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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骑士的竞技活动是什么样的,晋封仪式程序分为几种类型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7-01 13:46:17

中世纪骑士的竞技活动是什么样的,晋封仪式程序分为几种类型

骑士(Knight、Cavalier) 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

竞技活动

概述

在中古时代,骑士除了为领主或国王作战外,在每年的某段日子还需参与一些竞技活动。这些竞技活动都有特别的名称。

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马上比武

两个骑士在马背上,以比武用骑枪(lance)将对方击落马的竞技称为“马上比武”,马上比武用骑枪和盔甲都与实战的款式不同,比武用骑枪多半是用无尖的皇冠状或杯型枪头,且枪身采用空心或刻划出沟槽(容易折断)的白杨木,盔甲在左胸也有特别强化的金属板好抵抗冲击,比武用的马鞍亦没有后桥,使骑士受击后容易摔落,有时候一方落地比赛仍要以其他武器互殴,直到一方死亡、失去意识或是投降,投降或失去意识一方将会变成赢家的俘虏,家属得要支付赎金才可将其赎回。

比武大会

两组以上的骑士进行上述的竞技活动称为“比武大会”。

这些竞技活动,最早出现的用意是国王为了将贵族们调动到身边来就近监视,亦可借此保持骑士的战斗素质。

成为骑士的历程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

首先要出生于中古时代欧洲的贵族家庭。在七岁时,其将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page),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squire),接受各种训练及学习“骑士精神”。

到了二十一岁时,他已准备成为一位骑士。在受封为骑士之前,首先要洁净自己,然后穿上白色的衣服及红色袍子:白衣表示自身的洁净,红袍喻意准备随时勇战受伤。

穿好衣服后,要禁食一天,拿着剑在盾牌面前向上帝祷告,祷告内容包括求神宽恕己罪,圣洁己身,承诺保护教会及发誓“除强扶弱”,此时,任何不认同将获得骑士身分的侍从的人,皆可去破坏盾牌,侍从必须以剑捍卫其盾牌。

最后,将送到授与者的面前。授与者会放平其剑,按在其右肩上(见右图),有时候会有一种无剑尖的慈悲之剑来专门进行此仪式,施以祝福。这样便完成受封仪式,他亦正式成为骑士。

中世纪早期,只要贵族子弟成年(15岁)就可以受封骑士,例如征服者威廉。但随着时间的变迁,骑士受封仪式和要求越来越复杂化。

骑士装束

作战装束

中世纪,骑士作战时用于保护身体的铁甲叫甲胄(body armor),整套的铁甲称为全身甲胄(a suit of armor)。

甲和胄一套称为全副盔甲(panoply),还有链甲(chain armor)和板金甲(plate armor)。

一套盔甲由护盖身体(protective clothing)和护盖头部(headgear)的器物所组成,它们通常用铁片和厚的鞣皮制造。

14世纪以前,一般使用由链和铁板所组成的护甲,有链甲式的护甲和简单铁制的胄组成。15世纪以后,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属板制成,精致的甚至看不到接合处,且常有装饰性的镶嵌(decorative inlay)。这种甲胄由于相当重,所以一般是骑士在战马上作战时才使用。

在出现马镫以前,骑在马上的人是不牢靠的。虽然有马嚼子和马刺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乘,没有马镫的鞍子也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要作战的话还是会受到很大限制。如果骑士是用刀剑,因为没有马镫,当他大力挥动刀剑猛砍敌人时,不仅打不中敌人还会导致自己翻身落地。

马镫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状况。它使骑枪(Lance)成为欧洲骑士的标志性武器,重甲与骑枪相组合,产生了一种力大无比的打击方式。站在马镫上的骑士可以稳稳地将巨大的骑枪紧握于双臂与躯体之间,然后疾驰来攻击敌人。这种打击力不仅来自骑士的肌肉,更主要是来自他本身和疾驰狂奔的马匹的联合重量。马镫用马力补充了人力,几乎是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创伤敌人的能力。这无疑是一种全新的革命性的战斗方式。

骑士勋章

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骑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强悍的部队。他们是第一支穿戴护甲的部队,同时精于进攻和防守。骑士在战况不利时也能迅速撤退,脱离战场(除非和他们交战的也是支移动力极高的快速部队)。

城市的战略资源贮存区中,必须要有铁和马群才能生产骑士。

骑士是重装的骑兵部队,最早是出现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如同江户时代的日本武士一样,骑士也奉行着一套严谨的法典,彻底规范着他们在战场上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这些重装的骑士们,骑着高大的战马进行战斗,面对步兵敌人时拥有绝佳的攻防优势,即使当战事胶着并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战时,这些骑士部队仍然是左右战局的关键角色。即使有时候,会有一些优秀的步兵将士能够运用策略击败骑士部队,但这却无损于骑士的优势地位。直到二战时期,波兰骑兵在面对德国坦克时的无能为力,骑士才算是真正被彻底地淘汰掉了。

