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起义战争是封建社会政治 、经济基本矛盾的产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作为封建经济主体的土地制度,无疑又是这一矛盾的重中之重 。因此,在每个封建王朝发展阶段的土地制度,如何分配生产关系不仅仅是国家最高统治者关注的焦点,同样也是黎民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宋朝租佃制的实施正是对当时生产关系再分配,所以租佃制的实施对当时的社会矛盾产生了重大影响。
宋以前的租佃制
由于租佃制是土地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制度形式,因此,尽管租佃制一直到宋代才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关于租佃制的记载,早在秦汉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就已经出现了。
在汉代,由于土地兼并,地主手中的田地越来越多,许多无地的农民或者破产的自耕农,就向地主租种土地以维持生计。由于没了土地,也就没了户口,这些佃农逐渐成为世家豪强隐庇的依附人。
依附世家豪强的佃户
《后汉书·仲长统传》记载:"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这里说的徒附的主要来源就是这些佃户,他们不能随便离开主人,不在国家的户籍上登记,妻子儿女也被迫成为徒附,除了世代遭受豪强地主的剥削和奴役。
到了魏晋魏晋时期以后,“佃农”又被称为部曲,部曲地位依然很凄惨,他们可以被当做赏赐品, 被迫害致死庄园主也一般不受惩罚。部曲的人身权利似比奴隶高不了许多。
唐朝的时候,部曲的地位依然没有太大改善。
唐律疏议记载:“自幼无归,投身衣饭,其主以奴畜之。及其成长,因娶妻,此等之人,随主属贯,又别无户籍。若此之类,名为部曲。
这说明唐代的部曲其社会身份是农奴,娶妻需要主人同意,依然没有户籍,受地主的人身束缚严重。
由上可以看出,宋朝之前的佃户,没有户籍,依附于地主并有严重的人身束缚,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受地主的剥削和奴役很重,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有什么生产积极性。所以说宋朝之前的租佃制严格意义上说只是原始的租佃现象罢了。
宋朝的租佃制
一、宋朝租佃制产生原因。
宋朝建国后继承了五代十国的疆土, 也继承了唐末以来均田制被破坏无法实施的现实。宋代统治者为了促进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变建国之初全国上下一片萧条、衰败的景象,开天辟地率先实行了"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在本质上,就是国家授田基本被废弃,承认并保护土地私有产权的合法性及止地的商品化,允许其按经济规律进行流转买卖。
在这种土地政策下,国家不再像过去那样盲目地限制土地兼并和流转,于是就出现了土地交易频繁、大量土地被地主兼并的现象。这就必然会导致两种极端情形的出现:一方面是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无地可耕,而另一方面却是地主无力耕种自家庞大数量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劳动力的供需市场便悄然形成,而租佃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也使租佃制应运而生。
二、宋朝租佃制的特点。
在宋代的租佃制中,国家依据有无产业把全国人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这二者构成了租佃制的两个主体。主户就是有地的,而客户就是没有自有土地耕种的佃农。
无论是主户还是客户,朝廷都把他们编入国家户籍。“彼皆编户齐民,非有上下之势也”。就是说在形式上使客户获得了与主户齐等的地位。至少在国家面前,作为主户的地主和作为客户的佃农政治地位是平等的,不再有唐代部曲与私家地主之间强烈的人身隶属关系。
在租佃制下,客户除了有了正式户籍与社会地位提升外,还拥有了迁徙的人身自由。
仁宗天圣五年下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自今后,客户起移,更 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毕日,商量去往,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 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宋会要辑稿·食货》)。
此诏书是宋代关于客户有权自主迁移的最早的一道诏令,这表明客户迁移有了法律保护,迁移后客户对主人自然摆脱人身依附。
有了迁徙的人身自由后,客户的谋生出路开始增多,客户在耕种地主土地之外,还可以为人庸耕或兼营商贩。
兼营商贩的客户
