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我们都知道,在商朝的时候,王权是特别的集中的,并且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那个时候的君主,觉得自己的权利就应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们那个时候的政治制度有一个特别的特点,就是把内服和外服划分的特别的清楚,也就是说在那个时候。普通的平民和当时的贵族是有特别的明显的区别的,而是在那个时候。
他们的等级制度是特别的严明的。然后呢,我们都知道商朝的有一个兵制,他们的兵制是以部落为单位,然后呢开始从各个地方征集起来,在那个时候商朝的常备军是一个并不是很高的地位,等到后来呢,在商朝晚期的时候发生了很大的发展,然后制度开始逐渐的变得完善起来。
不过能在那个时候,商朝的军队有很多都是在一起编制的,他们都分得不是特别的清楚,在那个时候步兵和别的军队有兵器的,军队也分的不是特别的清楚。可是那可是那商朝却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法律,在那个时候,他的法律是特别的完备的,而且对于后来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不过呢,他的这个法律对于当时的贵族和平常的百姓来说是特别的不公平的,在那个时候如果百姓成天沉迷于玩乐之中,就会做出来一个特别大的惩罚,可是那如果在当时的贵族出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就只要花一些钱就可以了。并且能在历史上记载的当时朝廷的制度的法律是对于人的刑法是特别的残忍的,那个时候如果有一点小事犯错了,就要把这个人的手给砍了下来,而且能对于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百姓来说,做出来的惩罚更大。
而且在商朝的时候,有贵族生活着的时候,不仅特别的奢侈,死了之后也要有很多的陪葬的东西,甚至是活人。等到商纣王的时候,对于国家的统治就更为残忍了,在那个时候他特别的暴虐,然后又重用特别多的奸臣,而且把自己的忠心的臣子都可以杀掉了。
所以说在那个时候商朝的其他部落,对于当时朝廷的态度发生了特别大的转变,他们觉得这个国家的君主已经不能够管理自己的国家了,所以就发生了很大的反叛,在那个时候周族迅速的发展起来。然后有很多的部落也都投靠了这个地方。
就算在这样的情况下,商纣王也没有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他还是带领着自己的军队跟这些部落开始了很大的战争,虽然呢,也取得了特别多的胜利,不过呢,对于自己的国家损耗也是特别大的,最后也就是他的这些行为导致了自己国家的失败。等到后来的时候,周武王率着自己的军队,开始向商纣王讨伐,然后商纣王的军队当时没有一点斗志,最后的时候就临阵倒戈,商纣王也就失败了,最后的时候就自己自杀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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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王权比较强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
商王自称“一人”或“余一人”,表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
商王下面的职官设置有一个由简而繁的过程。
早商时期,最高一级的是师保。
这类职官的代表是伊尹,其后还有太甲时的保衡、太戊时的巫咸、祖乙时的巫贤。
这些人常常是集官职与神职于一身的,所以拥有很大的权力。
晚商时期,职官设置才趋于齐备。
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内服与外服的划分,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
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
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
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百僚庶尹”。
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
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
二是“惟亚惟服”。
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
三是“宗工”。
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
四是“百姓里君”。
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商朝兵制是逐步发展的。
