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生妻到底是什么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我们知道,俗语是古代人民生活经验的反映,然后被总结成朗朗上口,短小精炼的语言,流传甚广。大多数俗语,都有一定道理,但也有一些俗语,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是完全没有普适性的,比如一句“宁穷死,别娶生妻”。
生妻
生妻一词,最早出自于汉李陵的《答苏武书》,西汉时期,李陵因不得已投靠匈奴,汉武帝杀他全家,后来苏武写信劝李陵归汉,李陵便已《答苏武书》作为回信,表明自己的心迹,心中说到苏武曾经出使匈奴的遭遇。
早先,苏武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结果被匈奴扣留,苏武宁死不降,后来到贝加尔湖边牧羊,十九年来,虽历尽艰辛,却持节不屈,这是苏武牧羊的故事。
李陵在信中说到这段故事时,写了这么一句话:
“丁年奉使,皓首而归;老母终堂,生妻去帷。”
丁年就是成丁之年,谓之壮年,皓首就是头发透白了,指老年,这句话意思是说:你在壮年时出使匈奴,到老年时才得以回归,十九年中,老母亲在家中亡故,年轻的妻子也因此改嫁。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生妻的意思是,丈夫还活着,但是被休的女人。
七出之条
在中国古代,女人地位比较低下,一般来说,女人出嫁之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能改嫁。夫妻双方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只能是男方休掉女方。但是,对结发之妻,法律和道德也是有一定“保护”的。
因为被丈夫休掉,对女人来说是奇耻大辱,特别是宋朝以后,女人讲从一而终,人人争做贞洁烈女,这种情况下,哪怕丈夫死了,女人也不会改嫁,否则就是不贞洁,更别说被休了。
所以,古代男人可以休妻,但不能随便休,必须是妻子犯了七出之条,才符合法律、道德规范。在《礼仪·丧服》中就有七去的说法,到汉朝时逐渐成型,但并没有严格规定,直到唐朝,才把“七出”写进了法律法规。当然了,七出只是一个规则,也不是绝对的,具体事情还得具体处理。
七出看起来是对女人的保护,实际上是对女人极度不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丈夫有理由休掉妻子,而妻子要离婚,则困难重重,条件严苛,还会受人唾骂,随着思想的进步,明清时期已经有人开始抨击七出对女人的不公,直到清末,更多有学之士开始批判传统婚姻观,但七出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
1930年,法律对离婚的规定才有了进步的思想,七出基本被废除,但是对老百姓来说,这种存在了几千年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即便是到今天,还有些人喜欢拿七出说事,就非常脑残了。
七出到底是哪七条?
说了这么多,那七出到底是指什么呢?《大戴礼记》是这样记载的: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这就是女人作为人妻的七宗罪:不孝、无后、奸淫、嫉妒、恶疾、嘴臭、偷盗。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七条中有一些还是很有道理的,只不过不能专用于女人身上,如果男人犯了,也难以饶恕,比如不孝、奸淫、偷盗这三条。
爱嚼舌根这条就不好明确定义了,有些人天生嘴臭,但是在人前道貌岸然,到了网上就暴露了本来面目,这样的人,到底算不算犯了嘴臭这一条?
嫉妒这件事也不好明确定义,光是嫉妒,不至于被休,多半是因嫉妒而起,做出了其他过分的事情,《聊斋志异》中写了很多关于悍妒的故事,非常有趣,也可以从中看出过分嫉妒对一个家庭造成的困扰。
因恶疾抛妻弃子,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但是在古代,要求妻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古代生产力本来就底下,如果一家的女主人卧病在床,家里少一双手多一张口,会造成非常大的困难。另一个原因是,古人迷信,认为恶疾缠身会给整个家族带来不祥。
无后,这是古人最常的休妻理由,女人在古代通常被作为生育工具,但以现在的观念来看,这是不符合价值观的。并且,夫妻无后,到底是谁的原因,也不好说。现在有些家庭依然会用无后为理由离婚,男女双方都有,也不是针对女人。
今天,法律对婚姻双发都有保护,男女平等,就算夫妻要离婚,也不是一方说离就离,必须要是夫妻双方关系破裂,不可修复,才能同意离婚,你不能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因为对方嘴臭,我受不了。
法庭是很严肃的地方,但这样的理由多半会让法官笑场,非常不好。
宁穷死,不娶生妻
这句话是古代人的观念,我们站在古代人的角度来解释,不要带入现代观念。
前面我们说了,古人休妻,通常要在七条之列,七条之罪,都是不可饶恕的,是可以判定一个人品质的,犯了七条,那就是品质道德败坏,娶妻娶贤,又有谁愿意娶一个道德败坏的女人呢?
另外,宋以后,别说生妻了,哪怕是丈夫死了,也不能再婚,那时候的女人争着立贞节牌坊,每天大门不出二门让不迈,每天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数豆子。你要改改嫁,浸猪笼伺候着,非常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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