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清朝养廉银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养廉银,为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创建自1723年,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银。
养廉银的来源有地方火耗、赋税,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例如,弯弯地区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
清代养廉银制度实际上设立在雍正、乾隆两朝。先期只发放给地方官,后期,京官也开始发放养廉银。
清代官员的俸禄,承袭明制实行低俸制度。京官正从一品俸银180两,依照品级而递减。
养廉银发放的形式主要是饭银,名目多样,如铜批银,也称为铜批饭银,是饭银的一种,时间较为固定,基本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全年共6次。
其余的有头卯、二卯、三卯等饭银,从其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因当差而发放的津贴。各类饭银就是以不同名目发放的养廉银。
除饭银外,官员还会有一些灰色收入,京官还有地方官员的孝敬。可以说,官员一年得到的银子远比俸禄要多得多。
清朝时期,一两银子的购买力是很大的,康熙到乾隆年间,最优质的大米价格在10文钱左右一升,1两银子是1000文。
根据《清会典》记载,清朝时的1升相当于现在的1.5斤,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在康熙到乾隆年间能买150斤最优质的大米。
光绪十五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玉米、高粱、谷子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
清朝时期一石相当于现在的156.45斤。换算下来,光绪年间的一两银子可以购买107斤左右的粮食。
清朝官员的收入如下:
一品官、年俸180两,禄米180斛,养廉银16000两
二品官、年俸155两,禄米155斛,养廉银13000两
三品官、年俸130两,禄米130斛,养廉银6000两
四品官、年俸105两,禄米105斛,养廉银3700两
五品官、年俸80两,禄米80斛,养廉银2400两
六品官、年俸60两,禄米60斛,养廉银1250两
七品官、年俸45两,禄米45斛,养廉银1200两
以最低级别的7品官员的收入,45+1200=1245两(禄米不算),在康乾盛世能买18万多斤大米,即使在清末的光绪年间也能买13万多斤粮食。
清朝康乾盛世年间,一个农民家庭一年的生活大概5两银子(当时大米是不可能顿顿吃的,也吃不起),大概能买750斤大米,到了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就更苦了。
相比之下,官员的收入是非常高的,没有养廉银子,官员都能衣食无忧,生活富足,加上俸禄10倍以上的养廉银子,即使是清官,在当时也可以称得上富豪了,和珅之辈那就更是富可敌国。
康熙时期,一名一品大员的年薪是一百八十两白银,七品知县的年薪只有四、五十两白银,这种局面导致康熙晚年的时候,朝堂之上几乎无官不贪。
雍正上台后,为了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特别制定了“高薪养廉”的养廉银制度。
【清代官员俸禄和养廉银】
一、养廉银诞生的环境
1、官员俸禄过低,难以维持基层政府组织,导致官员行政效率低下
古代的官员俸禄低,需要花钱的地方却不少,像影视剧里常有的师爷、仆役,这笔费用都是由官员自己支付的。
也就是说,一名总督每年要靠这180两银子,用来补贴家用、支付出差路费、支付智囊团工资……
雍正在制定养廉银制度时,也意识到官员们太难了,所以他特别强调设立养廉银的宗旨是:为官员定养廉之资,为公事留办公之费。
2、官员贪污现象严重
清代的官员们,在正常工资无法满足收益的情况下,便想方设法找收入渠道。
其中收取税收时,额外征收的“火耗”银便成了光明正大赚取灰色收入的重要途径。
所谓“火耗”是指将民间收来的税收银子进行熔炼时,平均每两会出现一至二分的损耗,而官吏们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他们将这百分之一二的损耗平摊到百姓身上时,却高达百分之二三十。
山西布政使高成龄在给雍正的奏折中提到:
谨奏为奏明雍正元年耗羡银两事,伏查晋省州县征收钱粮,向来火耗最重,每正项一两竟加耗三四钱及四钱五六分不等。
清代官员除了从火耗中捞取私利外,他们收礼的名目也令人结舌。
《朱批谕旨·何天培奏折》:“闻向日馈送巡抚节礼诸项,正数之外,又有堂礼、随礼、绸缎礼、契食礼。其他赞营属印、请托题调、扣克规例、滥准词讼,盈千累万。”
摆在雍正皇帝面前的,便是这样一张涉及整个朝堂,牵一发动全身的贪污网。
于他而言,养廉银制度的出台已经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了。
二、养廉银带来的影响
