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古代基层官员的日常,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县一级的官员叫做基层官员。这部分官员在正史里记录得并不多。关于他们如何上班,如何判案,一天都在忙些什么,正史里语焉不详。但是,在很多公案小说里,对这些官员的描写却比较多。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一种题材分类,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主要描写作案和断案。
案,本来指代的是几案。公案,就是官府衙门里的桌案。官府里的桌案上堆满了各种文牍,所以官方文件也叫做公案。
在宋代大量笔记中提到说公案。罗烨《醉翁谈录》中把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等八类,首次将公案列举为小说的门类之一。在宋代之前未有相关记载,所以将宋代看作是公案小说的重要转折期,将宋代话本包括元代的公案杂剧视为公案小说的萌芽,将先秦时期执法断案记载和魏晋时期志怪、志人小说视为公案小说的源头。
所以说,公案故事源远流长,甚至于比"公案"这个名词的历史还要长。先秦诸子里面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韩非子》里有记载,一天郑国的相国子产早上出门,远远停到一个女人在哭,他听了一会就命人把这个女人抓起来,一经审问,果然是个谋杀亲夫的罪犯。原来子产大人听出了这个女人哭声中的是恐惧而不是悲哀,所以断定这当中一定有奸情。这就算是一个公案故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公案小说在宋元流行,而在明代火爆,但是大多都为短篇故事。现代人流行说的"四大公案"才是长篇章回体小说,却出现的很晚,其中最早的《施公案》出版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以至于其他《三侠五义》《狄公案》《海公大小红袍》之类的都是光绪年间才井喷式出现的。说起来还是古代小说,但是作者立足视野格局稍微大了一点,要知道这些公案小说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是同一时期的作品了。
在这些公案小说里,基层的官员们往往都被小说家们写得残暴而无能,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所接触的第一线官员就是这样的:身为一个第一线官员,同时也是一个好侦探,本来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如果在汉朝,一个人得以举察举为官,理由很可能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那么他对司法刑侦工作可能还要熟悉一些。但既然到了隋唐之后,科举成为了入仕的最主要途径,那些靠和四书五经八股文死磕对线而取得做官资格的人物,对怎么破案,你能指望他会多少?
然后身为一个地方官,其职责极其庞杂。所谓:"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滑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断案只是他众多工作中的一项而已。实际上影响一个知县升迁的最关键因素,是他的税收才能。比如在清代,一个浙江的官员,如果在浅色到盐政的问题上受到弹劾和处罚,他就直接失去了评为"卓异"的资格。显然,财政问题才是官员们最牵肠挂肚的。
案件的审理当然也并非不重要。但官员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却颇为可疑。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名言就是说能使人民不打官司,才是好的地方官。在这个基调下,许多制度设计,都以甩锅为第一要务。康熙年间定下制度,每年夏季,除非重大刑事案件,政治案件。官员一概不受理诉讼。理由是农忙时节无暇顾及婚丧嫁娶,田土诉讼等琐事。州县官员如有接案子的,反而要被参劾。其余三个季度约定俗成也有三六九放告的规矩:就是说每个月只有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几天受理民间诉讼。
即使接受了诉状,官员也未必会花多少心思过问。状纸拿进来,自然有刑名师爷处理,官员可能只是在处理意见后面签字盖章而已。
当然如果是命案,要案,那就大不相同。不论远近风雨无阻,州县官都要亲到现场勘验,如有拖延就要被降级乃至撤职。
这是一次浩浩荡荡的集体行动。官员出门,要带着属吏,轿夫,车夫各色人等;为了保护现场还要动员人手搭设简易木棚;官员并不具备验尸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仵作等技术人员。如果一不走运你被怀疑成凶手,那么所有这些人的接待费用,都由你来支付,以至于其他各种陋规,更不必说。所以做一回嫌疑人,即使最终被证明清白,因此破产的也不在少数。
这么来说,倒是很容易理解公案小说读者为何那么爱听微服私访的故事了。官员如果都有这个爱好,那么民间该省下多少接待费用。
事实上,大量案件的审理结果,都是具有很强的随机性的。因为只要不因此引发群体事件,对官员来说这不算什么大弊。
