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清朝历史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现在大多数清宫电视剧,从皇太极时期开始都留着一头长长的辫子,不管是满人还是汉人。其实据考证真正现在大多影视电视剧上的辫子样式都是从康熙年间开始盛行的,清代初期的剃发留辫大多更是短发寸头。
清朝辫式
顺治元年。摄政大臣多尔衮南下,满族军队,训练有素,骑射娴熟,久经征战,屡败明军,是一支威力强大所向无敌的劲旅,随着一步一步打败明军,占领北京,摄政王多尔衮为了将汉人满化,便颁发了《剃发令》。但是最初的剃发留辩是类似于留有类似于现代人观念中的的短发寸头,如今故宮博物院的大量清初人物藏画也体现这种发型,从前期来看,清朝人的发型寸头,中分等短发的发型更附合現代人发型审美。但是在顺治两年的时候,随着清朝已经大部分占领关内,关内仅剩福建地区的小部分明朝残军,多尔衮在清光绪二年六月在此颁布了《剃发令》,针对衣服方面,让汉人的衣着打扮更加宽松方便。在执行起来并没有像剃发那样留发不留头,民间甚至流传着十降十不降。比如说 「生降死不降」,意思是人活着的时候必须穿满族服装,但死了之后,可以穿明朝的衣服和冠服出殡。又如,「老降少不降」是指子女可以穿明朝或以前的传统服装。「男降女不降」妇女则不需要更换服饰。「妓降優不降」妓女要穿清朝的衣服,但演员在扮演古人的时候,不受服饰限制。「官降民不降」演员官员在服饰上要求严格,但在民间在广大农村地区,仍可穿明朝衣冠。
清朝皇帝
其实在清代前期,在剃发留辫这个问题上,清朝统治者对于普通大众还是较为宽松。随着清朝统治者统治力度加大,对待下面普通大众管理也越加深刻,从政治上也需要,让全国人民在服饰发型上完成统一,有利于清朝的统治。甚至于全国的少数民族在清朝的统治下。都需要剃发易服,维吾尔族、白族、俄罗斯族、回族、苗族等等。满族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同时也是为了保持中国的长期稳定与统一。
乾隆时期作品
在经历了康乾盛世之后,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大幅提升,并且士绅官僚阶级全面接受了剃发易服之后,底层的下面群众也都开始自发起来,历史记载,故宫博物院中,康熙乾隆年间的一些画像中,江南地区的一百姓很明显出现了发髻。
从发型的变换,我们可以看出入关后,清朝统治者对于汉族统治手法的变化,从开始的留发还是留头,到底层百姓十降十不降,再到江南底层百姓自发的留辫,这其中可以看到的是清朝对于自己统治的合理性自我认知。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决定始终是落后封建王朝的陋习。
满人留发最出的原因可能与满人信奉的萨满教义有关系,萨满教主张崇拜万物,山川、河流、树木、花草、动物所有大自然中的一切萨满教都尊重它们,这叫:万物有灵。与现代观念里面我们推崇的爱护大自然,爱护动物的观点很一致,可以说是保护生态的最早理念..
至于到留发就更不用说了,萨满教对万物都那么虔诚地尊崇,对于祖先和上天给予自己的身体当然也是同样爱惜。那么首先头部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头发生长于头部因此满人认为不可剃发,当以好好保护。同时,满人还把留发当作是对祖先的尊重,如前所说身体是生身父母所赐,以留发这种方式来表达敬和孝。具体发型影视剧里表现的应该是正确的,前半部是都剃光的。至于为什么要把前半部剃光,这里也有它的实用性,因为满族过去是游猎民族,额前不留发是为了避免骑马奔跑时头发会遮住了视线,后面留了一条辫子是为在野外露宿时可以当作枕头使用。萨满教认为头发既然是生在人的最顶部和天也就最接近,是人的灵魂所在之处,因此发辫更受到满人的重视,满人在额角用一条直线对齐两边后 把前面的头发剃掉,留下后面的头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这个习俗是沿袭满族先民"靺鞨"而来的
扎辫子 是满洲人的习俗。清代满族成年男子把前颅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顶后头发,编结成辫,垂于脑后,主要是便于山林中骑射。满族人认为发辫是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在战场上阵亡的八旗将士,必将发辫带回故里,隆重埋葬,称“捎小辫”。
来源:满族人的发式是继承了金代女真人之习俗。男子发式是“半剃半留式”,这与满族先民女真人的“辫发垂肩,留脑后发”有一定承袭关系。
裹小脚 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起源:
缠足起源的传说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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