骑士的道义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有关骑士的规则和故事在一定程度上是教会和其他势力为了驯服这群嗜血的麻烦制造者而采取的对策。

西欧的领主制度与西周的分封制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就实行分封的出发点而言,双方的侧重点不同,西周统治者侧重于从政治方面维护统治,而西欧的分封则更多地融入了统治者在军事上的考虑。大部分的史料证明西周的分封是从武王时期开始的,但也有资料证实周文王在位时已经出现了分封。毋庸置疑,无论分封开始于何时,其目的都是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实际上,西周大规模的分封是在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并且进一步东扩之后进行的。他将周王族子弟分封到各地,随后康王、成王时也进行了分封。例如,封周公长子伯禽与鲁,另有东方奄国故地,疆域北至泰山,东越龟、蒙,南达泗水流域。康叔封与卫,统领武夫以南、莆田以北商朝畿内故地。[①]分封的目的或是为了对功臣进行安抚,或者是有效地管理殷商移民和对边疆地区进行更好的控制,既有军事上的考虑也有政治上的打算,很明显后者的成分要多于前者。西欧分封制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形成而出现的。中世纪的初期,由于日耳曼人的进攻,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大大小小的王国遍布欧洲,彼此之间的不断战争,更加剧了当时的混乱局势。国王和贵族为维护自己统治,往往蓄养一批武装家丁,进行自卫和攻击别人。为维持稳定的局势,统治者开始将土地授予这些给他们服军役的人,这种以服军役为条件、终生领有的土地称为“采邑”。法国宫相查理·马特在掌握了法兰克王国的大权后,在国内推行了采邑制度,后演变成分封制。从采邑的出现过程中可以推出,军事因素的考虑在西欧分封制的确立过程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第二,分封的对象不同。与西周分封相比,西欧分封中宗教贵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西周时期的分封对象,大体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同姓贵族,《荀子·儒孝篇》记载:“(周公)监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②]著名的姬姓封国有晋、燕、卫、鲁等。第二类是异姓贵族,异姓诸侯国的情况又分很多种情况,既有功臣、姻亲,也有原来的附属国。齐国和宋国就属于异姓分封。武王“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第三类是先王后裔,《史记·周本纪》说:“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虽然周朝的分封以姬姓贵族为主,但出于国家统治的需要仍然考虑到异姓贵族的势力。在西欧,诺曼征服之后获得大量的土地,威廉一世把征服的土地除留一部分为自己的领地之外,其余的都分配给随他侵入英国的教俗大封建主,从大封建主中再分封一些骑士采邑,建立起了直接的封君封臣关系。在法兰克王国的形成过程中,国王曾将获得的土地以奖赏的形式分给他的属下、主教、教会,但这时候的分封是无条件的,封臣不必对国王服役。到查理·马特时期,实行了以服军役为条件的采邑改革,把大量的土地分封给贵族、地主,受封者必须要为国王效忠服军役。从西周和西欧分封的对象可以看出,西欧将分封的标准定义为军功,有军功的人都可以得到赏赐。同时西欧教会的势力不可小觑的,基督教无论是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地中海东岸地区的十字军东侵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教权与皇权的斗争时有发生,法国的“阿维农之囚”就是王权压制教权的事件。第三,在封主与封臣之间的义务上,二者具有相似之处。周天子留一部分的土地作为王畿,即镐京、洛邑及其附近之地;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给诸侯,作为封国;在封国内,诸侯再将土地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食邑”,诸侯可在自己的封国内组织政府,建立城池,组建军队;卿大夫再将所得的土地分给属下的士,作为“食田”[③];士以下就不再分封。《左传》桓公二年写到“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经过层层分封形成隶属关系。从群臣双方的义务来看:天子保护诸侯的封国,处理诸侯之间的纷争。而诸侯对于天子的义务更多:诸侯需要缴纳贡赋,奉命出征,以保卫王室安全,定期亲自到王室向天子述职,称为“朝觐”,表示诸侯对周天子的臣属关系。此外诸侯还得承担一些祭祀、吊丧庆贺等方面的事宜。如诸侯未履行应尽义务,国王则可以削减其爵禄,收回分封地。周天子是全国土地的最终所有者,所有接受分封的人都要对周天子负责,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具体讲是“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④]西欧实行分封是出于军事目的,国王将土地分封给教俗贵族,他们就要为国王提供与其土地面积成比例的军役。西欧的分封也是成一定等级的,国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他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和大主教及修道院长;大封建主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中等封建主-男爵和子爵;中等封建主也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小封建主-骑士,在这个等级关系之内,除国王和骑士有固定的封主和封臣职位外,其他的封臣只对自己的上一级负责。双方按契约形成封主与封臣的关系,封臣对封君要进很多任务,其一是“忠孝”。