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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房子有多贵和当今房价有一拼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22 21:48:51

宋朝的房子有多贵和当今房价有一拼

宋仁宗时,有位学者型官员叫穆修,是个很有才华也很有个性的士大夫,很多人都想请他写软文。

亳州有个名声不太好的土豪,捐资修了一座寺庙。庙成,知州大人请穆修写了篇《修庙记》,其中没提到土豪的名字。土豪捐资本就想图个流芳百世,如此一来岂不是白捐了?于是土豪送给穆修500两白银,请他补上自己的名字。穆修坚决不答应,还扔下一句狠话,“我宁愿喝稀粥度日,也不能让你的名字玷污我的文章!”

当朝宰相听说穆修的大名,也想结识他,便将他提拔为某个学校的校长。但穆修一直不去拜访宰相,校长也就当不成了。

可以想象,以穆修的个性,生活必定比较清贫。他晚年寓居京城,等朝廷安排职务,每到交房租时都要犯愁。他给友人写信发牢骚说:“手头的钱基本都用于买米、交租了。”

为补贴家用,穆修刻了一部柳宗元的文集,印了几百册,在东京大相国寺摆摊出售。几个读书人走来,也不问价钱,拿起书就翻看。穆修一把夺过书,鄙夷地说:“你要是能从头到尾读一遍,且不出错,我就白送你一册。”结果顾客都被吓跑了,一年下来,一本书也没卖出去。

宋仁宗时还有一位叫章伯镇的学者型官员,跟欧阳修、司马光等学术大腕都有往来,还当过翰林学士。他也为交房租而犯愁,说:“等发工资的日子,总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到交房租时,又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可谓道尽工薪阶层的心声。

他们为何要为交房租而犯愁呢?原因无非有两个:

第一,薪水微薄。平心而论,唐宋时期的官员俸禄确实要比明清时期优厚,但真正能领到高薪的只是政府高层,广大中下层官员的薪水并没这么高。王安石曾在嘉祐年间上疏,建议给中下层官员加薪。

穆修晚年被任命为“文学参军”,只是个闲职,月俸才7贯钱,加上其他津贴,估计也就十几贯钱左右。而按司马光的说法,当时在京城有一套房子放租的中产之家,每月收到的租金就有15贯钱。以穆修的收入,肯定付不起太高的房租。

第二,房租偏高。在穆修生活的时代,京城一套豪宅少说也要上万贯钱,普通住房叫价1300贯钱。显然,寻常人家都买不起房,只好租房居住。但房租也不便宜啊,一般的住宅每月租金至少也要几贯钱。

宋仁宗皇祐年间,有个叫苏颂的下层文官给自己算过一笔账:月薪17贯钱,其中1/3用于供房、养马,每月房租需要三四贯钱。假设穆修租的房子跟苏颂差不多,房租也是三四贯钱,即意味着他每月要掏出约1/3的工资用于供房,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穆修也用不着抱怨,首先,他是个有情怀的学者,不太在乎物质享受;其次,当时像他这样租房的官员非常多,包括宰相—朱熹考证说:“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

如果回到宋朝,租房子需要多少钱,100元够吗?

随着市场的开放,沿海地区不断升值,逐渐成为人们都想一尝尽兴的香饽饽,由此,这里都房价也猛烈增长,很多人来到沿海城市,根本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住。但是租房也有很多弊端,租金太高,还租不到一间自己满意的房子,而且,基本一个月的工资,除了吃喝,其他都用来交房租了,根本攒不了什么钱,这让很多漂一族都很头疼。不过沿海地区漂一族倒是还好,如果心更大想去北京闯荡,那就更费钱了,都城的房租,简直是天价,挣不了多少钱的人,只能住地下室。


那么国家都城的房价是由来就这么高吗,还是受了经济政策的影响?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宋朝时期,都城房价是怎样的,租房一个月需要多少钱。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能否在那里扎根,起码住下了,有一个体面宽敞的屋子。宋朝的都城在河南,开封是政治经济中心,这里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有很多小工业者,就说经济状态,已经有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与现在的差别,并没有完全农业社会时那么大。

