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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与李元吉死后,他们俩的女儿谁嫁的更好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30 23:32:41

李建成与李元吉均死于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的玄武门之变,虽然登基为帝的李世民后来将二人分别追封为隐太子与巢刺王,并将他们的女儿按制度封为县主,但是一直以来,总有人要想当然地认为李建成的女儿嫁得十分不堪,或是别有居心地声称李元吉的女儿嫁得比公主还要好。

这里且先不说李世民在世时有封号的大长公主、长公主与公主便多达三四十人,单是旁系宗室各支所出的县主加在一起,也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要想让李世民这样的一国之君如同保姆般亲自为这些长公主、公主、县主们设身处地地考虑打算,然后一个一个地为之觅得出身显贵、才貌双全、称心如意的郎君,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对于这些公主和县主来说,只要不是嫁给平民百姓有辱皇族体面,那么自己的婚配一事完全就是看运气。同理,李建成、李元吉之女既然得封县主,自然也不可能被特殊对待——嫁得比其他县主差很多,或是嫁得比其他县主好很多。

不过皇室能为这些宗室县主们做的也就只是为她们选择一位贵族出身的丈夫,但县主的身份并不是婚姻幸福的可靠保障,至于她们出嫁后夫妻感情如何,丈夫日后能在官场上混得如何,靠的是个人际遇和自身能力。那么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女儿在婚配上的待遇到底如何呢?首先来看李建成之女,闻喜县主。

闻喜县主,名婉顺,字尪娘,为李建成第二女。根据墓志铭的记载,李婉顺生于武德5年,贞观12年嫁于刘应道。刘应道时任通事舍人一职,出身的刘氏一族也流芳正史,其父刘林甫在唐太宗时出任吏部侍郎,时人将之比作有知人之鉴的高孝基,病逝后唐太宗特别赐绢二百五十匹以示悼念之情;其兄刘祥道于唐高宗一朝拜相,并由乐平县男晋封为广平郡公;刘应道本人也官至吏部郎中,其子刘令植亦官至礼部侍郎。《旧唐书》曾赞叹刘氏一族8人“前后为吏部郎中员外,有唐已来,无有其比云。”可见刘氏的门庭绝不辱没李婉顺的县主身份。 ?

婚后刘应道出任梓州玄武县令,李婉顺随夫上任,“同安菲贱,共甘黜免”,夫妻二人伉俪情深祸福同享,婚后育有数子。李婉顺40岁盛年而逝后,刘应道亲自为爱妻撰写了墓志铭,便是流传于后世的《大唐刘应道妻故闻喜县主墓志》。志文通篇并无多少骈丽辞藻与华美饰词,然而一字一句却质朴感人。

乐陵县主,生母为李建成的承徽杨舍娘。

杨舍娘的这个女儿于永徽年间册封为乐陵县主——虽然墓志上用了“永徽年中”的说法,但是根据唐朝墓志一贯浮夸且贴金成风的习惯,如果杨舍娘的女儿是永徽元年或二年就册封为了县主,那么墓志上的用词应该是“永徽初”才对。然而墓志上只含糊地用了“永徽年中”,可见杨舍娘的女儿得以册封为乐陵县主,显然是在永徽三年以后的事情了。

且按照郑观音墓志上所记载的“归魂幼女”,可知李建成最小的女儿应当是郑观音所出的归德县主,所以杨舍娘的女儿有县主封号的时候,至少27周岁了。

正因为乐陵县主有机会出嫁的时候已经远远超过了古代贵族女子正常出嫁的年龄,所嫁之人还是头婚的可能性极低,毕竟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古代贵族男子十来岁就结婚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不过抛开婚史问题不谈,乐陵县主的丈夫于善询还是符合唐朝皇室选婿标准的。

于善询乃北周燕国公于谨的后代,因为于氏家族子弟繁多,所以各支发展情况并不一样,像于善询的父亲于乾长只是个从五品上的仓部郎中,明显开始走了下坡路。好在唐制要求“娶县主者正七品上”,于善询还是可以满足这个最低要求的,所以乐陵县主嫁进于氏也不算丢了颜面。

