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妻妾地位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代”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时间概念。在中国,基本从有人类历史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都可以算成“古代”。
这样漫长的时间,关于婚姻制度的法律规定,当然不可能一以贯之。大致而言,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也就是说,同一个时期,男子只能拥有一个正妻。只有当正妻被休、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才可能续娶。
但是,也不是没有例外。清朝文康的《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就娶了张金凤、何玉凤两位正妻,地位一样,另一位长姐儿、后来改名“乌珍”的,才是侍妾。
那么,侍妾的地位,是否固定不变?侍妾可否升为正妻?
理论上,当然是可以的。不用说别的,就是皇家,有几个是直接被封为皇后的?又有几个是从嫔妃的位置上升为皇后的?两者都不在少数吧?皇帝可以把嫔妃(侍妾)升为皇后(正妻),凭什么禁止民间如此?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侍妾升为正妻的情况,还是不多见的。《红楼梦》里,只有贾雨村的侍妾娇杏,被“扶正”为正妻。其他倒是提过几次,但没有一次是真正实施的。
第四十四回,贾琏在凤姐过生日的时候,与仆妇鲍二家的偷情,言谈之间提到平儿,鲍二家的这样说:“他死了,你倒是把平儿扶了正,只怕还好些。
另一次是贾蓉,替贾琏做媒,说娶尤二姐的时候:“凤姐身子有病,已是不能好的了,暂且买了房子在外面住着,过个一年半载,只等凤姐一死,便接了二姨进去做正室”。
但是,两次提到“扶正”的问题,贾琏都没有答应。前一次回答:“平儿也是一肚子委曲不敢说”;后一次则是对尤二姐承诺:“凤姐……只等一死,便接他进去”,没有提到“做正室”。
贾家并不是没有丧妻的先例。贾赦丧妻,续娶了邢夫人;贾珍丧妻,续娶了尤氏。邢、尤两家,都比贾家地位较低,但是都是世家。
那么,贾府的侍妾是怎样的出身呢?平儿是王熙凤的陪嫁丫头;尤二姐是尤氏的妹妹,却在婚前失贞,事实上是交际花或暗娼;赵姨娘是贾府的“家生子儿”;贾赦的新妾嫣红,干脆就是五百两(有的版本写作八百两)买来的——花这样大价钱买妾,多半是娼家出身。
好吧,侍妾不能扶正,不是法制不允许,而是观念不允许:出身太低的女子,不配做贾府这样世家的太太少奶奶。
只有贾雨村这样的暴发户,才会不顾阶级与阶层的差别,把丫鬟出身的侍妾,扶正做了夫人。
我们知道,古时候的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常有的事情,可是有一个讲究就是小妾在进门之后的头一夜,正妻都要在他们行房事的时候陪着他们,这竖说起来真是让人难以相信,可是这就是在古代社会正常发生的事情。
可是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知道小妾在古代说非常没有地位的,尤其是在一些富贵人家,有时候还将小妾作为礼物送来送去,可是有时候,小妾的作用还有一个,就是帮助正妻生孩子,很多时候正妻因为种种原因丧失了生孩子的能力,这时候就是小妾来完成。
这种所谓的小妾在第一次通房的时候,正妻就会在一旁陪着,主要是在床上放一块白色手帕,来验证小妾是不是清白之身,这说起来其实是很难为情的事情,可是对于古代时候的正妻来说就是头等大事,还有一点就是正妻的权威。
为什么说是正妻的权威呢,你以为男人在小妾房间会待很久,其实不会,很多时候都是行房事之后,就马上和正妻回到他们的房间睡觉了,很少在小妾房中逗留,所以正妻在这个时候在小妾的房间,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宣示自己的主权的。
还有就是小妾也很有意思,有很多小妾一生都在致力于之后被扶正,成为正妻,可是成为正妻之后呢,就是为了继续欺压以后的小妾吗,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所以说有时候解放思想真的要从不互相为难这件事情上解放。
就说现在其实好多了,一夫一妻制,男人们也不会想太多,反而是女人们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对自己的同类要那么刻薄,那么苛刻?
人们对爱情最美好的愿望莫过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世界上的每一个女子,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相公。爱情是自私的,这一点,对于男女来说都是一样的。红楼梦里为什么所有的原配正妻都容不下小妾,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大家都不想跟别人来分享,自己的老公。
1,身份高贵不同,瞧不上和自己不是同一阶层的人 ?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是很难融进同一个圈子的。对于红楼梦中的小妾们来说,她们也许耗费了所有的心机与财力,才踏入那个大门。她们或许以为自己就真的要翻身了,与红楼梦中那些正妻们平起平坐,可惜她们想的实在是太天真了。正妻原配永远和她们不是一个阶层的。既然不是一个阶层的,那自然会有排他性。这也是,为什么红楼梦中的原配都瞧不上小妾的原因。
2,爱情都是自私的,没有人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老公 ?
爱情都是自私的,没有人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老公。一想到自己的老公将要娶别的女人进门,和别的女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甚至在别的女人的房间留宿。试问有哪一个妻子会心甘情愿?对于情敌,大家都是相互讨厌的。况且,深宅大院里的小妾,还算不上是情敌吧?那就只有瞧不上了。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怎么可能瞧得上呢?
3,相公宠妾灭妻,身份受到威胁 ?
