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悲 惨的故事,但有一 个很烂漫的开始 。因为有烂漫的开始,所以显得十分悲惨 。
每一个悲惨的故事有一个美丽的开头,所以要选一个美丽的季节,从哪里说起呢?所以就从某一年春天说起吧 。
话说有一年春天,鲁庄公来到曲沃城外八里的庄公台 。
鲁国的鲁庄公姓姬,名同。是个悲惨的孩子。鲁庄公的母亲姓姜,是齐僖公的女儿,是国际有名的女神。女神名气之大,简直粉丝无数。不知道是列国多少少男梦中的情人。以至于当初打算许配给郑国大子忽的时候,郑国人举国欢腾,专门做了一首诗:《有女同车》,这首诗被《诗经•郑风》收录了。全诗是这样的。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真肉麻。
但是,同志们,伟大的杀舞党领袖杀舞者教导我们:“女人都是贱货。”
而伟大的非典型历史学家金庸通过张无忌的老妈殷素素的嘴告诉我们“孩儿, 你长大了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文姜就属于那种好看女人中特别好看的那种,所以毫无疑问,她特别会骗人。
她是什么,她是个该死的兄控。
我们经常说,每一个黑木耳背后都有一个绿油油的接盘侠一样,鲁庄公的父亲鲁桓公姬允乐颠颠的跑来当了接盘侠。然后就像每个杀舞者的故事一样,落下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这个结局尤其悲惨,因为大舅子姜诸儿抢妹妹,所以姜诸儿给干掉了。这是接盘侠姬允、黑木耳文姜和妹控姜诸儿的故事,这里略过不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不要和妹控抢妹妹!
扯远了,在回到我们的正题,鲁庄公姬同。
姬同十二岁成了没爹的儿子,而娘又长年往舅舅那儿跑。可以想象,十二岁就成了半个孤儿的姬同有多孤独和寂寞。随着他一天天的长大,万物生长,少年怀春。十二岁的姬同渐渐长成了一个青年。
某一年,他在曲沃城外修了个高台。
这里插几句,先秦时代,没有那么多娱乐活动。既没有表也没有汽车,连屌丝玩的手机和电脑也没有,所以再帅高富的贵族,除了打打猎,或者当当养养鹤养养牛当当宅男,也就剩筑高台望远这项娱乐活动了。从国君到诸侯,都特别喜欢登高远眺这项有益于健康的活动。一些时候,没有高台,他们也会没事站到墙上远眺,也惹出了一些故事。这是另外的故事,暂且略过。
话说,某一年,他在曲沃城外修了个高台。这个高台在曲沃城外八里,靠近党氏家。
党氏家不姓党,就象党人碑公不姓党一样。党是氏家姓仁,防风氏之后。党氏家有好几个女儿,按照伯孟叔季排,那么第二个女儿就叫孟仁。
孟任是怎么和姬同见到第一面的,已经不可考了。也许这个八卦故事,当时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版本。总而言之,在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城外高台远眺的时候,少年姬同见到了少女孟任。
当时姬同心理是怎么想,我们同样不可考了。但是在2600多年之后,我们还是可以自然而言的咏《诗经•周南》里的这首诗,描当时姬同的那种奇妙感觉: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对,神奇的丘比特之剑射中了姬同和孟仁,他们恋爱了。
时间过去了两千六百多年,我们已经无法知道这场爱情故事发生在哪一年,史书上仅仅给了一个“初”字。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姬同还很年轻,未婚,很可能还 是个处男。就像所有第一次经历那种奇妙感觉的小男生一样,拙劣愚蠢、青瑟和单纯。毫无疑问,初次堕入爱河的姬同束手无措了。
他做了一件所有少男都会做的事情:尾行自己的梦中情人。
史书上没有记载孟任当时的年纪,也无从知道第一眼看到姬同的时候,她到底是什么感觉。时间过去了两千六百多年,一切的爱情故事、一切荷尔蒙的、萌动的、美好的东西。全部凝聚成了三个字:从之,閟。
閟这个词发bi4,字从门,从必,必亦声。“必”本义为“心脏客观存在但不可亲眼看见”,引申义为“隐匿”。“门”与“必”联合起来表示“掩门躲藏”。连起来就是,少年姬同尾行少女孟任,砰的一声门关了。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两千六百年前,愚蠢笨拙的小处男,现任鲁侯姬同第一次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他情不自禁的跳下高台,一个人悄悄地追逐起少女孟任来。少女孟任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天来到了姬同的眼前,她被突然出现的尾行之狼吓坏了。于是她撒腿就跑。被勃发的荷尔蒙驱赶的姬同玩命的追。一个追一个跑,一个跑一个追。少女孟任一口气跑回家中,重重的将大门阖上,碰!