如“乐平新进乡农民陈五为翟氏田仆,每以假时受他人庸耕"。又如“郑四客,台州仙居人,为林通判家佃户,后稍居储羡,或出入贩贸纱帛海物。”(《夷坚支志》)。
客户除了替人庸耕和参与商业活动增加收入外,还有一个发展方向——升级为主户。
宋朝租佃制中的客户有些可以升为主户。 这不只是客户自己的想法,也是当时政府予以鼓励的,因为这可以増加国家赋税收入。由于土地允许买卖,客户可以用赚来的钱财来购置土地成为主户。如真宗景德三年新收主户33万多户。
升级主户,这给了佃户从农民变为地主阶级的可能,大大提高了客户的积极性。
另外,北宋租佃地租一般实行分成地租,个别实行额定地租。分成地租是按收成比例来交租,一般为五成,双方各得百分五十。
额定地租,事先规定每亩交纳地租数额,收多收少到时都按规定数额交纳,无论是分成地租还是额定地租,客户等能多劳多得,这能促使其关心生产,努力提高产量。
根据封建社会等级制度及上下尊卑的礼法而言,佃户的政治地位很明显是要低于地主阶级的,但是随着宋代租佃制的发展,地主与佃户相互之间的经济依赖关系也越发明显,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变化。
"佃户既赖田主给佃生借以养活家口,田主亦借佃客耕田纳租以供赡家计,二者相须方能存立。今仰人户递相告戒,佃户不可侵犯田主,田主不可挠虐佃户。"(《劝农文》)。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在宋代的租佃制中,佃农有了户籍,社会地位有了提升。由于国家的鼓励,佃农还可以买地成为主户,这也给佃农的跨阶级带来了可能。同时佃农也有了一定的人身迁徙自由,佃农可以参加一些商业活动以及庸耕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分成地租和定额地租的实施,也能让佃农多劳多得。
这些都表明,宋朝的租佃制使佃农对地主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并能激发佃农的生产积极性,客观上使农民收入增加,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地主与佃户之间也联系也越来越紧密。这对农业生产发展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也促进了宋朝的商品经济发展。
宋代的租佃制与农民起义
要使素以“ 逆来顺 受”、“ 安分守己 ”为立身处世之本的中国古代农民,甘冒杀头灭族的风险去起义造反是极其困难的,只有真正到了走投无路,根本无法生活的地步 , 农民们才会去起义造反 。
其次 , 一处一地的土豪劣绅 、恶霸地主 、贪官污吏的残酷剥削和压榨 , 自然很可能最终会引发这地区的农民起义 , 但要使全国多数农民都感到活不下去 , 并克服交通不便 、信息不灵、分散孤立等困难,而最终引发全国性大规模农民起义,则显然需要更多的条件 。
目前史学界认为要同时具备以下四点才会爆发全国性的农民起义。
一、需有一个集权程度很高 , 且施政范围遍及全国的政府系统 。
二、需有一支尊奉相同意识形态的官僚队伍,他们能够忠实地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 。
三、政府实行的土地制度使农民负担加重难以承受。
四、统治集团的力量由于各种原因而遭到削弱 。
下面我们通过这四点来论证一下。
宋朝作为一个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显然第一二点是满足的。关于第四点,统治集团力量的削弱,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很难衡量。不过作为一个一直贯彻重文轻武政策,且先后遭受辽、金、西夏、蒙元等少数民族政权轮番打击的宋朝来说,统治集团力量遭到了削弱也不为过,尤其是到了北宋和南宋后期。
这样看来第一、二、四点都符合,那么从最终宋朝没有爆发全国性的农民起义的结果来看,论证结果肯定是第三点与宋朝的情况不符合。
那是不是这样呢?结合上文说的宋朝的土地制度租佃制的特点和作用来看,显然第三点与宋朝的情况不符合,这跟论证结果是一致的。
当然为了更严谨,我们通过宋朝农民起义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一下。
宋代的农民起义有个特点,即宋代的农民起义一般规模比较小,虽然农民起义频繁却没有发展成为席卷全国的大规模起义活动,而是往往局限于一隅,并且表现出十足的妥协性,没有明确表示出要推翻封建王朝的意愿。这点从宋代农民起义的主要口号“均贫富”就可以看出来,这个口号的提出虽然体现农民起义追求财富平均的愿望,但是没有进一步提出“反王权”的以推翻封建专制政权为目标的革命纲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其实这与租佃制也大有关系,由于在租佃制中,佃户(农民阶级)和地主在经济关系上过于依赖,而阶级关系上又明显对立,在这两种情况的交织下,两宋社会的经济基本矛盾发生变化,由封建国家通过赋役制直接剥削广大农民,变为私人地主通过租佃制直接剥削广大佃农,农民阶级与私人地主的矛盾在实践上就成为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因此在这种矛盾中爆发的农民起义,一般只反地主不反朝廷,只满足于一隅,不主动向全国进展,所以造成了宋朝没有形成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也从另一面佐证了前文的说法。