红楼梦中有些原配是没有子嗣,而相公找一些小妾回来,就是为了传承自己的香火,开枝散叶。对于这种情况,原配们是感到非常害怕的。因为自己不能生,古代都是母凭子贵,别的女人生出来了以后,就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要是再遇上一些相公,属于宠妾灭妻的情况,那原配的处境就会更加尴尬,更加危险了。所以对于这类原配来说,她们是极其不愿意丈夫去那一些小妾的。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妻妾之间的斗争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妾室们都是很有心机的。有野心的女人才会成为妾室,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女人从来都不想为难对方,让她们为难的恰恰是男人。
古时候,一个男子稍有钱财,就可以置办一房小妾,假如财产丰厚,那就可以妻妾成群了。男子的小妾来源很广,有的是买来的略有姿色的女人,有的是自己正妻的陪嫁丫头,也有从青楼里赎出来从良的妓女。
小妾除了依靠男子的宠爱诞下香火之外,没有什么可依靠的。她们地位不高,寻常人家的小妾仅仅是略微比丫头高了一个等级而已,与其叫做小妾,还不如称作“通房丫头”。小妾的主要作用是给男人开枝散叶的,古代十分重视子嗣,很多人觉得子嗣越多,福泽才会越昌盛。所以小妾的存在,大多都是由于一个正房妻子不够生。可是同样是女子,小妾生出来的孩子就是“庶子”,庶子的阴影会伴随着这个孩子一生。
小妾除了用来繁育后代之外,就是要满足男子,但是同时也担惊受怕,没有宠幸就没有地位,有了宠幸就会被正室记恨。比如《红楼梦》里,平儿作为贾琏的通房丫头,要在王熙凤和贾琏的夹缝中生存,甚至凤姐在听到贾琏跟情妇抱怨王熙凤“连平儿都不让我碰了。”的时候,转手就是狠狠得打了平儿。甚至后来,王熙凤还设计害得尤二姐吃不好穿不暖、流了腹中的胎儿、最后吞金自戕。这都是在封建社会里妾室和通房丫头的悲哀。
最让人叹息的是,小妾在大多数男子眼里,并没有作为人的尊严,而是一个物件,想要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把自己的小妾作为礼物送给别人的不在少数。张宗昌就常常把自己玩腻的小妾随手送给下属或者朋友。还有吕不韦也把自己的小妾送给子楚,甚至有人说,那时他的小妾已有身孕。。。
在古代,封建的男权势力压垮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女性生而为人的尊严被毫不留情得扔掉,只需要知道一味地遵从男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一夫多妻制带来的是男尊女卑的思想余孽和女子被“物质化”“工具化”的一生,彻底暴露了人性的丑恶!
在面对正妻时,为何老爷纳的妾只能算作奴才?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封建社会的代表官府嘉府有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 在嘉府,妻子以家为主,可以料理财政,但侧室只是主人欲望和生孩子的工具。 所以妻子被尊称为夫人,侧室只能叫阿姨。
古代妃子和正室的地位有什么不同
妻子在府里是主人,阿姨只能算一半的主人。 因为阿姨在太太面前是奴隶,只能在奴隶面前计算主人。 所以她们生的孩子也不一样,夫人生的孩子叫嫡出,阿姨生的孩子叫私生子。 嫡出的自然高贵无比,庶出的自然低人一等。 正如贾政夫人王夫人生中的宝玉、贾府上下得宝、被保佑一样,这比不上贾政的侧室赵姨出生的贾环。 可见在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决定了妻妾极其不平等的地位。
其实,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可以说是世界奇观。 这个制度从母系氏族消失的那天开始发芽。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是极其缺乏人性、极其残忍的制度。 那是因为把“阶级”带到家庭,带到枕边,带到亲情之间,把血脉相连的家庭分成了被强制压迫和压迫的两类人。
当然,中国古人很早就对这种残酷的妻妾制度提出异议。 在众所周知的《易经》中,他说:“两个女性同居,其志不合,称之为革。 ”。 但是,人性平等的主张比不上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发展了完整的规则。
现在很多人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句话并不准确。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妾不能算是合法配偶。 如果一定要说“制”的话,只能说“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中国古代氏族社会时期,出现了“媵制”。 这是氏族首领有资格执行的婚姻制度。 也就是说,他们迎娶妻子时,女方家还必须娶一定数量的女性,娶氏族首领的姐妹或奴隶,自然属于妾。
之后的社会中正式出现了“妾”。 妾在家庭中有生孩子的义务,但不能享受“妻子”的待遇。 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个原因很简单。 因为作为妻子的女性,家庭出身比小妾还高。 妾一般来自卑贱的家庭,甚至是战败者奉献的礼物。 因此,将妻子称为“娶”,妾称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称为“聘礼”,娶妾时交给家庭的财物称为“买妾的资”。古代妃子和正室的地位有什么不同
有一句话“不娶妾为妻”。 也就是说,小妾没有资格做扶正妻子,小妾没有妻子的男人是未婚的“青年”。 而嫡妻死了,丈夫虽满妾,却是无妻鳏夫,要另找良家娶嫡妻。
妾的身份,到目前为止已成定局,到了唐宋时期,成了铁律。 《春秋》明确规定“妾为贱流”、“妾为买卖”、“妾为客女为妻,仅一年半”。 如果娶妾为妻,那是违反刑法的,但案件是,两人必须在一起服刑一年半,之后也要离婚。 古代范文《谷梁传》中也说过“妾、迎也、必须接见君子,伉俪也不允许”。 原来,妾只不过是为了男女的交接,她们只能和丈夫亲近,但没有资格叫妻子。 中国古代重要的制度书《唐律疏议》说:“小妾的共同购买者,也是其廉价的公共物品。 ”。 和同一个丈夫合枕为丈夫生孩子,小妾的身份不过是买的。
再加上中国古代是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孩子的婚姻必须由父母决定。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年轻男女,特别是不同阶层之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可能必须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汇苑》年,“奔者为妾,父母国家的人都很贱”、“良贱不结婚”。 也就是说,如果年轻男女的自由恋爱受到阻碍,约定私奔的话,女性就没有妻子的资格,双方的家人都认为她只是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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