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满汉是因为什么而通婚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清兵入关,满清建立了少数民族的政权。在与数量众多的汉人相处中,满人还是想保留自己的特点,故:他们选择不与汉人通婚,旗人不用忙于农田耕作,只需要驻守疆土即可。但是,到了1900年,由英国海军中将西摩尔率领,从天津租界出发,向北京进犯。
最终,导致中国陷入空前灾难,这些旗人明显很难守住疆土,国家险遭瓜分。不适应时代的制度终会被淘汰,到了1902年,清政府的最高统治者推倒了满汉不能结婚的禁令,同时,不再发放旗人的俸禄,而且,直接给他们土地让他们自给自足。其实,这样对旗人也好,毕竟,每个月领的俸禄太少,还不允许他们从事其它劳动来获得额外收入,旗人的日子也是很清贫呀。
清朝沿用明朝的政治体制,使用内阁加六部的政治制度。后来,雍正皇帝推出了军机处,借机取代了内阁的权利,所以,后来的政治体制是军机处加六部。进入到了近代,应新局势的需要,朝廷又增加了一个新部门专门负责与外国人打交道,即:总理衙门。也许是跟外国人打交道的任务越来越重,总理衙门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后来,直接列为了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被迫签订后,在外国人的要求下,总理衙门正式更名为了“外务部”。外务部也有自己的创新点:原来的六部都是满汉各设立一个尚书及侍郎,而外务部就只设立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并且,不分满汉。这新设立的部门,率先打破了满汉的格局,走在改革的前列。到了1903年9月,朝廷又设立一个新的部门专门振兴商务及发展实业,即:商部。
后来,商部与原来的工部结合,合并成一个“农工商部”,负责全国经济的调控。同时,地方上也响应中央的要求,成立地方性的“农工商局”,以管理地方经济。中国自古是重农抑商,就算是商人生意做得再大,也会被读书人所不屑。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成立的农工商部,是否有其影响力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新时代下,清政府还是比较看中实业发展的,所以,农工商部的地位仅次于外务部,政府官员终于开始讨论国家实业的发展路线了。并且,为了改善军队,清朝又成立了一个部门专门编排新军,这个部门叫“练兵处”。兵部更名为陆军部后,练兵处归于其下,为了管理国家财务,朝廷又成立了财政处,后来,与户部合并成了“度支部”。
到了1905年10月份,政府成立了“巡警部”,取代原来的保甲制度;同年12月,清廷又成立了“学部”,接管了全国的教育事业,且与原来的国子监吸收、合并。至此,原来的六部基本已不复存在了,新的部门均实行单一的领导制,不再出现“满汉双尚书”负责制。可以说,此时的清政府已经开始迈入了近代社会。
除此之外,地方各衙门的整顿迫在眉睫,衙门的书吏和差役往往会欺瞒科举出身的官爷,擅自做主将事情办了,以谋取自身的利益,弥补少得可怜的俸禄。所以,为了提高衙门的办事效率,朝廷规定:衙门事物必须由官员亲自办理,撤销书吏及差役,简化官员的编制。同时,迫在眉睫的是制定朝廷自己的法律。
洋人在中国的领土,因为,没有合适的约束而惹怒众人。为了改变这种现状,1902年5月,政府聘请沈家本和伍廷芳两人专门修订法律,要求他们参考其它国家的法律,制定适合清朝国情的法律,用于约束洋人在华的行为。两人不负所托,不出两年就修订了法律馆。即便用了两年时间,但沈家本和伍廷芳修订法律的过程并不顺利。
他们需要将“刑法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进行打破,将区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又可以重新细分,将分成:刑法、民法、商法等等。这样的改革,将传统的“诸法合体”拆分,转变成“诸法分立”的制度,为后续法律的建立打好基础。但是,创新总是受到顽固势力的反对,他们依据自身的权势,总是有意无意得阻碍法律的改革。
中国一直都是行政、司法不分家,而西方的法律体系是推崇司法独立的;这次改革,让很多官员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削弱,故对改革很是抵触。改革的阻力并不能阻碍改革者的步伐。这次的改革,刑部正式改名为“法部”,而大理石改名为“大理院”,相当于最高法院,两个机构各司所职,互不干扰。
并且,地方上的改革也在同步进行,地方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来执行审判的权利,而原有的察司更改为了“提法司”,起到了监督作用。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审判和司法相互独立,相互监督。