在早商时期和晚商前期,以方国部族为单位的征集制为主,常备军在商朝整个武装力量中尚处于次要地位;晚商后期,常备军有了较大发展,军事建制趋于完善,其实力已经超过所征集的诸方国邓族的兵力。
商朝经常征集族众外出作战,这种征集在卜辞里称为“登人”、“以众”、“雉众”等,所征集的人数一般为3000或5000,也有多达万人的,晚商后期为了适应战争规模扩大的需要,常备军数量大增,卜辞里临时征集人员的记载减少,牧野之战时,“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纣王“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
虽然这里所说人数不尽可信,但商末己有大量常备军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甲骨卜辞所记载的商朝军队建制主要有“师”、“旅”、“戍”、“行”、“马”、“射”等,其中以师、旅最重要。
卜辞记载,商王直接统率左、中、右三师。
行,为步兵;马,为骑兵;射,为由射手组成的部队。
商朝的军种划分还不太明确,许多时候是混合编制的。
商朝军队中已经常有战车,甲内卜辞中就有车战的记载。
殷墟一带发现不少车马坑,坑中除了车马人的骨架以外,辽发现有铜戈、铜镞、马头刀、兽头刀等武器,证明这就是当时的战车及其甲士。
商朝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条文,并对后弱产生过不小的影响,所以《荀子·正名》篇有“刑名从商”的说法。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吕氏春秋·孝行》篇引《商书》有“刑三百”之说,可见以汤命名的商朝刑法条文是比较多的。
商朝刑法对于贵族和普通民众的处罚相当悬殊。
据《墨子·非乐》篇说,按照《汤之官刑》的规定,如果淫舞成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作为贵族的“君子”被罚些丝就可了事。
《汤之官刑》可能就是《汤刑》的一部分。
另外,《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刑弃灰于道者”,要斩断弃灰者之手。
对于普通民众小错而重罚,这在商朝应当是常见的现象。
后代所说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刑,在甲骨卜辞中都有所反映。
由于氏族制度影响的广泛存在,所以殷代社会上还没有多层次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出现。
其阶级结构中,贵族和官吏往往合二而一。
许多子姓和异姓部族的贵族又往往是商朝的职官,而卜辞记载的不少职官的私名则常常是族名或地名。
商朝贵族生前十分奢侈,死后以大量器物和奴仆随葬。
殷墟妇好墓随葬铜器440多件,玉器590多件,骨器560多件,石器70多件,象牙雕刻品和陶器各数件,此外还有7000多个海贝,以及蚌器、海螺等。
这些琳琅满目的珍贵遗物反映了墓主生前的豪华生活。
商朝的平民主要指“众”和“众人”,还有卜辞所记载的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百工”、“多工”。
“众”和“众人”多是王族和其它子姓族的普通族众。
他们的社会地位要比泛称的“人”高一些。
据《尚书·汤誓》说,众的主要职责是“穑事”,《孟子·滕文公》下篇说“毫众”曾经去替葛伯耕种。
卜辞有关于他们参加垦田、协田、藉、播种等多种农事的记载。
他们可以到宗庙参加祭祀,从来不被用作人牲。
商朝的奴隶在卜辞中最常见的是臣,有王臣、莫臣,小丘臣、舟臣、牛臣等多种。
比臣低下的是仆。
卜辞中常有某人执仆的记载,有一条卜辞问:“刖仆八十人不死?”谓对八十密仆施以刖刑会不会使仆死亡。
卜辞屡有“刖仆”的记载,可见刖是施于仆的常刑。
( 附:殷商第二十四帝祖甲在位时,实行了比较激进的政治改革。
祖甲想通过这样的政治改革,建立历史上贤王们曾有过的功绩。
他的改革涉及到了国政的方方面面,其中钖:将历代先王分为亲疏不同的大宗和小宗,并把相应的祭祀之庙也分为大小两种;他还改革文字和历法,力图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同时,对殷人最为看重的占卜之道也加上了种种限制。
这些改革措施,在当时就引起守旧派的强烈反对。
在他之后的六代商王期间,出现了革新派与守旧派之间的不断争执和相互打击,直到把商王朝的政治资源耗尽。
)
天文: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闰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
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数学: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至三万的数字,明确的十进制,奇数、偶数和倍数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计算能力。
