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刺激,以及社会商品等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因此在平常的生活中“豆腐渣”工程是十分常见的,“豆腐渣”工程一旦出现的话,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会形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因此对于“豆腐渣”工程老百姓可谓是非常的痛恨。
不过如果大家对于我国古代的历史有了解的话就会发现,其实在我国的古代,“豆腐渣”工程工程是比较少的,那么既然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豆腐渣”工程都比较少,而技术比较发达的现在“豆腐渣”工程为什么反而增多了呢?
其实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两千年前存在的这样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名字就叫做“物勒工名”,简单来说,这项制度主要的内容就是在建造房屋等的时候,每个工匠都要在砖块上留下他的名字,这样一旦出事的话,就可以迅速的找到责任人了。
这项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其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不过在那个时候这一制度并不普遍,真正将这一制度推广的人是吕不韦,其后这一制度就被一直沿用。
据说,秦朝时期修建的长城就沿用了这一制度,当年孟姜女将长城哭倒之后,掉落下的砖块上就有工匠的名字。再如2010年的时候,有游客在长沙旅游的时候就在天心阁的城墙上发现了这样一段文字,那就是“长沙府礼陵县提调官典史陈福,司吏冷荣;作匠王人户刘高叔;洪武七年八月造”。
这正是“物勒工名”制度的体现,在古代,如果建造的工程出事的话,那么工匠是会受到巨大的惩罚的,因此古代的工匠是绝对不敢偷工减料,制作豆腐渣工程的。
但是反观现在,因为这一制度废除了,所以即使出现了豆腐渣工程,但是也很难查到责任人,因此为了减少豆腐渣工程,现在的百姓都希望能恢复“物勒工名”这一制度。
封建王朝中,要想这个国家强大,自然免不了对武器、军队的制造与建立,而有时候又要借助外物来抵挡敌军的入侵,这时城墙就发挥了作用。墙是王朝的防御力量,引申到现代,它还代表着国防的意思。城墙对于古代那是一个国家的尊严与威严,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城墙逐渐退出了舞台。
现在留下来的城墙要以南京的明城墙最为坚固了。这是由朱元璋亲自督促建造的,它不仅大而且很坚固,过了六百多年它还是挺拔地站立在原地,真让人感叹它的质量。
那时朱元璋还没登上皇位,但是他已经在筹划了,想要巩固自己的江山,就听从了“广积粮,高筑墙”的建议,然后他就打算修筑城墙了,就看准了南京。
南京地势比较低,而且处于南方雨水特别多,如果按照以前的方法,用土石混合的方法难免会不牢固,所以朱元璋换了一种方法,用砖石混合的方法。然后又面临一个问题了,这个砖的质量怎么样呢?因为这个工程量太大,不仅要南京的砖块,连其他地方的砖块也要,就是这样看不见砖块是怎么样生产的,到底是不让人放心。朱元璋为了那些工人不再中饱私囊可是想尽了办法,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那就是下令那些造砖的要把自己的名字留在砖上,这样发现砖块质量不好就能捉住负责人了。
这个办法真是妙,底层的人哪敢欺瞒皇帝呢,特别是这个皇帝手段十分严格,对贪赃枉法的人更是不留情面,所以手下的人都不敢糊弄了,认真地造砖,认真地坚固城墙。一个门都修建了二十多年,至今依然坚固,也让人佩服,至于那些砖块上存留痕迹的,也让人觉得有个最高层的命令效率与质量就是高。
现代就是缺少这样的要求了,如果让领导亲自监管,并且提一些要求,对随意糊弄的人加大惩罚,那么还会有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吗?古人的智慧真的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学不会他们的工艺,也能将他们的一些做法改进并发扬光大了。
说起豆腐渣工程,人人都会立刻在脑袋里冒出一个字:“真坑!”从偷工减料中诞生的“豆腐渣工程”带来了不知凡几的安全事故,后果用官腔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新中国建国以来也出国不少的“豆腐渣工程”,代表比如新三公路,花费了巨额修建的公路在通车的第二天就坍塌,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不过这种豆腐渣工程什么时候都不缺,每个国家每个朝代都对豆腐渣工程下大力打击。
一、杀手锏:留名+酷刑明代各个工程都非常注重质量,也非常注重管理。比如城墙,建国之初用来防北方的蒙古骑兵,后来又用来防满族人的八旗骑兵。蒙古人之前给朱元璋徐达常遇春这些人打出了心理阴影基本上不怎么敢来。后金的八旗军队可就不一样了,战斗力超强。
为了对付这支剽悍的军队明朝组建了好几支精锐:关宁铁骑、天雄军等等。但如果没有关宁防线,明大概早就没了。所以明朝对城墙的质量重视到不仅每个大大小小的负责人都能查到,连哪块砖是谁造的砖上都刻得明明白白。
