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小编,今天给大家说说刘宗周的故事,欢迎关注哦。
说到儒家学者人们肯定不陌生,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华夏大地中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学术流派。在这一时期,百家争鸣,各个学术流派长期的“争斗”,直到到了汉武帝时期,才确立了儒家的主流地位。也就是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汉武帝之后,儒家学派的地位不断上升。
在明朝时期,出现了一位儒家学者,此人叫做刘宗周,说到这个名字,人们肯定是不熟悉的。大部分人是没有听说过此人的。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此时的刘宗周高中状元,在这时候,刘宗周的母亲正好去世。由此刘宗周只能够丁忧三年。为母守孝三年后,刘宗周师从学者许孚远,继续求学。求学路上的刘宗周不断学习。
到了天启年间,刘宗周被朝廷任命为礼部主事,后升任右通政。踏入官场的刘宗周,与其他人不一样,不入世俗。这样的人在官场不可能官运亨通。此后,刘宗周开始弹劾魏忠贤和客氏。惹到了这两个人,刘宗周的好日子就到头了。惹到了魏忠贤和客氏,刘宗周被这两人算计,结果惹恼了皇帝,被削职遣送回原籍。
崇祯帝时期,朝廷到了用人之际,此时的刘宗周再次被启用。刘宗周任职顺天府尹。在这时候,刘宗周多次劝崇祯“修心”、“修德”,学习上古的尧舜治国,在当时的环境下,崇祯帝学习这些,也是改变不了明朝的局势的。此后,刘宗周干脆选择了辞官回乡。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朝廷再次起用刘宗周,授工部侍郎,后升任左都御史。
崇祯九年,这时候努尔哈赤已经开始在东北建立后金了。努尔哈赤的后金对明朝是虎视眈眈,正因如此,此时的明朝更是用人之际。明朝面临的问题就是内忧外患,内忧外患的明朝,已经是无力回天了。明朝的国运似乎已经倾斜向了后金。刘宗周虽然是儒家学者,但是在为官和治理朝政来说,简直是一窍不通。
刘宗周在崇祯帝期间,多次劝说崇祯帝革除前朝弊政,修德治心,近儒臣,这样的劝谏,在当时来说,根本不可能改变局面。刘宗周还建议追求君子“有天德者然后可以语王道”的慎独境界。对此,刘宗周的建议还没完,刘宗周还建议崇祯帝每天“讲求二帝三王之学”,给皇帝恶补历史,汲取历代亡国之君的经验教训。
刘宗周这样的建议并不是说不行,而是在当时明朝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仍然是要求崇祯帝修德治心,近儒臣等等,这样的建议在当时根本无济于事。在太平盛世的时候,刘宗周的建议是可行的,太平盛世的情况下,这样的建议肯定会让王朝继续发展到顶峰。但明末时期,这样的建议无可厚非。紧急公文,皇帝都处理不过来,哪有闲工夫接受大臣的再教育?
刘宗周当时的建议,无疑是在濒死之人面前,大谈特谈养生之道。这有什么用呢?对刘宗周的陈词滥调毫无兴趣,崇祯帝忙于筹集军饷,增强军力,平息农民起义、抵御满清。此时的刘宗周真是看不出火候。在明朝当时的情况下,刘宗周还对皇帝喋喋不休,崇祯帝最后忍无可忍,只好再次罢免了刘宗周。
崇祯十五年(1642年),崇祯帝再次启用刘宗周。刘宗周并没有接受教训,依旧固执己见,不晓得变通。御史杨若侨向皇帝举荐德国传教士汤若望,声称此人精通火器制造,可以启用他,铸造火炮击败清军。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是刘宗周据“理”力争,声称:“臣闻国之大事,以仁义为本, 以节制为师,不专恃一火器……若堂堂中国,止用若望铸炮小器?恃以御敌,岂不贻笑边方。”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国家遇到了大事,应当以仁义为立国之本,以慎独克制为老师,不能仅仅依赖于老外铸造的火器。我大明王朝仅仅凭借汤若望铸造火炮寻求退敌之策,岂不是让外国人耻笑吗?这样的话,足以看出忠臣误国。请选中你要保存的内容,粘贴到此文本框