我们无法知道大门碰的一声在姬同面前阖上的时候,姬同是什么心情。但我想在茫茫的人海里,每一个吊丝的心理深处,都有过一扇这样紧紧阂上的大门。
但姬同不是吊丝,他是鲁国的国君,鲁国最著名的帅高富,他是接盘侠和绿帽侠姬允的儿子,更是妹控姜诸儿的外甥。俗话说得好,见舅如娘,外甥象舅舅。姬同继承了姬允的软弱、脆弱的同时,也有一部分继承了姜诸儿的热情、奔放或者说死妹控的无耻。
于是我们想象一下,在公元前六百多年的某个下午,少年姬同面对紧紧阖上的大门,许下了如下诺言:
“嫁给我吧,我是鲁国的国君……”
“… … ”
“嫁给我吧,我会娶你当鲁国的夫人。”
“当真?”
“如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骗子!”
“ 当真,我可以发誓!”
门开了……
帅高富就是不一样呀!
然后发生了什么呢?八卦的君子公只留下了两个字“许之”。什么叫许之,从字面看,应该是“答应了”。但根据苹果日报著名记者顾炎武的深入挖掘,事情是这样的。许之,用通俗的话解释,就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根据顾生的说法,事情变成了几番云雨,雨过天晴,菜过五味,酒过三巡。完事。
根据太阳报的君子先生后续报道,完事之后的姬同,并没有像某些帅高富一样拔鸟不认人。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姬同遗传自父亲接盘侠姬允深情的一面开始起主导作用了。告别吊丝和处男生活的姬同。与孟任歃血为盟。孟任割开手臂,然后和姬同一起互相将血涂在嘴上。姬同对天发誓,皇天后土作证,自己许下的娶孟任为夫人的诺言永生不变,自己对孟仁的爱情永不变心。
哲思 ? 推荐编辑: 四为堂主人
推荐理由:
青春年华总是转瞬即逝,喜新厌旧又是人的天性,那么怎么才能n让良好的感情保持常见常新呢?我想这篇文章该可以带来一些启发!
十六岁的鲁庄公有一天行猎返回离宫时,路过大夫党氏的庄园,遇见了党氏美丽的女儿孟任。
从此以后,鲁庄公每日都会来到党氏的庄园,希望能够遇到孟任。
党氏却将孟任藏了起来,根本不让鲁庄公看见,结果鲁庄公急了,直接在庄园外让人筑了一座高台,他就站在高台上,只要孟任走出房间,就逃不出他的目光。
看看鲁庄公这一见钟情的痴情劲儿,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什么样的女孩子追不到啊!
