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的房奴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小编告诉你。
在《敦煌资料》第一辑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为急等钱用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转让合同写的是:这套房子按面积计价,每尺价值小麦两硕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家具陈设也随房子一起出让,总共价值小麦二十九硕五斗六升有余。“硕”是古代的容量单位,跟“石”通用。唐朝时,一石约有九十斤,按当时麦价每斤八角折合下来,每平方米的房价能卖到一千五百五十五元。而当时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不会超过两石小麦,也就是在三百元以下。由此可见,平民老百姓不可能买得起住房。看来,房价之高,古已有之,如今房价高,也算是对传统的继承。
不过,就算老百姓买不起房子,当官的总得有一个像样的住处吧。其实也未必,要看是什么时候。出土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房屋买卖、租赁的现象,说明那个时候就有住房交易了。不过,因为商周时代人口稀少,经济又以自给自足的模式为主,所以,在唐代之前,住房交易不算活跃,房价也不算高得离谱,朝廷也能为官员提供免费的官宅。但是,唐代经济发展后,房价相应大幅攀升。而官吏也逐渐增多了起来,政府也在高房价与多官吏的压力下,渐渐无力再为官员提供免费的官宅了。
到了宋朝时期,那些无力自购住房的官员,都是向管理官府房产的行政部门租房。据《宋史》记载,屡从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将刘福去世后,他的子孙后代就失去了可以居住的私宅。
看来,当了官,也不意味着全家人从此不愁住房问题了。而且,唐宋时期,“休官”的实际含义,并不只是失去了在某个职位上行使权力和支领全额官俸的特权,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能继续居住在官邸里,这些休官之人,不得不为住房问题而奔波。譬如,宋仁宗时的宰相杜衍,因为为官清廉,不置私产,退休后,连迁居乡间住宅的退路都没有,只能长期借居在南京车院直到去世。苏辙退居许州后,看到李方叔的新居,羡慕不已地说:“我年七十无住宅,斤斧登登乱朝夕……不如君家得众力,咄嗟便了三十间。”于是,苏辙也为自己盖了所房子,不过,他心愿虽然满足了,但一生的积蓄也花光了。
其实,做房奴的又何止苏辙一人。宋朝时,有个叫张仲文的人,写了一本书名叫《白獭髓》的书,这本书里就提到了“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意思是,存款和借来的钱都花费在房子上了,现在只能背负债务节衣缩食过日子,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向别人租来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那些买不起房的人就自己盖,盖不起就借钱盖,等以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反映了这种情况:“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其实,古代不仅有房奴,还有蜗居。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这样描绘老百姓的住房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意思是说,房子太小,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拼起来让孩子们睡。
贷款买房,其实在清代才出现,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的。而买房子的时候,其实古代人也跟现代人一样,要考虑很多的因素。
其一,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譬如,苏氏兄弟就远离首都,选择在房价相对便宜的地方买的房子。唐代诗人白居易,买房经历更有意思,当时,他的官职是“校书郎”,每月一万六千钱。那时候,白居易在长安东郊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二个保姆,这样一来,每月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在陕西渭南县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节假日就回渭南的家。这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在城里租房上班。
其二,是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满意。古人很重视居住环境,反映这种状况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了。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房子一直都是一个牵动人心的话题。中国人的意识中,一直认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后,才能叫做一个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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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热播电视剧《蜗居》,真实地展示了现代社会平民百姓的“房奴”生涯。
然而,“房奴”不只是专属于现代社会,古代社会里也出现过“房奴”。
与现代不同的是,古代的“房奴”是一些退休后的官员。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古代“房奴”如何生活,顺便和现代社会作个比较。
现代社会的公务员职务因其“福利好、工作稳定”等优点,一直以来被人们尊为“金饭碗”,无数“仁人志士”削尖脑袋往这个系统钻。
相比之下,古代“公务员”却没有如此好的待遇,充其量不过是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一个,理由有三。
其一是没有连续工龄,除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休官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续前职,又得重新回到起点,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
其二是没有退休费。如秦汉时期,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别照顾,一律停发俸禄。
因此,古代朝廷要员退休后回乡种地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三是没有余荫。古代官员的许多特权和待遇都与“在职”密切关联,官员一旦离职,与官职有关的一切特权和钱财也就随之凋零。正因如此,才出现朝廷官员“死”赖在官位上不走的现象。
有人曾作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下面的官员自然就更惨了,动不动饭碗就会被打破。
古代官员在职时尚且如此仓皇,退休后就显得更加凄凉。
唐朝规定,异地官员退休返乡时,是不允许坐“公车”的。宋代也实行过退休就不得再用“公车”的制度。
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自掏腰包。更为凄惨的是,官员一旦退休,就得立马搬离公家的官邸让给继任者,移居乡村住宅。
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
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可以说,古代官员做官生涯的结束,就代表“房奴”生涯的开始。
不论古代“房奴”,还是现代“房奴”,都不好当。像当年杜甫呐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那样,在此我们真切地希望:没有“房奴”的时代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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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年轻人应该租房,有以下几点,租房比买房更好。
1、新进入社会的年轻人,工资不会太高,还房贷压力太大。
2、年轻人基本上没有积蓄,若是买房,那必须借钱,难受。
3、刚进入社会,还不知道应该在那定居,不要急于买房,后期麻烦。
4、刚进入社会,对房价的行情与城市发展规划不清楚,这个后面发展不好。
1.如果只是短期资金周转,其实可以向亲戚朋友借,脱困后再把钱还给他们。
2.如果资金问题严重,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解决,光靠贷款可能不行。这时候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特别是有些用户的房贷期限只有10年,月供压力大,可以申请贷款期限能否改为20年,很容易承受压力。
3.房屋的转让或出售。如果资金问题还没解决,房贷还没还,那么银行有权拍卖房子。在此之前,用户可以转让或出售房屋,以偿还银行剩余房贷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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