北宋中期兴起的新儒学——理学,或称道学和圣学,它重新阐释了儒学传统,着重探讨儒学的义理,形成了新的儒家学说。新儒学派为了儒学的纯正,将辞章之学和训诂之学的儒者排斥于儒林之外,以为义理之学才是真正的儒学。新儒学的创始者之一的伊川先生程颐说:“今之学者歧而为三,能文者谓之文士,谈经者泥为讲师,惟知道者乃儒学也。”他将当时的学者分为三类,认为汉唐以来的经师和唐代古文运动以来的文士,他们皆非儒者,唯有深知儒家之道的理学家才是真正的儒者。明道先生程颢谈到文士与儒者的区别说:“学者须学文,知道者惟进德而已。”学者求学问,了解事实;知道者关注个人道德修养,学习古代圣贤立身处世,增进道德。新儒学派在宋代迅速发展壮大,理学成为时代思潮,并在南宋后期上升为统治思想。理学家们特别注重内圣成德的道统传承,认为儒家之道在孟子之后失传,自北宋濂溪先生周敦颐等才发现了儒学不传之秘,承继了儒家道统。因理学家提倡讲学之风,强调师承渊源,于是在南宋后期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时,他们建立了新的道统。理学大师朱熹的弟子熊节的《性理群书句解》,受到其师《伊洛渊源录》的启发,列出理学家传道的派系渊源。黄干在《圣贤道统传授总叙说》里总结儒家道统承传关系: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周敦颐、二程、朱子。宋以后的理学家们皆宗奉此儒学传统。明代末年孙奇逢著的《理学宗传》较详而系统地纪述宋明理学十一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陆九渊、薛瑄、王守仁、罗洪先、顾宪成的宗传系统。这样,儒学道统在理学发展中得以承传,渊源有自。在理学家的观念中,理学即真正的儒学。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黄宗羲(1610—1695)的儒学观念源于明末理学家刘宗周。他从刘宗周学习理学,继承了理学家的道统。刘宗周字起东,浙江山阴人,曾讲学蕺山,也称蕺山先生,有《刘子遗书》与《刘蕺山集》传世。其学远绍程朱,近宗王阳明之学。刘宗周于明代崇祯八年至十四年(1635—1641)在家乡闲居讲学时,黄宗羲已是壮年,邀约名士数十人前往受业,自此深得蕺山之学。理学家们特别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讲求为学的工夫,以主诚、持敬、致知或穷理,作为道德修养的门径,它们是各家传授的心法。明代中期以来,王阳明的心学盛行,成为理学的一个支派。王阳明提倡“致良知”,以为每个人皆自然存在判断事物善恶是非的天赋能力,道德伦理的标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这发展了孟子的“良知”说。《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阳明以“致良知”为进入圣学的门径,在当时具有反对权威学说的意义。刘宗周受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于崇祯十二年(1639)从王氏著作中辑出要语三卷为《传习录》,以传阳明之学。他说:“先生特本程朱之说而求之,直接孔孟之传曰‘致良知’,自此人人皆知吾之心即圣人之心,吾心之知即圣人之无不知,而作圣之功,初非有加于此也。”刘宗周虽接受王学,却主张以“慎独”为入德之门。《中庸》第一章:“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是故君子戒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此是认为学习儒家之道,应以戒惧的心理遏止人欲,才能对道持专一的态度。刘宗周乃是理学之儒,他的慎独宗旨及理学观念,皆对黄宗羲的学术思想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黄宗羲理解的儒学实即“理学之儒”,以“知道”“进德”为儒学的宗旨,承继了自宋代以来理学家所传的儒学道统。因此他反对《宋史》从“儒林”列传中分列出“道学”:
以邹鲁之盛,司马迁但言《孔子世家》《孔子弟子列传》《孟子列传》而已,未尝加“道学”之名也。《儒林》亦为传经而设,以处乎不及为弟子者,犹之传孔子之弟子也。历代因之,亦是此意。周、程诸子,道德虽盛,以视孔子则犹在弟子之列,入之《儒林》,正为允当。今无故而出之为《道学》,在周、程未必加重,而于大一统之义乖矣。
道学——理学是宋代新出现的儒学派别,《宋史》在《儒林列传》之外别立《道学》是符合学术发展实际情况的。黄宗羲之所以反对,是因坚持其理学观念,认为只有理学才是真正的儒学。北宋中期兴起的新儒学派原称道学,在南宋中期发展为理学与心学两派。明代末年言心学的学者不去读书穷理,言理学的学者又专注于章句训诂。因此黄宗羲主张严格以理学宗传为线索以认定儒学,将心学从理学中分出。理学家最讲求道统,将理学从中国传统学术中分别出来,然而从学术的发展来看,汉唐的许多儒者同时又是著名的文章大家,特别是宋代以来的欧阳修、王安石、曾巩和三苏等学者皆以文章称著,而理学家则于文章方面相形见绌。这在明代末年因有“学统”之争,它涉及儒者与学者、文章家的区别。关于这个问题,黄宗羲认为:
余近读宋元文集数百家,则两说似乎有所未尽。夫考亭(朱熹)、象山(陆九渊)、伯恭(吕祖谦)、鹤山(魏了翁)、西山(真德秀)、勉斋(黄干)、鲁斋(许衡)、仁山(金履祥)、静修(刘因)、草庐(吴澄)非所谓承学统者耶?以文论之,则皆有《史》《汉》之精神包举其内。其他欧、苏以下王介甫(安石)、刘贡父(攽)之经义,陈同甫(亮)之事功,陈君举(傅良)、唐说斋(仲友)之典制,其文如江海,大小毕举,皆学海之川流也。其所谓文学家者,宋初之盛,如柳仲涂(开)、穆伯长(修)、苏子美(舜钦)、尹师鲁(洙)、石守道(介),渊源最远,非泛然成家者也。苏门之盛,凌厉见于笔墨者,皆经术之波澜也。晚宋二派,江左为叶水心(适),江右为刘须溪(辰翁)。宗叶者以秀峻为揣摩,宗刘者以清梗为句读,莫非为微言大义之散殊。
黄宗羲以为凡能传学统而善于文者如自南宋的朱熹,迄于元代理学家吴澄,而其他北宋欧阳修等和南宋陈亮等学者虽善于文,但仅是儒学的支流,并非学统的正宗。他反对理学家而不善文,文章家而失于理;学统与文学应该是统一的。黄宗羲显然是以宋元理学家为学统的正宗,并以他们区别于其他学者和文章家的。这里他将学统和儒家的道统等同了,补足了他关于理学之儒的观念。黄宗羲晚年撰著的《明儒学案》和《宋元儒学案》,正是依据其儒学观念阐述理学宗传的学术渊源,并由此建构理学史体系。
清代康熙十五年(1676)黄宗羲完成了《明儒学案》六十二卷。这年他已六十七岁。《明儒学案》实为明代理学史,它以著名理学家为个案,对每家之学术宗旨作总述,介绍其生平事迹与治学情况,汇录其语录并辑其要著。刘宗周曾著《有明道统录》,汇列明代理学家的言行,以显示儒家之道的传承。他对黄宗羲说:“阳明之后不失其传者,邹东廓(守益)、罗念庵(洪先)耳。”黄宗羲秉承师说,又针对明末以来周汝登的《圣学宗传》和孙奇逢的《理学宗传》的疏失,重新撰著反映明代理学成就之书。清代初年学术界鉴于明代学术空疏之失,批判王阳明心学末流,兴起考据之学与经世之学。黄宗羲这时从学术发展的高度重新客观地评价明代理学。他说:“曾谓有明文章事功,皆不及前代,独于理学,前代之所不及也,牛毛茧丝,无不辨析,真能发先儒之所未发。”他肯定明代理学的成就超越了宋元理学,特别表现在反对佛家的理论方面的辨析最为深刻。黄宗羲关于明代理学史之著是为了更全面地总结明代理学的成就。他按照理学之儒的观念,全面考察明代理学发展过程之后,特别推崇王阳明之学。他说:
有明学术,从前习熟先儒之成说,未尝反身理会,推见至隐,所谓“此亦一述朱(朱熹之学),彼亦一述朱”耳……自姚江(王阳明)点出“良知人人现在,一反观而自得”,使人人有作圣之路。故无姚江,则古来之学脉绝矣。然“致良知”一语,发自晚年,未得与学者深究其旨,后来门人各以意见搀和,说玄说妙,几同射覆,非夫立言之本意。先生格物,谓“致吾心良心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以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是行也。笃行之者,行此数者不已是也”。先生致知于事物,“致”字即行字,以救空空穷理。
王学是自宋以来理学的创新,影响明代中期后理学的发展。黄宗羲在《明儒学案》里以王学为中心,由此上溯吴与弼(康斋)、陈献章(白沙)、薛瑄(敬轩)、吕柟(泾野)、王恕(石渠)。王学门下形成浙中、江右、南中、楚中、北方、粤闽各派,其末流则是泰州学派。明末又出现以顾宪成为首的东林学派,而刘宗周则是明代理学的终结者。所以《明儒学案》实为明代理学宗传史。
在完成《明儒学案》之后,黄宗羲又撰著《宋儒学案》和《元儒学案》,因后者篇幅不多,遂合为《宋元儒学案》。他在八十二岁患重病之前,此稿已基本上完成,但为未定稿。此后经其子黄百家及全祖望修订增补,又经过王梓材与冯云濠依据各种稿本校勘整理,于道光十八年(1838)刊刻传世,这就是今之百卷本《宋元学案》。王梓材与冯云濠的《校刊宋元学案条例》云:
梨洲(黄宗羲)原本无多,其经谢山(全祖望)续补者十居六七。故有梨洲原本所有,而为谢山增损者,标之曰“黄某原本,全某修定”;有梨洲原本所无,而为谢山特立者,则标之曰“全某补本”;又有梨洲原本,谢山唯分其卷第者,则标之曰“黄某原本,全某次定”;亦有梨洲原本,谢山分其卷第而特为立案者,则标之曰“黄某原本,全某补定”。