每天不去上朝的鲁庄公,一心追求自己的党氏的女儿,这让党氏也压力山大。
因为虽然鲁庄公只有十六岁的年纪,但是却担负着江山社稷的重任,承载着举国上下的期盼。
党氏自然不敢让鲁庄公为了追求自己的女儿,日日这样耽搁下去,所以他就只好随了鲁庄公的心意,让女儿孟任和鲁庄公相见。
鲁庄公想用高车当即就把孟任带回宫中,但是孟任却不愿意这么不明不白地跟着鲁庄公回宫,她对鲁庄公说自己虽然身份算不上特别高贵,但是也是大夫的女儿,不能就这么没名没分的跟了鲁庄公。
鲁庄公当时爱孟任正是如获至宝的时候,情急之下,就随口许愿,如果孟任愿意相从,他就立孟任为正宫夫人。
聪颖的孟任为了让鲁庄公记住自己发的誓言,就割破手臂,让鲁庄公立下血誓。
鲁国夫人的身份极为尊崇,历代都出自各国的公主,按宗族礼法的规矩,是根本不可能立一个大夫的女儿为夫人的。
只是好在那时候注定要做鲁国夫人的齐国公主还是个婴儿,鲁庄公虽然没有依照誓言立孟任为夫人,但是也一直让她执掌后宫,虽然没有夫人之名,却是有夫人之实。
鲁庄公虽然还有其他侍妾,但是对孟任一直宠爱有加,两人一直过了十几年恩爱的日子。
看到这儿,你有没有感觉到孟任其实真得算得上是一个很聪明的女性了,尤其在还有其他女性争宠的日子里,她还能独享鲁庄公的宠爱十几年,不能不说孟任确实有过人之处。
但是一个人享受好日子惯了,也容易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会误认为好日子一定是属于自己的,一旦有不好的日子降临,马上就会接受不了。
随着齐国公主哀姜马上要嫁过来的时间越来越近,孟任发现自己不管是背景和美色都比不过对方,情绪就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常常无缘无故的大哭大闹,痛斥鲁庄公背叛誓言,必遭报应。
鲁庄公因此对孟任又恨又恼,并且孟任的姿色也不复当初,正在日渐衰老,又听说齐国公主哀姜出落的艳若桃花,美丽无比,他就更从心底里对孟任感到厌烦。
对孟任越来越失望的鲁庄公迫不及待想娶齐国公主入门,在母丧刚满一年的时候,就派使者到齐国求亲。
鲁庄公这个绝情的举动让本就嫉妒欲狂的孟任更加郁闷愤恨,几乎是在哀姜刚进入鲁国王宫的时候就一病不起,并且很快亡故,去世时还不到四十岁。
是谁害死了孟任?
是薄情的鲁庄公?
亦或是孟任自己?
当然我觉得从很多女性的角度来讲,肯定会认为害死孟任的第一罪魁祸首一定是鲁庄公,明明自己当初对孟任迷得不要不要的,还信誓旦旦做了保证,到最后又出尔反尔,还不是因为有了新人就忘了旧人。
“男人什么时候都靠不住”这几个字估计又会浮上很多对婚姻不抱希望的女性朋友心头。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谁能靠得住呢?
在自然规律中,有什么能够长久不变呢?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不会变的。
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变化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大地山川,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在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变化。
尤其是人心,如果不懂得事物变化的规律,那么人心更会千变万化,难以捉摸。
如果孟任懂得这个规律,我想她就会懂得靠美色维系的感情势必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美色必然是一个由盛转衰的过程,而就算美色不衰,除了美色不能提供更有价值的东西,那么人对美色的审美疲劳也会很快就会发生。
那么人唯一不会产生疲劳的东西有没有呢?
我想是有的,那就是对智慧的向往。
如果孟任更有智慧一些,懂得在宗教礼法之下,鲁庄公作为一国国君所担负的责任,也不能为所欲为,必须要为大局考虑的时候,她就不会将一切愤恨都发作在鲁庄公的身上,到最后还害得自己早早亡故。
人一生能遇到互相理解的伴侣是很难的,孟任能和鲁庄公能过十几年恩爱的日子,说明他们在灵魂上也是有相当共鸣的。
所以当鲁庄公对美丽的哀姜新鲜劲儿一过,想起曾经和孟任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还是觉得痛心疾首。
这说明了什么呢?