然而除此之外,于善询的生平就乏善可陈了。毕竟于善询并非父亲的嫡长子,平恩县男的爵位也没资格继承。

同时,因为乐陵县主册封的太迟、嫁的太迟,于善询早在贞观二十二年的时候就已经至少有了一个儿子于惟敬。而且根据于惟敬的墓志可知,于善询很有可能在于惟敬出仕前就已经英年早逝了,所以于惟敬的为官履历中,并没有出现为父亲守孝而辞官的经历。

所以尽管不知道乐陵县主一生享年几何,但是她最好的年华几乎都幽闭在深宫之中,30岁左右才得到册封,不仅嫁给于善询作为续弦,更是婚后没几年就早早守了寡,还因为出嫁了就无法与生母杨舍娘时常相见,以至于“长乖膝下之欢”。

这样坎坷的人生,除非乐陵县主的心态足够乐观,否则长寿对于她而言只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归德县主,李建成第五女,生母为隐太子妃郑观音。郑太子妃在唐高宗年间逝世于长安太极宫长乐门内,后于归德县主的宅邸出殡。至于归德县主的生年、何时册封县主以及出嫁何人,则暂且不得而知。

由目前已出土的墓志可知,隐太子李建成至少有5个女儿,封号明确可考的有闻喜县主、乐陵县主、归德县主3位。再看巢刺王李元吉之女,根据墓志铭等记载,李元吉至少有7个女儿,封号明确可考的有和静县主、寿春县主、文安县主、新野县主及归仁县主5位。

和静县主,根据其夫薛元超的墓志铭记载,于贞观15年嫁入薛氏。和静生年不详,但从嫡母巢王妃杨氏只抚养了武德8年才出生的归仁县主而未抚养和静一事来看,和静显然不是李元吉最小的女儿,所以贞观15年和静出嫁时已然18岁左右。

再看薛元超,其父薛收虽为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不过仅因武德年间从平刘黑闼之功而被唐高祖李渊封为汾阴县男,薛收逝世后,唐太宗虽曾遗憾没有早点留下他的画像,却也并没有因此追赠其爵位,更没有将他列入凌烟阁功臣。

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登基后曾对房玄龄说过:“若是薛收还在,一定会让他当中书令。”有人因此推断唐太宗非常看重薛收,认为只要薛收还活着唐太宗就一定会让他当中书令。然而唐太宗也曾对霍王李元轨说过:“你武艺过人,要是当年平定天下时能有你相助就好了。”可事实则是贞观末年唐太宗征辽,却并没有让李元轨与自己一起领兵,由此可知皇帝的感慨有时也只是感慨而已,并不能当做铁板钉钉的证据。

薛元超9岁时继承了父亲的汾阴县男,唐高宗曾将其提拔为宰相,看似得到了重用,但是高宗朝共起用宰相47位,薛元超既非其中才能最出类拔萃者,又非最受优待者。何况薛氏一族以文采见长,论起执政能力却逊色许多,远不及同样是唐高宗提拔上来的郝处俊、刘仁轨等人。是以薛元超终高宗一朝也只被晋为县侯,随后又因为涉嫌参与上官仪废后一事被流放,他的姑母已经出家为尼的薛婕妤也因此被削去河东郡夫人的诰命,送回唐高祖的别庙静安宫中幽禁起来。直到上元元年大赦,薛元超这才遇赦得还。

而因为站错队吸取了教训的薛元超,在永淳元年受诏辅佐留京监国的皇太子李显后,便在《谏皇太子笺》中要求太子“一则遵天后诫书,不敢失坠;二则挹古人遗范,有所发挥。”满篇可见的是对武后的尊礼备至。是以虽然《新唐书》称薛元超曾因“帝疾剧,政出武后。因阳喑,乞骸骨”,但薛元超如果真的对武后不满,要辞职的话理应早就提出,又何必如此费尽心机讨好武后,更何必等到多年后自己病重时才提出致仕一事?