改革之后,当时社会的一些陋习也随着这次改革逐渐减少了,最显著的应该属:缠足和吸鸦片。
随着外国传教士的宣传及中国人向西方的学习,我们看到人性的解放及女性权益保护的重要性。1902年,慈禧太后发布上谕,正式废除缠足这个陋习。而危害国家多年的鸦片,英国则在国际舆论压力下才渐渐减少鸦片的输入,到了1917年,鸦片被全面禁止了。
参考资料:
【《庚子事变》、《1900年后的中国改革之路》】
满汉不通婚的说法历来就有,自从清军入关之后,孝庄太后对汉族女子缠足十分厌恶,直接下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并把这个圣旨挂于神武门,以警告年幼的顺治皇帝和汉族大臣。
然而事实并没有这样简单,孝庄太后表面上是由于对汉民族和汉文化的偏见,实则有着更为深远的政治意图,那就是要保持满族自身的血统纯正。不但皇宫以内是这样,就连民间的满族女子,也是明令禁止与汉族男子结婚的。
但是事情似乎在五年之后有了转机,1648年,顺治皇帝下了一道圣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短短五年,顺治皇帝就给百姓开了绿灯,那顺治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是为了天下苍生,满汉两族能够和睦相处,安居乐业?
这个很难说,但绝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正处于豆蔻年华的顺治很可能是因为接受了汉文化熏陶,在博大精深的汉文化面前,汉族女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顺治帝也不禁也里痒痒,想纳汉人女子入宫了。
后来果然有位女子,史料记载为石氏,她是第一个踏着三寸金莲步入后宫的汉族女人,这名女子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机智,很得顺治皇帝宠爱。
从顺治皇帝打破这一传统开始,子孙后代争相效仿,乾隆皇帝晚年最宠幸的妃子魏佳氏就是汉人。虽然所有的皇帝表面上都说不得与汉人结亲,但是在汉文化的包容之下,又有哪一位皇帝能够经受得起如此庞大数目的汉族美女们的诱惑呢?
魏佳氏是嘉庆皇帝生母,也就是说,从嘉庆皇帝开始,满清的血统不再纯正,不过也有人说满清血统从康熙皇帝开始就不纯正了,因为康熙的生母孝康皇后很可能是汉人。
在清朝,有规定满汉不得通婚主要是说旗人是不允许嫁给汉族的普通百姓,在这一点上有很大的压力。人们的旗子分为满族八旗、蒙古八旗、汉八旗,这里的含义自然不需要重复,而且在每一种八旗中,还可以携带旗子。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市民,那么就可以抬进汉八旗了,汉八旗的地位是比较低的,但是在清朝总是很强大的,而且很多也是汉八旗之一的,而汉八旗的贵族,如果表现突出,也有机会抬进八旗,正式成为满族人的一员,如康熙的母亲佟佳氏 ,本身就是汉八旗,康熙即位后,他也抬进了黄旗。
在三个军旗中,异族通婚也被允许。秦朝的许多皇帝都有许多妃子,都是在汉朝军旗下出生的。虽然满汉不结婚,但是三面军旗彼此之间都可以结婚,而且如果皇帝非常看中一个妃子,她抬进满八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仅是这个妃子,甚至这个妃子的家人都可以抬进满八旗。
满汉时期没有通婚,没有三旗之间的通婚,只有旗手和汉人之间的通婚,旗手和汉人之间的通婚是不允许的。对于宣传来说,只要是这样,无论哪一面旗帜、汉八旗、全八旗,都可以依法享有诸如权力,而且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在某些方面,汉八旗与普通中国人有着根本不同的地方。
女真都是北方的少数民族,女真人也崇尚凶狠的风格。然而,在现在的很多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很多嫔妃都是病态的美,这也是从汉人那里学来的。清朝皇帝没有抵制汉族文化,而是积极宣传汉族文化。几百年过去了,满族在北方越来越不像一个凶猛的少数民族,但逐渐融入了汉族文化。秦始皇渴望学习明代的旧法典,采用了许多明代的旧制度,许多习俗也保留了明代的面貌,秦始皇自然对汉妃子有很多的爱心。由于汉文化博大精深、宽容博大,满族与汉族没有通婚。虽然满族的血液被保存了下来,但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这并不能阻止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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