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贵族为什么要养童养媳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那就是在古代电视剧之中,穷人养不活自己的孩子,要不然把孩子送到贵人家当童养媳,要不把孩子送出去当丫鬟这是为了让孩子有一条活路,那么为什么贵人家都愿意养童养媳呢?毕竟养一个孩子不是小事,他们为什么要花大价钱来养活这个孩子呢?
在中国古代,关于童养媳的历史可由来已久,童养媳在清朝是最普遍的现象,一般都是由婆婆家养育幼女,等到成年之后到法定年龄了就可以正式结婚。这种现象在秦汉时期就出现了,帝王之家选择贵族的幼女进宫,从小就学习贵族礼仪,成年之后成为帝王妃嫔,或者赐给贵族子弟,这也是童养媳的一个标志,而真正流行起来,在三国时期有正式记载,《三国志》之中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
在汉朝时期,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他从六岁时就被送到了宫中,12岁嫁给了皇帝,从小进宫养着孩子,让她学习贵族礼仪,学习如何成为皇后,12岁之时嫁给皇帝。而童养媳这一制度一直到建国之后仍然存在在一些偏远地区,因为家穷,娶不起媳妇,就会选择童养媳这种方式,湾湾地区是在1970年之后开始逐渐消失。
说起来,古代贵族的童养媳制度由来已久,为什么贵人们一定要养童养媳呢?其实这背后有这么大的原因,大家别再傻傻不知道了,这都是有钱人的套路!
首先,在古代一个普遍观念是要想富,多生孩,而女子注定是别人家的媳妇,不是自己家的人,所以无力抚养,就会找一个合适的家庭,“女生畀人抱养,长即为抱养者媳”,直接 让婆家的人来养大,自己家不用费米,少了一个人吃饭,就会少很多支出。
然后对于贵族们来说,如果买一个童养媳,花费的金钱不多,等到结婚的时候更是非常简便,大大减少了开支,不用花太多钱相反,如果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娶一个媳妇可能就要花很多钱,算下来还不如童养媳省钱,所以贵族们宁愿用这种方式减少开支,还能尽早的和媳妇儿相处感情,简直是一举两得。
这就是为什么有钱的人越有钱,穷人越穷的原因,有钱人会算计,他们的套路特别多,童养媳就是有钱人算计出来的一种套路,所以别再傻傻不知道了!
童养媳在旧中国非常流行。那时候童养媳为什么这么受欢迎?是因为当时的中国发展比较落后,大部分人比较穷。有人担心儿子娶不到媳妇,有人从外地领养了一个女婴,还有人从别人那里买来养大。等女孩十五六岁,就开始婚礼,让她嫁给儿子。直到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收养儿女的问题在一些地区终于彻底解决了。
童养媳过着烦恼的生活,是不幸的人。然而,汉代皇室中也有童养媳。她就是上官氏,赵涵刘弗陵的皇后。她成为童养媳不是因为家里穷,恰恰相反,是因为家里有钱。她的父亲上官安和的妹妹丐帮长公主为了各自的利益捏了这门亲事。虽然其性质与民间的养儿育女婚姻大相径庭,但对婚姻当事人来说也是不幸的。虽然她贵为皇后,但她生活中的不幸和人民是一样的。
上官石的祖父是左将军上官桀,父亲上官安,祖父是傅将军霍光。汉武帝死时,他八岁的儿子赵迪继位,霍光、上官桀、车漆将军金日等人辅佐。霍光和上官桀是儿女亲家,实际掌权的金日也是如此。昭帝年幼,没有母亲,长姐长公主就住在宫里照顾她。此时上官石才几岁,父亲上官安想把她送进宫当皇后,提高她的地位,但霍光认为她年纪太小,没有同意。
吻过我辉煌人生的皇妃,是局外人。她想按照商公主的制度把她的妃子封为侯。上官安说,她父亲通过公公帮助丐帮长公主和丁的外人。这样的利益交换,让丐帮长公主同意上官安的女儿入宫做皇后。这件事发生在元初四年。皇帝赵迪11岁,上官石6岁。两人都不能结婚,上官石就被养在宫里,等他老了,才能真正结婚。因为她被封为女王,所以法庭赦免了全世界。她去参观高祖庙,把钱和丝绸送给宗族亲戚、贵族和高级官员。上官安被封为骠骑将军和桑乐侯,初步满足了他的权力欲。
