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当时,不少地区已在试行适应本地区的赋役改革方案,如应天府(今江苏南京)的“里甲银”;浙江、广东的“均平银”;福建的“纲银”;还有江南的“十段锦”;以及有些地区的“一条鞭法”等。
一条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二月,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傅汉臣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王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
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推行一条鞭法,全县钱粮均按地丁起科。但由于这种做法 触犯了官绅的利益,他们便制造浮言,户科部给事中光懋说:“至嘉靖末年,创立条鞭,不分人户贫富,一例摊派;……然其法在江南犹有称其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近日东阿知县白栋行之山东,人心惊惶,欲弃地产以避之。请敕有司,赋仍三等,差由户丁,并将白栋纪过劣处。”幸亏张居正及时派人前往东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实。于是,张居正拟旨答复:“法贵宜民,何分南北?各抚按悉心计议,因地所宜,听从民便,不许一例强行。白栋照旧策励供职。”又致书支持白栋的左都御史李世达:“条鞭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张居正认为,一条鞭法不仅不应反对,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国普遍推广。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他终于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
—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张居正的理财,并不限于一味地为朝廷公室谋利,而且,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有时还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
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这年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至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
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明朝中期以来,出现了内忧外患,明朝几乎已经走到了灭亡的边缘。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首辅张居正推行变法变法革新,力挽狂澜,将一个几乎濒临灭亡的明朝从悬崖边又拉了回来。张居正改革,也和商鞅变法、孝文帝改革、王安石变法并列,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名的改革事件之一。张居正的改革不能恢复了明朝的国力,延续了明朝的统治,还对中国的赋税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政治改革和整顿吏治:张居正改革的基础“仁宣之治”后,明朝就走向了衰落,从宣德之后到万历之前的130多年,明朝政治不断腐败,经济不断恶化,边防日益严峻。明朝的持续衰落首先和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关。明朝废除了宰相制度,使得君主的政务空前繁多。因此,皇帝不得不依靠宦官来处理政务,这就是使得明朝的宦官专权空前严重。从明英宗时期开始,明朝经历了王振、汪直、刘瑾等著名的宦官专权事件。宦官专权的结果就是政治迅速腐败,朝野一片乌烟瘴气。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人。1547年考上了进士走上了政坛,在嘉靖和隆庆时期,张居正是通过内阁大臣、宦官之间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而逐渐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徐阶担任首辅时,对张居正十分器重。隆庆初期,张居正就成为了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后来李春芳取代了徐阶的内阁首辅地位,张居正又联合高拱夺李春芳的首辅之职,高拱为首辅。1572年,明穆宗去世,年仅十岁的万历皇帝继位。张居正就乘机联合东厂提督太监冯保驱逐了高拱,自己成为了首辅。张居正又穆宗陈皇后和神宗生母李贵妃极力巴结,终于受到信任,得以独揽朝政。连万历皇帝对张居正也十分的害怕,大臣更是“莫敢异同”。
张居正
在历史上,能够成功推行重大改革的,要么是皇帝亲自改革,要么是得到了皇帝的全力支持,不然起改革必然会因为面临巨大的主力而失败。如商鞅变法就是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而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皇帝摇摆不定。而张居正独揽大权,权倾朝野,“上窃朝廷之权,下侵六曹之职”,这也就使得改革的推行了有了坚强的后盾。
同时,为了方面自己政令的推行,张居正将内阁变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张居正在1573年出台了考成法,以六部控制抚按,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如此,就将内阁从一个秘书机构转化为了中枢行政机构,使得自己的政令得以迅速推行。《明史?张居正传》说:“居正为政,以尊王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同时,张居正也出台了随事考成的制度,使得朝廷的事件能够到地方贯彻落实。全国上下的政务,除了一般例行公事之外,其他都要另立文册两本,一本用于推行,一本用于内阁查考。而且审查的频率较高,能够做到“月有考,岁有稽”。如此,朝廷发布的命令就能够得到了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
张居正故居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张居正
同时,张居正裁撤了一批冗员,提拔和奖励了一批贤良官员,使得明朝长期以来的腐败现象得到了很大的缓解,“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张居正自己位高权重,权倾朝野,因而起改革可以雷厉风行地进行了。当时远在云南的黔国公沐朝弼多次犯法,朝廷官员也奈何不了,而张居正则派遣人员将他逮捕。张居正的吏治改革为了其他的改革奠定了一个基础。
