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焚书坑儒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关于焚书坑儒,每个人都有了解,但是呢,每个人对此的了解,有的并不真实。今天就来谈谈历史上真实的焚书坑儒这个事情,还原历史上真是的焚书坑儒。
先说“焚书”
现在一谈起历史文明,总爱拿起秦始皇烧书一事来说,秦始皇的祖爷爷秦孝公就做过此事,不过秦始皇烧书烧的规模比较大,不过并不像教科书上说的,除了秦国的书,其他的书都给烧了。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当时秦始皇只烧诗,书和百家语,还有民间私藏的六国史,也就是诸侯的史记,除此之外算卦的书,医疗的书,种植业的书,还有先秦的诸子著作这些都不烧。从一个统治者来说,这是也不是天大的错误。
再说“坑儒”
秦始皇坑儒这个事情就是天不容。“焚书”和“坑儒”这两个事情并不挨着,并不是指一件事,“坑儒”是在“焚书”一年后做的。“坑儒”就是活埋儒生,说是嫌弃他们妄义国政,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实际上是有姓“候”“卢”两个骗子,这两个人就忽悠秦始皇,骗皇上说:“皇上我们能找到长生不老的仙药。”这样,秦始皇就相信了,给这两个骗子不少金银珠宝和船,让他们去海外找仙药。这两个骗子在逃走前,到处散布流言,说秦始皇的不义。
之前徐福带着童男童女找仙药也是一去不复返,把秦始皇气坏了,感觉自己被骗了,就找这两个骗子的同行,秦始皇认为这两个骗子的同行也不是什么好人,找到之后就活埋,这史称“坑儒”。那么秦始皇抓的这些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史记》上说的很清楚,是方术士,并不是儒生。方术士在秦朝主要做占术、巫医,这些工作。第一批被抓注的方术士大概有460多人,一块被活埋;第二批抓的没有被活埋,而是被发配走了,第二批中多多少少有点儒生,但是重点打击对象还是方术士,因为“坑儒”的前一年刚刚焚书,这焚的都是诗书和史,再加上那会,认为读书人都是儒生,有了想当然的说法“焚书坑儒”,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焚书坑儒。
历史上,很少有皇帝像嬴政同学一样,明明干了好几件牛逼的不得了的事情,但死了之后照样被世代的文人们戳尸戮骨,形象一塌糊涂,比之于我们现在的网络暴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皇帝,嬴政一生有说不完的丰功伟绩,灭六国说起来就三个字,做起来可是阿政同学十年的心血,整个秦国六个世代的积累。
明明可称得上是千古一帝的嬴政,却频频遭黑,归结来说,就是因为一件事: 焚书坑儒 。当然,准确地来讲,这其实是两件事。众所周知,秦之后的中国,儒学占据了主导地位。从结果来看,嬴政“焚书坑儒”这件事并不成功,甚至说非常失败,这无异于杀鸡不成倒蚀把米。秦朝的统治结束后,文人们纷纷义愤填膺地表示:秦朝是中国文学最为黑暗的时期,对文化发展产生了致命性、灾难性的打击。
当话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们除了对嬴政同学感到愤怒之外,同时也会止不住地好奇: 秦始皇到底焚了哪些书,坑了哪些儒 ,以至于会产生灾难性、致命性的打击。
(一) 焚书
公元前213年,六国的战争已近尾声,天下的大图指日可待。但关于战后的国家要如何组建,此时的嬴政面临着他人生的一大抉择,这个抉择也将影响中国此后的两千多年。实际上,嬴政并不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相反他很乐意听取各方意见。在这一年,嬴政在位的第三十个年头,他在咸阳宫举办了一场大型宴会。
这场宴会非常大,请的是来自六国的知识分子。彼时的嬴政志得意满,关于未来要如何管理这个天下,他和他的丞相李斯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定论。不过,毕竟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产物,他希望能够在意识形态上获得认同感和合法性。
令他很吃惊的是,这个盛大的宴会,成了一群人的狂欢,以及嬴政一个人的寂寞。来自六国的大学士们纷纷表示:要复古!这个古,指的自然是周朝。
一个叫淳于越的齐国人表现地尤为突出,比腰间盘还突出。淳先生说:阿政啊,你知道周朝为什么能够统治八百年吗?因为周王把土地分封给了他的子弟和功臣,这些人就像树枝一样共同维护着周朝的统治,正因为这样周王室这朵美丽的小花才能盛开八百年之久啊。如果阿政你不搞分封,到时候你的子弟都是一群匹夫,你出了事谁来帮你呢?