元丰元年,上官桀与上官安父子反目,欲自立为帝。当他们失败时,他们被杀了。上官石当时只有9岁。他年轻,没有参与,没有受到牵连,继续当女王。她的祖父霍光当权,保护她。上官安谋反的时候,有心腹说谋反可能会影响皇后的安危,上官安却说管不了,反对汉家为主。出事后,上官氏为爷爷和父亲立了坟,用他个人的奴婢守着坟。昭帝17岁加冕,这样他就成年了。此时上官12岁。估计她开始管理宫廷事务了。希望霍光的赵迪和上官石生个儿子,制造障碍不让赵迪接近其他宫女,只能和皇后过夫妻生活。然而,他们没有孩子。
元平元年,21岁的皇帝赵迪驾崩,15岁的上官石成了寡妇。霍光以上官桀之名,迎汉武帝之孙刘贺为帝,刘贺尊其舅母上官桀为皇太后。刘贺没有办法犯淫乱。霍光等人商量着废了他,开始把上官石和上官石打到未央宫的程明厅。他们穿着一件用珍珠和玉石装饰的短袄,坐在军帐中,用武器侍奉数百人,召见刘贺,听尚书令代表群臣宣读刘贺的起诉书。上官石指责刘贺“身为朝臣,又被re
在霍光的安排下,上官石同意立梁武帝的曾孙刘询为帝,即汉武帝宣帝,宣帝的叔祖、祖母上官石为太后。掌管政务,上官石不会有什么关系,但是宫里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霍光的妻子董爱小女儿为君,想把她带进宫当皇后。宣帝入宫前,娶了徐氏,生下了元帝,宣帝以徐氏的身份即位,并很快成为皇后。霍光的妻子没有达到目的,恰好在某婚后怀孕生病。她趁机贿赂女医生毒死皇后,送成俊入宫,立她为皇后。这个霍皇后,娘家是上官氏的姑母,到了刘家却成了侄孙的媳妇。请看下面的图表。
许在世时,每五天去一次长乐宫,朝见上官氏,并亲自送饭,以示晚辈对长辈的尊敬。霍之后,他仿效的做法,按时去侍候他祖母的姑母兼侄女上官氏。
因为双重关系,上官石对霍皇后也表现出了应有的礼遇。上官石活到建昭二年,死于52岁,在宫中住了47年,却守寡32年。
15岁时,上官石成为了李的妻子。虽然她被奉为皇太后,伟大的皇太后,但生活中有什么乐趣呢?作为一个女人,47年的宫中生涯和监狱生活没什么区别,只是物质生活比犯人好。她与赵迪皇帝的婚姻也是包办婚姻。可见,即使在社会最高层的婚姻中,包办婚姻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场灾难。
童养媳在旧社会是普遍存在的,它是受当时社会,家庭,地位,经济状况等原因在当时较为普遍的事情,人类已进入21世纪,然而,在改革开放前沿的福建省,一个只有4300多人的小山村,竟有近千名“童养媳”,当地人对此见怪不怪。直到最近一位教师将其“童养媳”妻子活活砸死,人们才开始关注这个偏僻的村落。“童养媳村”是如何形成的?这些“童养媳”的命运如何?有没有解决的办法?近日,记者对该村进行了深入调查。 请你看看下面的纪实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不幸婚姻酿悲剧
今年2月中旬,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该村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朱秀美。这起刑事案件因朱秀美的“童养媳”身份而显得不同寻常。由此,一个“童养媳”村落也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朱世文1974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仙游师范学校,后在径里小学任教,并担任该校教导主任。其妻朱秀美1978年出生。最近,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朱世文。
朱世文说,朱秀美出生4天后就被抱到他家当“童养媳”,结婚前两人以兄妹相称,但婚后经常吵架。朱世文认为,村里许多“童养媳”结婚,只是为了生活和繁衍后代,没什么感情可言。他说,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是公开的事情,自己也因此有了外遇。“去年,母亲曾经问过我,两人如果感情实在维持不下去,就离婚。但当时受传统思想影响,总觉得对不起父母,想维持这个家庭。”朱世文说,如果是他自由选择的爱人,他决不会将她打死。现在真后悔当初和她结婚,让两个人都成了“童养媳”这个怪胎的牺牲品。 据径里小学校长曾金清介绍,朱世文是该校业务骨干,在学校工作表现不错,只是性格比较内向,平时与人交往不多。出事后,开始大家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一村竟有近千“童养媳”
