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王国是日耳曼法兰克人在西罗马帝国崩溃后建立的西欧封建王国。486年,法兰克领袖克洛维定都巴黎,占领高卢地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法兰克王国历经墨洛温王朝、加洛林王朝两个时期。987年,西法兰克国王路易五世死后因没有继承人,加洛林王朝被卡佩王朝取代,法兰克王国血统就此终结。
法兰克王国在查理曼大帝时达到极盛,其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西欧地区,大有重现西罗马帝国辉煌的姿态。但法兰克王国灭亡之后西欧地区再也没有像中国那样形成新的统一王国,而是持续走向分裂,这是为何呢?
查理曼大帝
一、继承制度
克洛维接受洗礼,皈依基督教,并结合法兰克人的习惯法制定了《萨利克法典》。法典规定,国王死后,诸子均可以继承王国领土。这个规定和汉武帝的推恩令十分相似,但汉武帝推行推恩令是削弱诸侯国,强化中央集权的,法兰克这个规定恰恰相反,他助长了分裂,削弱了中央。所以克洛维一死,法兰克王国就爆发了内乱。
查理曼大帝死后,其子路易继位。路易不准备把土地分配给他的三个儿子,这个规定惹恼了三个儿子,于是发动政变,囚禁了路易。843年,路易死后,路易的三个儿子签订《凡尔登条约》,庞大的法兰克王国被一分为三,三子各占其一,形成后来法国、德国、意大利三国雏形。这种公然蔑视统一,分裂国家的情况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西欧可是潮流。
而这种继承制度被后来的西欧国家所沿袭,直接导致国王控制的领土狭小,地方诸侯割据严重的局面。比如后来的法国国王只能控制巴黎和奥尔良附近的土地,被称之为“巴黎岛”。
法兰克帝国的分裂
二、政治制度
助长西欧分裂的另一个原因是,法兰克帝国统治者查理曼大帝创造了西欧特有的政治制度——封建制度。
西欧的封建制度是封君封臣制。国王把土地分配给亲兵和亲信,这些人向国王效忠,并为国王提供兵役。这些人又向下把领土继续分封,再以土地和兵役结成封建依附关系。但是国王只能直接管理他的封臣,却无法管理封臣的封臣,这就是所谓“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在这种政治制度影响下,国王只能在自己控制范围内收税,无法干预地方割据势力。再加上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自给自足性,所以西欧的封建国家其实是非常松散的政治联盟。
三、宗教影响
克洛维死后,诸子陷入混战。宫相查理攫取了实际权利,其子矮子丕平废黜了莫洛温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为了取得教皇支持,丕平把拉文纳(西罗马帝国后期首都)至罗马的土地献给了教皇,教皇国得以诞生,是为“丕平献土”。
教皇国为了维持他的权威和经济利益,是不希望西欧统一或者出现大帝国的。一个分裂的欧洲对他是最有利的。教皇国建立后,教皇成为世俗君主,通过革除西欧国王教籍的方式插手西欧事务。另外,教皇国还控制着其他国家主教的任免权,通过教堂控制人们的思想,还通过征收什一税、兜售赎罪券来敛财,所以当时西欧人民有两个君主,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教皇。
教皇为国王加冕
对于这种情况世俗君主虽然想反抗,但却无能为力。因为世俗君主的加冕仪式是由教廷主持控制的,所以教皇可以通过革除国王教籍的手段来取消王位的合法性。
当西欧矛盾激化的时候咋办?教皇乌尔班二世说,大家收手,一起去中东圣战吧,于是有了我们熟悉的十字军运动。参加十字军的多数为丧失继承权的封建领主和贫苦人民。不得不说教皇这一招真是厉害。
四、民族原因
中国之所以能大一统,是因为有一个人数庞大的主体民族,我们书同文、车同轨,而这些条件,恰恰是西欧所不具备的。
843年法兰克王国分裂后,三个区域的人说着不一样的话,写着不一样的文字,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所有要再次整合在一起是很难的。再加上古代时期西欧各国很少爆发大规模的国与国之间的冲突,于是这种分裂局面就长期存在了下了。法兰克帝国分裂成三部分后,各部走向独立发展道路,随后逐渐形成现在的德国、法国和意大利。
从面积来看,欧洲和中国差不多大,然而很多人却感到奇怪,为何欧洲不能像中国一样,长期保持统一呢?