光学知识在很早就得到应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镜,能在较小的镜面上照出整个人面。
现在让我们看看校易搜带来了什么可怕的商朝制度。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但“礼仪”一词原本不是指“礼仪”,而是指“礼仪制度”。在古代,礼仪制度不仅有尊卑之分,还体现在对天地的崇拜上。只需要注意的是:祭祀作为古代文化的一部分,不仅说明封建社会的人们对自然缺乏认识,而且对天地自然有着天然的崇拜;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永远不会明白,它充满了血腥的无知。
魔法
巫术的定义是:巫术试图通过超自然的、神秘的力量来影响或控制某些人和事。“祭祀仪式”和“巫术”构成了巫术的主要内容。它充满了神话和超自然力量。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宗教产生之前,中国的宗教启蒙多由“巫”来表现。无论是“巫术”、“巫术”还是“巫医”,这些曾经存在于中国大地上的东西,都深深地影响了世界。甚至有一代皇帝害怕“女巫”,做出了杀妻生子的事情,破坏了伟大的人际关系。这个人也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年的汉武帝。
从这些我们可以知道吴在中国有什么样的势力,但是吴是什么?这对中国有什么影响?司马迁的作品写汉武帝因年老多病,不是医生,而是“巫医”。“巫医”只是中国“巫医”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有实际意义的食物,可以治病。然而,“武”的其他分支却令人恐惧。
2.燕
最血腥的部分就是上面提到的牺牲。古代不仅有巫医,还有巫术。巫术主要是一种“祭祀”:它被期望得到神灵、祖先和神灵的保护,并具有一定的精神作用。起初祭祀主要用食物或牲畜,后来由于等级制度的形成,人们也进行祭祀。大多发生在奴隶社会,主要作为陪葬品。
比如曾经在安阳发现的一个古墓叫符墓,是商代武丁皇后的墓。此外,墓中还出土了许多青铜文物,如前国国宝“猫头鹰尊”。还有商代祭祀制度的启示。除了青铜礼器,还有人头礼器。最著名的是颜和窦。
颜是古代炊具,用来盛食物,称为蒸笼。蒸锅底部是穿孔的炉排,方便蒸汽通过。下面是粮食,用来烧水,上面可以用火加热。然而,在最初放置食物的地方,符号墓中发现的物品并不包含食物,而是人头。
3.严格与人头
况且,你想想坟墓的主人和妻子的身份,就可以知道这不是简单的祭祀,而是礼器。傅浩是吴丁的妻子。她地位显赫,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记载的女将军。她拥有一块封地,多次帮助丈夫武丁带兵抗击外敌入侵。
因为女性良好地位的尊严,随之而来的牺牲被提升,不仅是为了牲畜,也是为了人。在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下,平民不是作为独立的个体而存在,而是作为奴隶主的附庸而存在。比如对于那些有杀戮和掠夺权力的奴隶主,早期的一些皇帝会让自己的嫔妃陪葬。嫔妃只是皇帝的附属品,希望皇帝能享受他们生前享受的荣华富贵。
但与嫔妃合葬不同,嫔妃合葬是为了让逝者带走他原本的“附属品”。而颜、傅浩墓的人头被送上天,最后得到了逝者的命令。这在现代是一件荒谬的事情。而古人过于相信巫术和宗教,漠视人的生命,以人和人头为祭品。墓葬符号的发掘显示了商代祭祀制度的恐怖。
在这样一个人祭时代,统治者不可能长久存在。随着社会的进步,你的自我意识也在进步。生活中的自私使每个人都追求利益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但是,这些存在的前提是,一个人必须拥有生命,并且活着才能享受生命。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最残忍的。
但是,人生的意义,中国自古就有。无论是先秦时期的“重友情轻生死”,都表达了追求生命的意义。后人对“皇子必有子”的自我价值的肯定,预示着中国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但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无缘无故被剥夺生命的怨恨,所以社会动荡是必然的。
4.理由
所谓祭祀是一种传统的巫术,可以说是早期不成熟宗教的前身。另外,
只有当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极度不快乐时,才会想到宗教来寻求心理安慰。比如战争时期诞生的道教。著名的张鲁起义和黄金起义都是利用宗教来统治人民。
太可怕了,这是人的精神原则。但是,一旦一个人的精神被控制,行为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被他们利用。生命失去了价值,会被下定决心的人利用。社会将陷入骚乱时期,普通民众将深受其害。
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人越来越平等,越来越注重人的价值而不是所谓的权利地位。而奴隶社会剥夺人的生命,把人的头颅装在祭祀器皿里,不仅是出于对自然的敬畏,更是出于对“人”的漠视。这样的王朝如何保持长治久安?
