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秦国得时候有一个规定只需要斩获敌人“甲士”的一个首级,那么这个人就能够获得“公士”这个爵位,而且他们还能够获得一顷田、一处住宅还有一个仆人。照这样来看,士兵们应该很容易发迹才对。
因为只需要杀个人,就可以有田有房有仆人,这也就是说他们基本上可以过上贵族的生活。不过因此就产生一个疑问,秦国规定杀个敌人得一顷田地,秦国土地够几十万士兵奖赏吗?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当时在秦国建立军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杀一个人确实不难,但是得是“甲士”,这种人哪里没有点真本事,岂能让你想杀就杀。其次你还要把头颅给砍下来带在身上,打仗的时候谁有闲心做这种事呢?
其次就是当时秦国的军功不容易获得但失去很容易。那是因为其实在商鞅变法之中,颁布了非常严酷的法律。当时秦的法律严酷是非常有名的。其间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还有非常严格的约束机制。
其实也就是一些告密机制、还有连坐机制。不过仅仅这两项机制,就使得秦犯罪的人,变得超级多。这些士兵们即使自己不犯罪,也有可能会有些亲近的人犯罪,到时候他们也不能拥有这种福利了。
最后,当时秦的军功爵位方面的制度实施是处于秦国的上升时期,所以当时其实他们并不缺爵位和土地。我们前面说士兵们想要成功的建立军功并不容易,失去却非常容易。但是,也应该看到。
其实这个制度是已经严格实施了的,也因此让秦国的军队成为当时非常战斗力最强的军队。那么为何这项制度仍然能够实施呢?首先是整个时候秦处于奴隶社会慢慢向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
很多人也想通过军功来将自己家变成自耕农,其次就是秦当时已经通过六代统治者的努力,最后还成功的兼并了其它6国,最终实现了统一。这件事情就能让他们增加更多的土地和财富!所以他们国家能够支撑这种政策的实行。
在电视剧中,两军对垒,战事完毕的时候经常看到统计战果,记录方式就是看斩获首级多少,这个数据就是给朝廷、皇帝汇报,朝廷以此作为赏赐、奖励的依据。
未来多斩获首级,很多时候杀良冒功、杀降冒功的事情多得很。譬如汉朝李广、唐朝的张光辅等都在平叛的时候杀降冒功,最后朝廷知道之后一个不得升迁,一个被处死。
以首级来计算军功,究其缘由,来源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当时为了适应列国兼并的局势,商鞅在秦国首开军功爵记功的先河,爵位、赏赐不在依靠封建贵族地位来,而是依靠战阵之中两军搏杀,斩获的首级来计算。
商鞅设置了等级严格又平等的晋升制度,全部军工共分为20个等级:
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军功的最高级就是彻侯,彻侯,拥有一个县的封底,这个县侯爵可以自己委派官吏、征收税金。汉朝李广穷其一生追逐的封侯就是彻侯,但是本身能力不济最后还是一无所有。而次一级的关内侯,属于赏赐性质的荣誉爵位,只有食邑、封户,大概300户。其他的则全部有不同的俸禄。
万事开头难,如果想要做到彻侯,正常情况下只能从第一级慢慢锻炼,依着商鞅的规定,一个普通士兵要想成功公士,必须要斩杀敌军一个军官,并且带他的首级前去报功,在核实后就会成为公士。并且获得一顷土地,这个土地是私有的。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战场上斩杀一个敌军军官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两军对垒,胜败难料,即使胜仗也不一定能够斩杀一个敌军军官,何况遇见败仗,兵败如山倒的时候不送命就不错了。而且,能成为军官,绝不是什么无能之辈,所以要实际上获得这样一个首级,基本上属于赌命的活。
在如此难度之下,如果取得第一级公士的爵位,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多少含金量?
《老子》的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旦成为公士,就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不仅有了爵位,还有了俸禄、而且还会有一顷的土地,一个宅子,一个仆人。
不说别的,一年50石俸禄、土地一顷、房子一幢、一个仆人,这样的报酬放现在,看都会让人眼红,穷其一辈子都买不到一个房子,土地更是别想,仆人,不成为他人的仆人就是祖先积德。在大秦就是这么豪气,只要你有能力,这一切都是明码标价,含金量那是刚刚的,纯24k金子!
而且,这个爵位和土地都是可以传给儿子或者家人,而且战场上如果阵亡,他的功劳会计到家人,商鞅变法这一点非常棒,所以战士没有后顾之忧,也不会担心自己死了白死了。
刚开始,一个公士的俸禄是50石,在军队中也会被格外尊重,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军官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家人因为犯罪变成是罪犯,也可以转为平民。也就是可以赎罪。
有这样的制度保证,还愁军队战斗力不高?所以秦国最后统一六国不是没原因的。
战国时期,秦国变法的原因,目的各是什么?
