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诸子百家 >> 历史探究

骆统二十岁当市长,三十岁当将军,最后结局如何

众妙之门 2023-06-29 04:41:14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骆统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在江东诸将当中,骆统是典型的子承父业。他从小受其家庭的影响,聪慧多才且心怀大志。少年时就在当地显露名声,二十岁时跟随孙权效力东吴,三十岁时因功被任命为偏将军。但是非常可惜的是,骆统在正值壮年时期就天年不佳、英年早逝了,所以也没来得急在东吴后期的发展中显露更大的成绩。

据《三国志骆统传》极其注引《后汉书》中记载,骆统生于会稽郡的乌伤县,也就是现在浙江省金华和义务交界的一带,他的父亲骆俊曾是汉末陈王刘宠的国相。骆俊文武双全,少年的时候即为郡吏,因为能力出众,先后历任尚书郎、国相等职。在位期间兢兢业业、业绩突出,深受朝廷和当地百姓的拥戴。建安二年(公元197年)骆俊因为拒绝了袁术索要粮食的请求,被袁术派人给秘密杀害了,当时的骆统只有五岁。父亲的去世,无疑是对幼年骆统的一个沉重打击,但是这一切对他来说还远没有结束。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由于生活所迫,骆统的生母改嫁给了骆俊的同僚华韵为妾,八岁的骆统跟随亲族返回了会稽郡的老家生活。出行当天骆统的母亲前去送行,母子二人依依不舍的相互拜别之后,骆统沉坐车中便面朝前方不再回头,他的母亲在后面痛哭流涕。当时的仆人提醒骆统:“夫人犹在也。”骆统却说不想增加母亲的思念之痛,所以才不回头看她。

返回会稽老家之后,骆统对嫡母非常的恭敬和孝顺。后来家乡闹饥荒,远近乡邻都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骆统为了帮助他们,就减少了自己的食量并偷偷地把粮食接济给相邻好友,结果把自己的身体搞得羸弱不堪。骆统有一个非常富有爱心的姐姐,早年丧父而又没有孩子,所以经常回娘家走动。

当她见到骆统如此羸弱之后,忍不住就询问原因,经过数次追问骆统把实情告诉了她:“现在都在闹饥荒,连士大夫都填不饱肚子,我又怎么忍心自己吃独食呢!”姐姐说:“即便是如此,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非要自己独受这份苦?”随后,骆统的姐姐便从家中拿出自己的粮食进行接济,并把这件事儿告诉了他们的母亲。骆统的母亲也非常贤惠仁义,知道骆统的做法之后也非常支持他,并帮助骆统一起分施救济,少年骆统也由此在当地逐渐显露了名声。从这一段记载当中我们可以看出,骆统并没有被幼年时期家中巨大的变故所击倒,反而表现出了比一般人更强的生存斗志,少年时期便将心胸博大、志存高远的志向表露无疑。而他建功立业的时间,是从二十岁的时候正式开始的。

据《三国志骆统传》中记载,建安十七年(公元212年),二十岁的骆统受人推荐,被孙权任命为乌程国相。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汉代的国相是由朝廷直接任命的侯国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他在乌程县期间,心系民情、努力工作,使得该县的居民很快超过了万户,取得了相当瞩目的成绩。孙权感叹其治理的才能,“召为功曹,行骑都尉”,并将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

在之后的工作中,骆统抱着感恩之心更加积极负责,通过对民情的实地考察,不断地向孙权提供切实可行的执政建议并屡屡被采纳,而他的职务也在工作当中不断的更迭变换,被晋升为建忠中郎将,分领三千兵马。后来凌统死后,又接管了凌统的士卒。通过骆统的履历能够发现,他的主要成绩是在地方治理上面取得,而在对外作战上面的亮点主要有两次。

据《三国志骆统传》中记载,黄武元年(公元222年),骆统跟随陆逊参加了夷陵之战,并在其中立下了战功。战后论功行赏,骆统被晋封为偏将军,这个时候的骆统才刚刚三十岁。在此战当中,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身上具备的长远眼光,很快识破了曹魏大军南征的阴谋。

在夷陵之战取得胜利之后,东吴诸将纷纷请命趁机攻伐刘备。而骆统跟陆逊、朱然等将则一起向孙权进谏,立即停止继续进攻伐蜀转战曹魏的建议。这一建议最终被孙权采纳,骆统再一次作为随将率部出征,跟随朱桓在濡须抵御曹仁大军。在濡须之战中,骆统跟严圭合力击溃了偷袭中洲的魏军并斩杀魏将常雕。战后授功,“封新阳亭侯,后为濡须督”。

这两次战役是骆统一生当中唯一参加的对外作战,虽然在其中没有太大的表现,但也足以显现其身上的文武才干。正待骆统大展宏图的时候却突遭变故,“年三十六,黄武七年(公元228年)卒”。纵观骆统的一生,二十岁当市长,三十岁升将军,三十六岁英年早逝,属实有些可惜!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56573.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