那么武后对薛元超的迎合之举投桃报李了吗?从史书和墓志的记载来看,并没有。唐高宗驾崩后,武后也只是因为薛元超抱病赶到洛阳奔丧,且表现得“如丧考妣”,这才将他重新封为汾阴县男,恢复了薛元超最初,也是唐朝最末等的县男爵位,并无晋爵或赐实封之举。待唐中宗神龙年间复辟后,对薛元超的追封也是只字未提。对比褚遂良、韩瑗等人均得以追封回生前所受封的最高爵位,显然黯然失色不少。

不过想想也很正常,当初薛元超之所以被流放,正是因为与上官仪交通。有了参与废后一事做前科,唐高宗没有恢复他的爵位,武后也没有晋封他的爵位,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

而薛元超对这种不受重用的现状并不满足,以“恙久”为由提出致仕,墓志上又称其妻和静县主亦同时上表,武后这才应允。此处乍一看,和静似乎也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实则不然。和静之所以能够出声完全是托了武后的福,如果和静真如墓志所吹捧的那样,在朝中有着相当的话语权,那么当初唐高宗将薛元超流放的时候为何不见她上表呢?为什么唯独等到唐高宗死后武后上台执政了,这才能看见和静的身影?所以和静的举动与越国太妃燕氏为了讨好武后,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抱病坚持给荣国夫人奔丧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迎合武后而故意为之的举动。

又据《隋唐嘉话》记载,薛元超曾感慨过:“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公然将“不得娶五姓女”的遗憾挂在嘴边。但实际上薛元超未必是真的想娶五姓女,不过是心中有所不平罢了。毕竟同为河东薛氏,同出薛瑚一脉,薛瓘与薛绍父子二人均娶了皇帝的嫡出公主,而薛元超最终只娶了一个生父死因极不名誉的庶出县主,相比之下心中自然难以平衡,所以才会有了“不得娶五姓女”这样的牢骚之言。

寿春县主,虽然史料并未明确提及寿春出嫁的时间,不过从其丈夫杨豫之的生平来看,寿春出嫁至少在贞观12年之后。因为杨师道武德5年才尚长广公主为妻,其子杨豫之最早武德6六年才能出生,贞观9年时杨豫之最多不过12岁,紧接其后便是唐高祖、长孙皇后大丧,贞观11年以后才能论及婚嫁,再加上县主出嫁虽没有公主出降那么繁琐,但也要准备一段时间,所以贞观12年以后,寿春才有可能嫁给杨豫之。

而可怜的寿春之所以能在史书中留下一笔记载,也是因为她的丈夫在给母亲守丧期间,做出了和姨母通奸这样耸人听闻的丑事。

杨豫之虽然出身弘农杨氏,品行却极为卑劣,在父亲杨师道死后表现得十分不孝。唐太宗知道后便对大臣们说:“杨豫之这种丧亏礼节的人实在难以饶恕,你们都有孩子,像杨豫之这样的无赖就别养了。”并剥夺了杨豫之的财产继承权,将杨家的各种固定资产与奴婢仆人分别赏给了杨豫之的长姐与同母兄赵斌等人。

谁知杨豫之依旧我行我素,死不悔改,不过一年的时间,又在给生母长广公主守孝期间与自己的姨母永嘉公主通奸,最后被永嘉公主的驸马窦奉节“捶击无数,因割去耳鼻然后死”。寿春还因此婚后没多久就守了寡,至于这个孤苦伶仃的女子后来究竟如何了,却是再无人问津。

文安县主,生于武德6年,贞观15年出嫁时已经20岁了。且文安于贞观15年正月5日受封,“乃以其月十四日降姻”,受封后仅10天就匆匆出嫁,完全看不出身为县主出嫁时应有的慎重与礼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文安出嫁后的次日,即贞观15年正月15日,文成公主便归吐蕃了。也许正是为了避免和亲的可能,贞观15年的时候李唐宗室诸位大龄的公主、县主们纷纷册封的册封,嫁人的嫁人。比如已经18岁的临川公主就是在文成和亲后的第4天受封为公主的;比如同样18岁左右的和静县主正是在这一年出嫁的;再比如21岁的淮南长公主也是这一年才嫁出去。所以文安县主册封后不到10天的时间就仓促出嫁,也极有可能与之有关。

而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对于文安来说并没多少幸福的滋味可言。因为根据相关墓志记载,段俨的原配独孤人于贞观12年正月逝世,所以文安县主嫁给段俨只是个续弦,婚后文安不曾生下一儿半女,年仅26岁就撒手人寰。

