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在看古装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主人公被砍头这种现象发生。而这一剧情也一般都是随着整个剧情走向来设置的,尤其是在一些清代的剧中经常会出现斩首事件。但是一般往往都会出现一句台词,刀下留人。而这种台词出现之后,刽子手一般都会停下要砍下去的刀。许多人觉得这是演员演技不扎实的原因,也有人认为这是编剧的脑洞。那么这件事情究竟是真的脑洞还是编剧的原因还是在我国国情中另有其他原因呢?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那些刽子手不得不停刀背后的隐秘事件。
在古代的时候,一般给犯人定死刑了就要在监狱中等待着秋后问斩。而且古人一般都讲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以要杀头是一定要杀的。如果出尔反尔就会有失尊严和体统,老百姓也就不会害怕官府。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朝代都是这样的,就比如宋朝的时候比较开明的会给犯人第二次上诉的机会,这也就增大了许多事情的缓转余地。宋朝是我国历史上经济最发达,文化最繁荣的时代,这个时代甚至是已经超过了唐朝而宋朝的繁荣也是有原因的。
宋朝的时候没有出现比较大的动乱,相对来说内部也比较稳定,而宋朝的灭亡都是因为自己重文轻武导致的。宋朝相对来说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而他也保障了许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这也导致了社会的稳定从而使宋朝经济比较繁荣。而宋朝也出现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清官,比如包拯等等。大宋的法律上明确的记载着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有死刑犯在刑场上喊冤,就需要再一次的审讯。也就是说如果喊冤,就会重新审查这个案子。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电视剧中总会出现刀下留人之后,刽子手便不会再砍下去了。
而这一法律规定也让宋朝有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使官员和百姓对于生命都有了更深意义的了解也对于生命更加真实。而宋朝期间曾经就有一个寡妇指控自己的继子害自己,当时开封府没有过多的调查就动了刑审问了小王。小王当时被迫招认,而后来寡妇死掉后这个案子被重新审问之后,发现很可能小王是被冤枉的。而宋朝的皇帝看到之后感觉这个案子也有许多疑点,所以就把王元吉的杀头之罪赦免了。所以从这个案例上来说从小官到大官载着皇帝,对于律法还都是要求很严格的,这也就不难说明宋朝的经济繁荣与文化大环境是很好的。
虽然随着朝代的更替,为法院的越来越完善。如今我们也有一审二审上诉,而在宋朝的时候只要听到刀下留人就能够暂时捡回一条命,所以电视剧中的这些做法也都是有迹可循的。并不是演员演技不好也不是编剧的脑洞大开,那么你对于历史上这些刑罚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相信大多数人在电视剧上看到过这样的桥段,主角或者其他人被冤枉栽赃而上了法场,正当刽子手拿起鬼头大刀,就要将兵器落下的时候,突然远方传来一声?刀下留人?,结果刽子手呢,还真就原地定住,一直到救场的人,从怀中掏出圣旨或者是无罪判决,紧接着将死囚释放。
这不由得让人感到好奇,为什么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停手呢?实际上有这13个字,让刽子手不得不停。
虽然古代的刑罚系统,和现在大有不同,然而在2000年的封建社会当中,倒也发展出来了有着详细完善的流程。古时候虽然有着不少冤案错案,但是在太平盛世,还不至于到草菅人命的地步,想要处死一个人,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早在汉魏晋,犯人有廷尉负责察决断案,当涉及到死刑的案例,都要上报给皇帝审批,在唐朝时期,死刑犯的处置,也同样要获得皇帝的同意。
而到了明清期间,死刑的处置办法,又逐渐分为了两种,一种叫做斩立决,也就是立即执行死刑的意思,通常来说,除非犯人是罪大恶极,或者是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必须要除之而后快的,很少动用到这种刑罚。
至于第二种,便是?斩监候?,和如今的?死缓?有些相像,但是两者的差别在于,死缓是指犯人在关押期间,没有犯下任何过失,表现良好,即刻转为死刑,而斩监候对于判处死刑的罪犯,暂且延缓发落,一般等到秋后或者再次复审,如果罪名成立,该处决的还是得处决。
在明代《真犯杂犯死罪条例》当中,包括谋杀、故意杀人、受财枉法、因奸盗威逼人致死等种种罪行,基本都在斩监候的管理范围之内。
当一名囚犯,在州县初审中被拟判为斩/绞监候时,在执刑前更是要面临重重的审核,信息要一层层的上报府厅,最终达到中央的刑部,在刑部做出意见之后,再奏请皇帝批准,而斩监候的结果,也大致分为了四个情况,分别是?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如果罪犯不是?情实?,其余的几种结果,大多可以获得一条生路。
而到了宋代,则真正有了能够让刽子手不能不听的命令,那就是大宋律令当中的这13个字:?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如果在临刑前囚犯或者他人觉得冤枉高声叫屈的话,他们可以获得再审判案件的机会。
当然了,这个机会只能用一次,不然就没完没了了,但是还是可以体现出律法当中的人情味。
