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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为什么非要建议秦始皇焚书

说历史 2023-06-06 05:47:20

李斯为什么非要建议秦始皇焚书

这是为了秦始皇考虑为秦始皇效力,无非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统治。秦始皇的忧虑,自然是他所理解的,毕竟在年幼的时候已经陪伴在秦始皇的身边,这一个建议确实是能够理解的。焚书坑儒只不过是一个小规模的实施,为了维护当时的统治,如果秦国乱了,这些书籍没有任何的作用。

秦始皇上位之后坚持法家制度

从秦国到一统天下,总共维持了几百年完成如此一统天下的任务,确实让人比较欣喜,但是夺得天下荣誉,想要守住天下却比较难。秦始皇会懂得民人载舟亦能覆舟,如此庞大的帝国要想统一人心,应该拥有着统一的思想。在创建大秦之后,秦始皇并没有选择马上去焚书坑儒,而是一直都会坚持原本的法家制度,也没有选择禁止其他的一些学术。

后期开始改善政治

秦始皇在统一之后开始决定统一度量衡、文字、车轨,开始选择修建长城,在政治制度上会做出一些改变。虽然在改变的过程中可能并不是如此的顺畅,有人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认为儒家思想才是整个国家的主要思想,而这一次的反叛会让秦始皇觉得可能有一些反叛分子,一直都想要趁机谋乱。

被儒家学说欺骗

秦始皇在此时开始懂得统一的思想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在那个时候曾经被儒家学说欺骗,因此开始有了痛恨心。作为丞相能够知道皇上内心担忧,马上提出不如选择焚书。当然这里的操作并不是把所有的学说全部都烧毁,只是把一些会产生深远影响的书籍烧毁。另外,还会包括医学类的书籍以及农业类的书籍,希望能够彻底的改变当前的思想、能够达到更统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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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术通述,术士即述士,取自“述而不作”,即儒士,参见刘向《说苑》“坑杀儒士”,又参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述亦作术)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

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当时秦国刚刚建立,面临大一统的局面。而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的思想局面显然不适合思想大一统。而且当时要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更适合运用法家思想。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就是为了适应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导致秦始皇不满。《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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