是不是说明美色虽然重要,但是没有心灵的契合,再美的面貌也会很快失去吸引力。
所以这个历史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千万不要恃宠而骄,也尽量不要被外在事物所迷。
当一个人能够一直长养自己内在的智慧,消除了自己的贪嗔痴慢疑,越来越具有包容心和同理心时,那么自己就会永远被人所需要。
善待别人就是拯救自己,不管是伴侣,还是父母儿女,最终都只是陪伴自己走过一段人生路途的伙伴,自己孤身而来,最后也会孤身而走。
认清了这个人生真相,你就会发现尽量给有缘人留下更多美好的回忆,不仅是人生很有意义的事情,也是善待自己的最佳方式。
鲁侯养鸟故事3篇
鲁侯养鸟故事1 原文: 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
庄子《庄子·至乐》
从前,有只海鸟落在鲁国都城的郊外,鲁侯以为这是只神鸟,令人把它捉住,亲自把它迎接到祖庙里,毕恭毕敬地设宴迎接,并将它供养起来,每天都演奏古时的音乐《九韶》给它听,安排牛羊猪三牲具备的“太牢”给它吃。鲁侯的这种招待把海鸟搞得头晕目眩,惶恐不安,一点儿肉也不敢吃,一杯水也不敢喝,过了三天就死了。鲁侯是用他自己享乐的方式来养鸟的,而不是按照鸟的生活方式来养鸟啊。这只鸟是被他吓死的。
寓意: 办事不看对象,完全根据自己的好恶行事,好心也会把事情办糟。
题旨:办事要有针对性,否则必然失败。
鲁侯养鸟故事2 我国古代的那些国君,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都是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每天接受着至尊的膜拜,欣赏着最美妙的音乐,吃着最讲究最丰盛的食物。这些人养尊处优,却不见得有多少过人的智慧。
有一天,一只巨大的鸟飞落在鲁国都城的附近。这是一只海鸟。它的头抬起的时候,身高达尺,样子长得很漂亮,很像传说中的凤凰。因此,人们都把它当做神鸟。
鲁国国君听了臣属关于这只大海鸟的汇报,决定以盛大的礼节郑重其事地迎接它。鲁侯在宗庙里毕恭毕敬地设酒宴招待海鸟。鲁侯命宫廷乐师奏起了最高级的《九韶》曲。这是舜帝时在最隆重的场合下才演奏的乐曲,共有九章。他又派人给海鸟摆满最上等、最神圣的“大牢”供品做食物,这些食物就是用很大的盘子盛着烤熟的全牛、全羊和全猪。鲁候侍立在海鸟旁边,诚心诚意地请它食用。
海鸟看到这莫名其妙的场面,被吓得有些发呆。它离开了辽阔的大海,失去了宝贵的自由,看着面前纷乱的人世,只觉得头昏眼花,充满了惊恐和悲伤。海鸟始终不敢吃一块肉,不敢饮一杯酒。三天之后,它便在极度的惊吓忧郁中死去了。
鲁侯十分沮丧,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何处。
其实,鲁国国君这是用供养自己的一套做法来养海鸟。他不知道世上万事万物皆有自身的特点和所应遵循的`规律。而鲁侯却不看场合不分对象,只凭自己的想当然去办事,他不懂得用养鸟的办法去养鸟,结果事与愿违,做出了适得其反的蠢事来。
鲁侯养鸟故事3 东野稷十分擅长于驾马车。他凭着自己一身驾车的本领去求见鲁庄公。鲁庄公接见了他,并叫他驾车表演。
只见东野稷驾着马车,前后左右,进退自如,十分熟练。他驾车时,无论是进还是退,车轮的痕迹都像木匠画的墨线那样的直;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旋转打圈,车辙都像木匠用圆规划的圈那么圆。鲁庄公大开眼界。他满意地称赞说:“你驾车的技巧的确高超。看来,没有谁比得上你了。”说罢,鲁庄公兴致未了地叫东野稷兜了一百个圈子再返回原地。
一个叫颜阖的人看到东野稷这样不顾一切地驾车用马,于是对鲁庄公说:“我看,东野稷的马车很快就会翻的。”
鲁庄公听了很不高兴。他没有理睬站在一旁的颜阖,心里想着东野稷会创造驾车兜圈的纪录。但没过一会儿,东野稷的马果然累垮了,它一失前蹄,弄了个人仰马翻,东野稷因此扫兴而归,见了庄公很是难堪。
鲁庄公不解地问颜阖说:“你是怎么知道东野稷的马要累垮的呢?”颜阖回答说:“马再好,它的力气也总有个限度。我看东野稷驾的那匹马力气已经耗尽,可是他还要让马拼命地跑。像这样蛮干,马不累垮才怪呢。”听了颜阖的话,鲁庄公也无话可说。
故事寓意