都城开封,有了夜市,手工业品,农业品可以在这里交换,人们还可以逛街游玩,从事自己喜欢的各种职业。白天街道也热闹非凡,沿街有杂耍艺人,有叫卖的小贩,有衣着鲜丽的游人,其繁华热闹程度,一点不亚于现在的大都市。这种情况下,开封的人流量必定也是很大的,那么这些从乡下,从外地涌入帝都的人,他们在这里生活成本怎么样,尤其是住处,当时除了客栈,有没有租房这一项服务。

答案是有的,宋朝时期,都城已经有了专门供人租住的房子,不过房子是由国家提供管理的,名叫店宅务,管理下的房子共有上千间,而且重点是,租金巨便宜。往来的商旅游客,如果在这里租住,一个月只要170文钱,按照古代的钱币制度,换算过来就是106元,是不是超级便宜,用100元左右,就能在皇城居住一个月,如果这是现在的房租价,相信不少人都能节省下好多钱,然后买个大房子,顺利的在皇城定居,但是没有这个如果。

现在都城,人口比起宋朝,何止增加了几倍,人口密度过高,而且地方又偏小,开发出高楼,地下室,都完全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如今人们进入帝都,可不只是做生意,游玩这么简单的需求,更多地想要在这里寻找机会,为自己的拼搏出一个未来,很多人都成了长住客。而且,现在也不会有国家提供公共租房,房子都是私人的,是一种盈利模式,而不是保障制度,在利益的驱逐下,放假一涨再涨,房租当然也跟着要攀登新高峰了。虽然羡慕宋朝的房价,但是现在的帝都,缺提供了更多机会,好好打拼,才能追上房租的升幅。所以如果回到宋朝100块钱租房子是足够的!

历史上哪个朝代的房价最贵?

历史上唐朝的房价最贵,古代人也有买房的困扰。

唐玄宗时期,一块朝廷拍卖国有房产的碑文拓片上记录:一座拥有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大别墅,拍卖成交价只有138贯,折合13.8万文。当时洛阳斗米(约10斤)10文,唐玄宗年间1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13.8万文就相当于40万元。

清朝房产:为满族贵胄提供经济适用房特权!在明朝以后,中国开始越来越多的面临到了,城市发展与居民的居住需求不相符的问题,而执政者也越来愈多的把“居民住房”问题放在了政策决策上。所以,清朝开始出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这跟现在的为满足中小阶层住房问题提出的“经济适用”概念是不一样的, 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是专门为了特权阶层来建造的。在清朝初年,大批旗人开始来北京定居,清政府也把喊人统一迁出区外城居住,把内层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

实施房屋自由买卖,但是你分的房子属于国家所有,如果需要自由买卖,那就得从国家手里买过来,把房屋属性变成私房,从而把使用权变成所有权。这个是不是很像中国后来房改的一些措施,乾隆实施的这个策略,确实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些不良市场风气。

所以说,从上面的两个时期的房产变革及整个房屋市场,说明了一点,其实只要是群居化时代,居住需求肯定是排在前列的,衣食住行一直都是人民最关心的话题,如果你还强调自己可以回农村当地主,那就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了。

宋代宰相还得租房住!古代的购房压力究竟有多大?

要知道古代的购房压力一点都不比现代轻。尤其是那些想要在当时都城定居,首都房价一直是非常高的。可以说当时每个朝代首都房价都不一样。由于当时每个朝代面临的局势不同,所以具体的数额也不一样。

要知道在诗人王维中曾描写过长安大明宫是非常辉煌的,整个内部构造也是非常壮观的。但是长安的房价当时也是非常贵的。以白居易为典型的例子进行分析,他是29岁的时候才考中进士,之后升官到了校书郎,那时他的工资大约和人民币8000元。而8000元在当时属于薪酬比较高的一类了,即使是这样,他依旧不能在首都买房,因为根本就买不起。为了能够在首都有容身之处,他只能在郊区租了4间茅屋为居住地。由此就可以想象出当时长安的房价究竟有多么的昂贵。

这些属于中高阶层的人都不能买得起房。除了白居易,韩愈同样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因为当时韩愈的官职是非常的高,已经做到了京兆尹的位置。把这个官职换到现在的话,与北京市市长类似。即使是这样,他也要攒30年的钱才能在长安买一套房子。由此就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长安的房价非常的高昂,乃至于当时官职非常高的官员都不能短时间之内凑齐买的到房。