结语
宋代租佃制的实施,是在封建土地私有化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对生产关系调整的结果,从其特点和作用来看,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虽然它不能改变在封建制度下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基本矛盾,但它对宋朝的社会矛盾的缓和、经济繁荣以及国家稳定有着重要贡献,是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并且它也对后来明清时期封建杜会生产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朝代。它经济发达,科技辉煌,政治宽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但它对外软弱,一味奉行苟安政策,两宋分别亡国于女真和蒙古,给汉民族带来了第一次整体亡于外族的奇耻大辱,使中国历史进程出现了空前的倒退。但和其它统治时间较长的王朝相比,宋朝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从未发生过全国规模的农民起义,也就是说在它统治的近320年当中,没有发生过一次对王朝统治真正构成威胁的农民战争。
有很多人都说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始于宋朝,虽然工商业并不一定能够让所有人满意,但是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大部分人的温饱问题。只要吃饱穿暖,谁愿铤而走险?但规模都是中小型,没有连成片,宋廷平叛的方法是开仓放粮,边剿边抚,领头的能从叛贼变成吃皇粮的非常乐意,叛民有吃的了也作鸟兽散了,也有的成了中央军。
据记载,其中北宋发生230次农民起义,南宋发生203次农民起义,平均每年发生约1.4次,在丘陵山地或水战是十分强悍的,所以起义军根本打不过宋军,宋朝亡于内部政策和大战略的处理,大元灭宋能成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的两个帝国综合国力,最后大元一统天下。更不乏像方腊这样的大规模农民起义,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宋朝一直坚挺着,不给农民起义一点机会。
说明规模和影响都太小了。规模大一点的可能就是朝廷派岳飞去洞庭湖剿灭杨幺等起义的,那个在宋史上应该算比较大的起义了,可惜碰到当时无敌的岳飞,这一点宋朝还没达到,人民的生活还可以,还没达到要冒险的地步。政府是不是达到瘫痪的边沿。这一点宋朝也还行,有一定执政能力,有可调动的军队。只能是被剿灭的命运。
这和宋朝的国家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宋朝没有采取其他很多朝代重农抑商的政策,对较小规模的农民起义,直接派兵剿灭。对围剿不了的宋江、方腊等较大的起义,先采取收买诏安其中一部分,然后让其剿灭其他义军,以使其两败俱伤,不得不归顺朝廷。手段非常阴险狡猾。所以,宋朝,商业十分发达,可以有效吸收因为土地兼并带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让很多农民可以从事商业以谋生。
宋朝农民起义数量极多规模不大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实在太穷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必须有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
李自成几十万大军能够靠抢地主土豪的存粮食吃饱肚子,而宋朝都是这种而
当今自楚之北,至于唐、邓、汝、颍、陈、蔡、许、洛之间,平田万里,农夫逃散,不生五谷,荆棘布野。
自京以西,近自许、郑,而远至唐、邓,凡数千里,列郡数十,土皆膏腴,古之赋输,太半多出于此。自两汉以来,名臣贤守,所以为民兴利除害,沟洫畎浍之迹往往犹在。而荆棘成林,无尺寸之耕,狐狸豺狼之所嗥,而逃兵罢士之所窜伏
荆襄之地本朝二百年之间降为荒落之邦北连许汝民居稀少土产痹薄人才之能通姓名于上国者如晨星之相望
自永静以北居民所存三四自沧州以北所存一二其他郡大率类此千里萧条间无人烟去年虽丰无人耕种所收苖稼十不一二
这种情况就是本朝太祖穿越,带上李自成洪秀全张角等联手,也搞不出大规模起义,饥民抢也抢不到东西
作者:大怂淹神宋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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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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