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古代打板子是什么样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我们看古装影视剧,其中不乏有挨板子,也就是“杖刑”的情景,影视剧中往往出现这样的镜头,就是有些人怕打得疼,然后将棉花或者枕头藏在衣服之下,这样就打不疼了。而且有些剧集用夸张的手法描写,受刑者竟然睡着了。那么真如影视剧中所演绎的那样,挨打的时候可以放枕头或棉花在衣服之下吗?
让我来告诉你吧,这根本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首先你要分清是“杖责”还是“杖刑”。杖责者,主人持棍棒训诫,这个不需要褪衣。“杖刑”者则是褪去衣衫,击打臀部。
古代杖刑不只是官衙太爷所有,上至皇宫内院,下至大门大户,皆有“杖刑”。如今留存有关“杖刑”文献,以明清最多。明代之时,朱元璋便有“廷杖”之刑,凡顶撞天子,令龙颜不悦者,皆可立即令锦衣卫拿下,拖至午门之外,廷杖伺候。天子如此,王公大臣官衙军营都有各自的“杖刑”。
以至于大户家中也用“杖刑”作为私刑,反女婢犯错者,主人或主母都可令人用“杖刑”赏罚。此杖刑无论是在民间杂书还会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都有过描述。婢女或奴仆犯了错,主人和主母高坐厅堂,唤来下人,剥了衣衫,按到就打,只打得哭爹喊娘叫苦连天,哀嚎求告,主人让停,才敢停,不让停,任由打死者常有之。这种杖刑无论是在肉体和精神上都是双重折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让人褪了裤子,赤着股间,小伙子也就罢了,可若是个黄花闺女,便让那些下人们看个满眼,纵使一通杖打侥幸活了下来,又有何面目见人。
到了清朝,更有明确记载“杖刑”之过程。清代《慎刑司掌刑事要》之中写道:凡受“杖刑”者,需五人操办,受刑者需褪去衣裤,不得有半寸布在股,两人将受刑者按于地上,腰间踮起青砖一块或数块,两人各站左右,持杖板掌刑,杖为毛竹制作,长五尺、圆五分;板由青竹制作,长五尺,宽五分,一人书记喊号记录在册。
掌刑之前,掌刑者需高喝一声:“你知道错吗?”犯者必须要喊“知错,求爷们开恩,给小子留条狗命!”若是咬牙不答或是口齿含糊,需加重责打。
看到了吗?文献记载的清楚,打人也是要有规矩的,不让有半寸布在股间,更别提弄些棉花或者枕头藏在裤子里了。若真藏了这些,掌刑不活活打死你才怪。而且也不是说打就打,还要有人记录,看来万事都有规矩啊,是规矩就轻易不能坏了,要不掌刑者就该受罚了。
我们在看古装剧的时候会发现,古代人在对待犯错的人的时候,惩罚往往是打板子,也就是杖刑。古人之所以这么喜欢打屁股,也是有原因的。
杖刑,是隋唐以来所形成的“五刑”之一。所谓“五刑”是指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笞与杖一般就是打屁股。只不过,笞是小荆条一类的刑具打,而杖使用的一般是粗荆条捆扎成的,大多数时候也直接用板子打。
一方面,被判为打屁股的犯人,大都犯罪行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脂肪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来说,打了后不容易伤筋动骨。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达到了惩罚效果,又不至于让犯人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能很快地恢复过来。
所以,我们在很多的古装剧里面都能看到,一些官员甚至皇帝在处理自己身边人那些不太重的过错,就会选择“拉下去杖责三十”,这其实就是打三十下屁股,并不会造成很严重的伤。
另一方面,臀部也是一个人非常隐私的部位,大数都羞于在外人或公众场合袒露出臀部。特别是女人,露出臀部那简直就是严重的羞耻了。
并且,在旧时代,也有很多闲得无聊的人喜欢到县衙公堂上去看打屁股,特别是听到有女人要屁股时,那更是像过节一样。
那个清朝末年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就曾在他写的《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写到一群人观看杖刑时的样子。
“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可以看出,打屁股这种刑罚的惩罚效果,既来自于肉体的痛苦,但更多的时候是内心的耻辱。
所以,这种不仅能羞辱人,还能起到惩罚作用的杖刑,深受古代人的喜爱,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不会受很重的伤。
“拉下去重责40大板!”对于这样的情节,我们可以经常从古装剧中看到,这就是古代衙门里经常使用的刑罚——杖责(俗称“打板子”)。对于杖责,算是一种惩罚,也算一种手段。一方面是案子已结后对当事人的惩罚,另一方面也可以算做为了拿到口供的一种强迫手段。但我觉得现代人可能忽略了其中的血腥,那我就从下面两个方面说说吧:1、痛苦。既是刑罚,就不可能不产生痛苦,但杖责的痛苦可能一般人想象不到。一般古代公堂中所使用的板子,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一般来说,能清醒地挨满20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够40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毙命了。大家如果不相信,不妨去找快二三十斤的木板照自己屁屁上来几下,应该就能体会到这滋味了^O^。2、技巧。没错,360行每行都有自己的技巧,衙役也不例外。古代的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练习方法有两种,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相同。第一种:外轻内重。这种打法是用衣服包裹着一块厚石板,要求打完之后,衣服毫发无损,里面的石板却要打成碎石。这种打法往往是案子已结时,给予犯人的比较狠的惩罚。