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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杖刑到底是什么样的,看完别被电视剧给误导了

以史为鉴 2023-06-29 11:47:44

古代杖刑到底是什么样的,看完别被电视剧给误导了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杖刑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都要受杖刑。为了少遭点罪,行刑前,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骨头被打伤了,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两的,就受了点皮肉伤,几天没事儿了。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打完了板子,当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刑也分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那么有人会问了,古代的仗刑打屁股是像电视剧里的那样隔着裤子打的吗?我想其实大家都被电视剧所误导了,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被打的那个人是要脱掉中衣(内衣)然后被行刑的人用毛竹或者木板打屁股的!

古代的“五刑”是哪五个刑罚?为什么“杖刑”能排第二?

跟着我一起探寻历史上真实的杖刑。

在我国的“五刑”当中,杖刑排名在第二位,这个刑简单的说就是拿着打滚子打 *** 。其实最初的“杖刑”与“笞刑”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施行的地方可能不一定是在 *** 上了,有可能是在背上。而这就到导致了很多受刑者还没挨几下就被活活给打死了。因此,从唐太宗时期开始,“杖刑”和“笞刑”正式分家。在唐朝的律法之中,杖刑有着从60棍到100棍五种等级,那么问题来了,按照人体正常承受能力来计算,普通人的身体到底能够承受多少杖呢?

大家知道,古代的“杖刑”,可不同于小时候父母拿裤腰带抽你的 *** ,所谓“杖”,都是直径碗口粗的大棍子,光是想想那种棍子以极快的加速度冲击 *** ,很多人心中就会感到不寒而栗。而按照正常的行刑方式来说的话,如果不出意外,只需20杖就足以结果一个普通人的性命。

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却出现了很多奇怪的案例,有些人是百打不死,而一杖就要命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同样是庭杖,为什么最后产生的效果却截然不同呢?要知道,实施庭杖的也是人,犯人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他们的手上,因此多年以来,他们苦练打 *** 的功夫,从而诞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打法。

据说,要练习打 *** 的绝技,需要首先将一张宣纸放在豆腐上面,然后使用棍棒猛击,以宣纸不破、豆腐破碎为最高境界。如果犯人的家属肯塞钱,或者挨打的和行刑人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打 *** 的时候就只做表面文章,虽然看上去外面打得皮开肉绽,但是实际上根本没什么大碍,回去涂个金疮药,第二天就能够下地走路;要是不给钱,或者正好是仇人的话,就按照对付豆腐的方式对付犯人,一棍子下去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是实际上已经伤及了犯人的五脏六腑,弄不好大出血一命呜呼也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当然日子久了,朝廷也能够看出些许门道,于是将庭杖的轻重程度分为“打”、“着实打”和“用心打”三种程度。所谓“打”,就是让行刑人随便糊弄一下,不需要太认真;而所谓“着实打”,那就是要实实在在下真功夫去行刑了,不打个天昏地暗决不罢休;最后所谓的“用心打”基本上是宣告了犯人的死刑,因为在这种程度的刑法之下,犯人们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古代的仗刑有多厉害,为什么几下就能把人打死?

古代的杖刑有多厉害,几下就能把人打死的原因如下:

第一:古代杖刑的力度非常的大。

古代的杖刑虽然是打屁股,但是跟现在打屁股是不一样的。杖刑的力度是非常大的,而且执行杖刑的时候,那个棍子非常的粗,有碗口那么大。这样的棍子如果用力打在身上的话,想一想就知道有多痛,甚至可以立刻让人内出血,并不是轻微的皮外伤而已,所以把人打死是很平常的事情。

第二:古代行刑的人都是专业训练过的。

既然是一种刑罚,那么肯定就不能只是普通的打一下就算了。所以古代的时候负责杖刑的人都是经过了专业训练的。他们刚开始会用豆腐来进行训练,在豆腐上面会放上一张宣纸,练习到最后他们可以让下面的豆腐稀碎,但是上面的宣纸却完好无损。

也就是说杖刑的时候,很可能看起来只是一点皮外伤甚至看起来没有特别严重,但是犯人的内部都能早就稀烂了。皮外伤是可以痊愈的,但是身体的器官受伤以后就会引致大出血,那么在古代的时候医疗水平基本上是无法治愈的,因此杖刑就可以把人打死。

第三:杖刑也分多个等级。

如果杖刑惩罚比较轻的话,那么可能还是不致命的,只会受一点皮外伤痛几天,但是如果杖刑的人是用心打的话,那肯定就是最高等级了,每一杖都实实在在的打在犯人的身上的话,那么就要犯人可能几下就受不了了。但是当时惩罚的杖刑都是几十下起,二十大板打下去,不用想都知道死的人肯定很多。

古代犯了什么罪,就可以用杖刑,大约是打二十下左右的

一、杖刑

杖刑的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说法,意即用鞭杖惩罚失职的官吏。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在位)时,才把杖刑列入刑书,作为一项正式的刑罚手段。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

二,杖刑分等

1、北齐杖刑分三等:三十、二十、十。

2、北周杖刑分五等。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3、北周、北齐均允许以金赎杖刑。

4、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宋史·刑法志一》称: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

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并配役一年。凡徒刑五:徒三年,脊杖二十,徒二年半,脊杖十八;二年,脊杖十七;一年半,脊杖十五,一年,脊杖十三。凡杖刑五:杖一百,臀杖二十,九十,臀杖十八,八十,臀杖十七,七十,臀杖十五,六十,臀杖十三。凡笞刑五:笞五十,臀杖十下;四十、三十,臀杖八下,二十、十,臀杖七下。

5、辽国杖刑,据《辽史·刑法志》记载,其数目为五十至三百。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即用熟皮合缝,装沙半斤,长六寸,广二尺,加一尺许木柄,对犯罪者击打。

6、明代杖刑依唐、宋制,其数自六十至一百,以十为差。杖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犯徒刑、流刑罪皆以杖作为附加刑。徒一年加杖六十,一年半加杖七十,二年加杖八十,二年半加杖九十,三年加杖一百;流刑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皆加杖一百。又行折杖之制,以五折十。

7、清代杖刑沿袭明制,其不同者:杖用大竹板,长五尺五寸,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重不过二斤。清初沿明代以五折十之制,康熙(1662~1722)时改为四折除零,即杖六十除零折二十板,七十除零折二十五板,八十除零折三十板,九十除零折三十五板,一百折四十板。至清末,杖刑始废。

扩展资料

手艺技巧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李伯元《活地狱》第九回提到此事:

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录,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

有人说,凡为皂录的,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晓得自己理屈,今日难免责打,不惜花钱给这掌刑的

这样一来,掌握这种高超本领的人,不仅能够顺利完成笞杖任务,而且可以执法违法,从中渔利。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罚分考十四》记载,明代厂卫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他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他们行杖。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

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行杖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很显然,有钱人犯错误,只要打点得力,一般是可以免去皮肉之苦的。最苦的是那些老百姓们,老钱见不着几个,到头来犯点错误,使不上银子,一准落得被狠揍一顿了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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