案情审理完毕,官员要写判决书,即所谓判词。这大概是整个断案过程中,唯一需要官员亲自完成的工作了。不要忘了,县太爷也是读书人出身,这是他展示自己文学才能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放过。故而半数以上的判词并不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但一定会写的骈四俪六,文采斐然。
如冯梦龙这样文化水准较高的作家,创作公案故事的时候,会表现一下官员们这种爱好。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讲的是女装大佬引起的一系列误会风波和情缘的故事,最后老爷是这样判决的:
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一雌一雄,变出意外。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炫玉。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使徐雅别婿裴九之儿,许裴改娶孙郎之配。夺人妇人亦夺其妇、两家恩怨,总息风波。独乐之不若与人乐,三对夫妻,各谐鱼水。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亲是交门,五百年决非错配。以爱及爱,伊父母自作冰人;非亲是亲,我官府权为月老。已经明断,各赴良期。
这是所谓的"花判",和真正的判词,格式一样,但对仗巧丽,辞藻华美,议论油滑,是那些半吊子文人最喜欢的文字游戏。
当然,晚清的公案小说家们可没有拟判词的本事,他们的读者也没有读这些的兴趣,所以自然可以省略了。
实际上,传统的公案故事,自有它的好处,不过这些好处本来就应该在戏台上,在书场里,不在小说。
戏园子里,台上一分钟,要有台下十年功打底;茶馆里,说书先生东拉西扯,一回故事完全不靠谱的康熙私访月明楼,能说上一个月,但琐琐碎碎的细节里,无穷的物态诗情,风土人物,隐然就是三教九流真实的人生。
所以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样,《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也是世代累积的故事。口头传播,才是浩瀚的大河;小说文本就好似凝结的冰块。那些"大名著",由于有比较优秀的文人参与创作,算是河流表面的基本封冻,但是冰面之下仍然是激流汹涌。公案故事就不同了,大河波涛汹涌泥沙俱下,仓促炮制出来的文本,不过是河水里的几块浮冰罢了。
20世际90年代初,周星驰、吴孟达、陈百祥等主演了改编于金庸老先生封笔之作《鹿鼎记》的同名的影片。
这部影片相信这是很多80、90甚至00后儿时回忆。在其中里边有这么一个情节,周星驰扮演的韦小宝与陈百祥饰演的多隆一起去抄鳌拜的家里。
多隆确立告知韦小宝,只需他看里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含鳌拜家里姬妾都可以带到自己家。归功于这部影片无厘头的设计风格,把原本“冷冷清清”的抄家诠释变成喜剧片。
那么在真实历史中,古代官员违法犯罪后,朝中是不是真的会让人来抄家?抄家又有些什么详尽步骤?受到牵连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女生家属们,最终都会怎么样呢?
在我国自周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有关酷刑规章制度。《周礼·秋官》记述:“掌受士之金罚货罚,”即出财货以忏悔,类似抄家又被称作“货罚”。
汉至两晋后的“籍没”,便是在“货罚”的前提下,“抄”得更加完全。《三国志.卷三零.魏书.东夷传》:“季父牛加上二心,稳居杀季父父子俩,籍没财产,奉使簿敛送官。”
《北史·乐运传》:“运少又很好学,涉足经史。年十五而江陵灭,随例迁长安,其家属等各被籍没,运久已为人正直佣保,皆赎免之。”在“籍没”的前提下,唐律疏议添加了一条“没官”的相关规定。
没官,即家人违法犯罪,无论别的家人是不是知晓、是不是参加,仅因罪者和家人有血缘关系,“除恶务尽”,血亲要斩,远房亲戚要流,物财收走,诸造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俩年十六之上皆绞,十五岁下列及母女俩、妻室、婆孙、弟兄、姐妹若部曲、田宅宫并没有官!
之上有关史书记载早已十分明确地告诉你们,古代官员在犯案后,朝中会备案其全部财产,进行收走,家庭成员还会受到牵连。
但是,古时候“抄家”的收走范畴不仅包含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所有,也包括所有个人财产。说到这儿,想必大家应当清晰了古代官员违法犯罪后,它的家庭主要成员会有什么样的不良影响。简单点来说,个人财产不但要所有没收,全部与施暴者沾亲带故的亲属们,要不被斩头,或者放逐当苦工、奴隶,要么是被卖入教坊司,过上暗无天日的生活状态。
抄家规章制度体现了封建社会阶段国家权力机关对于个人权利肯定驾驭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清廷于1911年初曾添加过酷刑舒缓变的西方国家时尚潮流,进新出台的《大清新刑律》中取消了没收违法所得刑。
但搞笑是指,一向树立“自由民主”的美国,现如今仍保存了抄家规章制度。不久前,中国老百姓甚为耳熟能详的特朗普,其实就是美国上一任美国总统的海湖庄园住所遭受FBI特务的检查。要不是特朗普大家族有权有势,与美国政治界保持良好关联,这件事情放到平常人的身上,压根没有地方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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