原因:1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春秋以来,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的田地变成私产出租,这样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2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废除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各国相继掀起了变法运动。3各国争霸的需要。当时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各国竞相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4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目的:富国强兵,为了在争霸战争中取胜,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秦国变法
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卫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秦国是什么变法
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卫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秦国商鞅变法的内容有哪些
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施第一次变法。其内容如下:
1.废除世卿世禄制
商鞅针对“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的旧风俗,规定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属笈。实行军功爵,共分二十级,按等级的不同分别占有土地、住宅、奴婢,以及享用车骑、衣服等等。没有军功的,虽然富有也不能尊荣。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为国立功的,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规定在战争中杀敌一人赐爵一级,或授予50石俸禄的官。杀敌军官一人,赏爵一级,田一顷,宅地9亩。私斗的按情节轻重,受不同的刑罚。
3.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
凡境内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登记在户笈簿上,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如别家不告发,则十家连坐,处以腰斩;告发的人,如同杀敌一人受奖,赐爵一级。藏匿坏人的,如同投降敌人受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的人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4.奖励耕织
努力从事农业生产,使粮食和布帛超过一般产量的,可以免除本人的劳役和赋税,不安心务农而去从事工商业,或游手好闲而贫穷的,全家罚做官奴。商鞅还招徕韩、赵、魏的无地农民到秦垦荒,给他们土地和住宅,免除三世的劳役,不让他们当兵,只为秦国提供粮草。
5.鼓励个体小农经济
规定一户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门户,不能过依赖生活。否则要出双倍的赋税。
商鞅的新法实行10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开始日益富强。公元前352年,秦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公元前350年,秦迁都咸阳,同时商鞅实施第二次变法。
秦国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变法,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这一变法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商鞅变法。而商鞅变法所推行的内容,主要可以从两三个方面来讲,那就是对于惩罚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奖励提高奖励力度,并且重视农业抑制商业的发展。而正是在商鞅变法的推动之下,秦国才一步一步从当时落后的一个国家走向了强大,最终一统天下。
在商鞅变法的推动之下,秦国对于人才的应用达到了一个顶峰。在军中只要你有战功,那么你就有机会升官,就有机会当上大官,并不像其他国家一样想要做官,你就要有身世有背景。而在这样的推动之下,军人成了秦国最为荣耀的职业,很多人都愿意进入军营当中。并且为了自己的前途努力拼搏,因此秦国的军队其战斗力也越来越强。
而在商鞅变法的推动之下,秦国的人民得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而有了土地以后的全国人民开始努力耕种,使自己富强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秦国的经济实力越发强大。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再加上秦国对于人才的选用是不拘于身份的,因此在人们吃饱饭以后就开始想要上进。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就导致了秦国从最初的弱小一步一步走向了强大。而这个时候的其他几国各怀心思,并没有意识到强大的秦国将为他们带来什么,最后才被秦国逐一歼灭。
但是虽然说商鞅变法为秦国带来的强大,可是也为他自己带来了隐患,因为商鞅变法波及到了贵族们的利益,因此在秦孝公死后,那些贵族们就想方设法想要弄死商鞅。而最后商鞅不得已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开始进行逃亡。但是最后商鞅还是被这些贵族们抓了起来,并且五马分尸!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栎阳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都治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胙肉(祭祀时供神的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变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 公元前356年第一次变法,主要有下列几点: ⒈颁布法律,制定什伍连坐制度,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增加了连坐法。就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发的腰斩。一家藏“奸”,什、伍同罪连坐。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⒉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 2上造 3簪袅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长 11右庶长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 16大上造 17驷车 18大庶长 19关内侯 20列侯 。各级爵位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特权。规定斩敌甲士首级一颗赏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服劳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越大。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爵位高的还可以“税邑三百家”,也可以用爵抵罪或赎罪。 ⒊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拏”(意思是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 ⒋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⒌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⒍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 ⒎鼓励告奸 ⒏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规定除国君外的嫡系以外的宗室,没有军功就取消其贵族身份。 ⒐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⒑统一度量衡。 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 公元前350年第二次变法,主要有下列两点: ⒈“开阡陌封疆”。破除过去每一亩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来的“百步为亩”,开拓为240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 ⒉普遍推行县制。把秦国划为41个县,在未设县的地方,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共新建31县。设县令、县丞,由国君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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