他们在校刊《宋元学案》时,在每个学案下皆标明“原本”或“补本”等情况,并在每个学案引用的资料后亦注明补者为谁,所附关于每家之案语也详为注明。这样,我们依据《校刊宋元学案条例》所提供的线索,查核各学案,黄氏原本计有三十二个学案:安定—胡瑗,泰山—孙复,百源—邵雍,濂溪—周敦颐,明道—程颢,伊川—程颐,横渠—张载,上蔡—谢良佐,龟山—杨时,廌山—游酢,和靖—尹焞,紫微—吕本中,武夷—胡安国,豫章—罗从彦,横浦—张九成,艾轩—林光朝,晦翁—朱熹,南轩—张栻,东莱—吕祖谦,梭山复斋—陆九韶陆九龄,象山—陆九渊,勉斋—黄干,潜庵—辅广,木钟—陈埴,北溪—陈淳,鹤山—魏了翁,西山—真德秀,北山四先生—何基等,双峰—饶鲁,介轩—董梦程,鲁斋—许衡,草庐—吴澄。黄宗羲按照严格的理学之儒的观念完成了《宋元儒学案》的初稿。他于每个学案编集了基本的资料,写了一些序录和评论,将宋元理学的宗传关系已指示得较为清晰。宋代理学创自北宋中期的周敦颐,黄宗羲追溯其源而认为:“言宋儒者必冠濂溪,不复思夫有安定(胡瑗)、泰山(孙复)之在前也。”故《宋元儒学案》首列安定学案,继列泰山学案。自程颐大兴讲学之风,程门弟子众多,使理学得以承传和发展。黄宗羲认为:“程门高弟,予窃以上蔡(谢良佐)为第一,《语录》尝累手录之。语者谓道南一派,三传而出朱子(朱熹),集诸儒之大成,当等龟山(杨时)于上蔡之上。不知一堂功力,岂因后人轩轾。且朱子之言曰:‘某少时妄志于学,颇藉先生之言以发其趣。’则上蔡固朱子之先河也。”关于朱熹的学术渊源,黄宗羲说:“龟山三传得朱子,而其道益光。豫章(罗从彦)在及门中最无气焰,而传道卒赖之。先师(刘宗周)有云:‘学脉甚微,不在气魄上承当。’岂不信乎!”因此黄宗羲以二程和朱子为中心,备述其学术的渊源和承传关系,建立了宋代理学的宗传系统。全祖望在对《宋元儒学案》进行整理和补订时,因他本是史学家,对黄宗羲原著的宗旨有不同的理解,便大量增补了许多非理学系统的学者,如欧阳修、陈襄、司马光、范镇、刘安世、范祖禹、晁说之、赵鼎、汪应辰、唐仲友、楼昉等学案,又将王安石的新学与三苏(苏洵、苏轼、苏澈)的蜀学作为附录。由此虽然可以体现有宋一代的学术,但毕竟违背了黄宗羲的原意,使今本《宋元学案》的学术价值大大低于《明儒学案》。因此我们探讨黄宗羲与理学史体系的建构,应以《宋元儒学案》原本和《明儒学案》为依据。我们将这两部著作合观,可见宋代理学发创于胡瑗,经周敦颐和二程的创立,至南宋朱熹集濂洛之学的大成,经许衡与吴澄在元代的发展,到明代由吴与弼和陈献章再传程朱之学,继有王阳明的心学盛行,明末刘宗周将心学与程朱之学统一,遂成为理学的终结。黄宗羲对七百年理学发展过程进行渊源的探究,宗派的辨别,宗旨的论述,建立了理学史体系。
《宋元儒学案》和《明儒学案》之所以具有学术史的典范意义,是因为黄宗羲在著述中关于理学诸家学术宗旨有确切的判断,对理学诸概念有深刻的阐释,对争论的问题有合理评判,尤其对理学发展中的弊端有严厉的批评。理学家为学的宗旨各不相同,对他们学术的认识,首先是了解其宗旨。黄宗羲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故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理学家的为学宗旨概括得很简要,它是个人道德修养的途径,也是其论学的主张,表现出其学术的基本特征。这是理学家与汉唐儒者的相异之处,黄宗羲非常注重对各家宗旨的探讨。关于理学创始者周敦颐的学术宗旨,黄宗羲说:“周子之学,以诚为本。从寂然不动处握诚之本,故曰主静立极,本立而道生,千变万化皆从此出。化吉凶悔咎之途,而反复其不善之动,是主静真得力处。”先秦儒家以为儒者修身,“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诚意则须主静,用功于静中默察不善意念之动,使之归于静。王阳明之学是明代理学的高峰,其学经过三次变化,晚年提出“致良知”,标志其心学的成熟。黄宗羲说:“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也,故于致知格物之训,不得不言‘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夫以知识为知,则轻浮而不实,故必以力行为功夫。良知感应神速,无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这对王学的宗旨概括得简明确切,成为理解其学的关键。理学家们从传统儒学中发掘出许多新的概念,它们的内涵丰富,往往是一个哲学范畴。诸家对这些概念并无一致的解释,以致造成研究理学的一层障碍。黄宗羲对于涉及的重要概念都作了简明的解释,例如“心”与“性”,他说:“夫在天为气者,在人为心;在天为理者,在人为性。理气如是,则心性亦如是,决无异也。人受天之气以生,只有一心而已,而一动一静,喜怒哀乐,循环无已。当恻隐处自恻隐,当羞恶处自羞恶,当恭敬处自恭敬,当是非处自是非,千头万绪,感应纷纭,历然不能谓者,即是所谓性也。初非别有一物,立于心之先,附于心之中也。”