坪洋小学吴校长告诉记者,以前因村里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村里姑娘都想往外嫁。村民为了解决小伙子讨不到老婆的问题,就到外地抱养女孩当“童养媳”。“童养媳”大多来自福州长乐、闽侯等地。坪洋村有900多户,几乎每家都抱“童养媳”,村里大大小小的“童养媳”近千名。 记者采访了村里4位老人,有3位老人家里都抱养了两个“童养媳”。朱秋燕老人说,村里绝大多数家庭都抱养“童养媳”,多的一家三四个,少的也有一两个。自己有两个儿子,就抱养了两个“童养媳”,大“童养媳”和大儿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小孩,小“童养媳”和小儿子结婚3年后就跑掉了,至今下落不明。
记者在径里小学作了一个调查,该校6年级有学生60人,女生33人,其中“童养媳”14人,占女生总数的42.4%;五年级有学生63人,女生31人,其中“童养媳”7人,占女生总数的22.6%。 曾金清校长说,在灵川镇“童养媳”也很普遍,一般村里女孩中约有百分之十几是“童养媳”。但现在小一点的“童养媳”将来不一定会和“哥哥”结婚,因为时代毕竟不同了。
在坪洋村村口,记者碰到13岁的五年级学生蔡丽香。 记者:“你是‘童养媳’吗?” 蔡丽香想了想说:“是。” 记者:“你现在有哥哥吗?你长大后会嫁给他们吗?” 蔡丽香:“我有两个哥哥,我不会嫁给他们,因为我不喜欢他们。” 记者:“你知道你的亲生父母是谁吗?你见过他们没有?” 蔡丽香:“不知道,也没有见过他们。” 记者:“你想他们吗?” 蔡丽香:“一点都不想!谁让他们在我那么小时就不要我,还把我扔到这么穷的地方。” 今年33岁的吴梅烟说:“我是养父母花50块钱抱来的。我的孩子已经10岁了,可我还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因怕我们文化多了不嫁给‘哥哥’或跑掉,养父母一般不让我们上学。但他们会在生活上对我们像亲生女儿一样,是想哄着我们长大了嫁给‘哥哥’。我们的生活并不幸福,和丈夫的感情一般也不好。”
据了解,“童养媳”如果抗婚,将遭到村里人的谴责和养父母的唾弃。由于“童养媳”这个特殊的身份,她们从小就走进了小媳妇的角色,她们的教育、社交、活动范围等也受到不少限制,更不要说想拥有婚姻自由。
“童养媳”问题该如何解决
如何看待当代“童养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专家认为,应该明确,当代“童养媳”与旧社会的“童养媳”有着根本的不同。旧社会出现“童养媳”,主要是因为很多家庭陷入赤贫养不活孩子,而坪洋村的“童养媳”现象则主要是因为:“出卖”孩子的家庭仍存在“重男轻女”偏见,而收养孩子的地区由于位置偏僻难讨媳妇。而且,现在也基本不存在旧社会打骂、虐待“童养媳”的现象,很多家庭对“童养媳”爱护有加。
但是,不少专家对“童养媳”现象表示了愤慨。福建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郭延说,“童养媳”现象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有关条款,侵害了妇女儿童权益,对人性是一种摧残。基层组织应加强对“童养媳”尤其是未婚“童养媳”的教育,鼓励她们婚姻自主。作为“童养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用一生的幸福来报答养育之恩。
法学专家则给“童养媳”问题定性为“黑收养”。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林丹认为,《收养法》规定,除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外,收养人必须本身无子女,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坪洋村这种“黑收养”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收养人精心抚养了“童养媳”,但“童养媳”在法律上对他们却没有赡养的义务。有的“童养媳”在收养人年老后也尽了赡养义务,但在法律上却不能参与继承等等。
