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歧视性税收,汉人税最重茶税70年竟增240倍?不清楚的读者可以和小编一起看下去。
公元1271年,忽必烈建立元朝,1279年灭南宋,结束了辽、金、宋、大理、吐蕃、西夏等诸国并立的混战局面,使中国重新归于统一。元朝统治者为适应和强化对各民族的统治,将各民族分为四等,即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从而形成了以蒙古贵族为中心、各族地主阶级参加的统治集团,对各族人民进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
与政治制度对应,元朝的赋税制度也具有强烈的民族压迫色彩,有许多特异之处:
元朝赋税的第一个突出特点是南北异制。元朝对各族、各地人民实行分而治之的田赋税收制度。对蒙古族税收从轻,对汉族及其他民族赋税丛重。汉人负担重于女真人,女真人负担重于蒙古人。不仅田赋南北异制,其他赋税也南北各异。
元朝赋税的第二个特点是轻课工商业的政策。元朝对军户、匠户、站户实行优待,有一定限度的免税权,工商业税率较低,这就促使了元代商业的繁盛,使商税无论是品类还是数额都有明显增加。元朝还重视盐税,使商税和盐税成为元朝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
元朝赋税的第三个特点是赋税征钞制。在以往各代,赋税一般以实物缴纳,虽然也有征钱的情况,但不是普遍现象。元代则不然,赋税大部分征钞。这说明元代货币经纪发达,国家已经以钞为法定通货。在当时,赋税征钞给人民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随着钞币的贬值,赋税的加重,人民受害不浅。
元朝还实行包税制(元人称为扑买或买扑)。由商人以较低的数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向国家包缴某一项税款,承包者再按较高数额向百姓征收,从中获取差额利益。包税制对国家说减少财政收入,对百姓说加重负担,是一种既有害于国又有害于民的税制。
在民族歧视政策下,元朝统治者不断加强对各族人民的财政搜括。自世祖至元至文宗天历的70年间,国家赋税不断增加,如盐课增加20倍,茶课增加240倍,商税亦增加近10倍。而官吏的额外苛敛更使民不堪命。
人民为了逃避沉重的赋税负担,或逃亡,或啸聚山林,与官府对抗。商人有时也被迫罢市以抗苛税。最后终于爆发了以白莲教为主的农民大起义。
元朝衰亡的原因
元朝的衰败与灭亡,在中国历史上是很特别的。它一方面亡于统治阶级频繁的内讧和极端的腐朽,另一方面也亡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具体说来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皇室的内争和大臣的擅权。在成吉思汗时代,诸王与大汗为争夺土地人口的斗争就已开始。元太宗死后,术赤之子拔都,不董事会凶定宗贵由即位,逐渐形成自成一方的势力,成为后来趄廷与北方诸王斗争的先声。元统治中心南迁汉地后,一些分封在北方草原的诸王一再发动叛乱。再加之朝廷权臣对皇位的操纵,使皇帝更换相当频繁。公元1308年至公元1333年的二十余年间,换了八年皇帝,其中仅从1328年至1333年,其间不过五年竟换了五个皇帝。每换一个皇帝,都要爆发一场皇室内部的相互残杀,结果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和政权的动摇,同时也带给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破坏和人民的灾难。其中以海都、昔里吉与东道诸王之乱最为严重。
由于皇室内部剧烈的内讧和一部分皇帝或幼小或无能,政权之柄往往落入一两位权臣之手。如文宗时的燕铁木儿,因扶持文宗有功,破例封为太平王并授予“独为丞相”,总裁中书省政务。所有王公大臣、公主、附马都不得直接上奏皇帝而必须通过他转奏。独揽朝政,肆无忌惮。以致他的儿子唐其势扬言说:“天下本我家之天下。”再如元顺帝时的伯颜,权倾一时,一身兼有三十八职。官衔长达二百四十六字,创下中国历史之最。他出城时的护卫,塞满大街小巷,而皇帝反倒没有几个侍兵。当时是“天下之人唯知有伯颜而已。”
二、整个统治集团的贪婪、腐朽和堕落。从元朝的第三个皇帝武宗开始,皇帝们一个比一个混蛋。他们只知穷奢极欲,根本不懂治国理财。武宗随意将官职作礼物赠人,公元1307年,他不经总理政务中的中书省而直接授予八百八十个官职。
到了顺帝时,腐败愈益严重。蒙古贵族和喇嘛僧的飞扬跋扈、官吏的狂贪、地主豪强的专横与日俱增。以顺帝为首的蒙古皇室,当时是“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燕铁木儿生活极其荒淫,占有女子难以数计。其中娶宗皇之女达四十人,并娶泰定帝后为夫人。“后房充斥,至不能尽识”。“一宴或宰十三马”。荒淫至极以致体亏溺血而死。
