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在中国流传之广、影响之大是无与伦比的,就是哭也哭出了很多典故,哭出了很高的水平。读者普遍认为其中哭出来最高水平的是刘备,因而流传更广的哭要数“刘备哭天下”了。然而,用收买人心挽救危局的高人不是刘备而是曹操,曹操要比刘备高明得多,他不仅会哭,而且还会“割发代首”。那么,曹操为什么要割发代首呢?割发代首起到了一种的什么样的政治作用呢?
《三国演义》第十六回“昌奉先射戟辕门,曹孟德败师淯水”中,曹操因为调戏降将张绣之嫂,被贾调设计大败,此战使曹操丧失了长子、爱侄和大将典韦。战后祭奠,曹操大哭说出一段精彩的话,“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众人皆感叹。因为自己胡来打了败仗,本来应该检讨,可是曹操不做自我批评,却用这一哭一讲收买了众将的心,别人也就不去追究这次战败的原因了。乱世奸雄的形象被活灵活现地勾勒在众人面前。
曹操确实会收买人心,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但至少在创业最艰难的时期,都为他赢得了人心,使多少像典韦这样的豪杰,在三国这样一个兵荒马乱的特殊时期,死心塌地地为其卖命。除此之外,曹操类似这样的故事远不止于此,另外一个著名的故事就是割发代首。
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中记载有关于曹操的这样一段故事,曹操在出征张绣途中,为了安抚民心,向村民宣称:“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但没想到,因为受惊,曹操自己坐骑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于是曹操立即叫来行军主簿,要求议罪。这时谋士郭嘉引用《春秋》“罚不加于尊”为其开脱,曹操便顺水推舟,说:“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于是用剑割自己的头发,掷于地上:“割发权代首。”然后把头发让人传视三军:“承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曹操为什么这么做呢?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曹操这么做完全是利用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来收买人心。既然只是收买人心,那为什么还“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呢?
《孝经》中有这么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什么意思呢?这说的是,在儒家思想中,认为身体是父母的礼物,只有把身体保护好,才对得起父母。而头发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在古代是十分讲究的,人们对于割发、剃发十分恐惧,避之唯恐不及。古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不理发的,男女的头发都是一样长,只有那些发配的犯人与出家的和尚才将头发剃去。作为孝子,其中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能使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有所损伤临死时将整个身体完整地还给祖先。曾子临死时之所以要求弟子“启予足,启予手”,看看自己的手脚有没有受到损伤,就是因为他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儒家真正的孝子。
曹操这么做,等于是在宣判自己是个不孝之子,使自己的名誉受损。在汉代,做一个孝子是人生的头等大事,曹操通过割发来向土兵宣告自己犯了罪而治罪的方式则是自我贬损式的割发。汉代不孝罪与杀人罪几乎是并列的,所以曹操的这一举动,令士兵十分感动。
这是三国演义中的一个故事,在历史上也是真实存在的,说的是曹操率领军队经过一片麦子田,曹操下令所有士兵不得践踏麦子田,如有违背者,斩首示众。
命令下达后,士兵都小心翼翼地经过,骑兵则全部下马牵着马走,曹操作为主将,当然是骑马走的,突然麦田中飞出一群鸟,让曹操的马受了惊吓,于是马冲进了麦田,践踏了麦子,曹操亲自下令不得践踏,而且自己犯了法。
于是曹操找到行军主薄,问践踏麦田,应该如何处罚?主薄说应该斩首。曹操就说请处罚,主薄说你主将,怎么能处罚?于是曹操拔出剑割了自己的头发,以代替首级,并传令全军观看,于是三军都感到害怕,更加遵守法律了。
曹操为什么要割发代首?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用以身作则来严明军纪。
不要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待古人,古人本来就有身份阶层的,贵族与普通平民是有区别的,刑不上大夫在中国自古就有这样的说法,身份高的人一般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即使犯了法也不会受到处罚,古代的平民早就认同这种观念。
