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和氏璧做成玉玺吗?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和氏璧”应该是我国历史上最出名的一块玉,甚至它本身的存在都被认为是一种传说,因为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
有关“和氏璧”的来历,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卞和这个人,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人,擅长相玉,一次偶然在荆山中发现一块璞玉,便急急忙忙的进宫献宝,第一次见到的是楚厉王,结果被鉴定说是一块石头,卞和于是被砍了一只脚。
等武王继位之后,卞和又抱着这块石头出招武王,结果还是被鉴定说这是块石头,又被砍去了另外一只脚,等到文王继位之后,不死心的卞和再次带着“石头”找来,终于被人抛开,证明其中确实是块罕见的美玉,而这块“石头”就是和氏璧的原型。
从“和氏璧”这个名字中我们就能看出其样貌,这个名字中的“壁”是正中有孔的平圆形玉器,北魏崔浩言:“李斯磨和氏璧作之,汉诸帝世传服之,谓“传国玺””,那么既然和氏璧是环状的,那么它又是如何做成玉玺的呢?这点的确令人费解。
虽然和氏璧有史料文字的记载,而且出现的地方也不少,但却没有明确提到过它的尺寸,但和出土过的其它玉壁可以做个比较,玉壁的直径一般在十五到二十厘米之间,但也出土过七十厘米以上的玉璧,想来和氏璧的直径尺寸应该不小,关键在于它的厚度。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皇帝所用的玉玺,往往都是大到有些夸张的程度,尤其是清宫剧中的玉玺,基本上不是两只手拿着,根本就抱不起来,所以我们就有一个错觉,秦始皇的传国玺再怎么不济也应该比电视上的大,其实这种想法恰恰是被电视剧所误导的结果,事实上传国玺不可能如电视剧中演的那般夸张。
在目前出土的战国时期的印玺之中,不管是玉制还是金属所制,其尺寸都不是很大,就算到了汉朝也是如此,在陕西历史博物馆中收藏有汉代的“皇后之玺”,边长只有2.8厘米,高仅2厘米,“汉旧仪”记载:“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之玺,金螭虎纽”。
而战国玉印大多在边长两厘米左右,高甚至不超过两厘米,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并不流行大玺,玉玺真正变大的时候是在隋唐时期,到了清朝更是便的硕大无比,当真是能砸核桃。
据此推测,秦始皇时期的玉玺应该并不注重大小,而秦汉两朝皇帝处理政事用的是“六玺”,有人认为所谓的传国玺其实是六玺的总称,但无论如何,传国玺都不在这六玺之列,因此可以想到的是,传国玺只是一种皇权的象征,其个头并不是很大,甚至可以随身携带,比较方便。
这样一想,传国玺不大,而和氏璧又不小,怎么都能说得通了,至于其形状如何根本就无伤大雅,因为不可能和氏璧一整块都被完整用在传国玺上,肯定需要雕琢,至于怎么雕那就是工匠的事了。
据记载,秦始皇的玉玺色绿如蓝,温润而泽,为整块玉石打磨透雕而成,方圆四寸,约合11.2厘米,可以说是特别大的,但是不要小估和氏璧的大小,和氏璧厚度达10厘米,东西是很大的,而且秦始皇的玉玺并不是和氏璧整个用,因为这样太浪费了,和氏璧先由匠人取玉石中最为精华的部位,制成了古今驰名的“和氏之璧”。
但是其他的部分,虽然质地没有达到极品和绝品,仍然是“和氏璧”的一部分,它们的价值和珍稀程度仍然不是普通玉石能够比肩的。这些余料应该就是秦始皇“传国玉玺”的用料,秦始皇的玉玺并没有采取整块和氏璧,毕竟和氏璧在春秋的时候就被人雕琢,虽说和氏璧是环状,不过只是取了一部分。
和氏璧很厚,因此可以作成玉玺。在李斯的《谏逐客书》中就提到秦王已经拥有和氏璧,因此也不能排除用和氏璧制作的可能性。
传国玉玺并不大,可以随身佩带。《后汉书》记载刘邦就是将传国玉玺佩带在身上,哪怕当时他还是沛公,连汉王还没当上,就先把秦始皇的这枚玉玺私吞了:
“子婴献之,高祖即位乃佩之”
传国玉玺不大,这是能合理解释为什么后唐李从珂带着它自焚之后找死找不到。也就是说历史上的传国玉玺,并不像现在电视剧中大方块的玉玺那么大!