只知荒淫腐朽,不会治理国家的皇帝们,花起钱来却惊人得很。他们最大的二项开支是赏赐和做佛事。元代皇帝们个个奉佛祈福,大兴土木,建造寺院,挥霍国库。光是奉佛方面的开支,有时高达国家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再就是赏赐皇室和官员的钱,更是惊人。武宗即位不到一年,赏赐的钱就花去八百二十八万锭,而当时一年的国库收入仅二百八十万锭。武宗比起仁宗的挥霍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仁宗一年的花费高达二千万锭。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大臣们如此腐败,下头官吏们群起效仿。官吏贪赃枉法历代都有,但在元代尤为突出。《吴文正公文集》中说:“数十年来,风俗大坏,居官者习于贪,无异盗贼,已不以为耻,人亦不以为怪。其间颇能自守者,千百不一二焉。”官吏要钱的名目无奇不有:部属参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生日钱”,迎来送往要“人情钱”,无事白耍称“撒花钱”,例行公事要“常例钱”,论诉官司要收“公事钱”等等不一而足。到顺帝时,因监察官职是肥缺,因而估价而给。当时不但官场腐败严重,而且职官设置也滥。所以当时民谣这样唱:“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
军队也日益腐化堕落。到元末,军队几乎丧失了战斗力。当初追随开国皇帝们南征北战、锐不可挡的怯薛军,后来竟白天在宫门宿卫,夜晚到效外去抢劫,形同盗匪。镇戍地方的军队也不习武事,以至将官不知战阵,士兵不知挽弓射箭。
三、人民处于民族上层与统治阶级的双层压迫之下,为寻求活路而被迫举行起义。元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十分尖锐。我们先谈民族矛盾,元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族,采取的是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想藉此来延续他们的统治。他们把各族人民分成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制造民族矛盾,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蒙古人为第一等,他们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民族,拥有各种政治、经济、法律上的特权;第二等为色目人,包括西夏人、回回人、西域人和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其政治地位仅次蒙古人。第三类为汉人,包括契丹人、女真人和原在金统治下的北方汉人。其政治地位比南人要高。比色目人要低。第四类是南人。主要包括南方的汉人和其他各民族的人。政治地位最低。各级统治机构的长官和掌实权的人都是蒙古人和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南人极少有入仕的机会。在刑法上,蒙古人、色目人、邓小平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量刑也极不平等。蒙古人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打死不要抵命,只要充军,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则要抵命。此外还规定汉、南人不得私藏兵器和围猎等。
在阶级压迫上,首先表现在统治阶级对土地的兼并,并因之而造成人民的流离失所。元朝自武宗以后,土地兼并日甚一日。可以说到了疯狂的地步。泰定帝为晋王时,曾一次就捐给朝廷土地七千顷。七千顷土地不是小数目,这些土地哪来的,还不是疯狂兼并而来的。顺帝时的伯颜,他先后得到皇帝的赐田就达二万余顷。王公大臣们在兼并土地的同时,寺院僧侣也广占良田。义宗、顺宗时的大承天护圣寺前后二次就得赐田三十二万五千余顷。民间豪强地主的土地占有量也很惊人。如淞江大地主曹梦炎就有湖田数万亩,粮二百万石。福建崇安县土地的六分之五集中在地主手里。
这样一来,失去土地的农民一部分成了流民,更多的成为地主、官僚的佃户,有的甚至沦为了驱口。佃户除向地主、官僚交租外,还要承受其它严重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地位最低的是驱口,相当于古代的奴隶,法律规定他们“与财物同”,可以在人市上公开买卖。
