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元丰五年(1082年),宰相富弼退休后闲居洛阳,好友文彦博时任洛阳留守。一次,富弼向文彦博提议,由二人牵头,组织一些年龄相仿、资历相当、性情相投、口碑良好的老领导,定期搞个聚会,大家一起聊聊。
二人一拍即合,组织当时居于洛阳的部分已退休或将退休的12位老领导,按年龄为序轮流做东,时人称之为“洛阳耆英会”。
这12人中,79岁的富弼最大,其次是77岁的文彦博,时任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的司马光最小,年仅64岁,按要求是不能进入这支队伍的,但因他声望高、学问好、人缘不错,又正好在洛阳住,便被“强拉入伙”。
尽管只是几位老领导的小聚会,但大家毕竟都是当朝叱咤风云、指点江山的人物,活动当然不能草草进行,大家商量后,决定由任过皇帝秘书的司马光执笔,撰写《洛阳耆英会序》,以纪其事。
司马光还拟了《会约》,定下规矩:聚会时大家只论年龄,不讲官场那些俗套;餐具一定要简朴,不搞金碗银筷那些排场;主菜不得超过五种,下酒菜不得超过20碟,类似今天餐桌上的冷盘,看似多,但品种普通,量也很少;大伙自斟自酌,能喝多少倒多少,主人也不能劝酒;酒没喝完就没菜了,方可再上些菜;请柬要简单明了,主人写张通知单,上列各人的名字,逐家传递,能不能来在自己的名字旁备注下;聚会当天要按时出席,没人等你也没人催你。
大家都要按规矩来,要是有人违反,比如迟到、爽约、主菜超过五个等,每违反一条罚酒一大杯。有了这些规矩,大家在请客的过程中减少了身不由己的铺张浪费、杜绝了竞奢斗富,主人没有压力和负担,客人也绝无轻视和鄙薄,优游自如。
都是老领导,竟节约到连请帖都不准多发一张,可谓自律至极,对当时官场上的奢靡之风是一种有力的抵制。同时,《会约》对今天的公款接待或私人请客,也不啻是种很好的指导,既能体现东道主的好客,又不会捉襟见肘地打肿脸充胖子,逼得东道主寅吃卯粮,违心操办,甚至负债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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