喜欢他,然后他的出身虽然不是上三级,那也是满洲正红旗,就基本上出身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不是皇家子弟而已,然后乾隆觉得他特别有才,又特别和他的心意,自然就愿意提拔这样的一个人,而且人家的才学确实摆在那,朝文武没有对人家有太大意见的,基本上都是承认人家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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