这写名字可不是为了让你青史留名千古流芳什么的,而是用来方便朝廷官府砍人用的。一块砖上刻了这块砖是在哪里的哪个厂造的,匠人是谁都写的很清楚。万一哪天打仗的时候这块城砖出了问题导致了什么不好的后果,拿着这块砖就能方便利落地找着这小子的全家……这就是明朝强制推行的“质量追溯”。这样严谨的制度可不仅仅用在关宁防线上,国家大大小小的建筑用砖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操作规程。
在南京内城的城墙上有一块灰砖上刻着这样三行文字:“招甲席俊翁甲首方朝张/窑匠卢立/造砖夫 广福寺”。招甲和招甲通俗来说就是现在的包工头,这批砖就是他俩承包下来的,窑匠和造砖夫就不用说了。假如有一天这块砖出了毛病只需要把他们几个抓来受刑。
而对他们的刑罚也是很重的,就是那些挑筋之类的很惨的处罚。由于实行了这种制度,明朝的砖质量都是杠杠的,建筑质量自然也是杠杠的没处挑毛病。代表例如湖南长沙天心阁古城墙和北京明代十三陵。这些建筑虽然历经风雨,风吹日晒几百年。但上面的名字现在依然清晰可见。
二、杀手锏:验收刺墙砖上刻名字只是为了哪一天建筑出了问题的时候好找人算账,但是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还是把建筑好好地完成。比如城墙,如果当时出了问题城丢了死了好多人,就算把工匠抓起来砍头后果还是发生了,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再说了,人家工匠有耳朵有腿,一听说自己盖的哪段城墙哪座城被攻破了,管他那段城墙是谁盖的,先连夜卷起铺盖卷跑了再说。是自己的问题能保住小命,反正明朝既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二代身份证,张三跑个几百里说自己是李四谁能晓得?不是自己的问题以后再回去也不碍大事,怎么说也保险一点。
所以为了应对这样的工匠,明代在修城墙时验收非常严格,不仅仅是把你的名字刻到砖上以后就放心了。验收的官员会手持一根枪去刺击城墙,只要用尽全力能够刺进一尺,这段城墙的负责人就会被斩首。条石和糯米制成的墙面当然不成问题。但明代资源有限,很多时候建筑材料都是土石。就是在这样严苛的验收条件下,土石制成的墙面也能变得像岩石一样坚硬。
当然了,这种验收方法也有作弊蒙混过关的可能:如果负责人买通验收人,不使用全力去刺扎墙面劣质城墙就可以通过验收。为此,明代设置了很多人来同时验收的制度。这些人里大官小官,老乡外地都有。
想都买通基本上不太可能,而且如果验收人放水明显和其他验收员差距太大的话,也会丢掉自己的性命。为了钱搭上自己的命,这就太不划算了。更何况朝廷给的工资也比较丰厚,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验收人都很尽职尽责。城墙的质量也就提上去了。这种验收方法称作“矛盾之争”。能够使用这种方法的一般都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工程,比如朱元璋下令修建的南京城墙。
三、杀手锏:用钱找平看了上面的两个方法,都是出了问题就杀人。那么有没有不杀人的方法呢?当然有!除了杀人,明代还有更高的高招。杀人一般都是官府才敢这样做,一般人家就是再有钱,你敢随随便便杀人?于是应用金钱的方法就来了,它是官府和私人应用的最多的一种方法:用钱找平。
什么是用钱找平呢?在开工之前,主家会先和工匠们谈好价钱,然后把丰厚的报酬先给工匠们。现在钱虽然到手了,但是不能花。建筑的每两块石头都要打磨平整然后紧紧地贴在一起。如果有了缝隙就要用预付给你的报酬(铜钱)一枚枚地填好,直到这两块石头整平为止。
等到建筑完成后,剩下的铜钱就是工人的报酬了。这种方法令人心服口服,因此在明代的达官贵人和官方招揽的工程中更为常见。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工匠感觉每出一点问题都是花自己的钱。自然工程中也就更加用心,质量自然也就好了。苏州私家园林的古石路,就是引用了这样的方法。
不管什么样的方法,最终都要把负责人、工匠和工程联系在一起。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和工程的质量是连在一起的。这样才不会出现所谓的“豆腐渣工程”。而明代的这几桩杀手锏,很好地实现了这一点,不得不令人钦佩。
中国历史有明确的纪念是从公元前841年开始的,之前的历史并没有纪年。为了搞清楚夏商周三代的纪年,90年代出现了著名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断代工程是一个以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历史上夏、商、周三个历史时期的年代学的科学研究项目,是一个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的系统工程。然而断代工程从立项到成果都备受质疑,甚至被称呼为“文化界的豆腐渣工程”。夏商周工程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一,夏商周断代工程主要框架依靠的是天文推算。断代工程没有采用记古本《竹书纪年》载的夏朝471年、商朝496年、西周257年数据,而是试图从天象记载中去获得重要事件的时间。例如《国语》记载“昔武王克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于是工程推算其中的“岁在鹑火”为公元前1046年。《竹书纪年》记载“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也就是在郑州一带发生了日食,经过天文推算,时间为公元前899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组长:李学勤