其次表现在人民所受的残酷的剥削和压榨上。元中叶以后,由于统治者的挥霍和夺位战争的耗费,政府经济一直入不敷出。于是加紧对人民的搜括与压榨。但宗时,包银总数比元初时增加了十倍,一般课税(包括商税)竟比元初增加了五十倍。不仅中原地区的人民深受其苦,就是名义上享有特权的塞北蒙古族人也普遍陷入了贫困。和林附近的贫民,甚至卖儿卖女给色目人、汉人当奴婢。元政府还滥发纸币,用“至正宝钞”取代原来通行的“中统宝钞”和“至元宝钞”。结果使物价暴涨,民不聊生。
和疯狂的贪污、搜括,残酷的压榨并行而至的是严重的天灾。公元1333年京城大雨,饥民达四十八万人。公元1337年左右,光江浙二次受灾,饥民就达百余万公元1344年,黄河连决三次,以至饥民遍地。在天灾人祸的双重逼迫之下,成千上万的饥民只有铤而走险,举行起义。
公元1351年,元政府调集十五万民夫修治黄河。民夫受到元朝官兵的严密监视,又经常被官吏克扣工钱粮食,民夫怨恨情绪十分强烈。白莲教首领刘福通利用这一时机,预先埋了一个独眼石人在工地上,以使一直流传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民谣应验。果然,石人被挖出,民夫群情激奋,起义随即爆发。紧接着全国其他地方的农民也相继爆发了起义。其中最有影响的有徐寿辉的南方红巾军,朱元璋、郭子兴的红巾军等。不到十六年的农民起义战争,腐朽的元朝政府就被推翻了。
感言
之一: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公元1190-1244年),本是辽国皇族,辽灭入元。是元朝最早期最有见识的一位大臣。当时蒙古军队南侵时,对汉人实行屠城政策,正是他向窝阔台上谏,使汉人成千上万免遭丧命之虞。窝阔台死后,皇后乃马真氏摄政,奥都刺合蛮把持朝政,朝臣纷纷依附于他。可耶律楚材不加苟合。奥都刺合蛮怕先朝重臣耶律楚材阻碍自己专权,派人假手送给他五万两白银,以此来收买他。但耶坚决不受。奥便假手下诏说:“凡奥都刺合蛮奏准的事,谁不奉旨,就砍断谁的手。”耶凛然表示:事情与国家有利,自然遵行;若不合理,我死且不避,何况断手呼!
——曾读古书,有“千金不移楚材志”之句,不知语出何典。现在读了《元史·耶律楚材传》,方知楚材者,耶律楚材是也。耶的大义拒千金,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形象。笔者在此把“千金不移楚材志”作上联,胡诌下联,拼成一对:“后为官宦当细想!”
公元1244年,耶律楚材死后,有人诬谄他说:“在相位日久,天下贡赋半入其家。”结果把他的家一抄后,仅得阮琴10余张,古今书画、金石、、遗文数千卷,并无其他财物。事实证明耶律楚材清正廉明,使时人无不惊讶和钦佩。
——是浊是清、是贪是廉,一抄就知道了。耶律楚材是一位真正的清官廉官,生不怕权臣,死不怕抄家!我们现在的一些自擂为清官、廉官者。可否怕查?可否怕抄?
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顺帝针对各地官员贪污腐败等现象,派遣中央官员充当“奉使宣抚”,对地方进行全面大检查。诏旨一下,奉使宣抚奔赵四方,各地人们“若大旱之望云霓,赤子之仰慈母”。迅速形成一场轰轰烈烈的考核地方官吏和整顿社会秩序的运动。
哪知这些“奉使宣抚”多次龌龊不法之徒,他们到各地检查,并不是为了匡救时弊,而是想借机大捞一把。他们有的专门带着记帐收银的随从,争多论少与作买卖一样;有的随便封官许愿,包庇贪官污吏,从中大发横财;有的大吃大喝,过酒色瘾。而对老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老百姓用顺口溜来表达他们的失望和愤慨:“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又:“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九重丹诏颁恩至,万两黄金奉使回”。
从表面看,元朝顺帝的整顿失败是所用非人。这些“奉使宣抚”皆龌龊不法之徒。他们捧着圣旨从京城奔赵和地,犹如群群饿鬼扑向了面包。但从深层意义上看,是顺帝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贪污腐败,首先是从上面开始的,是从上面烂到下面去的。没有皇帝的腐败,就没有朝臣的腐败,没有朝臣的腐败,也就没有地方官的腐败。我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根子在上面、在中央。整顿首先要从上面开始,从中央开始。中央整顿好了,包括奉使他们整顿好了,这些奉使们派下去才能够身正影正,才能够清正廉明,才能够雷厉风行,痛肃腐败。
可顺帝不是这样,他的肃腐是从地方开始,并且是派一群贪墨之徒去整肃另一群贪墨之徒,这样焉有不败的道理!?