嬴政听完,不动声色。
如果淳博士这样的人穿越到了今天,人们大概会亲切地称呼其为砖家。淳博士说,分封制的好处是让子弟功臣可以各个都变得实力雄厚,然后更好地呵护王权。这句话有两大假设:一是分封的王侯们个个都心地善良,对权力没有歹念,死心塌地维护王权;二是王权很脆弱,需要被众多强大的诸侯们保护。当淳先生说出这句话时,他大概是患上了选择性失明,他看不见诸侯纷争、战火连天的春秋战国三百年,正是他眼前的嬴政同学结束了这一场噩梦。
可想而知,嬴政同学听完淳博士的这段话,内心是大概是难以置信的。他难以置信读书人可以迂腐到这种地步,只为一味复古,却对当下的局势视而不见。他失去了对这群书生的耐心,让他的发言人李斯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结束了这场辩论。
咸阳宫那场宴会的结束,以李斯口述的三条法令作为尾声:
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
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
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在当时并不算轰轰烈烈的焚书运动。而这场运动到底焚了几本书,也许没人可以告诉你具体的数目,但主要其实就两本书:一 是《尚书》,二是《诗经》,其中尤其以《尚书》为主。
可能大家对这两本书没什么概念,简单来说:《尚书》讲述的是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嬴政要搞的新王朝是一种全新的政治模式,这本书是眼下最大的绊脚石;而《诗经》中有巨大的篇幅都是在歌颂历代的君主,这对于秦王朝这种全新的模式而言也是一道思想上的障碍。
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势必要有莫大的勇气和惊人的胆识,而嬴政吃的那只螃蟹尤为的巨大。我们今天站在一个理性的视角来看,嬴政所推的举措其实是有必要的,且是非做不可的。
在烧了这些民间存书的同时,嬴政又默默地做了另一件事情,他把所有这些书的孤本藏于国家图书馆。这位孤独的皇帝,何尝不珍惜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
十几年后,一个叫项羽的楚人带着他的人马踏破咸阳,放了一把大火,那火在咸阳城里整整烧了一个月。自此,藏于咸阳宫里的古书付之一炬,那批始皇帝小心存留下来的财富才算是真正地灰飞烟灭。 而真正讽刺的是,这个没什么脑子的楚人,楞是在其后的几千年里美名远扬,也算是对得起造化弄人这四个字了。
(二) 坑儒
? ? ? 坑儒其实是一件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这件事情,连写《史记》的司马迁都不知道。
一般而言,我们判断一种史料的可信度,主要分为这么几个维度: 一是史料提供者是否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譬如当朝的史官写当朝,为了迎合当权者,有些事情肯定是见不得光的。又譬如后朝的史官写前朝,处于政治合理性的角度来考量,可能去往往要把前朝黑一遍。从这个角度讲,一些私人写的日记或信件反而会成为最真实的历史凭证,毕竟写日记总没有骗人的必要。 二是史料的提供者与事件发生时间的跨度有多长。 一般而言,作者离历史事件越久,其准确度会越低,真相会随着流传次数的增多而渐渐失真。所以,历史学家要去论证一段历史的真实性,其实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从以上两个维度来讲,司马迁的《史记》其实是研究秦朝公认的最为权威的材料。首先,司马迁和前朝没有什么厉害关系。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态度的史官后人,因为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汉武帝让他从此做不成男人,因此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照顾刘家的面子而去抹黑秦朝。其次,司马迁十几岁的时候就游历全国,这个过程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民间素材,在他写《史记》的时候,离秦朝终结的年代一百年都不到。一件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事情,毫无疑问司马迁比其他人拥有更为权威的话语权。
但,司马迁的《史记》,说过秦始皇焚书,却从未提及“坑儒”这样的字眼。
那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有,但坑的不是儒生,而是460个术士。我们都知道,嬴政做皇帝做了几年后,觉得做皇帝的感觉实在太好了,希望寻求不死之方,于是召集天下的方士为他求仙、炼丹。这件事情虽然荒谬,但古代想“不死”的皇帝实在太多了,毕竟没有尝过权力的滋味的我们大概不知道做皇帝到底有多爽。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的时候,有两个叫卢生、候生的人在求仙炼丹失败之后,就开始在背地里说皇帝的坏话,不仅说坏话,还携着始皇给他们求仙用的巨款逃跑。作为集团的老板,怎么能容忍这种员工行为呢?这些术士的居心确实非常不好,皇帝花钱养你们,你们还说人家坏话,还携款潜逃。 秦始皇出离地愤怒,于是杀了460个人,其中牵涉了几个和术士们交好的儒生。
