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娶妻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在我国古代的各个朝代中贫富差距都是十分的巨大,像当官的有权的基本上都是富裕的家庭,大部分的人是能够吃饱穿暖过点小日子的。
但是也有很多的人连吃饭都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古代由于人们基本上靠天吃饭,所以有时候发个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就把一个家庭给毁掉了。
再加上封建社会的剥削,所以很多的人是穷的叮当响,这个时候饭都没得吃,更别说娶妻成家啦。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许许多多的风俗习惯。有些优秀的传统我们至今还在传承,但是一些陋习我们也随之摒弃。
在古代是十分看重人口数量的,而且那种大环境下的男尊女卑观念根深蒂固,女性是没有丝毫的权利,基本上都是被当做传宗接代的工具。
所以就会遭到一些非常不人性的待遇,上层贵族的人还好说,女性基本上也会过上一个好的生活。
但是对于穷人这一层来说,就出现了一个非常违背伦理的事情,那就是“典妻”。
什么意思呢,就是把妻子典当给别人来传宗接代。
典当我们都知道,古装剧里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典当行,如果缺钱用,就可以拿值钱的东西去典当行进行典当,和现在的贷款有异曲同工之妙。
都是将一件值钱的东西进行抵押,以后还可以拿着钱财取回来。典婚就是其中的一种。
古代的女子,除了母系社会之外,地位一直是底下的。他们一直被封建社会的思想所毒害。典婚就是毒害的一种。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鲍超的男子,想要进京赶考,但是因为家境贫寒,无法取得足够的路费,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结发妻子进行典当。
以此来获取到足够的路费来进京,在他的心里,结发妻子不如进京的路费重要。
这种典当在汉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在宋朝流行起来。在古代人的思想中,男子是传宗接代的血脉,而女子终归是别人家的。
所以男性的比例大大多于女性,这也使得很多穷苦人家没有能力娶妻生子。
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很多人都会想办法传承香火,这也就有了典婚。
典当前男女双方会见一次面,看看买家是否满意,满意就签字画押,确定期限和酬金,典当成交后,女子就要给男子传承香火。
典当的费用一般不会很高,所以当时很多的穷苦人家都会选择这种结婚方式来繁衍后代,虽然典婚很令人不齿,但是这也是时代的产物。
因为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时代里,人们的思想较为落后,传承香火是人生组重要的一件事。
而传承香火都是男子的责任,所以女子的地位底下是必然的结果,也正是因为女子的地位地下,才使得女子像物品货物一样被交易,被典当。
又像物品一样被别人买回家。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女性的悲剧。
古代并不是可以三妻四妾,正妻还是只能有一位,其他的全都是妾,但是这也是对于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来说才可以做的,毕竟她们都是要靠自己养的,她们自身没有任何的谋生才能,只能依附于自己。但是这样一来,对穷人就很不友好了,如果本来女性比例就少的话就更不好了,很多穷人可能根本就娶不到妻子,那这样的事情,古代的官府们会不会出面管理呢?
古时候没有规定必须一夫一妻,所以大户人家的老爷很多都会娶很多小妾,这样就会出问题了,因为古代本来就比较重男轻女,一般男生会比女生多,这样很多穷人家的男子就娶不到媳妇了,这肯定不是官府愿意看到的,对此古代官府有3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官府进行分配
现在很多女生不愿意太早结婚,会让部分男青年找媳妇遇到麻烦,古代官府针对这种情况会进行强行分配。如在晋朝时期就规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只要是女子,17岁了还不愿意,或者还没嫁出去的,就会让官方强行给她分配男子。而这些男子肯定是当地没找到老婆的人中间来选择。这样解决了一些穷人找不到媳妇的问题。
二、鼓励娶二婚女子
古代部分地区官府是鼓励娶二婚女的,也鼓励寡妇再嫁,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不过有官府的鼓励下就好办多了,这样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比较常见的现象,这样也能解决穷人娶媳妇的问题。
三、官府建立官媒
在古时候官府还建立了官媒,由官府设立专职人员以解决婚嫁事宜。在周代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官府人员,称为媒氏。周朝之后"媒氏"被称为"媒官""媒互人"。据《管子·入国篇》载,在春秋战国时候,除了为年轻人安排嫁娶外,官媒还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这个官媒也能帮助穷人家里的男子娶媳妇。
古代官府对娶媳妇的事情还是非常重视的,这样穷人家的适龄男子也就不担心娶不到媳妇了,其实古时候男子不担心娶不到媳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古时候常年打仗,很多年轻男子都战死了,反倒是女子没有什么危险,所以适龄女子还是很多的。
中国历史悠久,被称为四大文明古国,至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不过有一般的时间是处在封建社会,在古时候,古人的思想是封建的,在当时是男权当道,女性的地位都非常的地,可以说是男人的附属品,而在那样的环境下,很多陋习都渐渐的诞生了,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一个陋习,从古至今穷人一直都没有消失过,要是穷人娶不到老婆怎么办?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陋习“典妻婚”给他们生儿育女。
那么到底什么是典妻婚?从字面意思就能理解,就是将妻子当做物件典当,换取钱财。古时候经济和现在是没得比,所以很多人因为家里穷就去不上老婆,有的就算是娶了老婆,但是为了能够生活的好一点,于是就将自己的老婆典当,换钱这样两方都受益,一个有钱花,一个都老婆,但是唯独这女子受委屈,被男人当做物品典当,却又不能反抗,这女子被自己丈夫典当出去,就要给人生孩子,毕竟人家花钱就是为了能够有后代。
不过这个典当妻子还是有限制的,不是说给了钱就要留在那一辈子,等到日期一到,妻子又可以回到丈夫的身边,当时很多穷人都用这种方法传宗接代,一开始出现在汉朝,不过在朝廷知道这件事之后,就下令禁止这样的行为,一直到了清朝的时候,这个典妻婚又被盛行起来。
而且典妻婚还是有不走的,需要经过媒婆介绍,并且要签下协议书,还有聘礼,然后才能去接妻子,在协议书里,要写明典妻的时间,给出多少钱,还有一些具体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典妻的时限是三年半,而价钱则是按照妻子的相貌和典妻多久来计算。还有就是在典妻的时间里,妻子并不能回到原本丈夫的家中,也不能和原丈夫家里人有任何接触,就算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不过时间一久,这个行为就被清政府知道了,并且在考虑人理道德方面,所以就下令禁止,而且当时还出了一套惩罚,就是一旦发现再有此事发生,那么就必须立刻废除,并且双方的男子都要挨大板子,并且还要被罚款,由此可以看出这样的事情还是被政府所在意的,所以才会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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