在古代,曾有一段时间,欧洲和中国均由一个国家、一个政府所掌控,在中国是汉朝,而在欧洲是罗马帝国。
之后,中国和欧洲又几乎同时遭遇外族侵袭(在中国是五胡乱华,在欧洲是日耳曼、匈人入侵),最终都陷入了大分裂局面。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和欧洲却向着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中国虽然屡次分裂,但最终都走向了统一,从元朝到共和国,中国再也没有陷入分裂。
而欧洲,却向小国林立的方向发展,查士丁尼皇帝、查理曼大帝、格里高利教皇、路易十四、拿破仑、等枭雄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遏制这种分裂的趋势。
如今,欧洲已有大小国家48个。
而中国,只有一个。
很多西方历史学家感到奇怪,中国民族众多、地理状况复杂,为何不像欧洲那样小国林立。
相比于中国,欧洲缺乏大江大河大山的阻碍,原本理应更容易统一,但千百年来为何却一直陷于分裂状况。
对此,西方历史学家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一些欧洲历史学家认为,中国是典型的“治水文明”,正是因为中国人要“治水”,所以才要统一。
相比于欧洲,中国的长江、黄河要更加狂暴,更加容易造成灾难。
要治理水灾,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府。
如果国家分裂,各国均会利用大坝,将“祸水东引”,给人民造成灾难。
因此对于民众来说,统一是他们的绝对需求。
然而在笔者看来,西方历史学家的观点完全是倒因为果。
虽然统一国家的治水能力要强于分裂国家,但并不能说国家统一就是为了治水。
说实话,这是典型的、西方人的偏见。
在笔者看来,欧洲之所以不能像中国一样统一,就是因为他们缺少了一项重要步骤,那就是“书同文”。
战国末期,秦始皇攻灭六国,立即颁布旨意,下令废除旧六国的文字、钱币以及度量衡,必须“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其中,又尤其以“书同文”最为重要。
从春秋时期开始,各国的文字就很不一样,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推行。
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从那时候起,采用了比较方便的书法,规定了统一的文字。
这样,各地的文化交流也方便多了。
众所周知,中国有许多的方言,各个地域的人很难听懂对方的话,有时甚至还要带翻译。
例如楚国出使秦国,曾经就带过翻译。
在没有普及教育、且交通不便的古代,像现代一样推行普通话是不可能,但推行统一文字却是可行。
虽然言语不通,但最终都可以用文字来交流,使各地的人都能毫不费力地互相沟通,这样就能够让各地之人互相理解,从而建立对彼此的认同。
而欧洲的罗马帝国呢?却缺乏“书同文”这一关键步骤。
秦始皇虽然暴虐,但他仍将六国百姓视为自己的子民,让他们与秦国人享有同样的身份和权利。
然而罗马就不一样了,他们自视为征服者,在被征服民族的头上作威作福。
因为罗马人自认高人一等,因此他们不屑于将自己的文字——拉丁文教给被征服的民族。
正是这种不强求的态度,导致欧洲人不能像中国人一样实现融合。
在西部罗马,通行拉丁文;在东部罗马,同行希腊文,两个罗马很快就分裂。
公元2世纪时,法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等语种已经开始出现,各民族一直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纽带。
中国即使在分裂后,各国人民仍能毫不费力地实现沟通。
因此,这些割据国家即使被征服,也不会出现因沟通不良而形成的“排异反应”。
而欧洲就不同了,各国连起码的沟通都做不好,更何况统一?
即使一些国家被短暂征服,之后还是会独立。
比如被三次瓜分的波兰。因此,各国便陷入四分五裂之中。
总而言之,在笔者看来,中国之所以能实现统一,就是因为中国有一个英明的君主——秦始皇,有一个英明的政策——“书同文”。
而欧洲呢?