这,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坑儒”事件的始末。
可能大家对这个数字不是很敏感,我们不妨做一个对比:
朱元璋,洪武四大案,前前后后杀了至少有10万人,其他的小案子数不胜数。
康乾盛世,搞了160次文字狱,每次杀500~1000人不等。
……
其他的,你们自己脑补。
心疼我阿政,杀了460个术士,背了2000年“坑儒”的恶名。
(三)为什么是他
其实在史学界,关于“焚书坑儒”的考证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都称不上秘密。我们今天聊这件事情,也无意给秦始皇嬴政伸冤。约瑟芬·铁伊说过,时间除了生产真相,还生了其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今天,嬴政留给后人一副冷血暴君的形象,却也是历史林林总总的演化结果。读书人,要学会和这个世界平和相处,同时也要保持一颗理性、清醒的脑子。
历史上,中华文化曾遭遇过数次重大的灾难,但始皇帝的作为恐怕远远够不上灾难这个词。中华文明最后且最大的一次灾难发生在晚清, 一个自称为“十全老人”的皇帝让人按照他的标准编了一部叫《四库全书》的书,同时收书3503种,禁、毁图书3100多种。 至于这个老人因文字狱杀害的儒生,怕是用科学计数法都不好写出来。但后世仍称这段时期为盛世,称此人为明君。于是,我们也忍不住去想,秦始皇嬴政,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是他,来背负这么一个巨大的骂名。
关于秦始皇到底做错了什么,鲁迅先生说过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
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成王败寇是历史的铁律,秦王朝短短十几年的寿命注定无法令始皇帝有什么好的名声。人们当然不好理解,一个合格的皇帝,怎么会在短短的十几年便大厦将倾。但成王败寇之后,还有一个特殊的历史情境是秦始皇无法摆脱的命运。
秦王朝之前的三百年,是中国文人最舒服的三百年。这段在历史上被称为春秋战国的时期,文人的地位前所未有的崇高,诸侯们礼贤下士,家里面随随便便就养几千个食客门徒。而成为食客的门槛又是极低的,战国春秋三百年真正厉害的谋士都写在史书里屈指可数,大部分的读书人都过着不劳而获的天堂生活。而事实上我们也不难发现,但凡历史中的一些战乱年代,也是文人们存在感最高的时候,这种时候最是容易出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在中国大地上,上一次出现这种百家争鸣的盛况,便是一百多年前的民国了。
可想而知,从百家争鸣的文化盛况,突然就堕入了秦王朝统一思想的牢笼,那个文化人能够接受得了这种事情呢。文人要骂秦始皇,绝非出于任何高尚的目的。思想自由,有时候还真是个伪命题。
所以某位伟人才会说:要马克思与秦始皇结合起来,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
科科。
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后世对于秦始皇的评价普遍不是特别高,但是近些年有逐渐反转的这个趋势,因为后来经过考量当时焚书坑儒那一批人,其实是方士,那些人到底是什么?他们就是现在所理解不了的一些人,有点类似于古代的祭司,他们既有文化又有那种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所以这群人非常影响秦始皇当时的统治。
为什么后世的评价普遍都不高?其实仔细想一想很简单,因为秦始皇焚书坑儒,但是后来的这些大朝代无论是汉朝还是说后来的唐宋元明清,他们奉行的统治思想都是什么?儒家思想。他们用这个思想,他们自然就说儒家思想好,那些儒家的学者们就是儒生,他们是值得朝廷重用的,秦始皇对付的就是这一帮人。那对于后世的那些朝廷来说,这个行为合适肯定不好,对于他们来说不好,因为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来说不应该这样。
但对于秦始皇来说,当时要不要对付这帮人必须要对付,因为不对付这帮人,他们觉得自己有文化水平,在群众之中有影响力,我就可以抨击当时的时政。就是说皇帝的这个决策恰不恰当,这个大臣的做法,他是不是对百姓有利,我都可以去议论,这肯定不行啊。谁都可以去议论这个东西,那这东西还能执行吗?在百姓的心中都有了自己的想法,都独立了都聪明了,那朝廷的政策怎么执行怎么管理,这就出大问题了。
不能让这种事情出现,所以古代普遍做事情的都是愚民政策,这不让普通百姓有太高的文化水平,因为他们学的知识越多,文化程度越高,他们就越容易出现独立的思想。会有自己的想法,这个事情对还是不对,对于一个文化水平低的人来说,管理者说的话就是对的,但对于读书读了很多年的人来说,他们会想这事情到底合不合理,自己要不要去反抗。这就不利于统治者的统治了,所以秦始皇必然会有这样一个行为。
一、“焚书坑儒”是两回事