二,经济改革:缓解明朝社会危机的良药明朝在中后期,面临两大经济问题,一是土地兼并问题,二是财政问题。土地兼并是古代任何一个王朝都没法解决的死结。明朝建立以来,皇室、宦官和勋戚就凭借政治特权大肆掠夺土地,《明史·食货志》“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1393年,明朝拥有税田850万顷,到了1502年只剩了422万顷,下降了一半,这些土地基本被皇室、官僚等吞并。税田减少了一半,但是明朝的田赋却只减少了十分之一。1393年,全国田赋总额为2944万石,而到弘治年间为2679万石,总体相当。这说明,明朝对农民的剥削几乎加重了一倍。当然,除了田赋之外,明朝还通过明朝政府还采用征收折色银的办法加重对农民的赋税。农民起义就是一个朝代农民生活状况的晴雨表,明朝后期地方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不断动摇着这个朝代的根基。
和土地问题紧密联系的就是财政问题。从明朝初期到明朝后期,国家从农业方面获得的税收总体上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明朝的财政支出却空前加大了。明朝初期,国家推行了屯田制,使得明朝的军队可以自足,因而国家财政收入基本是够用的。但是明朝中期后,屯田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国家不得不推行了募兵制,使得军费开支日益庞大。另外,随着时间的发展,明朝的官员数量和宗室都突破了10万,这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养。加上贪污腐败等原因,明朝后期的财政已经枯竭。1567年,据户部统计,国家太仓仅存银130万两,而官兵的支出就达到135万,边防需要236万,补发年例银182万,三项通计总支出银需553万两,还不算其他的开支。
白银
张居正认为,“豪强兼并、赋役不均”。也就是土地兼并导致了赋税不均匀,使得富者越富,贫着越贫,加重了社会矛盾。因此张居正在经济上的改革也就是从土地问题入手。1578年,张居正下达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的命令。在丈量过程中,地方好强不断阻扰,张居正则坚决打击。到了万历九年,全国的土地丈量完成,得出全国的土地面积为713万顷,比弘治年间多了300万顷。土地丈量的完成,为张居正制定新的赋税制度打下了基础。
张居正视察漕运
同时,张居正又督缴正赋田税。过去,明朝的地方贵族、豪强等拖税漏税十分严重。地方官员不敢向他们督缴正赋田税,转而向农民强征。张居正规定“以钱谷为考成”,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收到严厉的处罚。也就打击了豪强地主,对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同时也增加了财政收入。
1581 年,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内容主要有几条:一,将过去的田赋、人丁税、徭役和杂税全部统一为一条;征税的依据按照田亩的多少;由实物税收改为货币税,缴纳白银。一条鞭法的改革,简化了税收的程序和项目,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和官员的舞弊和贪污,有利于减少百姓的负担。同时,一条鞭法减少了农民、商人、手工业着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而征收白银也适应了商业的发展趋势。一条鞭法上起两税法,下开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变革的里程碑事件。
通过丈量土地和推行一条鞭法,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了迅速的增加。当时明朝的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在增加财源的同时,张居正也在力求节约。他一方面裁减冗官冗费,另一方面又减少皇室的开支。他要求万历皇帝“切无益之费,可省者省之。无功之赏,可罢者罢之。务使岁入之数,常多于所出”。这无疑对国家财政的节省是十分有利的。
三,加强边防建设:为边疆的安定做好了保障明朝中期以来,周边的局势就十分严重。在蒙古方面,先是瓦剌强盛,出现了土木堡之变。又是鞑靼强盛,占据了河套地区,连年进攻明朝的“九边”长城地区,甚至出现了“庚戌之变”。在东北方面,女真族早已不受明朝的控制,不断侵扰辽东。在西北方面,关西七卫已经全部沦陷,明朝势力退到了嘉峪关以内。在东南沿海,倭寇十分猖獗,经过了戚继光和俞大猷等人的反击,最终才稳定了沿海的局势。
张居正进入内阁后,就开展军事建设。在此之前,明朝地方的将领往往受到了地方文臣的牵制,严重缺乏自主权。在边疆将领获得战功时,地方文官往往分功领赏,在将士边防不利时吗,文官又通过奏章推卸责任。如此,使得边疆将士的积极性严重受到了打击。张居正则严格论功行赏,防止文臣挣功,改变了边疆将士士气。1575,李成梁取得辽东大捷,兵部录叙张居正运筹之功,他固辞不受。
八达岭
针对明朝军队军击败坏,组织散漫,战斗力差的问题,张居正提出“兵不患少而忠弱”。他下令整顿全国的军队,加强训练。在他的严厉要求下,兵部把练兵好环列为考核将帅优劣的标准。张居正整顿军纪的重点在京兵,以此作为全国整顿军纪的楷模。1581年,在北京进行了一次“大阅礼”,以展示整顿军队的成果。此后,又重用谭纶和戚继光整军练兵,加强了京畿地区的防务,最终使得京畿地区的边防军队“植立不动,边军大装,自是始知军令”。张居正还命令边关修建防御工事,同时命令军队以防御为要,不能随意冒险出击。
戚继光
对蒙古方面,坚持对蒙古的“封贡”,使得北方总体保持稳定,“俺答款塞,久不为害。”不过,封贡就需要明朝向蒙古提供一笔“市赏”,不过这大大减轻了明朝的边防压力和经济负担,也为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安定提供了条件。万历五年(1577年),山西、宣、大总督方逢时说:“八年以来,九边生齿日繁,守备日固,田野日辟,商贾日通,边民始知有生之乐。”并说:“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オニ三耳。”如此,明朝皆可以每年节省军费开支60万两。当时,蒙古的小王子部和女真族不断侵犯辽东,张居正就启用李成梁镇守辽东,边境晏然。
广宁城李成梁石牌坊
张居正加强军队整治,加强了边防,这为万历后期的朝鲜战争、平定宁夏之乱,平定播州之乱,抵抗缅甸的入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张居正时期,明朝始终没有和周边国家和民族发生大规模的战争,边境总体处于和平的局面。和保障和平的就是明朝军事力量的加强和有效的民族政策。
万历皇帝
1582年,张居正去世。张居正的改革也告一段落,明朝重新又陷入了快速的衰败之中。张居正的改革是明朝最后的回光返照。此后,万历皇帝24年不上朝,国家局势摇摇欲坠。经过了“万历三大征”和萨尔浒之战,中缅战争,明朝基本耗尽了自己的国力。不过这不能抹去张居正最后的辉煌,是他让明朝多延续了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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