鲁侯养鸟,过于人性化,把鸟当成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间万物,其能力总有一个限度。如果我们不认真把握这个限度,只是一味蛮干或瞎指挥,到时候只会弄巧成拙或碰钉子。
鲁侯养鸟的深层寓意在于启发人们不管做什么,都要努力掌握事物的规律性,绝对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丝毫也不顾及工作对象和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它们有些什么特点,有些什么规律。如果我们的工作对象是生物(动物或植物,如这篇寓言故事中的海鸟),还要进一步了解它们的个性,与同类或不同类的事物,有哪些相同之点和不同之点,它是怎样适应它长期生活的环境的,到了新的环境,该怎样帮助它适应新的环境。如果对于事物的特点和个性以及它过去生活的环境,一点也不了解,就盲目地去想当然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习惯,就不可能把事物处理好。《鲁侯养鸟》寓言故事中,鲁侯的失败,就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
介绍:拜管仲为宰相的话传到了鲁庄公的耳朵里,鲁庄公气得两眼打转。他说,我真的不应该违抗王世博,让他走。什么杀了小白,你必须杀了他才能出去。他们过去把我当成伍登哈德的儿子,捧在手中,随意地玩弄和欺负,从不把鲁放在眼里。照这样下去,鲁还能守得住吗?他开始训练,制造武器,并计划报复。听了,想先下手为强,只好去找卢。管仲拦住他说:主公刚刚即位,国家尚未安定。此刻你无法击败任何人。齐桓公刚刚即位,想显摆一下,说明他比龚子久强多了,还不如叫大臣们来服他,叫龚子久不敢怪他地下,如果先按管仲搞好政治、军队、生产一个个,那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等。遂唤包为将军,引兵至瓢前。
鲁庄公听了,气得脸红脖子粗地说:齐欺负我们太多了!王世博,你认为我们必须同时战斗吗?说:我推荐一个能对付齐的人。陆庄公急切地问他:是谁?王世博曰:此人名叫曹刿。他很有能力,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如果我们真的邀请他,他可能会出来。鲁庄公被称为王世博。请走吧。
当王世博遇到曹刿时,他解释了自己国家的欺凌行为,然后用言语挑战他,要求他站出来给自己的国家一些力量。曹刿笑着说,为什么?如果你是一个大官,吃大肉,你有必要和我们这些吃硬食物的小人物讨论大事吗?王世博陪着他的笑脸说:好兄弟,别这么说。他恳求曹刿帮助君主度过这个难关。跟着他去见鲁庄公。鲁庄公问他如何打退齐人。他说,那可能是真的。战斗是有生命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死亡方式。陆庄公认为他有能力,所以他和他的军队一起去了。
到了长勺,摆了阵势,离齐的军营很远。两国军队之间有一片平坦的土地,这似乎是一条干涸的河流,双方军队似乎都是很高的河岸。任何一边都可能在中间倒下,河流随时都可能被填满。鲍上次赢了。知道对方不能先开始工作,他下令战斗。当陆庄公听到对面的鼓声如雷时,他叫人在这里打鼓。曹刿拦住他说,等等。他们赢了一次,现在情绪高涨。我们出去吧,这正是他们想要的。最好在这里等着,不要和他们打架。鲁庄公下了一道命令,不叫,不打,只叫弓箭手坚守阵地。齐人随着鼓声冲去,但他们没有遇到他们的对手。看看你的对手。它像铁一样硬。他进不去,所以他回来了。呆了一会儿后,他敲鼓冲了过去。对手,仿佛扎根在地下,一动也不动,一个人也不出来。齐国仁已经白忙了半天,他不能做出任何努力。真的很无聊,他的嘴一直在打颤。鲍舒雅没有灰心。他说,他们害怕战斗。也许他们在等待帮助。让我们再冲一次,不管他们是否能出来,他们总是会冲过去并取得胜利。这是第三个鼓。那些士兵无聊死了。明知鲁人只守不战,何必去那里?不能违抗命令。快走。他又跑过去了。谁知对面忽然咚咚的鼓声震天响,而卢麾下的将士哇的一下子冲了出来,就像冰雹敲打荷叶一样,齐麾下的兵马全都崩溃了。卢庄公会追。曹刿说,等等,让我看看。他站在战车上,用手在凉棚里向前看,看了一会儿,然后下来看敌人的汽车痕迹和脚印,然后跳上公共汽车说:追上来!所以经过30多英里,我得到了许多敌人的武器、战车和马匹。
