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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殷手握四十万大军按兵不动,他心里想的什么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30 23:22:37

梅殷手握四十万大军按兵不动,他心里想的什么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那我们的主人公梅殷究竟有怎样的故事呢?

梅殷字伯殷,出生归德下邑(今商丘夏邑),梅殷娶了朱元璋的女儿宁国公主,他也是朱元璋最喜欢的女婿,赞他精通经史,还让他辅助建文帝。梅殷的伯父是梅思祖,梅思祖本来是元朝的官儿,后来见红巾军势大,投了刘福通,再后来见张士诚势大,又投了张士诚,等到朱元璋大军来了,见朱元璋势大,又开城投了朱元璋,献出了他控制的四州之地,由此立下大功,朱元璋称帝之后封他为汝南侯。

梅殷此人并非统帅之才。在明初当时人对他的评价多以儒宗称之,并没有统领大部队参加过大规模战争,史书上虽有“恭谨有谋”的说法,这比一个出色的统帅差得远了,恭谨,则说明他为人做事谨慎。所以,作为一个不合格的统帅,本人又十分谨慎,他不敢冒险去和当世名将燕王朱棣争锋,甚至在朱棣南下之后也没有发兵两面包抄、断其后路。

后来梅殷入朝时,朱棣亲自跑出来迎接他,说,驸马你辛苦了。可是梅殷却说,不辛苦,劳而无功。这话显然是在讽刺朱棣。当时朱棣就怔在那里,说不出话来。此后,梅殷不断地在言语上说些对朱棣不满的话。前面我们说了,梅殷之所以说这些,其实还是在为他当时不去救朱允炆开脱,想让天下人明白,他梅殷其实是忠于朱允炆的。这样一来,朱棣更加害怕,因此派了不少人去监视梅殷。而监视的举动,又被梅殷发现了。因此梅殷更加愤怒,又说了很多让朱棣不愿意听的话。

所以当朱棣起兵造反,梅殷面临两个选择:一边是朱元璋对自己的知遇之恩,托孤的信任,要为朱家尽忠;另一边是杀亲之恨,要为梅家报仇。在国家和小家面前梅殷选择了第二种,于国义,他是不忠之臣,但于家情,他是重情之人。好在江山最后仍然落在老朱家人手里,同时也避免了朱棣在“靖难”中付出的代价太大,老百姓少经历战火的磨难。

朱元璋唯一的托孤重臣,麾下40万大军可灭朱棣,却把朱允炆坑惨了

众所周知,公元1399年,朱棣打着“清君侧,靖国难”的名义,在建文帝采取削藩的措施的背景下,发动了发动靖难之役。这一战用历经了4年的时间,最终朱棣从北京打到南京,夺取了他侄子朱允炆的皇位。

这一战的失败,有人归咎于朱允炆,认为他不懂得军事战争、不知道怎么用人;还有人将责任归咎在李景隆的身上,说他根本就不会带兵打仗,是一个草包。

更有人说是因为朱元璋,他将能打仗的大将都杀了,只给朱允炆留下一帮耍嘴皮子的文臣,举全国之力居然打不过北平一地,着实可笑。

以上的看法或许都有理,但靖难之役失败的原因,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此人名叫梅殷。或许很多人没听过他的名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里握有40万大军,而且还是朱元璋的托孤大臣。

靖难之役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梅殷居然无动于衷,甚至朱棣越过他攻打南京城的时候,梅殷也没有回兵救援,说他坑惨了朱允炆也不为过。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公元1355年,朱元璋正在集庆路打仗,朱标便在此时出生了。得知长子出生的消息,朱元璋非常的高兴,还在当地的一座山上写着:“到此山者,不患无嗣……”

由此可见,朱元璋对朱标有多喜欢。纵览我国的 历史 王朝,许多皇帝都害怕自己的太子有能力、私自组建班底,可朱元璋不仅不害怕,反而还支持他这么做。

朱标的太子地位之高,在整个 历史 上都很少见,朱元璋为他倾尽了半生心血。可惜的是,在公元1361年,朱元璋派朱标去陕西考察地形,准备为新都选址。

结果,不久后朱标就生了一场大病,第二年便病逝了,对朱元璋的打击很大。大明储君去世,朱元璋必须要重新选择继承人,这个时候朱棣是最好的选择。

首先,朱棣虽然是第四子,但他前面的三个哥哥都死了,等于算是嫡长子。其次,朱棣的军事才华很高,与朱元璋的性格也比较相似,属于最佳继承人。

可惜的是,或许朱元璋从历朝历代的传统角度出发,太子死应该传给太子的嫡长子,所以他才会传给朱允炆,立其为皇太孙。为了保障大明江山的稳定继承,朱元璋又开始大杀四方。

蓝玉和朱标是翁婿关系,也是朱元璋给儿子留下的一位战将,胡惟庸案爆发后,蓝玉之所以没牵扯其中,多少有着一层关系。朱标死后,蓝玉也就没用了,朱元璋直接将其除掉。

甚至于,朱元璋还想要杀了朱棣,但毕竟血浓于水,他没有下杀手,只是下了一道圣旨,大致意思就是说:“藩王之间不能来往,也不能随意离开封地……”安排好一切后,朱元璋便驾崩了。

公元1398年,朱允炆登上了大明皇帝的宝座,他开始担心“拥兵自重、多行不法”怎么办?在此情况下,他便开始考虑削弱藩王的权力,以维护中央集权。

大臣齐泰建议第一个就先削朱棣,但黄子澄则认为应该先削周、齐、湘、代、岷诸王,这些人的势力相对较弱,朱允炆采取了黄子澄的建议,从弱到强开始削藩。

在这个过程中,朱允炆的手段很强硬,甚至还逼死了一位叔叔。朱棣害怕此事落在自己身上,便暗中积极备战,一年后燕王便打出了“清君侧”的旗号,起兵造反。

靖难之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朱允炆的大军进攻北平,朱棣处于防守一方。因朱允炆没有大将可用,所以明军阶级败退,并没有一鼓作气拿下朱棣。