照这样的打法,往往只消20下,犯人的骨盆甚至内脏便会碎裂,但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损伤,而实际上的结果是非死即残,实在算是比较阴险的打法了。~_~!第二种:外重内轻。这种打法是用衣服包裹着一摞纸张,要求打完之后,衣服破破烂烂,里面的纸张却毫发无损。这种打法往往是用于逼供,照这样的打法,看起来是皮开肉绽,实际上是伤皮不伤骨,没什么危险,等犯人疼晕过去就泼水,泼腥了继续打,在犯人招供之前一般是出不了人命的。所以,后来就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犯人估计自己可能会挨重板子(比如第一种类型),而去贿赂衙役,这些衙役收了钱之后,自然就按后一种打法打了。不了解其中内幕的官员往往也就被蒙骗过去了。怎么说呢,对于肉刑,从来都是很血腥的,最简单的肉刑也不例外,而肉刑虽然违反人道,但也算比较好用。比如新加坡现在就保留着鞭刑。呵呵,估计记吃不记打的人也不多吧^O^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罚替代,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在前元元年(前156)下诏说,用笞杖与死罪没有什么两样,即使不死,也落重残。因此他把文帝规定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这样做,许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中元元年(前144),景帝又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二百减为一百,并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从此以后,按照这样的规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汉代以后,笞杖之刑在执行时比较混乱,无有定规。南北朝时有的朝代嫌笞杖太轻,多改用鞭刑,或叫鞭杖。从隋代起,才正式把笞与杖分开,都列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之一,其中笞刑最轻,杖刑稍重于笞刑,并且对笞杖的数目、刑具的尺寸、受刑的部位以及量刑的条款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制度,由国家司法部门监督执行。关于笞杖的数目,隋、唐、宋、金以至明清,都把笞刑定为五等,从十下到五十下,每加十下则加一等。杖刑从六十至一百,也是每加十下加一等。辽代刑重,没有笞刑,其杖刑六等,五十至三百,每加五十下则加一等。元代笞杖之刑的数目比较特别。其笞刑分六等,从七下到五十七下,每加十下则加一等,杖刑六十七到一百零七,每加十下则加一等。这个数目是元世祖忽必烈规定的,他的本意是想减轻刑罚,对宋代规定的数目“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所以每等减了三下。实际上,元代将笞刑加了一等,由五等变为六等,结果除笞刑的最低等外,以后的每一等同宋代相比反而增加了七下。因此,元大德年间,刑部尚书王约启奏说:国初规定笞杖十减为七,笞五十应减至四十七为止,不应再有五十七这个等级;杖刑应从五十七到九十七,不应再有
电视剧里经常出现这样一句台词:拖出去重打20大板。然后犯人就被拖了出去......这是“杖刑”留给我们的最初印象,这种古代所谓的“杖刑”真的就如同电视剧里面的演的一样吗?答案是并非如此,不仅不一样,而且还有很大的区别。
最为明显的区别是古代的杖刑是要脱下裤子打臀部。这可不要觉得有趣,根据史书记载,古代脱下裤子打屁股的后果是犯人皮开肉绽,常常几大板下去就没法再正常行走。一般20大板下去要经过几个月才能调整过来。
电视剧里面出现的镜头常常是故作疼痛,看不出惨不忍睹的“杖刑”场面。
电视剧至今仍旧有不少这种镜头,这种镜头实际上是bug的存在,在残酷的杖刑之下,怎么可能如此淡定?科普一下,古代杖刑的确是用板子打屁股,但真如电视演绎的那样:古代打板子是隔着裤子打吗?这个要分具体场景,大多数情况都是脱下内衣对犯人进行处罚,通常古代受到杖刑首先要趴着,露出臀部部位挨板子,这是常识。
绘画中古代杖刑的场景,绝不向电视剧镜头那般点到即止,而是高高的抬起棍子,用力的打下去,犯人通常忍不住这种剧痛,哀嚎着求饶。杖刑是古代的五刑之一,于西汉文景时期出现,延续到隋、唐、宋、元、明、清。实际上,杖刑不单单是打屁股,背、臀、腿都是常常被打的部位。臀部是较为常见的处罚方式之一。
宋代分为臀杖和脊杖,分别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则只打臀部。根据配图,我们可以预见当时犯人挨打的场景。
在古代犯人挨打的时候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不脱衣服的杖刑,是明代的廷杖,即是在朝廷上杖打官吏,有时候拖衣服,有时候因为形象问题隔着裤子打。
这是古代常见场景(此图为清末),这是比较标准的“去衣受杖”。
也有一人执行杖刑,两人按住犯人,以免犯人忍受不了剧痛反抗。
所以电视剧的场景并不可信,按照古代律令,无论男女身份,都应该去衣受杖。实际操作中,宫廷、王府内的杖责,其实很多是皇帝在行家法,重在惩罚羞辱,脱下裤子是常事。
杖刑不只是中国才有,亚洲各国都有类似的刑法。比如日本,江户时期就有笞刑,用棍子、鞭子抽打背臀。
此图为古代朝鲜的笞刑
古代印尼的笞刑
截至目前,世界有16个国家实施类似笞刑的“鞭刑”:阿富汗、巴拿马、文莱、伊朗、阿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南非、苏丹、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津巴布韦和新加坡。其中新加坡的杖刑尤为出名,不少网友都听过类似的传闻,至于图片(因尺度原因不便于再上传)各位读者可以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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