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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宋太祖赵匡胤是如何理财的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7-01 17:21:27

揭秘,宋太祖赵匡胤是如何理财的

宋太祖赵匡胤出生于一个没落世家,早期家道中落的赵匡胤可谓历经坎坷,知道贫苦的烦恼,后来黄袍加身,当了宋代的开国皇帝。虽然当了皇帝,贵为天子,但是赵匡胤依然过得很节俭,宫里的窗帘是用最便宜的青布制作而成,赵匡胤的衣服和一般小官员的衣服布料相同,而且洗了再穿,穿了再洗,更换新的次数几乎没有。这在历朝历代的皇帝中非常少见。有人问,想要了解一个皇帝过得十分奢靡,看他的内宫人数就可以直达。赵匡胤的内宫是历朝皇帝中最简朴的,宦官只有五十几个,宫女也只有两百多名。

但是赵匡胤依然觉得宫里人数太多,遣散了想要出宫的五十多个人。赵匡胤称帝后,在一次亲自出征攻打北汉的路上,正赶上七夕节,赵匡胤送给他在汴京的母亲和妻子,给了太后三贯钱,给了皇后一贯半,一般一千钱为一贯。有一天,赵匡胤的女儿永庆公主觐见父亲赵匡胤,穿了一身新的外衣,上面用五彩金丝点缀着一片片孔雀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非常华美的样子。赵匡胤一看见女儿穿这样的衣服,就让她以后别再穿这样的华服了。永庆公主很不理解,觉得自己是公主,宫里有很多翠羽,为何不能穿。

赵匡胤说:“你是公主,穿华服到处炫耀,别人就会效仿你。如果全国上下都这样,要浪费多少钱?”赵匡胤不仅对亲人要求很严,对自己也非常克制。有天他半夜起来想吃羊肝,但是犹豫很久也没下令。旁人问他:“皇上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就是,我们一定照办!”赵匡胤最后还是忍住没吃。赵匡胤之所以如此节俭,因为五代十国的皇帝几乎个个都挥霍成性,官吏也效仿他们,民间的经济非常贫弱。所以,赵匡胤以身作则,节俭生活,官员们受到他的影响,为宋朝积累了很多财富。

面对边界的强敌威胁,宋太祖没下令劳民伤财地打仗,而是积累财富,用钱买地,避免交战。杯酒释兵权的时候,宋太祖更是用财宝来交换兵权。宋太祖的承诺让那些曾经兵权在握的将帅们都解甲归田,安分守己地度过了余生。宋太祖对臣子们很慷慨,比对太后和皇后都要慷慨得多。宋太祖独特的理财方式让宋朝成了历史上经济和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期之一。