这是以王阳明的心学来解释“心”与“性”的关系,并且继承了宋代理学家将自然与人之心性联系,用以指示完善个人道德修养之路。关于“敬”,理学家发挥《周易·坤》“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之意,特为程颐所提倡。“敬”的意义有两层:一是由“敬”入“诚”,用于治学主张专致;一是尊师重道,对师长尊敬。黄宗羲说:“此即‘涵养用敬,进学致知’宗旨所由立也……敬只是主一,主一则不东,又不西,如是则只是中,既不之此,又不之彼,如是则只是内。存此则自然天理明白。”他又补充说:“自周元公(敦颐)主静,立人极开宗,明道(程颢)以静字稍偏,不若专主于敬,然亦恐以把持为敬,有伤于静,故时时提起。伊川(程颐)则以敬字未尽,益以穷理之说,而曰‘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又曰‘只守一个敬字,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然随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合内外之道’,盖恐学者作两项工夫用也。”理学家们从儒家典籍中寻求到一些关于性理与道德的概念加以发挥,注重治学的门径。黄宗羲探讨诸家宗旨时对它们阐释,并比较诸家异同,使学者便于理解诸家之学的宗旨。关于理学家之间的一些争论的问题,黄宗羲是将理学思想的发展认为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更高的理学意义上看待争论的是非。南宋中期陆九渊与兄陆九龄约朱熹相会于鹅湖寺,以诗倡和,展开治学方法之争,黄宗羲作了长篇的评论,他最后说:“且夫讲学,所以明道也。道在撙节退让,大公无我,用不得好勇斗狠于其间,以先自居于悖戾。二先生同植圣人,矧夫晚年又志同道合乎!”这从整个新儒学的宗旨来看,朱陆之争是异中有同的,他们共扶儒家之道,其异同之辩,使儒家之道更明于天下后世。宋代理学家与禅学存在极隐微的关系,明代学者更认为王阳明之学出自禅学。黄宗羲辨析说:“儒、释界限只是一个理字。释氏于天理万物之理,一切置于度外,更不复讲,而只守此明觉;世儒则不恃乎明觉,而求理于天地万物之间,所以绝异。然其归理于天地万物,归明觉于吾心,则一也。向外寻理,终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纵使合得,本体上已费转手,故沿门乞火与合眼见暗,相去不远。先生(王阳明)点出心之所在为心,不在明觉而在天理,金镜已坠而复收,遂使儒、释疆界渺若山河,此有目者所共也。”在对待“理”的态度上,儒家与佛家是不同的。王阳明致良知于事物,事物皆得其理的见解,使儒、释相区别了。黄宗羲的许多评论在学理上是很深刻的,能启发我们对理学问题的认识。
儒家的最高政治目的在于“治国平天下”,求学强调经世致用,具有入世的积极的进取态度。理学家则更关注个人的“修身”,提高道德修养,以“圣人气象”为最高的道德境界。他们一般将学问限于人生日用,具有退避社会的倾向,而且重在传道,忽视对学术的追求。这在明代王学盛行之后,它的弊端尤为显著。黄宗羲的哲学思想属于理学的范畴,然而他清楚地见到理学的缺陷,并给予批判。他批评王学的末流泰州学派说:
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王艮)、龙溪(王畿)而风行天下……泰州之后,其人多能以赤手搏蛇,传至颜山农(钧)、何心隐(梁汝元)一派,遂复非名教之所能羁络矣。顾端文(宪成)曰:‘心隐辈坐在利欲胶漆盆中,所以能鼓动得人,只缘他一种聪明,亦自有不可到处。’羲以为非其聪明,正其学术也。所谓祖师禅者,以作用见性。诸公掀翻天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释氏一棒一喝,当机横行,放下拄杖,便如愚人一般。诸公赤身担当,无有放下时节,故其害如是。
这些理学家自以为圣人,以小慧自矜,流为狂禅,善于掩饰其愚人的一面,给晚明学术带来巨大危害。黄宗羲批判晚明学风说:“儒者之学,经天纬地,而后世乃以语录为究竟,仅附问答一二条于伊洛门下,便厕儒者之列,假其名以欺世。治财者则目为聚敛,开阃扞边者则目为粗材,读书作文者则目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者则目为俗吏。徒以生民立极,天地立心,万世开太平之阔论钤束天下。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世道如此潦倒泥腐,遂使尚论者以立功建业,别是法门,而非儒者所与也。”明王朝灭亡的原因复杂,但由王学而导致的空疏狂怪的学风,却因此在清初受到清算,从而提倡经世之学与考据之学。黄宗羲是蕺山先生刘宗周的传人,他在全面考察理学七百年的历史后,对它有较客观而合理的认识。当理学在中国学术史上终结之时,他肯定了理学在儒学发展中的意义,从理学各派的纷歧而见到其整体的共同性,在高度评价各派的理论创新时又清醒地批评其流弊。因此由他的《宋元儒学案》和《明儒学案》所建构的中国理学史体系对理学的学术总结,是最为深刻的专学的学术史。我们读这两部巨著时,常常能见到高度的理性思辨以及所蕴含的对真理的探索精神。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大明朝亡于所谓正人君子之手:东林党误国