鲁庄公赢了,问曹刿:前两次打鼓,你为什么不让我们打鼓?曹刿说:战争依赖于一份力量。打鼓是为了让人们振作起来。鼓的顶部第一次变得坚固。第二次更糟。第三次是声音有多大,没有力量。当他们不精力充沛的时候,让我们过去战斗,为什么不赢呢?卢庄公直点头,但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他跑的时候没有追上。曹刿说:敌人的逃跑可能是假的。也许他们前面有埋伏。你必须看到他们的旗帜已经倒下,汽车已经混乱,士兵已经分散,所以你可以大胆地赶上。陆庄公赞叹道:你真是一个精通军事的将军。
齐桓公输掉了战斗,他很不高兴。他用手指擦了擦汗湿的鼻子,仿佛一旦擦了汗,他就能洗刷掉欺凌。他的鼻子不听话。一旦干了,汗水又会流出来。更恨鲁。他要求人们去宋国借兵。管仲也不理他。管仲有一个想法:他知道不会碰几次钉子,也不会问别人。齐桓公又出去了。宋庄之子遣南宫长湾助齐伐鲁。齐国又被打败了,连宋国的将军南宫长湾也被俘虏了。齐桓公连续两次战败,他承认失败,并向管仲承认错误。管仲要求他整顿内部事务,发展富源。开铁矿,设置铁官,用铁制造农具,大大提高了农业技术;设立盐官员来煮盐,并鼓励人们捕鱼。远离海洋的诸侯国不得不依靠齐来供应盐。管仲本人出身于商界,他非常重视贸易和手工业。他说服齐桓公把全国分为秀才乡和工商乡。优待工商业,拒绝服兵役,让他们成为专门职业;对军人给予优待,不让他们培养,而让他们练习武术。这些事情都做得很好,齐变得富有和强大。在加紧训练军队和马匹的同时,他们用青铜制造武器。齐桓公听了,心悦诚服,便与鲁交好,叫鲁不要与宋计较。鲁国有了面子,又放回了俘虏郭颂、南宫的长湾。从这里开始,这三个国家交了朋友。齐桓公想接触更多的其他统治者,每个人都加入了一个盟约来帮助皇室,抵抗外国人,并成为一个霸主。
?鲁难未已?这一成语背后的故事,简单来说就是鲁国有一名叫庆父的公子先后谋害了两位国君,从而致使鲁国陷入内乱。在此情况下,有一齐国大夫说如果庆父不除,鲁国内乱便难以平息。这一故事中的庆父是鲁庄公的弟弟,此外他们二人还有叔牙、季友两个兄弟。他们四人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庆父和叔牙,鲁庄公与季友。鲁桓公被齐襄公派人杀害之后,身为嫡长子的鲁庄公继任国君之位,而庆父此人一直对君位存有觊觎之心。
公元前662年鲁庄公身患重病,储君人选的选定也因此成为当务之急。关于传位,当时鲁国奉行长子继承制度,无长子的情况下可由国君弟弟继承君位。当时身为鲁庄公夫人的哀姜一直不曾生育,在此情况下鲁庄公本该立哀姜妹妹生的公子开为太子,但是鲁庄公却不是很喜爱这个儿子。相比起公子开,鲁庄公更为偏爱另一宠姬所生的公子斑。碍于这种情况,立储一事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分歧。
当时鲁庄公与季友希望立公子斑为太子,而叔牙则在庆父的授意之下支持立庆父为继承人。为了协助公子斑顺利即位,季友后来以家人性命为威胁,逼迫叔牙饮毒酒自尽。叔牙的逝世严重削弱了庆父的势力,公子斑也因此得以在鲁庄公逝世之后顺利即位。庆父对此自是颇为不甘,于是他开始联合哀姜,继而派人成功刺死了公子斑。为了安抚哀姜,庆父在公子斑被刺身亡之后并未自己登上君位,而是将公子开拥立为了新国君,即鲁闵公。
而就在鲁闵公被拥立为君的第二年,庆父便又指使他人杀死了鲁闵公。不过庆父依旧未能如愿成为鲁国国君,因为季友对他发起了声讨。在季友的声讨之下,鲁国人纷纷要求杀死庆父,庆父因此只能逃离鲁国,而季友则将鲁庄公另一儿子姬申拥立为了新君。话说,当时的齐国与鲁国乃是姻亲关系,彼时的齐国国君齐桓公还是鲁闵公的舅舅。而齐桓公在鲁闵公即位之后曾派齐国大夫仲孙湫前去鲁国访问,仲孙湫则在访问回国之后对齐桓公说:?不去庆父,鲁难未已。?结果,后来庆父果真又谋害了鲁闵公。
接连谋害了两任鲁国国君的庆父可以说是致使鲁国局势动荡不安的罪魁祸首,所以?不去庆父,鲁难未已?这一成语后来也主要被用来形容不除内乱祸首,国家难以安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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