新野县主,名李令,字淑绚,生于武德7年,李元吉第六女。李淑绚的生母可能早亡,而嫡母巢王妃则与别的小妾共同抚养了更为年幼的归仁县主,唐太宗曾命人前去照顾年仅两岁无依无靠的李淑绚,对于生平乏善可陈的李淑绚而言,墓志上因此特别将之贴金成是皇帝“恩加鞠养”,有人还借机故意曲解成是唐太宗亲自抚养了李淑绚。

事实上查遍字典或史料,“鞠养”二字从来都只有抚养的含义而没有亲自抚养的意思,只有加上“亲”或“手”这些字时,才表示亲自抚养。比如“晋王及晋阳公主,幼而偏孤,上亲加鞠养”,又比如“念臣七岁偏孤,蒙陛下手加鞠养”等等。而能得到一位皇帝的亲自抚养则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史书上必然会留下记载,所以连一贯浮夸成风的墓志都不敢吹捧成是“亲加鞠养”,而只含糊成“恩加鞠养”,可见只有唐太宗下令让人抚养李淑绚之意,根本没有亲自抚养的意思。

贞观11年李淑绚被封为县主,次年嫁给金陵县男裴思庄之子裴重晖,虽然县男只是唐朝九等爵位中最差的一等,但有爵位总聊胜于无,裴重晖作为嫡子也算是有个爵位可以继承了,只可惜李淑绚并没能活到看见丈夫继承爵位的那一天。

同时也因为李淑绚生不出儿子,裴重晖肆意纳妾,而得到宠爱的小妾侍儿们则“尽加严饰,绮罗艳目,粉黛交晖”,各种穿着打扮甚至“有同匹妇”,和主母李淑绚毫无二致。李淑绚虽然贵为县主,但面对有丈夫撑腰的嚣张跋扈的宠妾侍儿们,也只能表现出毫无嫉妒的样子。

归仁县主,生于武德8年,根据墓志记载,归仁同时奉养了嫡母巢王妃杨氏和生母某姬,“奉盥饵于前厢,侍温清于侧寝,二尊齐养”,由此可知杨妃曾和丈夫的小妾共同抚养这个庶女。

综合墓志和史书上的记载可知,李建成与李元吉被诛后,东宫由太子李世民入住,李元吉的齐王府则被赏给了功臣尉迟敬德,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妻子女儿可以说是无处可去,再加上这些女眷身份敏感,便只能一直幽闭在宫里,实质上就是软禁。

这样被软禁在宫里的生活自然不好过,所以归仁的墓志上隐晦地写道:“诚周于造次之间”“行满于危疑之地”。想想李元吉的正妻与小妾以及庶女竟然只能挤在同一间宫殿里,而隐太子妃郑氏所居住的长乐门内归仁门东就是宫城的最南面,出门便是士兵的重重守卫,再加上归仁直到19岁才被册封为县主,这一切正说明了这些被幽闭宫中的女眷生存环境之艰难。

归仁于贞观18年被册封为县主时已经19岁了,随后被嫁给长道县公姜行基的次子。根据墓志上的“姜府君悼存亡之不在”一句可知,所以归仁逝世的时候她的丈夫姜府君仍然活着,至于这位姜府君官衔几品,墓志中只字未提,也由此可知姜府君的官职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然以唐人撰写墓志的风格必会大肆炫耀吹捧一番。而身为次子,其父姜行基的县公爵位姜府君也没有资格继承。

同时由姜行基的女儿姜氏墓志可知,姜府君与归仁的年纪差距较大。考虑到归仁出嫁时已经是20岁了,以姜府君年近40的岁数自然不可能是初婚,所以归仁显然是以填房的身份嫁给姜府君的。

总的来说,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几个女儿被封为县主后,所嫁之人虽有门第高低或有无爵位之分,但至少均为贵族——这也是李唐王室唯一能为这些县主们做的了。但县主这一身份从来不是幸福婚姻的可靠保障,所以婚后夫妻感情如何,全看个人造化。而比起李建成之女闻喜县主,李元吉几个女儿的婚姻可谓是各有各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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