而这种复审制度,也在无意当中挽救了很多人的性命,比如南宋的经学家陈亮,喝醉酒后和朋友们玩起了皇上后宫的过家家游戏,被刑部抓起来按照谋反罪斩监候,不过在复审当中,宋宁宗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认为醉酒而已,饶恕了他的性命。
综上所述,电视剧当中的镜头,在古代也的确可能真实发生,只是没有这么戏剧化而已。
应该是会停手的,万一杀错了啥的,万一犯人有什么临死前的遗言想要跟家里人说,或者想要忏悔,刽子手应该还是会给个机会吧,还有万一是皇上要刀下留人,刽子手应该不敢不停下来吧,而且刽子手也是个人,尽管杀人是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也会有动恻隐之心的一刻吧,毕竟谁都不想手上满是鲜血和人命,能救的还是要救啊。
看过宋朝的断案剧,知道包青天的人应该知道大名鼎鼎的宋朝律法吧,里面有一条就是关于死刑犯的,内容大概是如果死囚在行刑前叫冤,刽子手必须停下来,等着这个案子重新审查后,再行定夺。如果不刀下留人可是触犯了大宋律法,在这个明文规定下,相信大多数刽子手在听到刀下留人时还是会停下来的。
而且刽子手的这个职业比较的特殊,他是负责处决死囚,虽然这是正义的行为,但是自己手上毕竟多了一条人命啊,心理阴影面积都会扩大好几倍吧,而且古代又普遍非常的信奉宗教,比如佛教,佛语可是说了,不可杀生啊,刽子手就算已经麻木于这个工作了,但是为了自己的福运和寿命着想,也会刀下留人的吧。
最后从生理反应的角度来分析,正常人如果听到有人在叫你的名字,是不是都会不自觉转头看是谁,他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找我,就跟我们上课喜欢走神一个道理,我们周围发生的任何异动都会不自觉的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刽子手也是人啊,在这种生死关头,有人叫他停下来,都会有一丝犹豫吧。
在古装电视剧中,难免会见到这样的一幅画面,当重要人物因为冤案被押送到刑场,当刽子手的大刀已经举起,眼看着人头落下的时候,远方却总是会有一人奋力赶来,一边大叫:“刀下留人”!一边展示着赦免的诏书,成功救下囚犯的性命。
这多少让人感到好奇,影视剧的场景,当然是为了情节需要,然而在古代,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的话语,真会立即收手吗?其实不要被电视剧误导了,这13个字说明了一切,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纵观古代司法,也经历了量刑审议从简到繁,行刑方式从繁到简的过程,从春秋战国开始,各国的司法制度已经逐渐完善,而到了汉朝,司法对于死刑犯的态度,也是越来越谨慎,汉高祖刘邦初入咸阳的时候,只约法三章:“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不过汉朝统一全国后,汉律却规定,如果有年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在死刑前必须交给皇上审核。
这应当算是我国最早的死刑复核制度了,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期间,这种复议方式则逐渐普及并且确立,根据《魏书》记载:“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不可复生,俱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诸州国之大辟,皆先漱报,乃施行。”
而到了隋朝的时候,朝廷则更加谨慎,必须要皇帝亲自过问,采取“三复奏”的模式,也就是说行刑前要经过皇帝三次的同意。正如同《隋书·刑法志》的记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在此之后,唐朝同样沿用了隋朝的律法。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自然就是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以及有力防范了地方长官滥用私刑,或者是刻意报复的情形,而在太平岁月,死刑的人数因此也大幅度减少,贞观盛世期间,公元630年,经过唐太宗李世民批准执行死刑的人数,才区区29人,足以说明一切,而到了632年,还发生了著名的李世民纵囚事件,唐太宗免除在监牢中390名囚犯的死刑,并且允许他们回家过年。
在后续的朝廷对待死刑的处理方式当中,又分为“斩立决”和“斩监候”两种情况,除去罪大恶极的犯人,由朝廷直接下令,绝大部分死刑犯,在州县初审中被判为斩监候,都需要层层审核,经过府、省、中央的依次复核后,再请求皇帝裁决,才能够于来年的秋天进行处理,犯人结果包括“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几种,除去第一种“情实”外,基本上都能够保住一条小命,有些类似于如今的死缓。
那么这和“刀下留人”是否有关系呢?答案也是肯定的,到了宋朝,为了进一步确保万无一失,避免冤假错案,犯人在上刑场的时候,依然有一道保险。
这就是《宋刑律》记载的13字:“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因此临时提出抗议,刽子手自然都不可能冒着错杀的危险去下刀。
当然这样伸冤的机会,也自然只有一次,而且如果有人无故叫冤,搞不好还得被衙门抓起来,治一个扰乱法场之罪,挨一顿板子,更不用提皇帝已经知晓了死囚的身份,电视剧上的那种表现,显然也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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