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
明朝礼部尚书傅瀚判断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为假,其判断的原因就是与史载的色泽不符,不是蓝田玉。
没有任何历史记载表明,传国玉玺是由和氏璧制成的,也有记载显示传国玉玺是由陕西蓝田白玉制成的,跟和氏璧没有关系,说由和氏璧,是为了增加传国玉玺的神奇色彩,所谓的有始有终,正如历朝历代的传国玉玺。
一、玉玺的由来
在过去,玉玺是皇权的象征,《史记.秦始皇本纪》里记载:“令子婴斋,当庙见,受玉玺。”(音:喜)
春秋战国时期,印章都被称为“玺”,分为官玺和私玺,秦始皇统一后,决定制作一套国玺,由自己亲自执掌,他规定天子之印才能叫“玺”,群臣官印及百姓印章只能叫“印”,又规定用当时贵重的玉作为“玺”的专用材料,官印和百姓印都不能用玉为材,从那时开始,玉玺便成为皇帝的专利,据说,最原始的玉玺是是由“和氏璧”做成的。
《韩非子》里面记载:楚国人卞和,得到了一块玉璧,他把玉壁献给了厉王,厉王找来普通雕琢玉器的人鉴别,雕琢玉器的人说:这是石头。
周厉王认为卞和在说谎,于是下令砍去了他的左脚,武王即位后,卞和又把玉璧献给了武王,周武王让普通雕琢玉器的人鉴别玉壁,得到的回答又是:这是石头。
周武王也认为卞和在说谎,又下令砍去了他的右脚,周武王去世后,周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玉璧在楚山下哭了3天3夜,周文王听到后派人问卞和:天下被砍去双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卞和说:我不是因为被砍去的双脚哭泣,我是因为宝玉被当作石头,忠心的人被当作说谎的人而哭泣。
周文王于是找来雕琢玉器的能工巧匠,剖开了玉璧,发现里面果然是一块价值连城、罕见的宝玉,于是用卞和的名字命名为“和氏璧”。
秦王嬴政统一中国后,自称“始皇帝”,他命令宰相李斯用“和氏璧”作了一块皇帝玉玺,让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形同龙凤鸟之状。
“和氏璧”由咸阳 玉工 王孙寿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代代相传,从那时开始把由“和氏璧”做成的玉玺称为“传国玺”。
二、“和氏璧”让我们想到了什么?
1.最有价值的事物或人的外观往往很普通
“和氏璧”明明是一块罕见的玉,在很多人的眼里都被当成了石头,卞和也因为这些不经过认真思考、动手、实践、草率下结论的人而失去了双腿,如果他们能够认真的去研磨,早就可以发现这块宝玉,卞和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双脚。
石头变为“宝玉”,只经过了一个很简单的过程,把外面的石头磨去,里面的宝玉就见了天日,这个过程就是“返璞归真”的过程,石头有这样的奇遇,普通的人也因为遇到了“伯乐”而“一步登天”。
传说商朝末期,姜太公隐居在渭水边上,他很想有朝一日能实现自己的抱负,他经常在皤溪钓鱼,等着有缘人的到来。
姜太公钓鱼的方法与众不同,别人钓鱼都是用弯钩,他钓鱼的鱼钩是直的,他把鱼竿放在离水面三尺以上的地方,鱼钩上也没有鱼饵。
看见的人都暗暗发笑:你这样能钓到鱼吗?姜太公却一本正经地说:”愿者上钩来”。后来,周文王打猎来到渭水边,跟姜太公谈得很投机,就请他做了军师,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建立了在当时繁荣昌盛的周朝。
姜子牙就好比是没有经过雕琢的“宝玉”,如果不被周文王发现,他的才华一辈子都会被埋没,因为遇到了爱才的周文王,姜子牙才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
“和氏璧”也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做人做事都不能只看表面,看人也不能以貌取人,也许普通的外面下面就是才华横溢的栋梁之材。
2.去伪存真的过程是一个艰难困苦的历程
“和氏璧”本来是一块罕见的玉,在不识货的人看来就是石头,卞和因为献宝玉,先后失去了自己的双脚,他的痛苦经历就是一部艰难困苦、让后人思考的“血泪史”。
因为没有人识货,玉才被埋没,没有出头之日,遇到了认真做事的人,才得以见天日。
“和氏璧”去伪存真的过程告诉我们:只要有坚定执着的信念,终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刻。
3.换位思考的观念价值连城
卞和发现了玉,一门心思只想献给识货的人,可是他却没有想到自己找人打磨玉石,如果他这么做了,早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也不用遭受失去双脚的痛苦过程,可是他偏偏一根筋,只想着“献宝”,却没有想到把宝“据为己有”,“和氏璧”被发现的过程也是卞和:“循规蹈矩”、“不思变通”、“墨守成规”的悲剧所在。
卞和的悲剧告诉我们:做事要思考,要懂得“融会贯通”、不能只看见事物的一方面,却忽视了事物最重要的一面,有时一个闪光点也许就是人生的转机。
4.痛苦的经历往往更有价值
卞和因为“和氏璧”失去了自己宝贵的身体健康,虽然他因此而名扬四海,可是他却不能走路,不能高兴的奔跑,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卞和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却因此证明了自己是一个不说谎、讲究诚信的人,诚信的价值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石,没有了诚信,就失去了一切,与卞和失去的双脚比起来,一个人诚信名满天下的好名声更有价值。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严重、财力匮乏,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
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发布了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赏给他十两黄金。
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商鞅又写了布告说:有能搬动的就给他五十两黄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下令给他五十两黄金。
商鞅“立木为信”、“一诺千金”的做法,表明了“言出必行”、“行之必果”的决心,让秦国变法取得了成功,为秦国积累了大量财富,为秦朝统一奠定了基础。
三、结论
“和氏璧”成为玉玺的过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讲究诚信,即使付出惨痛的代价也不能放弃自己的信念。如果不能坚持自己当初的信念,为了保全自己、人云亦云、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就会失去一辈子的好名声。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每个人都是“一清二白”的来到世界上,有的人让人热爱,有的人让人厌烦;有的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的人默默无闻;有的人光明磊落,有的人寡廉鲜耻;有的人一辈子做好事、善事,有的人做的都是恶事、坏事,留下千古的骂名。
现代著名诗人臧克家在他的诗《有的人》里写到: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里的“活着”说的是人的精神、名声,一个让人敬仰、钦佩、崇敬的威名,才会不朽,才会万古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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