有人说曹操割发代首就是作秀,虽然有作秀的成分,但这并不是曹操的目的,曹操就是用以身作则来严明军纪的,在那个时候,粮食是很珍贵的,常年的战争,再加上天灾,粮食收入一直不好,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律,士兵也不会重视粮食。
曹操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就是为了让每个人都重视粮食,有了粮食,才能继续打仗和活着,才能发展壮大。
另外,古人的观念是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能轻易剪除,而且古人是终生不理发、不剃胡须的,如果擅自剪了头发,就相当于受罚一样,曹操割了自己的头发,相当于受罚,曹操借着自己受罚的机会,让所有士兵看到,即使是主帅犯了错误,也会受罚,士兵们就更加不敢犯错了,这就严明了军纪。
不要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古人,现代人讲的人人平等,如果违反了法律,任何人都要受罚,再说了,现代人经常理发,不像古人一样终生不理发,现代人与古人所处的时代不一样,观念完全不一样,我赞同曹操这样的作法。
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常见于《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建安三年(198年),曹操第二次征讨张绣。时正值割麦季节,曹操在发兵宛城时严明军纪:“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在经过麦地时,将士们个个都小心翼翼,下马拨开麦子前行,没想到曹操自己的马却因受惊而踩踏了麦田。
二、割发代首的可贵之处割发代首是一种自觉。在当时礼法并行的时代,曹操能够主动让渡礼制原则的有利权力,而适用更具普适性的法律规范,在当时无疑是进步的。曹操提出为自己议罪,众人一定是惊讶的,倘若由他人提出,恐怕就是扰乱军心,居心叵测了。
割发代首是一种勇气。作为威震三军的统帅,是权威的化身,敢于认错需要勇气。而事实上,割发代首的行为不仅没有损害曹操的权威,反而是加强了,因为威立于信。这件事在三军传开后,将士们没有一个敢违反法纪的。
割发代首是一种敬畏。曹操发兵时严明军纪,如今自己却违反了,割发代首很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平等,是对三军将士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敬畏,对规矩的敬畏。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仅仅模仿割发代首的形式,自罚三杯,文过饰非,是不同于曹操的初衷的。
他让官员为自己议罪,官员按照礼法,认为“罚不加于尊”,没听说过给主公议罪的。曹操说,议罪,我是认真的。不过由于统军重任在身,他拿剑割断头发,暂且割发以代。这件事在裴松之注《三国志》中有记载:
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敕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
曹操曾经在带军的时候,路过一片麦田,曹操不想破坏庄稼,所以就下令,不许践踏麦田,否则就按军法处置斩首,故而士兵们都非常小心的用手扶着麦秆,以防践踏到麦子而被斩首,就这样士兵们路过的时候非常小心,都没有破坏到地里的庄稼。当百姓看到后,心里很称赞这支军队。
但是曹操骑的马却突然受惊而跑到麦田里,同时还破坏了一片庄稼。因为曹操之前下过命令,不许破坏庄稼,否则就军法从事,如今他自己破坏了庄稼,所以曹操就让执法官将他定军,然而当时曹操地位尊贵,谁敢给他定罪,所以执法官没有按照曹操的要求定曹操的罪。曹操要自杀又被人劝拦,
曹操觉得不许践踏庄稼的命令是他下的,如今他自己却破坏庄稼,若自己不受处罚,就是治军不严、执法不明,这样带兵会带来不好的结果,所以曹操就割断他的头发,用头发代替他的头。这就是曹操?割发代首?。
那曹操?割法代首?告诉我们什么呢?
其实曹操割法代首可以说明几种情况,一是执法严明、严于律已。二是刑不加于尊者。三是象征性的处罚。
在古代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可故意毁伤的,头发也一样,也不可轻易割发。曹操因为践踏庄稼,虽然下过命令,但是他在当时是个极其尊贵之人,又怎么会斩首的,当然也没人敢斩他。
因此曹操就割发代首,通过这种方法来体现出军纪,来体现他严于律已。
头发在古代被看的非常种,曹操能以尊贵之身而割发,可体现出严于律己。曹操虽然触犯他自己下令的军纪,但是他是尊者,虽然割发,但终究不是斩首,也就是刑不加于尊者。而曹操不能斩首,但也不能留这样轻易的饶了他自己。于是就象征性的处罚下,割下头发。
曹操割发代首就是说,虽然古代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有的时候还是刑不加于尊者的。
退一步说,如果当时是一个曹营中的士兵不小心践踏了麦田里的庄稼,结果可想而知,那个士兵将是性命不保的。所以有时处罚还是看人的。曹军中虽然有执法官,但是曹操才是真正的下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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