可以说当时能够在长安买得起房的官员,除了那些本身家里家境比较好就比较富有的之外,肯定还有部分官员在其中受贿。到了宋代苏东坡同样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并且他们父子三人在巢中都有了官职,也拿着不错的俸禄。即使是这样,他们也依然无法在开封定居,只能在开封西郊附近租房居住。所以在古代尤其是想在首都买房的话,要承受不少的压力。




宋朝房地产有多火?/ 宋朝房地产有多火

清明上河图(局部)
摘自《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长江文艺出版社2016年9月,经作者授权转载。
历史上,房地产市场最活跃的时代,非两宋莫属。当时的房地产换手率极高:“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为满足频繁的房地产交易,宋朝城市满大街都是房地产中介,叫做“庄宅牙人”。
为什么宋朝的房地产市场这么活跃?不必奇怪,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城市化方兴未艾,人口流动频繁,跟今天的趋势一样,宋人发迹后也喜欢往大城市挤,南宋的洪迈观察到,“士大夫发迹垄亩,贵为公卿,谓父祖旧庐为不可居,而更新其宅者多矣……自村疃而迁于邑,自邑而迁于郡者亦多矣”。而一个人从农村搬到城市,首先必须解决的就是有个落脚、栖身之所,或购房,或租房,于是便催生了一个火爆的房地产市场。

《清明上河图》局部
据包伟民先生的估算,北宋后期,汴京市区的人口密度约为12000-13000人/平方公里(单位下同);南宋淳祐年间,临安府市区内的人口密度约为21000,咸淳年间,甚至可能达到35000。今天纽约、伦敦、巴黎、香港的人口密度大致在8500以下,东京与广州市区的人口密度为13000,北京约为14000。换言之,宋代特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居然超过了今天的国际大都市。
如此之高的城市人口密度,势必导致大城市的商品房供不应求,房屋的销售价与租赁价越推越高,北宋前期,汴京的一套豪宅少说也要上万贯,一户普通人家的住房,叫价1300贯;而到了北宋末,京师豪宅的价格更是狂涨至数十万贯,以购买力折算成人民币,少说也得5000万元以上。难怪宋人要感慨说,“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非熏戚世家,居无隙地”。

租房族
由于首都房价太高,宋政府又没有为所有京官提供官邸,所以许多宋朝官员都买不起京师的房子,只好当了“租房一族”,有北宋名臣韩琦的话为证:
“自来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者,比比皆是。”
欧阳修官至“知谏院兼判登闻鼓院”,相当于上议院议长兼国家直诉法院院长,还是只能在开封租房子住,而且房子非常简陋,他曾写诗发牢骚:“邻注涌沟窦,街流溢庭除。出门愁浩渺,闭户恐为潴。”这套破旧的古屋,每逢下大雨就浸水。
当过御史中丞(相当于下议院议长)的苏辙,也买不起房子,一直住在出租屋。他的朋友李廌乔迁新宅,苏辙写诗相贺,同时也表达了他的“羡慕嫉妒恨”:“我年七十无住宅,斤斧登登乱朝夕。儿孙期我八十年,宅成可作十年客。人寿八十知已难,从今未死且磐桓。不如君家得众力,咄嗟便了三十间。”直到晚年,苏辙才在二线城市许州盖了三间新房,喜难自禁,又写了一首诗:“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欲趁闲年就新宅,不辞暑月卧斜阳。”
在那个时代,连宰相都要租房子祝朱熹考证说:“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宋真宗时的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杨砺,租住在陋巷,“僦舍委巷中”,他去世时,宋真宗冒雨前往祭拜,发现巷子狭窄,连马车都进不了,“步至其第,嗟悯久之”。
直到宋神宗时,朝廷才拨款在皇城右掖门之前修建了一批官邸。这批官邸,只有副国级以上的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等官员才有资格入住。部长以下的官员,还是“僦舍而居”。

开发商
由于租房需求旺盛,宋朝城市的租赁市场一直很火爆,要是在宋朝大城市拥有一套像样的房产出租,基本上就衣食无忧了,司马光做过一个估算:
“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
每个月15贯的租金收入还算是少的。南宋时,建康府(今南京)的“有房廊之家,少者日掠钱三二十千”,每天收到的房租至少有二三十贯。因此,宋朝的有钱人家,几乎都热衷于投资房地产(另一个投资热点是放贷业)。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基本上都是盖房子出售,宋代的开发商则是盖房子出租。
有些贪婪的官员,违规经营房地产业,如徽宗朝的宰相何执中,“广殖赀产,邸店之多,甲于京师”,“日掠百二十贯房钱”,每日租金收入有120贯,月入3600贯,是宰相月俸的8倍。北宋“六贼”之一的朱勔更厉害,“田园第宅富拟王室,房缗日掠数百贯”。