养廉银制度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预防手段,它主要的正面影响有三种:
1、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官员贪污的动机,有利于政坛保持清廉的风气;
2、减少了官员额外抽取火耗成本满足私利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3、为后世预防官员腐败提供了经验参考。
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养廉银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大的弊端。
比如高薪养廉对于官员贪污的行为并不能起到实质上的约束作用,乾隆朝第一大贪官“和珅”便是一个典型例子。
据《江油县志》记载,那时县级 *** 中,被称作官的,仅有知县、巡检、典史、教谕和训导等四五人(大多数县未设巡检司)。知县年俸45两,加养廉银600两,计645两;巡检年俸31.52两,加养廉银90两,计121.52两;典史年俸31.52两,加养廉银80两,计111.52两;教谕、训导年俸各40两,这二位文教官员也许是没有腐败的条件,而没有养廉银。
县衙分设快、皂、壮“三班”和吏、户、礼、兵、刑、工等部门,加上巡检司、典史署和教谕、训导署“四大班子”,共有衙役77名。除8名“民壮”(重体力劳动者)和6名弓兵(技术兵)每人年薪8两外,其余63名占衙役总数82%,每人每年仅有6两,这些人包括门子(门卫)、皂隶(警务人员)、马快(特警)、仵作(法医)、轿伞肩夫(服务人员)、禁卒(狱警)、铺役(邮差)、仓夫(粮食保管)和膳夫(炊事员)等9个工种,不分科、股级,不讲工龄长短、技术高低、文凭和贡献大小。
年薪六两银过什么样的生活
两三千年来,中国内部市场向来有“一米压百价”之说, *** 控制以外的物价都随大米市价的波动而波动。清康熙四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苏州府织造(相当于中央直属纺织局长)李煦奏报皇上说:“至于米价(每石)一两三四钱不等”。这是在“鱼米之乡”,川北地区江油县应在每石1.5两左右。
县吏们一年的6两银工资当买4石大米。清至民国时期,大米每石300斤,4石为1200斤。如今江油普通大米每斤2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说,清代江油县吏年工资相当于今2400元,平均每月仅200元。
近几年,江油民政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人均每月补足210元,由此可见,清代江油县吏的工资,竟比现在的“低保户”还差一截,自己都难糊口,更何谈供养父母妻儿。
县太爷的折中办法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县吏们也绝不会饿着肚皮去执行公务的。据清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川北地区潼川知府阿通先生一份书面报告说:“访查该县(三台县)词讼,一经准理,差役持票下乡,往往择肥而噬,不论案情之重轻,先讲差规之多寡,千方恐吓,万计刁难,必随其欲而后已。迨至押带人证进城投到,又有房书开单等项使费,种种弊端,悉难枚举。”
清朝知县的俸禄按照《清会典事例载》的记录,一个正七品的知县一月的俸银大概有三两多不到四两,一年合计下来大概是四十五两左右,另外还有四十五斛的俸粮可以领,这些加起来,一个人的伙食还可以维持,但是身为一个知县,怎么都不会是一个人。
首先知县有家眷要养,三妻四妾的花销加上家里佣人,里里外外的开销,这年俸银估计都不够一个月用的,那么一个知县是如何养家的呢?
知县的俸禄不多,但是不代表着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一般外出私人买单的机会应该是很少的,百姓对官员的惧怕,乡绅地主对官员的巴结,各种因素加起来,可以说知县的衣食住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完全不需要自己花钱的,在这上面的就能省下不少开支了。
特别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各地方的乡绅地主自然会主动为官员进行一场宴会,巴结也好,拉关系也好大家也都各取所需,心照不宣的利用好正机会。一场宴席下来,知县收的红包可能比一年的俸银都要多,还有大大小小想要拉关系的人献上的礼物之类的。
知县家里的佣人护院虽然人数不少,但是工资不高,就算最高级别的每月也就二两银子,普通的丫鬟也就一两银子,这些支出跟知县收的红包礼钱相比,那就完全是九牛一毛了。
还有一项收入古代的官员在征收税银的时候,会额外多收一些钱,譬如征收一两银子,但是交的时候就要交一两半银,因为百姓交的碎银官府征收后要淬炼成银锭,而这个过程会有损耗,损耗的部分称为火耗,是要老百姓承担的,这一块的利润是很高的。
不过,后来雍正帝取消了私定火耗的制度,改为国家统一规定,但是又考虑到地方上的损失,在取消火耗私定的同时,又增设了养廉银,每年一千五到两千两银子,有了这笔银子,知县的生活怎么能不滋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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