三司指的是什么


三司指的是什么
在明朝建立后,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三司”具体指的是什么?地方实行的所谓“三司”分别是指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地方宣传行政部门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政府机构,主要行使人民政权;地方量刑法官司相当于目前的地方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当地总司令是当地军方机构,掌管当地驻军部队。每个地方最重要的三个方面被分配给三个不同的人。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他们都是水平平等的,各有侧重,互不指挥。
1.行中书省
总司令是官员的签名,简称总司令,属于三司省之一。明朝最高的地方军事首领是机构,是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而设置的军事机构,类似于中国近代的军区。
2.布政司
宣布署是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机关,原名元朝的行中书省。意思取自“朝廷有德、有禁、有继承、有广播,以下为公司”。明代任命使臣的管辖范围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使臣秘书”、“布政司”和“藩属秘书”,不称“省”。在公文中,避免使用元代的“省”字,所以在地名下加“等地”。
政务司有一左一右特使,即一级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然而,一个省的刑事名称和军事事务分别由省法官和指挥官管辖。布政司、按察司和都司合称“三司”,均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领导者与第二个产品具有相同的级别和相同的顺序。
3.按察司
按察司是明初中央政府的机构之一,属于都察院。入关后承袭明制,设置为省级地方政府机关,负责促进纪律、明确官吏管理、记录和审查各省犯人、调查口供和申诉等司法行政工作。英国统治下的香港法官也翻译为按察司。按察司相当于现任首席大法官。见香港大法官机构和香港行政长官按察司。
明代的机构设置可以说已经有了现代政治中机构设置的雏形,“三使司”的分权和相互制约在当地得以实施。在中央层面,在相应的废省制度中,有三司和三司官员互不隶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同时废除了中书司、丞相,相权分设六部,为皇帝谋士设大学士阁。他们到达明神宗时,大学士被称为“阁老”,形成内阁制度,直接对皇帝负责,基本上管理所有政务。
宋代三司使指的是什么
三司是户部、度支、盐铁三个财政部门的统称。
在宋朝初期,三司的职官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其中宋太宗在位的21年间,是北宋三司机构变化最多、最大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三司的凭由、理欠、提点等诸子司时分时合,三司使副、三部使等职时废时置。
宋代三司之间的具体分工是:
【盐铁司】其长官为盐铁使,“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
【度支司】其长官为度支使,“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
【户部司】其长官为户部使,“掌天下户口、赋税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宋元丰改制后,三司完全取消,归并于户部,三司官署也暂时改为尚书省办公处所。这时,一切财政大权归户部所有,户部则直接隶属于三省,置于宰相的领导之下。
明朝三司指的是什么
明朝在地方实行的所谓“三司”分别是指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地方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政府机构,主要行使民政权;地方提刑按察使司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地方都指挥使司是是地方军事机构,掌管地方驻军部队。每个地方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就分交给了三个不同的人,按我们现在的话语来说,在级别上面都是平级,各有侧重点,互相没有指挥权。
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等若干人,分掌县、州、府各级行政事务和财政,隶属吏部和户部。
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等若干人,执掌司法和监察官民、提举兴革等事,官员笞杖以下的处罚由它执行处理,徒、流以上的处罚则由它报三法司处理,隶属都察院和刑部。在中央层面,另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简称都司,一个都司统辖若干卫所,全国共17个都司,负责所辖军户的控制和生活安排,隶属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根据皇帝的命令接受都督府的征调和兵部指挥。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都指挥同知2人、都指挥佥事4人,其属有经历司经历、都是。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
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副千户2人,镇抚2人。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总旗20人,小旗100人。
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
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攒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在中央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这就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明朝的机构设置,可以说具有现代政治机构设置的雏形,在地方上实行”三使司“分权,互相牵制。在中央层面相应的废行省制度,设三司,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同时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到明神宗时,大学士被称为”阁老“,形成了内阁制度,直接对皇帝负责,基本代管一切政务。
三司是哪三司
明朝的"三司"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都指挥同知2人、都指挥佥事4人,其属有经历司经历、都事。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
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副千户2人,镇抚2人。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总旗20人,小旗100人。
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
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攒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
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一位正三品的军事长官。何教授说,明朝中央机构在初期设有三公、三孤。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荣誉称号而非实授。处理具体政务的是中央设立的中书省,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到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分理国家诸事。此外还设有具备司法功能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纪检部门的都察院等一些职能部门。
在地方上,明朝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可谓是三司权责分明。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其官职等级相当於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
三司打一动物
答案是:虎
三司?[sānsī]
生词本
基本释义?详细释义
[sānsī]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李贤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晋陶潜《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渊明从父太常夔尝问耽:‘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唐张说《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三公”。
2.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
3.唐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资治通鉴·唐昭宣帝天_三年》:“_三月_戊寅,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于此。”《续通志·职官四》:“三司起於唐末,五代特重其职,至宋而专掌财赋,皆以重臣领之。”
4.宋代于广州、明州、杭州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宋史·食货志下八》:“_熙宁_九年,集贤殿修撰程师孟请罢杭、明州市舶,诸舶皆隶广州一司。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九七一年,太宗灭南汉,即在广州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杭州、明州置市舶司,与广州合称‘三司’,是北宋主要的对外贸易港。”
5.明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明史·职官志一》:“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於府部。”

王安石的变法是否真的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不是。

  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受到史书的全盘否定,是因为王安石出动了大地主阶级和官僚的利益。王安石变法,主要目的是富国强兵,摆脱北宋积贫积弱,冗官冗兵冗费的现状。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保甲法、募役法、保马法,其中很多都是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扶植农业、工商业的发展,以利为主要目的。另外,王安石,实行了大量的军队改革,大大提高了北宋军队的战斗力。
  王安石主政期间,兴修水利,数百年后,百姓仍被其泽。王安石实施的募役法效果最为显著,过去农民既要承担赋税,又要在农闲时节承担徭役,负担即重。王安石改变了这种做法,农民可以免去徭役,缴纳少量的助役钱,由国家雇佣专门人员从事徭役,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提高了工作质量。保甲法实质上是藏兵于民、全民皆兵的政策。总之,王安石的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极大地提升了北宋的综合国力,这都是连宋史这样扭曲事实、记在大量虚假信息的龌龊史书都不得不承认的。
  王安石主政期间,北宋对吐蕃、对越南、对少数民族的反叛势力都取得了辉煌的战果,这都是北宋前所未有的功绩。即便王安石之后,北宋已然保持了强大的军力,对西夏的作战取得一系列重大战果,若北宋不亡,灭夏指日可待。对北宋灭亡负责的应当是保守派的司马光,司马光一上台,无论好坏废弃了王安石的所有新法,甚至差一点放弃王安石收复的失地。由于司马光的保守和腐朽的路线,北宋势力有所削弱。
  蔡京等人上台后又清洗了保守派的官员,重新启用变法派,但此时的变法已成为蔡京等人谋求私利的工具,丧失了王安石时期的性质。因而,有人借此诬陷是王安石的新法致使北宋灭亡。其实,尽管蔡京是变法派,还是王安石的亲戚,但王安石生前并未重用蔡京,而真正重用蔡京的是司马光。司马光主政后,要求尽废新法。导致天下混乱不堪,但蔡京的地盘上却在三天之内彻底废弃新法,迅速倒向司马光,深受司马光赏识,从此平步青云。最终导致了北宋的灭亡。因此,北宋灭亡的直接罪魁祸首是蔡京等人,幕后黑手则是废弃新法而又重用蔡京的司马光。
  王安石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尽管在变法过程中存在失误,也有些新法受到地方官的阻挠或曲解以谋私利,但是王安石的变法确实大大改善了北宋的各方面。亡北宋的不是王安石变法,而是王安石的新法没有得到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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