他们既没有秦始皇,也缺乏“书同文”这一关键步骤,因此他们走向分裂也是毫不奇怪,丝毫不值得同情的。
梁启超曾说,“百世皆行秦政”。
就是因为有秦政,我们才会不断从分裂走向统一。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秦始皇仍然被视为暴君,被不断的污名化。
而他们从来不曾想,我们之所以拥有如此统一而强大的国家,其实都是拜秦始皇所赐。
毋庸置疑的是,法兰克王国国王所推行的封建制度,及后来在其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封君封臣制是让法兰克王国、乃至后来真个西欧都无法完成彻底统一的根本原因。
但本文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在封建制度基础之上阻碍法兰克王权走向集中的三个原因。
法兰克王国疆域图
日耳曼人的传统观念被保留了下来日耳曼人虽然在西欧建立起了诸多日耳曼王国,并且在吸收了西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文化后逐渐开化,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抹去日耳曼人的一些传统观念和习惯,身为日耳曼人的一个分支法兰克人也是如此。
由于法兰克人在通过武力手段建立起国家前仍然处于部落制当中,且建立起国家后法兰克王国君主也并没有针对法兰克人的旧习惯和旧观念进行深度改革。在大多数法兰克人的心目中,仍然认为只有文治武功皆优于其他法兰克人,才有资格做自己的国王。对此,华东政法学院的李秀清博士在《法兰克王国的王权论略》一文中曾经提到:
···虽然他们(法兰克人)根据出身推举国王,根据勇力选拔将军,但是国王不能一意孤行,将军也必须以身作则才能统率士兵。
克洛维也是通过这种方式加冕为王的
因此当老国王病逝,新国王继位时,朝政往往会出现短暂的剧烈动荡。而一旦新国王一直未曾有过多大建树,那么法兰克人对其效忠的热情也会进一步减弱。周而复始,无限循环,最终导致国王的王权一步又一步地衰落了下去。
实际上这种情况并非日耳曼人,甚至是法兰克人独有。无论是在全世界的哪个角落,各国家或政权内部都存在着这种重臣不肯向暂时毫无作为的君王效忠的情况出现。即便是在中国古代史中,也常常出现这种情况。
正是因为如此,法兰克国王的王权才一直无法前进至高度集中的地步,毕竟很多国王都未曾立下旷世功勋。当国王查理曼在军事领域上取得突出成就之后,王权便轻而易举也顺理成章地就集中至他一人的手中,查理曼帝国也由此成为了一个高度集权的封建帝国。
查理曼凭借着自己的威望足以让众人臣服
法兰克人的继承法则存在着弊端前文已经提到,法兰克人的许多旧习惯和旧制度都在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后依旧保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法兰克人的继承法则。日耳曼人并没有创造类似中国古代一直尊奉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即家族族长(皇帝或贵族)将自己的"基业"全部传给嫡长子;而是选择以一种平均分配的方式,将"基业"划分成若干份平均分配给每个孩子。
克洛维的小儿子曾分得苏瓦松地区
在这里以克洛维为例,在克洛维晚年时,曾立下遗嘱将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法兰克王国分成四大部分,并分配给四个儿子。在其死后,法兰克王国便分裂成了四大部分,这也是法兰克王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分裂。虽然王国最终还是被后继之君重新整合在了一起,但是分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并不是那么随着统一的完成就可以被视而不见的。
实际上法兰克王国历史上并不仅仅只有这一次因继承法则存在弊端的缘故而导致的分裂,在公元9世纪中叶左右时,法兰克王国又被拆解为三大部分。虽然这次分裂是三名拥有国王继承权的王子进行内战后相互妥协的结果,但却是符合日耳曼人传统的继承法则的,因此三者的国王身份也是合法的。
不过这次法兰克王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后世之君曾尝试过将三个独立王国重新整合在一起,但最终还是走向了失败。而这三个国家也逐渐脱离了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走上了三条独立的发展道路,后来变演化成为了如今的法国、意大利和德国。