然而天文演算看似十分科学,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中国古代记载的天象,大约有50%是假的。因为中国古人相信“天人感应”,他们往往会在一件大事情发生的时间附会一件神奇的天象。例如“五星聚”现象,被分别附会给了几次重大的改朝换代事件,“禹时五星累累如贯珠,炳炳若连璧”“五星聚房,殷衰周昌,五星聚箕,诸弱齐强,五星聚井,楚败汉兴,五星聚尾,安史之乱,五星聚奎,大宋开世”。将科学推算建立了没有根据的天文记载上,无疑会导致结果的错误。
夏朝形势
其次,就是天文推算也会和现实记载发生矛盾。例如,人们通过甲骨文发现了商朝记载的一些日食事件,这些日食不清楚发生在哪一年,但是记载有发生的月和日。经过天文推算,人们并没有发现符合那个阶段的日食现象。这说明,文本记载和天文推算出现了误差。
二,断代工程推断的几个王在位事件出现问题断代工程推算的西周各王的在位时间已经精确到了个位数,然而这个数据许多是一种估计的结果。一旦其中一个王的在位事件出现问题,那个整个王表就会显得毫无意义。首先出现问题的就是周厉王的在位时间问题。《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厉王在位37年,断代工程取了这个数据。然而夏商周《史记》中说的厉王37年是包括共和14年的,而夏商周断代工程却把共和14年排除在外,无形中又让西周多出了14年。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史记·卫康叔世家》
厉王簋
从《卫康叔世家》可以得出,周厉王出奔是卫釐侯13年,在卫釐侯之前还有卫顷侯的12年,而卫顷侯是被周夷王封为王的。显然,周厉王在出奔之前在位时间不能高于25年,因此,这里的周厉王在在位37年是算上“共和”14年的,也就是在出奔之前,周厉王在位23年。这里也恰好证明了断代工程的错误。
关于周穆王的在位时间,《史记》记载为“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也就是周穆王一上台,就有了50岁,并没有说在位多少年。而古本《竹书纪年》记载为“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也就是从周文王称王(受命之年)到周穆王即位,周朝已经有100年了,也没有记载时间。然而断代工程确把周穆王的在位时间定为了今本《竹书纪年》的55年。今本《竹书纪年》是学术界公认的伪书,以此作为证据,实在荒谬。在那个寿命短暂的年代,一个国王即位就50岁,还要在位55年,怎么可能呢?
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年表
关于周昭王的在位时间,断代工程取得是19年,原因是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十九年春……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王陟”。但是这个也经不起推敲,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并没有说周昭王在这一年去世。这里昭王19年是他第二次南征楚国,《周书异记》记载在昭王第三次南征:“周昭王二十四年……江河泛溢,山川宫殿震动,有五色光贯太微宫”,这才是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的“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可见周昭王在位应该是24年。
《令簋》铭文:“隹王于伐楚,伯在炎,隹九月既死霸丁丑”
西周王表中的周昭王、周穆王、周厉王的在位时间都被推算错误,更别说其他王的在位时间了。对于其他的王,就只能按照天文推算的武王元年(前1046年)、懿王元年(前899年)和共和元年(前841年)来进行了切割,以完成自圆其说,因此错误也就太多了。如关于周武王在位时间,《史记》记载为“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而《逸周书》记载为:“武王克殷,……既归,乃岁(次年)十二月崩镐”,显然武王灭商第二年就去世了,然而断代工程却推算为4年。
三,凑整数的夏商时间问题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的夏商周存在的时间分别是471年、496年和257年,如果按照这个计算,那么西周建立的时间为前1027年,商朝建立的时间为前1522年,夏朝建立的时间为前1992年。古本《竹书纪年》的时间是一个系统,如果要信,则三个都要信,如果不信则三个都不能信。然而夏商周断代工程并没有这样做。
两个年表的对比
