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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青年少守寡,却对婆婆极其孝顺,为何会被判死罪呢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25 17:33:30

于定国(?-前40)西汉丞相。字曼倩。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少时随父学法。为狱吏、郡决曹。宣帝时,任廷尉。为人谦恭,能决疑平法,被时人所称赞。后为丞相,封西平侯。

于定国父。为狱吏。决狱平。罗文法者。皆不恨。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吾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彼。奈何。遂自经死。姑女告妇杀母。捕孝妇验治。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自祭孝妇冢。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重于公。其门闾坏。共治之。公曰。少高大门闾。令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子定国为廷尉。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后为丞相。七十余薨。谥安侯。子永。以孝闻。仕至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颜光衷曰。高门待封。似觉浅薄。然为劝善者之铁证。则公之此言。教化后世。其利正溥也。)(于定国传)

于定国的父亲

于定国父就是于公,汉朝郯人(今山东省郯城县),是宣帝时丞相于定国的父亲,为县衙掌理狱讼的官吏,判断狱讼公平允当,被判的人,莫不心服口服,毫无怨恨。

东海有孝妇名周青,年少守寡,没有儿子,事奉婆婆恭敬孝顺,婆婆劝她改嫁,孝妇始终不肯,婆婆曾对邻居说:“我的媳妇事奉我孝顺勤苦,可怜她无子守寡,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我年老了,长久托累于她,心中实在不忍,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自杀而死,其女不明实情,诬告孝妇,杀死其母,太守逮捕孝妇严加烤打审问,孝妇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认罪,狱案已成文书具备,送到官府,于公据理为孝妇昭雪,太守不听,于公极力争论不能得,于是抱着已成的狱案文书,痛哭于官府上。太守不理,竟然判处孝妇死刑。

孝妇死后,东海郡内,枯旱三年不雨,五谷不熟。后来新任太守到任,询问原故,于公又为孝妇洗雪冤情,太守占卜得知原故,于是亲自祭祀孝妇坟墓,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墓,天立时大雨,当年东海郡,便得丰收。

郡中由于此事,更加敬重于公。后来于公闾门坏了,父老共同要为他修理,于公说:“门闾可做高大些,使能容驷马高盖车进入,我治理狱讼多阴德,未曾冤枉于人,将来子孙必有昌盛显贵者。”其子于定国为廷尉官掌刑辟,治狱亦小心谨慎,以公平宽恕著称当世。当时朝野赞叹称颂说:“张释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为廷尉,百姓自以为不冤。”

后来宣帝任用于定国为丞相封西平侯,享年七十余岁善终,追封为安侯,其子于永,以孝传闻于当世,官至御史大夫,数代封侯传诵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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