? ? ? ?公元8世纪到9世纪之间,欧洲大陆西部与中部曾统一于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及其子孙的统治之下,这虽然只是短时期的不巩固的统一,但对欧洲以后的历史发展却有着深远的影响,为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的形成,罗马基督教会在欧洲大部分地区统治地位的确立,欧洲中世纪特有的经济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查理曼帝国建立的过程 自从4世纪末各蛮族部落侵入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于476年灭亡以来,欧洲一直处于动荡之中。罗马帝国是以地中海为中心,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从未深入欧洲大陆腹地,仅在高卢与不列颠建立了不稳固的统治。
? ? ? ? 在西罗马帝国原来版图上建立的各个蛮族国家,如西哥特王国、东哥特王国、勃艮第王国、伦巴德王国等,时有兴亡,迁徙不定,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没有什么巩固的成就。486年,在欧洲大陆西北角,濒临北海的莱茵河口一带,法兰克人部落首领克洛维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在莱茵河下游西岸的奥斯特拉西亚一带建立了巩固的根基,并较快地占领了高卢大部分地区。克洛维率领法兰克人信奉了原来罗马人的国教罗马基督教会,使法兰克人与高卢—罗马人的教俗统治者较易合作,形成了巩固的统治。克洛维的子孙后代相继为王,被称为“墨洛温王朝”。但从7世纪开始,法兰克王国不断分裂,内战频繁,墨洛温王朝国王大权旁落到掌管宫廷事务的宫相手中。
? ? ? ? 奥斯特拉西亚地区的大封建主兰登的丕平从613年起开始世袭宫相的职位。其后代赫里斯托尔的丕平凭借雄厚的实力,战胜了高卢北部纽斯的里亚地区和高卢东南部勃艮第地区的封建主,于687年重新统一法兰克王国。他的儿子查理·马特任宫相时(714—741年),面临占领了比利牛斯半岛的阿拉伯人的全面入侵。732年在普瓦提埃一战,查理·马特率法兰克军队重创阿拉伯人,随即连连获胜,将阿拉伯人驱至比利牛斯山以南,阿拉伯人至此失去了进攻欧洲的势头。查理·马特又实行了军事采邑制,即不再无条件地分给下属土地,而是以服骑兵军役等义务为条件分封下属终身拥有的土地,即使教会、修道院拥有土地也需向他承担一定义务。查理·马特此举被后世视为西欧封建等级制的起源。这些措施使法兰克王国和查理·马特的势力大大加强。
? ? ? ? 查理·马特之子矮子丕平继承宫相后,更进一步插手意大利,保护罗马教皇不受伦巴德王国的侵犯。在罗马教皇的支持下,矮子丕平于751年废掉了有名无实的墨洛温王朝国王,成为加洛林王朝第一代国王。矮子丕平继续干预意大利事务,于756年把意大利中部“献给”罗马教皇,使教皇国领地正式形成。矮子丕平768年去世时,把土地分给了他的两个儿子查理与卡洛曼,经过内争后,查理于771年卡洛曼去世时统治了全部法兰克王国,他就是被后世称为“查理大帝”或“查理曼”的唯一真正统治过欧洲中、西部大陆的帝王。
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在经历过内战之后分裂成了三个部分,是为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和东法兰克王国。
在经过了漫长的时间过后,西法兰克王国逐渐转化为了法兰西王国,即如今法国的雏形;而东法兰克王国则转化为了神圣罗马帝国,即如今德国的前身。虽然二者皆为法兰克王国的直系分支,但在中世纪时期,两个国家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在法兰克王国被切割为三大部分之后,国王的数量就从一人激增至三人。后世为了方便区分,故而将三者分别称之为西、中、东法兰克王国。但实际上在法兰克王国刚刚分裂之际,三个王国依旧沿用了"法兰克王国"为正式的官方名称。
三个法兰克王国不仅沿用了旧的国名,也沿用了法兰克王国旧的分封制度。这也就意味着,西法兰克王国和东法兰克王国,或者说法兰西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都处于同一起点,二者的发展轨迹也应当是极其相似的。
在法兰克王国刚刚分裂之际,王权就受到了重大的削弱。当三名国王分别获得了治理王国一部分的权力之时,自查理·马特以来历代国王强化君权的努力几乎全部付之一炬。 与之前相比,这一时期的三名国王更像是诸侯共主。毕竟国土面积的缩小和王国分裂前的内乱,直接导致了地方诸侯势力的膨胀。
诸侯势力的膨胀,也就意味着王权的地位和影响力会随之下降。再加上封建制度天生带来的弊端,即很容易出现分裂的局面, 因此早期的西法兰克王国和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基本无法控制地方诸侯。
时间来到一百年多年后,东法兰克王国于公元962年逐渐向神圣罗马帝国转化;而标志着这一转化进程的标志性事件是为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得到了罗马教皇的认可,并且被加冕为罗马皇帝。实际上从这一年开始,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 的序幕便被拉开了。对此,北京大学 历史 学系的李隆国教授在《查理曼称帝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形塑》一文中曾经提到:
十几年后,也就是公元987年,统治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王朝因君主没有子嗣能够继承王位,因此王权便落到了雨果·卡佩的头上,卡佩王朝和法兰西王国的 历史 也由此开始。从公元10世纪末期开始,西法兰克王国和东法兰克王国就正式宣布分道扬镳,二者开始寻求符合自己需求的新的发展道路。
其实在法兰西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的 历史 序幕被拉开之前,两个国家的君权依旧十分弱小,甚至是越来越弱。 但二者相比,法王明显对权力有更大的兴趣和野心。自加佩王朝开始,法王就走向了强化中央集权的道路,并且在与大贵族的斗争中取得了许多成果。
而先于法国进行转型的神圣罗马帝国,其实在奥托一世统治时期也曾经出现过走向统一的趋势。 但可惜的是,在奥拓三世继位之后,奥托一世和奥托二世在位时期的局面就已经一去不复返,帝国皇帝的权威再一次衰落了。
从法王路易六世继位之时开始,法兰西王国就逐渐出现了走向统一的趋势。路易六世深知贵族权力过重是阻碍王权得到强化的绊脚石,因此他选择将贵族视为斗争的目标。为了强化己方阵营的势力,路易六世还联合了基督教会的力量,从而为法王王权能够逐渐得到强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当法王在逐渐强化封建王权,并努力消除法兰西王国内部的分裂局面的同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做些什么呢?
实际上从公元10世纪初期时(当时还是东法兰克王国),随着康拉德王朝的建立,传统的世袭继承制就已经在东法兰克王国内部被废除。取而代之的,则是后来被神圣罗马帝国所沿用的"君主选举制"。
由于康拉德王朝的初代君主康拉德一世本就不是通过世袭的继承法则继承东法兰克王位的(康拉德一世是被地方贵族选举出来的),因此这种"君主选举制"便一直被延续了下来。 当然,康拉德一世自然是想要建立起世袭继承制的;但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康拉德王朝的君主应当不具备推行这一制度的能力,因此该制度便被神圣罗马帝国继续延续了下来。
反观法国,因加佩王朝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世袭继承的继承制度,因此历代法王都不必担心自己死后王权会落到其他家族的手中。 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相比,法王从一开始就占据了制度上的优势,从而对贵族也形成了新的优势。如此,法王便拥有了能够尽快完成统一大业的客观条件。
毋庸置疑的是,神圣罗马帝国所采取的"君主选举制"是导致帝国长期陷于分裂局面之中而无法脱身的核心因素。在该制度下,帝国中的强大势力并非是帝国皇帝,而是拥有选举并成为帝国皇帝的大贵族。即便某一个贵族成为了帝国皇帝,也无法对其他贵族势力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与法王继续采取世袭继承法则相比,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举制度"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后退。在西欧各国已经普遍建立起封建化国家的情况下,神圣罗马帝国竟然主动放弃了世袭制度并重新回到了氏族部落时期被广泛采取的选举制度,这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发展来说明显是不利的。
总的来说,从法兰西王国的加佩王朝及东法兰克王国的康拉德王朝开始,两个国家的命运就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此后,法王便可以在完成了统一大业之后开始对外扩张计划,以此来强化法兰西王国在欧洲大陆上的影响力;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仍需想办法解决分裂问题,这无疑限制了帝国皇帝的行动和整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查理曼称帝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形塑》,李隆国著
【2】《基督教与法兰克王国的发展》,汪雄波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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