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秦军中杀个敌人赏田一顷,秦国土地够士兵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建立了“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其中最低的等级“公士”,只需要斩获敌人“甲士”的一个首级,就可获得“公士”爵位,而且还可以获得田一顷、住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从这里可以看出,秦国的士兵建立军功,应该是很容易啊。只需要杀个人,就可以有田有房有仆人,基本上过上贵族的生活。
因此就产生这样的疑问:秦国士兵几十万人,够分封吗?这个问题,我来试着分析一下。
第一,在秦国建立军功并不容易。
秦国虽然有“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看起来建功立业很容易,其实并不容易。为什么这么说呢?
比如第一级军功爵位“公士”,你杀的人必须是“甲士”。一者甲士在春秋战国时期军队中人数并不多。二者人家带甲,不容易砍死。三者,砍死以后,你还得割下头颅带在身上。打仗的时候,都是在拼命,还有什么闲暇割下头颅挂在身上?挂在身上也不方便打仗啊。再说了,你还得证明你砍下的头颅是带甲的人的头颅,这怎么验证呢?是不是还需要再砍下一些甲片带在身上?这可就太麻烦了。所以说,这个军功看起来漂亮,其实真正建功的,应该并不多。
而且我们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秦朝建立,有多少人因为战争建功立业,并至于家大业大呢?史书上记下来的,应该不是很多吧。
第二,秦国的军功获得不容易但失去很容易。
在商鞅变法中,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并行的,是秦国严酷的法律。秦国的严刑峻法是非常有名的。不仅繁多,还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也就是告密机制、连坐机制。只这两项机制,就使得秦国犯罪的人,空前绝后的多。
我们可以找一些实际的例证。比如秦孝公的太子老师都犯罪了,而太子却不能保他。再比如商鞅最后逃到边关的时候,人家不敢收留他,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收留他就会被砍头。从这些细节就可以看出,秦国法律严酷到什么程度。
我们再看看秦朝建立后,去修筑万里长城、秦直道和阿房宫的人,大部分是“刑徒”,可见,在秦国,犯罪数量有多么庞大。
正因为秦国犯罪可能性非常高,犯罪人数非常多。因而,就算很多人曾经在战场上建立了战功,但是他也不可能一辈子守住,可能很快就失去了。
第三,秦国的军功爵位制度实施在秦国上升时期,其实并不缺爵位和土地。
我们前面说秦国士兵建立军功并不容易,失去却容易。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个制度肯定是严格实施了的,也因此让秦国军队成为当时战斗力最强的军队。
为什么秦国有实施的基础呢?有两个原因:
一是秦国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快速发展的事情。奴隶制的基础是奴隶进行井田制集体生产,而封建制的基础,则是平民一家一户的个人生产(我们为什么用“封建”两个字来描写当时的社会形态,就含有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在这时候,成千上百的奴隶,通过军功,转化为自耕农,这是完全可能的。
二是秦国当时通过从秦孝公到秦始皇六代的努力,最后兼并了其它六国,实现了统一。这得增加多少土地和财富啊!因此,就算秦国士兵建立军功很容易,就算秦国法律并不严酷,秦国要按照制度实施分封,也是不难的。
其实真正需要担心的是,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不再有更多的土地,如何分封,又如何避免分封的新贵做大的问题。不过秦朝很快就消灭了,因此这个问题也不存在了。
关于你所说的这个事情我觉得完全不用担心,所以然秦的时候商鞅变法将土地开始了奖励制度,但是这个玩意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不是你相干嘛就干嘛的。在此外还有两个制度,这两个是降爵继承制和身死田夺制。这些几个制度在一起就不用担心出现你所问的那个问题了。至于具体原因我现在来向你们好好说明一下。