许多人把“焚书坑儒”看作是一回事,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它们一前一后,背景各异,性质有别。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和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李斯形容当时的情况时说:现在皇帝统一了天下,分清了是非,独尊法制;然而,标榜私学的人却互相勾结,反对国家的法律、教令。这帮人一听到皇帝下令,便以自己的私学为根据,妄加评论。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在街头巷尾议论。他们以诬蔑君主来提高自己的声望,以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一些人对国家政令进行攻击和诽谤。
政治思想领域中不同主张的争议影响到秦始皇各项改革政令的推行。这场斗争到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公开爆发了。以儒家博士淳于越为首的复古派,在一次会上,再一次对秦始皇实行的郡县制横加攻击。他说,不行分封,难免有一天要被大臣篡位,以此来挑拨秦始皇与大臣的关系。他要求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并在政治上提出一切都要“师古”,并以周为复古的样板。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交由群臣讨论。丞相李斯当即对这种谬论给以有力的驳斥。李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上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呢?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李斯还一针见血地揭发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是扰乱民心,开历史倒车。如果不禁止这种行为,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而臣下结党活动蔓延,统一可能被破坏。针对儒生及诸子在政治思想上制造的混乱局面,李斯建议: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李斯的建议,是一个实行封建文化专制的主张。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付诸实行。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复古派儒生等对秦始皇“焚书”极其不满。“焚书”的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和一些复古的儒生,串通一气,议论朝政。卢生、侯生原来应命给秦始皇搞长生不死药。秦法规定,说到必须做到,否则要治罪。他们上哪里去搞长生药呢?他们怕治罪,便以攻为守,到处宣传,说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不应当为他求仙药。秦始皇听后十分恼火,就把他们逮捕,严加拷问。诸生招供违犯禁令(即“偶语《诗》、《书》”,“以古非今”之类)并转相引告,牵涉了四百六十多人。奉始皇将他们皆坑杀于咸阳。这便是历史上所谓“坑儒”。
“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东汉王充是第一个把这两件事区别开来的学者,他在《论衡·语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两件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焚书”是书厄,不见人祸;“坑儒”是人祸,却无主名,这在中国文祸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二、“焚书坑儒”不是秦始皇的发明
因为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所以在历史上留下“暴君”的骂名,有的论者甚至将秦王朝的短命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认为它使秦王朝迅速崩溃。
其实,从历史传统方面考察,“焚书坑儒”并非是秦始皇的发明,无论是“焚书令”还是以“坑杀”方式处理秦王朝不喜欢的人,都是先前有过的方式。
秦国虽然在穆公时代就已经号称霸主,但真正强大还是从孝公时代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的利器是爵禄和刑罚,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讥之为“六虱”[1]。韩非还说他“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2]。这很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次焚书,惜无佐证,无从详考。联系秦国的历史,秦始皇焚书不过是守其传统,“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而已。