大明朝之亡,除了惯常说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原因之外,还有很大一个原因是亡于一个字,便是那个正人君子的“正”字。
自明成祖作序颁布理学之《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起,大明朝开始“家孔孟而户程朱”,“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学亡”。到明中叶和明季,一群腐儒更是走火入魔,不断地推波助澜,几乎完全屏弃了中国自秦汉以来“内圣外王”的治国平天下之道,体用不分,纯以道德文章为唯一衡量标准,只重节操不重才干,造就了一大批只会与“异己”分子划清界限、天天猛搞批评与自我批评,余则一窍不通的道德宪兵,以至大明江山之状况江河日下。
崇祯帝缢死煤山,未始不是因了这个“正”字。
在明清之季的党争中,东林党人就一直孜孜于这个“正”字,并以为这是天下之本。
话是没错。
可惜的是,这“正”也得看怎么个“正”法,譬如素有清名的东林一脉,就未必个个身上干净有骨气;而阉党中人、贪官污吏,却又未必一定无气节。这个“正”字如何用法,如何解法,实在很是耐人寻味。
好比东林魁首钱谦益、黄宗羲,还有历来臭名昭著的弘光朝“奸臣”马士英、阮大铖,乃至著名的南明死节忠臣史可法等人的事迹,就都有着极强烈的代表性。而其中牵涉到的其他一些所谓“正人君子”楷模,如大儒刘宗周、黄道周等,他们虽然也很“正”,但他们那种“正”法和表现,却颇令人齿冷,甚至于叫人心寒不已。有关刘宗周和黄道周,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有一节专门论述,兹摘录于下:
刘宗周,字起东,学者称为念台先生,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在明末天启、崇祯年间被视为学问渊博、品行端方的正人君子。他和福建铜山的黄道周(号石斋)备受东林—复社人士的景仰。由于他的弟子黄宗羲等人对他推崇备至,流风所及,人们往往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刘、黄诸君子掌握朝政,明帝国就有中兴之望。其实,刘宗周和黄道周都不是栋梁之材。他们“守正”而不能达变;敢于犯颜直谏而阔于事理;律己虽严而于世无补。就迂腐和褊狭而言,宗周更甚于道周。他毕生追求的是一种自我完美。由于这种“完美”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往往显得矫情做作。刘宗周生活的年代正值多事之秋,为了表现自己进退有“廉耻”,他连“君有命,不俟驾”的儒家信条也丢在脑后,从被任命为四品官太仆寺少卿起“必三四辞而后受事”。考虑到当时的交通条件,使者穿梭于道,因循经年他才雍容有度地进京任职。这正如俗语所说“急惊风遇着慢郎中”,想依靠这种人挽救危局无异是缘木求鱼。弘光政权建立以后,他的行为也极其诡异。被起用为左都御史时他既不用旧官衔,也不用新官衔,而自称“草莽孤臣”。上疏说,淮抚路振飞把家眷送出城外是倡逃,“可斩也”;高杰、刘泽清率军南逃“可斩也”。在明末江淮诸臣中,路振飞敢于同南下的大顺军抗衡,对明朝而言可谓忠心耿耿。刘宗周却以总宪的名义上疏建议处斩;高杰、刘泽清手握重兵,又以定策拥立之“功”新邀封爵,根本没有可杀之势。夏完淳说:“宗周谓泽清等可斩也。泽清固可斩也;处南都之势,发此危言,不足以壮国威,且速其祸。于是,四镇合疏纠宗周去;(姜)曰广继之……朝堂与外镇不和,朝堂与朝堂不和,外镇与外镇不和,朋党势成,门户大起,虏寇之事,置之蔑闻。”据归庄说:刘宗周“后亦自悔其失言”,“自悔其劾公(指路振飞)之误”。刘宗周的慷慨陈词,主观上是显示自己的凛凛正气,客观上却加剧了弘光朝廷内部的矛盾。当刘泽清等勋臣以他自称“草莽孤臣”和建议弘光帝进驻中都凤阳是犯上作乱的大阴谋(凤阳没有城墙,有高墙五所,囚禁宗室罪犯),他又极力辩驳,声称自己“不受杀”。