中国历代职官
由于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间的关于职官的资料很少,而且真伪难辨。很长一段时期研究职官要么完全依据《周礼》,要么忽略不谈。但是《周礼》成书较晚,其中内容和铜器铭文相比多有不符,许多学者都认为不能完全依据此书来研究西周的职官。如果忽略,则这段时期的职官完全是个空白。现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较可靠的文献来研究秦朝以前的职官制度。
夏商时期
夏商时期国家规模比较小,机构也简单,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
在这个时期,国家的君主称为“后”或“王”。在王以下权力最大的是“史”,也称为“巫”。他们是上帝与人间的沟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们传达给君主,再由君主来执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进行这种行为的纪录。
夏朝的职官如羲和(主管历法)、大理(主管诉讼)等都是由巫史担任的。巫史的职务一般是世袭的。此外,王的亲属子女也经常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大都没有明确的职务名称。商朝后期,王族的长老有称为“父师”、“少师”的,对王负有辅佐、指导的责任,如箕子、比干。
这一时期的国君还有一些管理家务的奴仆,称为臣、宰等。他们本来是一些奴隶,由于得到君主的宠信,有时也参与一些政事。
西周-春秋时期
这一时期国家的最高君主成为“王”,又称“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长子(参看宗法)继承,预定的王位继承人称为太子。王的正妻称为“后”。此外,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们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机构是中央政府,诸侯和大夫的机构是地方政府。军政大权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里,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权力最大的是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时,可以代行王的权力。这一时期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是最高的政务官,兼掌军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担任。
卿士以下,开始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劳役;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设;司寇掌管刑罚。太史的地位很高,与三公、卿士并列,但是其职权范围小了很多,主要掌管历法,起草政府文书,记载国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礼仪和祭祀,乐师掌管音乐和教育。相是辅导君主礼仪的临时职位,一般由诸侯、太史或大行人担任。
总管王家事务的称“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称“膳夫”,掌管王家车马的称太仆,负责王宫警卫和教习武艺的称为“师氏”,王宫的卫士叫做虎贲。西周开始王宫使用宦官做杂役,称为寺人。
诸侯的职官设置与王室大致相同。执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袭,称为“卿”,但是不能称为“卿士”。
战国-清朝末年
这一时期长达2300多年。君主地位非常高,权力高度集中。巫史和宗族的地位下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的地位上升。秦朝以后,国家机构的设置日趋复杂,职务分工越来越细,职官的设置非常复杂。
职官的分类
中国的职官系统非常复杂,变化也比较多,下面简要介绍了各种类型的职官的沿革。
国君
国君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最大的官。战国以前,国君称为“后”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统治人民,又称为“天子”、“天王”。春秋之后,诸侯国也开始称王。到了战国,有的诸侯国甚至称“帝”,但是未成定制。到了秦朝建立后,秦始皇才开始使用皇帝的称呼,并一直沿袭到清朝的灭亡。受此影响,皇帝的正妻称为皇后,皇帝的母亲称为皇太后。历史上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国君的称号也不一样,例如:
单于(匈奴)
昆莫(乌孙)
候娄訇勒(高车)
可汗(鲜卑、回纥、柔然、突厥、契丹、蒙古)
赞普(吐蕃)
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长官,历代叫法不一,只是一个通称。参看宰相。
中央各部门长官
从西周开始,政府部门开始分化。西周分为六个部门,各设长官: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到了秦朝统一后,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了所谓的“九卿”。
九卿包括: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和历法、医疗)
郎中令(宫廷守卫、议论)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朝贡)
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和全国的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
典客(管理少数民族)
宗正(管理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国家财政)
少府(管理皇帝的财政,以及国家政务)
另外执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将作大匠掌管土木营建,大长秋管皇后旨意的传达和后宫事务管理。他们与九卿合称“十二卿”。
魏晋以后,中央机构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尚书机构迅速发展。秦朝时的尚书台只是属于少府下面的一个机构。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改名为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尚书省下分为各曹。到了隋唐时期,渐渐演化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即:
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财政
礼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试
兵部掌管军事
刑部掌管司法