丁谓画像
但最具商业头脑的开发商还得算真宗朝的宰相丁谓。他在汴京冰柜街购置了一块地皮,冰柜街地势低洼,经常积水,同僚都笑他傻。其实丁谓很聪明,他在宅基地附近开凿了一个大水池,既可将积水蓄于一处,挖出来的泥土又可以用来垫高地基。然后又修建了一座桥,再向朝廷奏请开辟保康门为通衢,很快冰柜街便成了汴京的繁华地段,地价与房价都蹭蹭往上涨。而丁谓的房子恰好处于商圈的要害位置,“据要会矣”。
宋朝政府是历代少见的商业驱动型政府,眼看着房地产市场如此有利可图,也积极投身进去,在都城与各州设立“店宅务”,专门经营官地与公屋的租赁。天禧元年(1017年),汴京店宅务辖下有23300间公租屋;天圣三年(1025年),京师公租屋的数目又增加到26100间。
宋政府设“店宅务”经营公租屋,目的有三:
一是分割房屋租赁市场的利润,以增加财政收入。
二是将公租屋的租金设为专项基金,用于维持当地的公益事业。
三是为城市的中低收入者提供基本住房。
相对于私人放租的高档房屋,“店宅务”的房租比较低廉,天禧元年开封府一间公租屋,每月租金约为 500文;到了天圣三年,在物价略有上涨的情况下,租金反而降为每间每月430文。当时一名摆摊做小买卖的城市底层人,月收入约有3000文,每月四五百文钱的房租,还是负担得起的。

房市调控
房子不仅是开发商与政府的摇钱树,更是居民生存于社会必不可少的容身之所,因此,宋政府也不敢放任房价一再飙升,动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少不了的。
今人见识到的“限购”政策,其实宋朝政府已经在使用了。宋真宗咸平年间,朝廷申明一条禁约:
“禁内外臣市官田宅。”
即不准中央及地方官员购买政府出让的公屋。希望将申购公屋的机会留给一般平民。宋仁宗天圣七年,宋政府又出台“第二套房限购”政策:
“诏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置屋。”
现任高官除了正在居住的房产之外,禁止在京师购置第二套房。
由于两宋时期大城市的房屋自住率不高,“租房族”数目庞大,宋政府将房市调控的重点放在房屋租赁价格上,时常发布法令蠲免或减免房租,如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正月,
“诏:以雪寒,店宅务赁屋者,免僦钱三日”;
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二月,这里的“官舍”,就是“店宅务”经营的公屋。公屋具有“廉租房”的性质,租住者又多为城市的中低收入群体,因而,宋政府在极端天气时节(雪寒)或重要节日免除租户数日房租,合情合理。
不过,有时候,宋政府也会要求私人出租的房屋与公屋一起减免租金,如北宋至和元年(1054年)二月,仁宗“诏天下州县自今遇大雨雪,委长吏详酌放官私房钱三日,岁毋得过三次”;这里有一个“度”需要政府把握好,否则势必受到业主的抵制、市场的报复。南宋末有一位叫做胡太初的官员,就对政府频繁放免房租的做法提出非议:
“不知僦金既已折阅,谁肯以屋予人?积至塌坏倾摧,不复整葺,而民益无屋可居矣。是盖不知贫富相资之义者也。”
意思是说,官府老是要求业主将租金打折,那今后谁还愿意将房屋租给别人居住?就算租出去,房屋坏了,业主也必不愿意掏钱修葺,最后租户将“无屋可居”。官府的做法看似是恤民,其实是不知道“贫富相资”的道理。
宋朝毕竟是商品经济很发达的时代,人们对市场的定价机制并不陌生,如叶适认为,“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不知其几千百年也,而遽夺之,可乎?”对富人的财产权,宋人也明确提出要给予保护,如苏辙痛骂王安石:
“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平民,不知其不可也。”
所以才有明白人站出来非议政府的减租政策,强调“贫富相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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