特别奇怪的是,黄道周被召为礼部侍郎,他写信加以阻止,说什么“际此乱朝,义不当出”。黄不听从他的意见,他又结怨于道周。弘光朝廷覆亡的时候,道周奉使绍兴祭禹陵,这里正是宗周的家乡,多次请见,等了一个多月,他不仅避而不见,还在扇面上写诗一首叫黄道周滚蛋。待到潞王朱常淓以杭州降清,浙西岌岌可危时,他派人到处找黄道周,道周已经随唐王朱聿键赴闽。他才后悔“未免当日拒绝太深耳”。在浙江各地绅衿开始起兵反清时,他却决定绝食自尽。门生劝他道:“死而有益于天下,死之可也;死而无益于天下,奈何以有用之身轻弃之?”他回答道:“吾固知图事贤于捐生,顾余老矣,力不能胜。”宗周当时已六十八岁,起义抗清确有一定困难,可是,他的门人王毓蓍投水自尽的消息传来,他说:“吾讲学十五年,仅得此人。”可见他的所谓“正命”不在年老。绝食几天后,他谈自己的感受道:“吾日来静坐小庵,胸中浑无一事,浩然与天地同流。盖本来无一事,凡有事,皆人欲也。”沧海横流,黎民涂炭,社稷危如悬发,刘宗周却轻描淡写地说成“原无一事”。第二天,传来了金华举义兵抗清的消息,门生劝他忍死以待。他说:“语云:‘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功利之说倡,此国事所以不竟也。”最后终于饿死。刘宗周作为忠臣留名青史的目的达到了,他一生好名,与其说他是以身殉国,不如说是以身殉名。从征服者的清朝来说,自然最欣赏这种表率人物。
关于被顾先生称为行为诡异的刘宗周在起复后对弘光自称“草莽孤臣”及对道周所说之奇谈怪论等,余以为无非都是不认同弘光为帝的意思,所以依然沿用崇祯殉国时其为布衣的身份,并以弘光朝为“乱朝”,此种行为,实在令人无法评说。
说回正题。
我们还是先就与马士英、阮大铖这两位大“奸臣”有关系的一些事例铺展开来,看看明季东林党人的这个“正”字,到底在明季政局中起了些什么作用。
马士英,字瑶草,贵阳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明史》将其与温体仁、周延儒、阮大铖等一起列入奸臣传。天启时,迁郎中,历知严州、河南、大同三府。崇祯初迁任山西阳和道副使,后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到此时,马士英的仕途都是颇顺利的,只是他做了巡抚后仅一月,就开始动用公款贿赂朝贵,结果为镇守太监王坤揭发,被罚遣戍,随之流寓南京。
而马士英之后在南明弘光朝的得势与一方坐大,与当时同在南京的一位名列“逆案”的人物——阮大铖,有极大关系。马士英与阮大铖两人正是在这个时候熟识起来的,但也从此时开始,他们被东林党人及大多史家指为阉党和大奸大恶的人物。
可实际上,阮大铖的名挂逆案与马士英被指奸臣,多少是有些冤枉的。认真追究起来,这两人与被指的这些罪名,都颇有些不搭边。
先说马士英这个“奸臣”的冠名。
马士英被流放南京后,为阮大铖推荐,由周延儒所起复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庐、凤等处军务;而周延儒原本就是东林一脉,做首辅时所拔之士颇多东林,后来因钱谦益一案为东林所指,双方关系遂告破裂,但其于崇祯十四年二月重入内阁,却是在东林一脉的复社领袖张溥游说下复归东林体系,然后由东林党——复社一脉联合了最被他们所鄙视的魏忠贤“逆案”中人阮大铖、冯铨等人,采取贿赂内监、后宫等不正当手段而促成的。因此认真说起来,马士英的座主是周延儒,故马士英也可以说属东林体系的。而马士英本人的政治态度,当时来说本就倾向东林,即使到了弘光初期亦如是。
但相当部分东林党人和后世史家在论及南明局势时,却大都指责因马士英当政掌握大权,又起用“阉党”阮大铖任用“逆案”中人祸国殃民,排斥东林党,并将史可法排挤在外,曰“秦桧留之在朝,李纲驱之在外”朱一是:《为可堂集·周雷赐死始末》。,以至南都倾覆,大有似乎只要史可法、钱谦益等东林党人掌权,大明社稷就不至于沦亡,甚至可以起复东南之意。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我看不是。
非但不是,而且这等说法还大大地有移祸东江的嫌疑。
因为这么一来,就等于将弘光朝倾覆之责轻轻一推,全都压到了马士英与阮大铖的身上,却把东林党人洗了个清白干净。而明末之正史、野史,十九出自东林之手,多以一己之恩怨而肆意增损,甚至无中生有,尤其于对立方及中间人士,乃至一些党内异己者的记叙,殊难取信于人。
首先要说清楚的一点是,马士英得势当政、史可法失势出京督师,并非全出自马士英之阴谋和手腕,甚至可以说马士英当时是半主动、半被动地坐上了弘光朝定策首席功臣之位,客观上,形成这一局面的推动者,正是史可法本人及以钱谦益为首的一大批东林党人。
刘宗周以”慎独“二字为宗。