工部掌管土木建筑和交通
六部形成后,九卿职权大大缩小了。
武官
西周时不设武官,官员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时期晋国设置中、上、下三军,国军任命军队统帅,才开始有了武官的设置,但是三军将领仍然兼管政事。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大致可以分为:
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军队将领
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
领兵作战的将帅
西汉时,太尉(后改称大司马,东汉时又改了回来)掌管全国的军事行政,统兵作战的武官有大将军、车骑将军等,还有名目繁多的杂号将军。魏晋以后,大司马、太尉、大将军等成为了虚衔,没有实权。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是全国最高统帅。
西魏、北周实行府兵制。全国分为100个府,每府以郎将统领。隋朝和唐朝继续实行府兵制。中央禁军设十六卫。都督管数州的军事。唐高宗以后,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中唐以后,府兵制破坏,从募兵中组成中央禁军,共十个军。其中神策军实力最强,设护军中尉和中护军,为禁军统帅。唐代战时有元帅、副元帅为最高统帅。元帅一般以皇族担任,副元帅为大臣担任。中唐以后又以宦官监军,称都监。唐代还有经略使、招讨使、制置使、团练使等武职,多为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等担任。
五代后周设殿前司,以都点检为禁军统帅。宋朝时,正规军称为禁兵。由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分别统领。教练武艺的军官称为都教头,教头。禁军调度权归枢密院,由皇帝亲自指挥。南宋时,禁军已经不存在,收编了诸将所辖部队,称为御前军。出兵时其统兵将领称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
辽朝守卫京师的部队称为“御帐亲军”,设侍卫司统领。警卫皇帝的部队称为“宫卫骑军”,设宿卫司统领。北枢密院掌契丹兵马,南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作战时设天下兵马大元帅。金朝的皇帝亲军由殿前都点检司统领。战时设元帅府,由都元帅指挥。元朝成吉思汗的卫队称为“怯薛”。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
明朝军队实行卫所制。皇帝亲军初为十二卫,后来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和绿营两大系统。临时征召的部队称为勇军,例如曾国藩的湘军就是这种。
监官与谏官
中国古代职官的一个特点就是监官的发达。监官是监察各级官吏的。谏官则是规劝君主的过失,使其改正。随着专制体制的加强,到了清朝时,监官与谏官已经合并,统称为言官。
监官的设置始于战国,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汉末年,御史才成为监察官的专称。并一直沿用到清朝。
谏官在西周时虽然没有专职,但是公卿大夫都有进谏的职责。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的开始。秦汉时有谏官之职但是没有专门机构。隋唐时,门下省逐渐成为谏官的主要机构。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甚至不复存在。明清时,谏官的性质与监官相近。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中分化出来的。主要负责君主诏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记载、官书的编撰等。在商朝时就已经有太史、内史等富于秘书性质的官职。
秦汉时期,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魏晋以后,中书省掌管秘书的工作。唐代时,又设翰林院,负责起草诏书和作为文学侍从。又有学士院,最为君主对文人的礼遇,学士的地位往往高于宰相。
学官
学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员和政府任命的老师。西周时学校有师氏教武艺,乐正教诗书礼乐。秦朝和汉朝有博士官,教授经学。隋唐以后有国子监作为政府的学校,设有祭酒等职。
宫廷事务官
宫廷事务官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属服务的职官。它起源于君主的家臣。战国时期设有少府,到秦汉时成为了九卿之一,其中设有很多官职,都是为君主服务的。魏晋以后,宫廷事务改由门下省负责。隋朝时改称殿内省,唐朝改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设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其职责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则以内务府总管宫廷事务。
地方长官
另请参看中国行政区划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分为诸侯和大夫两级。秦朝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汉代时,京师所在的郡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相当于郡太守。另外,汉武帝时设13州,长官为刺史。京师所在州的长官称为司隶校尉。
唐朝时每道设观察使,又有节度使为地方的军政长官。到了宋代,县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县,府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府。
明朝省级官员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监察。中期以后,有总督,巡抚纵观一省军政。清朝于明朝大体相同。
佐官、属官与胥吏
在长官之下,有数量非常庞大的佐官、属官与胥吏,他们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公务员。其设置也非常复杂,各个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师爷就是这种性质的。
荣誉性质的官职
在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中,还有非常复杂的加官、试官、赠官、加职、加衔、兼官等情况。
官员的级别
中国古代的官职有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表示等级的有:
爵位:多根据亲缘关系和功劳大小而定,并且长期不变,可以世袭。
勋官:主要用于奖赏有功人员所定的称号。
品:是区分官员等级的标志。
散官: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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