之三:几则民谣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了解地方社情,调查重点事件、考察地方官业绩和惩处地方贪官墨吏等,都要委派人员去访问、巡视、调查和处理。虽然各朝各代所委派人员的名称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由元顺帝委派“奉使宣抚”到各地的胡作非为、从而引发民众的抱怨,笔者不禁想起当代的有关这方面的民谣:
其一:检查团未到/惊天动地/检查团来时/铺天盖地/检查团来后/花天酒地/检查团走后/搜括一地/如此检查团/威信扫地。
其二:组长下田头/耕牛在前头/村长下田头/手上有烟头/乡长下田头/秘书跟后头/县长下田头/记者抢镜头。
其三:领导下乡搞调查/ 忽忽悠悠派头大/山山水水尽游赏/“搬砖”通宵把班加/海味山珍饱口福/ “三步”“四步”任潇洒/若问调查怎么样/隔着车窗去观花/转瞬不觉日子到/马上回城要出发/基层同志真热情/临行还要塞点啥/山里长的土特产/沟沟生的鱼和虾/来时早把家什带/满载而归全白拿/问君工作咋汇报/车到山前自有法/只因情况太复杂/还须经常去调查。
之四:小议“东窗事发多偶然
元武宗朝,茶陵出了一个震惊朝野的大案。这个案子牵连800多人,受贿金额达11.5万余缗。而这件案子的起因却是由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引起。茶陵财主覃乙死后无子,其小妾招婿进门后,却又诬告入赘的女婿拜尸成婚及隐藏玉杯、夜明珠等珍宝。有关官吏在处理此案中广收贿赂,使之数年不决,以至事态逐渐扩大。后由执法神明的王都中才将此案告破。没收赃款11.5万缗、惩处脏官800余人。
由一件偶发的小事引发一桩大案的告破这合了中国的一句古语:东窗事发多偶然。可以说没有重庆綦江县彩虹桥的突然断裂,也就不会有綦江县一窝耗子的爆光与绳之以法。“奔驰”、“宝马”开路,疯狂诈骗三亿元的河南“1.31”特大金融诈骗案,如果没有商丘农行营业部张某对一张定期存单的细心观察、真伪核查,也许这个团伙还在狂骗。
从某个角度来说,贪贿诈骗等案的偶然事发,从一个侧面助长了今天的贪风如炽,腐化成灾。为什么呢?因为偶而事发,是很多很多案件中一件或几件的事发,这是一个很少很少的概率。贪官们在想,只要把手脚再做得干净点,也许连偶然的事情也不可能发生。所以他们放心地去贪、放心地骗。
这里给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怎么样把“东窗事发多偶然”变成“东窗事发乃必然”。要完成这一谭题,笔者认为至少要做好如下两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加强党内监督机制,更要加强党外监督机制;既要加强舆论监督机制,也要加强群众监督机制;既要加强业绩、政绩考察考核,更要加强财务离任审计监督等等。其二加大和加强反腐力度,变被动出击为主动出击。不要见了缝才去插针,还应该挖眼寻蛇打。不要等偶然的事件出现,还是要用各种努力使之必然暴露出来。这样一来,使未贪者不敢贪、已贪者早暴露。从而达到反贪反腐、整肃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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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3.北魏的租调徭役制。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4.隋唐租庸调制。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5.唐中后期两税法。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
6.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7.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即商品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
8.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五大趋势: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2.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3.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5.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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