而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问题却显得有些消极无为。东海镇党委书记陈清水认为,坪洋村的“童养媳”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童养媳”自由恋爱的比较多,但也有为报答养育之恩,和“哥哥”结婚的。对此我们没有权力干预,只要她们口头表示自愿,我们就要给她们办结婚手续。
莆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科有关负责同志说,坪洋村“童养媳”的事他们知道,但不属于他们管的范围。如果女婴是超计划生育的,归计生委管;如果是贩卖儿童,则属公安部门管。这些“童养媳”没来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民政部门也无法给她们办,因为给她们上户口不符合《收养法》。该负责同志说:我认为“童养媳”现象在边远山区很正常。他认为记者不该报道此事,还反问记者,如果不让他们抱养“童养媳”,你能帮他们找到老婆吗?
专家认为,产生“童养媳”现象的根源是当地经济落后,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发展经济。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严正说,经济发展了,姑娘愿意嫁进来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当务之急是全社会要关注这一特殊群体,要尽量帮助“童养媳”找到她们的亲生父母。
如果孩子的养媳妇长大了,不一定就不能和男方家的儿子成为夫妻。有时在日常交往中,未婚妻不想和孩子的养媳成为夫妻。这个时候,一部分男性主家在家里作为人使用,但是选择让女性回娘家或者嫁给别人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婆媳关系自古以来就有,养儿媳妇也有婆媳之间的矛盾。
养儿媳妇出现的根本原因。
1.封建礼教下的女性婚姻受自主权的制约。
儿媳在古代封建社会礼教中是?一夫多妻?的情况。很多家庭养孩子养媳妇来解决家里男人一生的大事还是负担不起高额礼金的穷家庭也设法养别的家的女儿养它。到了女性或年龄,就要求子女的养母和自己的儿子成为正式的夫妻。
2.封建时代的人文思想落后。
古代封建社会的人文思想相对落后,男尊女卑的现象是为了普及。很多人认为在常识观念中生女孩需要赔偿钱,将来长大为别人家的儿子媳妇还需要赠送一份正经的嫁妆。我想养育女儿的成本是不能回收的,但是必须同时付钱。总有一天要把女孩子嫁出去。而且,过去的人文思想落后了。
3.古代避孕措施和教育理念不够。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分娩有?多子多福?的意图。因此,贫困人口在条件落后的情况下,依然会更多地培育更多的人口,改变原本艰苦的生活环境,过着更加艰苦的生活。只能把家里的幼女当做儿媳养,养在别人家里减轻家庭负担。这样的话,几乎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不能养大的。
婆媳矛盾自古以来就有和以童养媳的形式相处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是看婆媳两个的性情是否合拍。
童养媳的婚姻状况基本建立在买卖的基础之上。很多家庭会认为这样的女之地位低下,对其的态度也很是不友好,有时候童养媳的遭遇就如同家仆。但也有许多心善的人家将童养媳视如己出关,爱有加。无论是正常婚姻还是童养媳主要看公婆的态度和儿媳的为人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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