刘宗周是晚明儒学的殿军人物,他统合心学、理学、气学,开创了他别开生面的"慎独"之学。刘宗周处在晚明这样一个"天崩地裂"的时代背景中,他自己又是遗腹子,从小寄生在外祖父南洲公家里成长,养成了刚毅严谨内向的性格。晚明时期阳明后学出现自然主义和悬空悟道流于禅的两大弊病,使得刘宗周对阳明学的信仰产生了三次变更,即一开始的全然信任,到后来的怀疑,最后的辩难不遗余力。基于刘宗周的生平事迹、品格性情、时代背景以及学术渊源,刘宗周统合宋明五子学问,提出了他的"慎独"之学。
这一理论体系将宋明儒学的核心范畴"心"、"性"、"情"、"气"、"理"打合在一起,推至心学理论走向最高峰。作为"慎独"本根论的"独体"概念开出宋明心性论的新气象,它的价值和意义在于打通"心"、"性"、"情"、"气"、"理"、"太极"所有间隔,实现了天、人、物的贯通。天、人、物之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一体,万事万物统一于"理","理"在人心则为"性","性"是"心"之主宰,心性合一为"独体"。
刘宗周是心学的晚期代表,初名宪章,字启东,一作起东,号念台,因在浙江山阴县城北之蕺山讲学,因此又称蕺山先生。
刘宗周出生后不满一岁,父亲就去世了,自幼随母亲生活在外祖父章颖家。章颖字叔鲁,别号南洲,是当时浙东一带很有名气的儒者,精通《易》学。
章颖年轻时屡试不第,遂以讲学为生,与族兄章礼、章焕号称“章氏三杰”。他有一套独特的教学方法,故门生之中不乏擢高第、登显宦的人,如陶望龄、周应中等著名学者和官僚都出自他的门下。
刘宗周自幼受外祖父悉心培育,本身又很勤奋好学,因此学识增进很快。17岁时,拜鲁念彬学习制艺。由于他本人的努力,加上先生善于造就,只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刘宗周的八股文就作得很好,为以后登第创造了条件。
1597年,刘宗周考中了举人,4年以后,年仅23岁的刘宗周又考取了进士。但因母亲去世,他没有受官。后来经人介绍,他又师从湖州德清学者许孚远。
不久,刘宗周出任仕官。当时朝政黑暗,权臣当道,排斥正人。刘宗周任官不到一年,就以侍亲为由,告辞还乡。不久,外祖父、祖父相继去世,刘宗周于居丧期间,在大善寺僧舍延课授徒,以此为生。
1612年,因人推荐,朝廷下诏恢复刘宗周行人司行人的旧职。在北上途中,刘宗周路过无锡,拜访了理学家高攀龙。高攀龙是东林书院的创建人,天下士大夫仰之为泰山北斗。
刘宗周在无锡短暂停留,与高攀龙相互切磋学问。当时东林党人与朝中大臣互相攻讦,形同水火。刘宗周便上了一篇奏疏。这篇奏疏对当时的党争作了持正的分析,不全以东林党人为是,也不全以东林党的政敌为非。但朝中党派倾向已很明显。这篇奏疏被认为同情东林党,遭到激烈抨击。
江西巡抚韩浚上疏弹劾刘宗周,说他“行伪言坚”,足以乱天下而有余,其他党徒也相继对他进行攻击。刘宗周已无心做官,于是罢官踏上归乡之路。解官后,刘宗周的心情反而轻松。他早就想潜心学问,摆脱世事的缠绕。这回遂了他的意。刘宗周在家一呆就是3年。这期间,他的学术思想日渐成熟,名声远扬。
刘宗周早年不喜王守仁之学,中年后却信从其学说,至晚年提出他自己的以慎独、诚意为宗旨的思想。他的基本思想并未超出心学的范围,但对明朝中叶以来心学的发展作了一定程度的批判总结。
刘宗周所理解的心之本体是指意识主体的一种原始的意向。他强调意不是念,念有起灭而意无起灭。
由于刘宗周把“意”看作心理结构中昀根本的范畴,故又常把这个意称为“意根”。刘宗周又指出“意无所为善恶,但好善恶恶而已”,也就是说,“意”只是善必好、恶必恶的一种潜在意向,不是好善恶恶的具体活动。
在刘宗周看来,作为心之主宰的“意”,也就是《大学》、《中庸》所说慎独的“独”。他认为,独既是心体,也是性体。因此“独体”即独的本然之体,就是指意。这样他把良知与意统一起来了。
刘宗周认为诚意是昀根本的功夫。诚意是统帅,致知是辅助诚意的方法。没有诚意的主宰,所致的知可能只是没有定向的知觉意念,有诚意作为主导,致知才能有保证地在至善的方向上发挥作用。
理气关系是刘宗周心学思想中的重要方面,他主张气是第一性的,理是第二性的。他还以理气论来说明善与心性的关系。
刘宗周发挥“诚意”、“慎独”的学术思想,写下了《读易图说》、《易衍》、《古易钞义》、《大学诚意章章句》、《证学杂解》、《良知说》、《存疑杂著》等重要著作。
他对王阳明及其后学进行了批评,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对宋明理学进行了总结。其思想理论吸收了气学的世界观,深化了心学的修养功夫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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