第二个阶段,朱允炆与朱棣打得有来有回,虽然朱棣取得了战役的胜利,但却因为兵力不足,只能够缩小防守范围,占据北平、保定、永平三个州府。

朱允炆则靠着江南的半壁江山,与朱棣陷入了僵持之中。眼看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朱棣便采取了姚广孝的建议,采取直捣南京的战略,这也就是第三个阶段。

最终,朱棣打到了南京城下,并攻入了南京城,朱允炆不知所踪,朱棣则成为了大明朝的第三个皇帝,是为明成祖。不得不说,朱允炆手握天下,却没有打过已成之地的朱棣,多少有些窝囊。

当然,在这种窝囊的背后,也少不了一些“好队友”,李景龙是一个,喜欢耍嘴皮子的齐泰、黄子澄也是,唯一的托孤大臣梅殷更是如此。

说起梅殷的身世,就不得不提朱元璋与元朝的战争。梅殷的父亲(也有说是侄子的)叫梅思祖,但却不是亲生父亲,下文会有所解释。最初的时候,他是元朝大将王保保的手下。

元朝大势已去后,他便投靠了义军刘福通,后因刘福通不是明主,转身向张士诚示好。从此以后,他便在张士诚手底下工作了,为其打天下。

原本,张士诚、陈友谅、朱元璋三分天下时,梅思祖过得还不错。可是,朱元璋示好张士诚,转身却把陈友谅给击败了,随后又来收拾他,张士诚哪里是气势正旺的朱元璋的对手。

当徐达的大军打来时,梅思祖二话没有说,带着大军出去就投降了。张士诚一怒之下,就杀了梅思祖的好几个兄弟,这其中就有梅殷的父亲,梅思祖多少有些惭愧,便将梅殷当做亲儿子来养。

话说,自从跟了朱元璋,梅思祖的本事也见长,在攻打张士诚、北元余孽的时候,他多次立下大功,朱元璋建国后封侯拜相,他被封为了汝南侯、世袭罔替。

除此之外,梅思祖还将梅殷带入了部队,亲身感受一些练兵、打仗的生活。可以说,梅殷也算是一个文武全才吧,但更偏向于文臣,山东学子曾称其为“精通经史,堪为儒宗”。

从“儒宗”两个字就不难看出梅殷学富五车,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吧,朱元璋在诸多王侯中为女儿寻找夫婿时,第一个看中的就是梅殷这个小子。

根据史料的记载,朱元璋和马皇后一共生下了5个孩子,其中四个都是儿子,只有一个是女儿。朱元璋对这个女儿非常看重,封其为宁国公主,并亲自为其挑选驸马。

挑来逃去就看中了梅殷,宁国公主14岁的时候,她就嫁给了梅殷,后者也成为了皇亲国戚。因梅殷有才华,又多少有些军事才能,所以朱元璋临终前便将其叫入了皇宫“托孤”。

史书中是这么说的:“帝春秋高,诸王强盛。殷尝受密命辅皇太孙……”依据史书的记载,梅殷也是朱元璋唯一一个托孤大臣,地位无比崇高、尊贵。

朱元璋死,朱允炆登基,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削藩。当时,梅殷就劝说朱允炆不要这么急躁,做事情要循序渐进。可是,朱允炆就是不听,还将他派到了淮安带兵,说白了就是贬了出去。

果不其然,朱允炆的急躁逼反了朱棣,双方进行了4年的大战……战争的第三阶段朱棣想要直捣南京,他计划了两条路线,第一条就是通过淮安进南京,第二条就是通过扬州进南京,前者更近一些。

作为梅殷的大舅哥,朱棣就给梅殷写信,希望他能够放自己过去。可是,两封信过去后,梅殷不仅没有答应,还用儒家的思想教训了朱棣一顿,这让朱棣很恼火。

可因畏惧梅殷手下的40万军队,他也不敢造次,只能够通过扬州一带直逼南京。这个时候,梅殷若是南下追赶朱棣,或许会让朱棣陷入南北夹击之中,最起码朱允炆不会有危险吧!

可笑的是,梅殷居然按兵不动,亦或者他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换句话说,梅殷虽然没有放朱棣南下,但他却间接坑害了朱允炆。身在南京的朱允炆,手里没有一点兵权,北上之路也被堵死,只能南下去征兵。

可是,兵还没征过来,朱棣就已经包围了南京城,他只能火烧皇宫、选择逃走、不知去向……靖难之役取得成功后,朱棣逼迫自己的妹妹劝说梅殷投降,后者也很识趣地投降了。

论功行赏时,朱棣说:“驸马劳苦”,梅殷回答:“不劳苦,连你都没阻挡住,有些丢人……”就这样,梅殷从建文旧臣,变成了永乐朝代的官员,但却一直不受重用。

大约在一年后,有人弹劾殷在家中培养死士,甚至还诅咒朱棣,这让朱棣很不开心。后来,朱棣便安排锦衣卫,将梅殷在冬天丢入了河里淹死了,梅殷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总的来说,梅殷虽然有一些军事能力,但他更像一个文人,缺少对战争的敏锐和果断。要不然,也不会手里握着40万大军,被朱棣钻了空子,害了朱允炆,也害了自己。

因此,说梅殷把朱允炆坑惨了,一点都不过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李白 侠客行(解释+正文)

《侠客行》

作者:李白

朝代:唐

【原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译文】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扩展资料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

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

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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