根据“昔武王克商,岁在鹑火”,工程把武王灭商的时间定在了公元前1046年。可是商朝的时间就十分麻烦了,因为史料中并没有记载商汤灭夏时候出现什么诡异的天象,这就让断代工程难以继续了。不过还好,专家又通过碳14才推算郑州商城的年代,测算的结果是在前1600—前1560年之间。然而工程内部的成员邹衡先生又说,郑州商城遗址时间最早可以到前17世纪,也就是前后矛盾。而当时的学术界也有人提出商朝存在时间为576年、552年、526年等,这些时间加上1046年,差不多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于是工程发明了历史上荒唐的取整数为开端的方法,直接将前1600年作为商朝的开始。
商朝还有郑州商城来进行碳14测量,而夏朝就是又没有较为准确的天文记载,又没有可以利用的遗址。那么如何办了?此时,工程成员终于想起了古本《竹书纪年》,上面不是说夏朝有471年,那直接把商朝的1600年往前面推471年,那不就是公元前2070年了吗?荒唐的结论再次出现,而且比推算商朝取整数的做法更加荒唐。
道光八年,朝廷当时的重点工程宝华裕竣工后进入验收阶段,但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这个工程其实就是豆腐渣工程,于是朝廷下令把这个工程的系列负责人都控制起来,勘察、涉及、施工都无一例外,在案件查明后十名负责的大员受到经济处罚,八名大员受到刑事处分。
当时负责验收的是敬征、奕绪等要员,他们都发现这个工程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于是就给朝廷上奏说:孝穆成皇后的陵寝木门外墙跟潮湿,有水痕,完全不符合标准。到了初十发现木门里面已经有积水五分,石官、石券地面有五六分积水,背面石墙七层以下,间有成片水气;木门内罩门券两边的马蹄柱、门枕石下往外浸水;明堂券、穿堂券、地平石缝、金刚墙根都有浸水的现象;三层门洞等有浸水一二分等。
且如此浸水的现象越发严重,等到十二日,计存水已有一尺六七寸之多,与木门内的浸积水痕尺寸相同。
道光皇帝还专门到现场去勘察,大臣们又做了相关的报告,道光让敬征和兴宝等大臣带着精通土木工程和勘察设计的专家去详细勘察,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又让把负责这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大臣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实际上,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的负责人不负责任,再加上有偷工减料的现象存在,百寿等人曾经给英和说过解决滴水问题的办法,但是英和并没有在意,于是大臣英和、牛坤和已经被撤销职务的百寿、延凤,被撤职的定善、长淳、马彦布七人查抄家产。
施工人员如已经到云南任盐道提举的赵佩琳、到河南内黄县任知县的蔡洪生及宋泗、毓庆、奕绍、尚书戴均元、兼办工程的马兰镇总兵思铭全都传唤回京问话。
问话得知当时负责承办工程的戴均元是首要责任,因为当时挖土之后发现露出的石母上浸出水珠,阴雨天更是涓滴不止。且土性潮湿,尤其是中间细碎的腐石,用手一捏就碎。
虽然但是工程监督等人向戴均元打过报告,但是他们并不是说要改动设计图纸,而是商定用土拦护。修葺石料和施工的坚固程度根本达不到原来的设计要求,就算是在后面有遇到不能合缝的地方他们也选择草草了事,因为英和好几次都催促牛坤等督工要按时完成任务,不能拖延。实际上这项工程并没有那么及,皇帝也没有催促过。
后面戴均元带着勘察人员勘察的时候,宋泗等人都提出将定点往前移十丈远来避开穴中有石的可能性,但是戴均元不同意,说移五丈就够了,但是挖出来发现还是有石头。
道光说过,只要能保证工程质量,不必拘泥以前的规模,也就是说比以前的规模好也是可以的,但是戴均元却不听,自作主张完全忽视了工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更绝的是他发现工程的确问题不小之后,选择了辞官回家,回到原籍农村去养老了。
最后的处罚就是恩铭和敬征二人并没有参与工程,所以没有任何责任。而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或多或少要进行赔偿。大臣绵课参与工程的时间最长,但是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作为,罚银十万两;穆克登额是勘察定点大员,罚款三万两。阿克当阿既是勘察大员还是兼派帮工,罚银四万。半路接办工程的穆彰阿罚款八千,阿尔邦阿罚款二千,前任马兰镇总兵兼办工程的嵩年、继昌罚款三万,广泰罚款六千,庆惠罚款八千,宝兴罚款二千。
原任尚书、协办大学士英和拟判斩监候,但是想到他本人的贡献且并未贪污,所以发往黑龙江当苦差,服劳役。
原任内阁侍读牛坤为本次工程的总监督,长年在工地监工,虽然本人并没有贪污的行为,但是他的责任很大,被发往伊犁赎罪。
原任尚书戴均元被降为三品顶戴,后又被夺去职务和三品顶戴,下狱查抄家产。
百寿、延凤二人并没有贪污问题,但是在工程上没有负起责任反而敷衍了事,被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定善、长淳、马彦布三个监工被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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