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彩礼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中国古代,有“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的说法。
什么意思呢?如果出了聘礼、名正言顺、用花轿娶回来的,就是正式的妻室。如果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没有经过父母的认可,没有经过纳聘、问名等正式仪式,直接搬到一起住,就像今天的“裸婚”,那就是“奔”。
“奔”来的,可能是男子本人心爱的配偶。但是在世人眼中,这不是正妻,而是妾室。
如果男子有不止一个妻子,那么行过聘礼的那个,即使感情不好,也是正妻;而“裸婚”、“奔”来的那个,虽然是自由恋爱,也会被视为侍妾。
当然,侍妾不一定都是“奔”来的,也有花钱买的。
用《红楼梦》里的人物解释一下:王熙凤是正妻,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那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比一比”,不可能用王家的嫁妆和贾府的整个家当比,只能是与贾家的聘礼相比。
香菱是花钱买来的。买来以后,先做丫鬟伺候薛姨妈,后来才“摆酒请客的费事”,正式给薛蟠做了屋里人。虽然已经是屋里人,有过手续,至于还给香菱配备了自己专用的丫鬟臻儿,但在薛姨妈母子眼中,香菱仍不脱丫鬟的身份。比如薛蟠向宝钗道歉:“罢罢罢,丢下这个别提了,叫香菱来倒茶妹妹吃。”
有没有“奔则为妾”的例子呢?也有。尤二姐就是。
尤二姐和贾琏结婚的时候,正在国孝家孝期间,“一乘素轿,将二姐抬来”“贾琏素服坐了小轿而来”。而尤二姐的母妹,是在前一天“先将尤老娘和三姐送入新房”。至于姐姐尤氏,“过了两天,大奶奶才拿了些东西来瞧的。”
没有娘家人送亲,没有正式的婚礼,没有聘礼与嫁妆。所以尤二姐跟了贾琏,很自觉地以侍妾自居,甚至不敢承受平儿的见礼:“妹子快休如此,你我是一样的人。”
说尤二姐想取王熙凤而代之,完全是想瞎了心。像她这样“奔”来的妾,有个容身之地就不错了,哪里敢有“取而代之”的妄想呢?
聘为妻奔为妾的意思是如果是明媒正娶六礼齐备,那就是与丈夫平等的正妻,如果是无媒自通六礼不备,那就是贱妾,这句话出自于《礼记·内则》,原文为“二十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内则》为《礼记》的第12篇。《礼记·内则》等篇可以作为反映周代历史的文献资料来研究周代的妇女地位,商周妇女地位的比较可以说明,从周代开始妇女地位开始发生较大的变化。其内容为在家庭内部父子、男女所应遵行的规则。
有简单的仪式,不需要明媒正娶,三书六礼,不需要拜堂,随便坐个小轿,摆个酒席就可以了。
妾,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说文》兑为妾。--《易·说卦传》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
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
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淫,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简阳贾家场富人刘某某,纳妾7个,其最末一个小老婆是在刘78岁时用三百个银元在某地所纳,年仅18岁。旧社会,自愿把女儿与人为妾者,大多是穷困到了极点,或是迫于官,宦,富,豪的淫,威,不得以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单,身的。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
《礼记》:"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 天子之妃曰“後”,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
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理的,也很少发生。其实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继承权。在李氏朝鲜,庶出的子女需把父亲、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视为主人侍奉。
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中国宋代之前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男子娶正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于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后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后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明清之后嫡庶之分逐渐减弱,常有人在正室死后把妾扶正为继室。
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妓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妓,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后,于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另外也有人在外包养良民女子,称为“外妇”、“别宅妇”。
妾的名称,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妾还有许多别称: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妇、孺、如夫人、小夫人、侧室、偏房、小星、篷贱、属妇、逮妇、副室、副房、小老婆等等。另外,由于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众多,因而有着许多表示不同等级的名称。如汉元帝的后宫里,除了皇后以外,尚有昭仪、婕好、容华、美人、充仪、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个等级的多种名称。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级的妾。(《汉书·外戚传上》)
通常讲的皇帝妃、嫔,只是对帝王众妾的总称。有名分的妾又称侧室、偏房,她们的存在被家族和社会认可,然而地位与正妻有云泥之隔,无论表现在家族、社会还是死后的待遇上。
在生前,她们必须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们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就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在贾政和王夫人跟前,眼看着自己所生的探春尚且坐着,她却要侍立,还要给贾宝玉打帘子)。在社会上,她们与丈夫的官品带来的诰封无缘,也不能在婚寿宴席上露面。在死后,她们也不能够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庙(明代宗法尤严,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后被追尊为太后的妃嫔,也只能享受“祭,祀,别,殿”的入另册式的待遇)。
被尊称为“如夫人”的有头脸的妾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不具名分、仅仅供,主,人,享,乐,玩,弄的婢女(也称“姬”,红楼梦中称之为“通房大丫头”。
还有一种贵绅蓄养以供,声,色,之,娱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历史上以床头人赠人的士子不在少数,也有人见他人妾美而横加夺爱者。西晋石崇就是因为不肯以宠婢绿珠转赠孙秀,而失掉性命的。苏东坡南谪时以诸多姬妾赠人,以至日后有多人自称是他的遣妾遗腹所生。魏曹彰“爱妾换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傥”的风流佳话。诸如此类,皆可看出姬妾的社,会,地,位之低贱,竟与车马器物无异。
《礼记》中一些有趣的记载
1.在《内则》中讲到子女与父母之礼时时有这样的记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这条是典型的给父母娶媳妇,娶媳妇只要父母觉得好就娶,父母不喜欢,就休掉。这不知道具体的出处,但感觉这条很糟粕,古代男子也挺可怜。男尊女卑的典型。关于这点,还有“妇人,从人者也,幼从妇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2.我发现先秦时期男子结婚年龄挺晚的。“三十而室,始理男事”,女子“二十而嫁”。从古至今,这个社会对男人都是很宽容啊!
3.“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这句绝妙哈哈。接受了男家聘礼出嫁的女子是妻子,没有收聘礼而出嫁的就是妾。现在很多男士嫌女孩家里要了彩礼,骂骂咧咧的,要彩礼是天经地义的,不然难道让女孩去给他作妾,他是皇帝还是咋滴!
4.阶级划分自古有之啊。文中有一段关于不同阶层的人如何向人回答儿子的年龄的记载:国君回答我儿子能参加祭祀社稷的事了,大夫回答已经学会音乐了,士回答已经能够耕种了,如果士的孩子还小,就回答已经能背柴禾了。这阶层也是固化的厉害呀!我家孩子也快能背柴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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