封臣不能做危害君主的事,包括不得损伤他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机他的安全……封臣还必须认识到他对封君“仅仅不作恶是不够的,还必须行善”,即积极地帮助他。其二,“帮助”。这是封臣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义务,包括为封君服军役、向他提供协助金和物质。其三,“劝告”。封臣有义务出席封君召集的会议,提出意见来帮助封君。此外封君在长子晋封骑士,长女出嫁时,封臣也必须到会为场面增色。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⑤]不论是西欧还是西周,封君和封臣之间是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与西周不同的是,西欧的封臣只对他的上一级负责,名义上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但其占有的土地有时不比大封建主的土地多,封臣只对他的上一级负责,而对他的间接上级则没有任何关系和义务,就形成欧洲大陆通行的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在英国则是一个例外“我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⑥]西欧的分封只是按照契约形成的松散的上下等级秩序,而西周的分封是由血缘的宗法制来维护的稳定的等级秩序。第四,受封的仪式。无论是西周的分封还是西欧的分封都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以代表两者结成稳定的封君和封臣关系。西周在分封诸侯的时候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以向天下人昭告分封的合法性和周天子的权威。分封的策命礼在宗庙举行,有隆重的仪式。《礼记·祭统》说:“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与太庙,……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向),所命北面,史有君右执策命之。再拜机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庙”,当举行分封诸侯的册封礼的时候不仅有“史有君右执策命之”,还该有司空“授土”和司徒“授民”的仪式。《伯禽》、《康诰》等就是当时册命的文件。[⑦]在《西周史》一书中,则有专门的一节讲述“册封礼”虽然西欧的领主和附庸的关系是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但册封的时候也要举行一定的仪式。附庸接受领主的土地,要举行隆重的仪式,称为“敕封式”或“臣服礼”。行臣服礼是受封仪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此时封臣者要脱帽、下跪、解下所配武器,把双手放到封君合拢的手掌中,说:“阁下,我是你的人了。”接下来封臣还必须起立把手放在《圣经》或其他圣物上进行宣誓。而领主则就将一小撮泥土和树枝授给附庸,以象征封土,如果受封者是僧侣,还要授予指环和权杖,作为宗教权力的象征,这种仪式也叫“授职礼”。 第五,封君对封臣的管理。西周可以派遣官吏对诸侯国进行监督,而西欧国王则无此权利。 西周统治者制订了繁缛的礼乐制度,以配合等级制度,用以对诸侯进行严格控制。当时天子所以能够控制和使用诸侯,除了有武力作保证外,还有以下的因素:诸侯的卿出于周王的派遣、选拔和任命,《礼制·王制》说:“大国之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同时天子通过任命诸侯国的军事官员和司法官员来控制军事和司法。祝佗在讲到周公分封唐国的情况时,“翼、晋旧都也,唐叔始封,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遂世为晋强家”。五正,即五官之长,九宗,一姓为九族也。[⑧]周公长子伯禽分封鲁国时,受赐“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其中祝、宗、卜、史同样是世袭官职的贵族。在西欧则相反,国王是名义上的最高政治权威和土地所有权的来源,事实上国王的权力很小,国王对大封建主的领地是不能干涉的,既不能派遣官吏管理,也不能对其领地征收赋税。因此,分封制之下的国王地位是非常可怜的。综上所述,分封制作为在西周和中世纪西欧推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很多相似性的。分封是封主和封臣之间以相应的义务为条件而结成的固定关系,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分封时都要举行严格且隆重的仪式,以表示封主的权威性和分封的合法性。经过层层分封形成金字塔般的等级关系。然而,从结构上来说,二者也存在诸多差别:西周的分封更着眼于政治目的,而西欧则更倾向于军事目的。西欧的封臣中有部分宗教贵族,这在西周乃至中国历史上都是不曾存在的现象。周天子拥有对所分封的诸侯实行监督管理的权力,而在西欧国王的权力极小、地位极低。正是以上这些不同导致了中国西周的历史发展与西欧的封建社会间不同的历史走向,西欧的封建主的势力不断强大,西周的诸侯仍以周天子为尊~

中世纪的欧洲骑士精神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view/2462.htm
骑士的主要精神如下:
谦卑谦虚谨慎,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正直正义善良,不欺负弱小,不推委责任
牺牲牺牲自己利益成全团队或者别人
公正不偏袒、无私欲、了解情况处理纠纷
荣誉人们的称赞和感谢,是骑士的最高荣誉
英勇挺身而出,义无返顾地与邪恶事物斗争
怜悯同情弱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精神以理性对待尘世,要对得起自已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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