秦时处死犯人的方式有戮、弃市、磔、腰斩、车裂、凿顶、抽肋、镬烹、囊扑等,都是极残酷的死刑。秦始皇对犯禁的“儒”采取活埋的处死方式,似乎还是一种“优待”;但四百六十余人同时大活埋,实在惨绝人寰。其实这也是秦国的老传统。据《史记·白起列传》载,秦昭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武安君白起大败赵将贾偃,沉其卒二万人于黄河,这是“水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白起又在长平大败赵军,俘虏四十万,用欺骗手段全部坑杀,这是“土埋”。与白起比较,秦始皇“坑儒”还是小巫见大巫。传说中的“伏机”也并非凭空捏造,骊山脚下的秦始皇大墓就装有这一暗器,这在《史记》中是明白记载着的。
三、李斯提出“焚书”是有私心的
“焚书令”是非常严酷的:两人交谈《诗经》、《尚书》的话题就要斩首市曹;称引古书古事以非议时政的要全家杀头;官吏知情不检举的与犯者同罪;法令颁布后超过三十日留书不烧的,要脸上刺字罚筑长城。李斯提出这样严酷的“焚书令”似乎很偶然,实际上却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压抑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之争。
表面上,事情很偶然:周青臣在宴会上的献谀引出淳于越的忠谏,淳于越的忠谏引出李斯的建议,最后由秦始皇裁决颁令。如果周青臣不献谀,或淳于越、李斯不发言,似乎就不会产生焚书令。其实不然,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必然性支配。有秦始皇的好谀才会有周青臣的献谀。献谀是当时的风气,不独周青臣如引,李斯的献谀并不比周青臣逊色。淳于越是来自齐鲁地区的书生,受儒家学术的熏陶,向往古代,主张“师古”是很自然的。他的发言应该说是出自忠心,但主张恢复过时的分封制则未免不识时务,秦始皇没有治他的罪已算便宜。李斯是秦王朝的功臣,又是著名的佞臣。他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两人在私交方面是冤家,学术和政治主张却相同,都尊法贱儒,狂热拥护极端的君主专制。当有人提出削弱君主专制的主张时,身为丞相的李斯站出来驳斥,提出加强独裁的建议,是很自然的。
但是,如果只为禁止书生谤议,“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就够了,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焚毁书籍。李斯之所以要提出一套完整的焚书方案,应该说他不但有政治斗争方面的考虑,而且有思想学术斗争方面的考虑。李斯既然是荀子的学生,就应该是儒家学说的信奉者,可是儒学在秦国吃不开,所以他投奔秦国以后就抛弃了儒家那一套主张,改事刑名法术之学。如今做了丞相,儒学更成为他事业的绊脚石。他意识到:诸生谤议是“苗”,儒家的思想学说是“根”,斩草必须除根,因此非焚书不可。他想通过焚书之举彻底清除儒家思想学说的传播。
四、秦始皇没有焚尽天下书
后世对秦始皇焚书有很多议论,其中一大议题是秦始皇究竟焚了多少书。据《史记》所载,当时法令规定应焚之书共三类:史官收藏的除秦国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国的所有史料;儒家的《诗》、《书》;“百家语”。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
其一,官藏之书烧没有烧?
《史记》原文:“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那么除民间之外的“博士官所职”有没有《诗》、《书》、百家语呢?若有,烧不烧?原文的规定是含混的。王充在《论衡·正说篇》中认为,法令规定只烧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博士官所收掌的不烧。后世学者多沿袭其说。清人刘大(木魁)著《焚书辨》,力证官书不烧,认为博士收掌之书未焚于秦始皇,而是项羽屠咸阳、烧宫室时才被烧毁,因此焚书的罪魁是项羽而不是秦始皇。
近人章太炎认为王充误读了《史记》原文,他在《秦献记》中说,原文“倒言之,即是: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者。正谓《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也。”他认为按法令规定,除秦国的历史文献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书无所不烧,无所不禁,不存在博士官所掌不烧之事,因为博士官本来就不掌《诗》、《书》、百家语。
其二,“百家语”是什么书?
通常认为,“百家语”即是诸子百家之书。朱彝尊在《曝书亭集·秦始皇论》中甚至认为李斯的本意是烧诸子之书,但如果只烧诸子书不烧《诗》、《书》,则诸子“邪说”有所附会,所以不得不连同《诗》、《书》一并烧毁。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则认为“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中也认为“暴秦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今人范文澜为刘勰这几句话作注,认为诸子之书卷帙不重,山岩屋壁容易躲藏,所以未遭秦火。这样解说似乎不合刘勰原意。但从道、法、名、墨、阴阳诸家之书的流传情形看,秦始皇的确未焚诸子之书。
还有学者认为“百家语”指纵横家之书,因为汉代人常称纵横术为“百家之术”,如《史记·甘茂列传》所云。
其三,“焚书令”的实际效力有多大?