因为刚开始的时候,秦朝的土地完全就是爵位继承制的,意思就是说只要你出生好,你爸妈有多少土地,他们死了都是你的,而且你还可以继承他们的官职,所以导致很多的士兵拼死拼活的打仗,但是他们却捞不到什么好处,所以秦国的士兵打仗没有激情。但后来这项政策的出现,那些人就有激情了,他们可以根据他们战功的大小获得不同的奖励。
但我们想一想也的确是这样,如果说每一个人都立了很多的战功的话,这些土地根本就没得分,因为那些官职比较高的人还是有很多土地的。所以说对于那些官职高的人,他们去世之后,他们的子女只能继承他们父母的一部分土地,所以他们能够得到了土地大大的减少,而这些多余的土地就用来奖励给那些打仗出色的士兵,这样一来那些士兵的士气大大的增加的同时那些家庭比较富裕的人,也能够得到相应的一部分土地,使他们也能够拥有上进心,所以说这是一项很好的政策。
而且当时的商鞅正是依靠着这项政策,使得秦国的战斗力逐渐的增强,全国士兵的士气也越来越高涨,这样做的同时也不会使得那些有权力的人失去土地也不会使那些普通的士兵减少他们的战斗力。所以说商鞅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十分值得推崇。
秦国战时不怕土地不够分,原因如下:
1、秦国战士可以从它国抢地
众所周知,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国力陡然而强,迅速拉开了和关东六国的距离,社会活力因此被激活。而商鞅奖励军功就是用他人的土地,实实在在地鼓励秦人对关东征服欲。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土地私有化?使得名不符实的天子国土所有制变了规则。所以秦人打仗,腰间挂着的人首。其实就是他将会得到的土地和财富,特别是军功爵位分级更让秦人军功受奖现实而可操作。
2、秦国战士还可以向旧贵族要地
商鞅变法还断绝了,旧贵族世代高官厚禄,却尸位素餐的机会,?新兴的军功贵族,日渐得势,寒门子弟,庶族地主慢慢充满朝堂,没落无能的旧贵族们,不得不将土地、财富转移到新贵手中。
所以商鞅因此而死,但是这样的制度去保留了数千年,世袭罔替的爵位越来越少见,贵族精英的新旧交替?愈加充满频繁。人才上升通道被打开。
3、秦国民众还可以开荒
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农耕、纺织,多产的“劳模”,还会免除劳役,因此秦国民众,更加热衷于土地私有化下的开荒。耕地面积此时也就开始几何倍数增加,大大小小的地主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所以秦国可供奖励土地,伴随征战、开荒、权力交替,也逐渐在变多,所以秦人不怕没地分,就怕没命用。
土地不够分的情况,秦国当然会考虑到,如果无限的分封下去,那么再大的土地也有分完的一天。在商鞅变法中就针对这种情况做的有补充说明。那就两条补充法制条律“降爵继承制和身死田夺制”。
一是降爵继承制,所谓降爵继承制就是爵位仍然是父死子继,但是爵位会降低两级,这样子就避免将国家情况恢复到变法前的爵位继承制那种尴尬情况。随着人员的更替,爵位会越来越低,所享受的权益也越来越少。同时这种制度也可以激励秦国的百姓,一代又一代的想要去上战场立功,而不会出现父亲在战场立功,儿子孙子在家享受的情况。
二是身死田夺制,则是在爵位被削减继承后,相应的土地也会被回收国有,继承的土地只能符合爵位要求,多于爵位权益范围外的土地都会被回收。这种制度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无限分封直到封无可封的状况。毕竟每两级爵位之间所享有的土地范围还是很大的,就算继承,也继承不了多久,如果不能保持住爵位,那么迟早会全部被朝廷收回。
综合来看,商鞅变法是十分周全的,不会出现这么大的一个漏洞。在变法之前就是由于帝国的贵族制度和享有的权益都是世袭制,从而导致了国家上层社会糜烂,下层社会无法翻身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两条补充法制,那么所谓的商鞅变法也只是换了一批人站在帝国的顶端,那么商鞅变法也就成了一个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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