虽然朝廷颁布了“焚书令”,但要真正做到将书烧尽事实上是很困难的。司马迁指出:除秦国之外的六国史书烧得最彻底,而《诗》、《书》尚有余烬。《史记·六国年表第三》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后世学者多认为秦始皇没有也不可能做到将天下之书都烧尽。宋人郑樵,近代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对此都有所指证。郑樵甚至说:“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3]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焚书”并未烧尽天下书,反是汉代学者搞章句之学,把儒经糟蹋得面目全非。
五、秦始皇究竟坑了什么“儒”?
“坑儒”是因为方士“诽谤”皇帝引起的,有学者因此认为,秦始皇是“坑方士”而非“坑儒”。因为儒生地位在秦朝较之过去有明显提高。有秦一代,并未见有大规模屠儒的记载。秦始皇比较看重儒生们的作用,让他们职博士、掌典籍、制礼乐、备咨询,还能参加朝议,实行“尊赐之甚厚”的优待政策。所以汉初儒家对秦之“焚书”多有指责,却很少提“坑儒”之事,如贾谊、董仲舒,皆是一时名儒,距坑杀事件只几十年、上百年时间,应该知道这件事。如果秦始皇真的大批坑杀儒生,贾、董二位先生一定会仗义执言,大加挞伐,而他们却从未论及“坑儒”之事。
据《史记》的记载,侯生、卢生,与徐福、韩众等人都是一伙方士,并非儒门学士。他们的职业,就是迎合秦始皇迷信心理,为其求神访仙,寻找不死之药。然而“所费钜万”,仙药却不见,秦始皇受了欺骗,才要找个借口杀人报复,因此发生了坑埋之事。司马迁首提杀“方士”、“方术士”的说法,明显指的是神仙学派之事。到了东汉,班固在撰写《汉书·儒林传》时,如果发现司马迁未知杀儒生的史料,自会加以说明或在适当传记中加以补充,但却没有这样的材料。他提到这件事时,仍以“杀术士”名之。在这以后的一些大儒,对“坑儒”的说法也持保留态度,如唐代韩愈、宋代司马光,不说“坑儒”而说“坑杀学士”或谓“屠术士”。
但是,儒生也可能兼事方术,方士更可能兼事儒术。以侯生、卢生而言,他们为秦始皇求仙药,当然是方士,但他们“诽谤”秦始皇的那段话,却是十足的儒生口吻。这只能这样解释:本色的方士只有骗人的方术,没有动人的理论,如果不兼习儒术,不打儒家的招牌,就不足以扩大影响,号召徒众;从儒生一面说,单纯的儒术明摆着吃不开,既然秦始皇迷信方术,儒生兼习方术或弃儒专事方术也是必然的。侯生、卢生的称谓是“生”,说明他们本就是兼习儒术的方士。所以在历史上占上风的看法,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多数是儒生。
与司马迁同时代的理财专家桑弘羊,在《盐铁认》中就明确提出秦始皇是“坑儒”。联系司马迁的原文看,这事也很明了:“焚书”之前,李斯说的“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此处“诸生”显然说的是儒生而不是什么方士;“坑儒”之后,太子扶苏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4],说的也是儒生。西汉经学家孔安国,是汉武帝时的博士,距“焚书坑儒”事件不远,他在《尚书序》中明确指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东汉哲学家王充在《论衡·语增篇》中对秦始皇的坑儒事件也有详细描述,并考释出被坑杀的详细人数为“四百六十七人”,他进一步断定:秦始皇“燔诗书,坑儒士,实也。”
还有一点也可以作为是“坑儒”的旁证,据《说苑·反质》篇记载,“坑儒”的肇事者卢生、侯生逃亡后,卢生未被捕获,侯生后来是被抓住了。秦始皇要车裂侯生,侯生历数秦始皇奢侈殃民的罪过,指出其危害性。秦始皇听罢默然,把他释放了。
正是因为“焚书”和“坑儒”都是针对儒生的“诽谤”而采取的严厉措施,所以尽管这是不同的两回事,人们还是习惯将其统称为“焚书坑儒”。
六、秦始皇“坑”了几次“儒”?
从史料记载看,秦始皇不只坑了一次儒,他还制造了更大一次杀害儒生的惨剧。唐人颜师古注《汉书·儒林传》时,这样写道:
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故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此则闵儒之地,其不谬矣。
与颜师古同时代的孔颖达,在其《尚书正义》中引录卫宏《古文奇字序》,也有大略相同的记载。
此记载倘若属实,那么七百多个儒生顷刻化为冤鬼,则是秦始皇更大规模的一次“坑儒”。只是因为是利用“机关”干的,手段极其诡秘,故而不为当时人知。直到二百五六十年后,才由卫宏揭露出来。卫宏是东汉光武帝时的著作家和训诂学家,写过《汉官旧议》、《训旨》等著作,治学态度严谨。虽然他没有讲明二次坑儒的具体时间,也不知依据什么材料揭露这段秘闻,但他的说法不是信口开河。同时,颜师古、孔颖达也是著名的、严谨的学者,他们为《汉书》、《尚书》作注时,选例非常严格,注释尤重考实。他们能将此事写入自己的注解,想必有所依据。
不过,对秦始皇的二次坑儒,很多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卫宏的说法颇类传奇故事,一次用“机关”坑杀七百多人,不合秦始皇办事风格,也难办得干脆麻利,不留任何痕迹。况且保密工作又是如此成功,实在不可思议。而且秦汉其他史料均不载此事,只凭卫宏一人之口,且在二百五六十年之后才说,既无具体时间,也无其他佐证,难以令人相信。
七、“焚书坑儒”的历史评价
秦始皇“焚书坑儒”,历史上多有议论,几乎众口一词给予痛斥。它作为秦始皇的一项暴政措施,被背上千古骂名,这是殆无疑义的。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实行的一项重大政策,并非是一拍脑瓜就作出的莽撞决定,而是经过深思熟虑,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有其一箭双雕的目的。首先是实行愚民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西汉贾谊对此看得比较清楚,用他在《过秦论》中的话说就是“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秦始皇想把文化知识收归皇家所有,实行严格的舆论管制,进而统一思想认识。其次是钳制儒生之口,不让他们说三道四。知识分子可以了解古代的事情,常借古书非议朝政,如果不管不问,就会扰乱人们的思想。对此,不能无动于衷,应予坚决镇压。私人聚谈《诗》、《书》者砍头,以古非今者灭族,焚书、坑杀的矛头,均直指儒生,残酷严厉,毫不留情。
但是,秦始皇既没有把书烧完,也没有将儒士一网打尽,应该说,他的“焚书坑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只有秦国的历史光荣正确,列国史记当然没有保留的必要;扰乱人们思想,为“诽谤”者提供“以古非今”理论依据的《诗》、《书》、百家语当然也不能保留;敢于公开“诽谤”朝廷、皇帝的儒生、方士当然要从肉体上消灭。除此之外的书籍需要保留,听话的儒生要继续为朝廷服务。事实证明,“焚书坑儒”之后,大量的书籍仍然存在,中华文化得以传承,大量的儒生也活得尚好。陈胜起义和刘邦创业都有成批的儒士依附,汉初名儒叔孙通、陆贾、郦食其、伏生等人都是秦时的儒生或博士。
“焚书坑儒”固然不对,但却情有可原。如果就事论事,“焚书坑儒”并非是秦始皇贯彻始终的重大政策,只是巩固新生政权,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项措施。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懂得舆论控制的重要,在秦之后,一些朝代也有过大规模的“焚书坑儒”行为,烧掉的书籍和因文字狱被杀的儒生其数量恐怕秦始皇也会感到吃惊。如清代乾隆时期,一方面夸耀文治,一方面又大兴文字狱。在编撰《四库全书》的十年中,只要见到诋毁清朝文字的书籍,或认为有狂悖不驯之语,一律加以销毁,甚至一些与政治毫无关系的典籍也难逃厄运!
可是,有谁指责过类似于乾隆帝这样的“焚书坑儒”呢?说白了,就是因为秦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它的迅速崩溃与其“暴政”有关,而“焚书坑儒”又是最令知识分子反感的暴政。其实,秦始皇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面临着要求实行分封制这样的反对派也是最强大的。作为统治者,秦始皇做得一点也不过分。当然,诚如《新唐书·艺文志一》所说:“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其师传之道中绝,而简编脱乱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确实是中国历史文化上的一次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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