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歙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在我国那漫长的封建历史当中,世袭的爵位不少,世袭的官职也不是没有,可要是在朝代更替之后还能世袭的官职,那可就属实不多见了。
无独有偶,东汉著名的政治家“欧阳歙”便是这么一个,据《汉书》记载,“自欧阳生传《伏生尚书》,至歙八世,皆为博士。”
也就是史上著名的“欧阳八博士”,这里的“博士”可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学术学位,而是一个专门以传授知识、研究学问为主要内容的官职。
而欧阳氏的第八代传人“欧阳歙”西汉末年任博士以后,并没有就此平淡地走完一生,因为他遇到了王莽夺政。
但是王莽也没有因为他是前朝遗臣而刁难于他,反而还给了他一个“长社宰”的职位,但大家以为这就完了吗?
并没有,因为之后在东汉建立后,刘秀又将其封为了“鄱阳侯”,并于建武十六年拜相,官拜大司徒,也就是当时的丞相。
很显然,欧阳歙这个人是真的有本事,否则也就不会在西汉、王莽、以及东汉之时都备受青睐。
可问题是在建武十七年,欧阳歙拜相才一年多点,就因为在地方贪污了万余钱而被刘秀治罪了。
千余人为欧阳歙求情
按常理来讲,既然是贪污,那肯定是罪有应得对吧。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就像《太平御览》中所记载的,“坐在汝南赃罪万余,发觉下狱。”
以欧阳歙那大司徒的身份,这万余钱恐怕还赶不上刘秀对他的赏赐多吧?
而且欧阳歙这个人在学问上的研究也是真的深,为东汉培育了数百上千名栋梁之才。
所以在这次事件发生以后,很快就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还有上千人专门守在宫门口苦苦哀求。
尤其是其中一个名叫“礼震”的学生,专门跑到京师向刘秀上疏,打算用自己的命来抵老师的罪过。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说刘秀该怎么处理,这里大家要着重注意一下,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可没有我们现代这样完善。
换言之,封建时期遇到这种群情激奋的事件之时,往往都会不了了之,皇帝收回诏令或者侧面用皇权压制下去的事情也绝对不少。
就好比唐朝时期的唐太宗李世民,其就曾因为魏征的直言进谏而多次下诏要治魏征的死罪,可最后怎么样,不还是没有吗。
这也就意味着刘秀完全是有能力找到放欧阳歙一马的借口的,否则因为万余钱这点小小的损失而导致刚刚建立的政治体系出现隔阂可就得不偿失了。
可是刘秀并没有,依旧坚持治了欧阳歙的罪。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法不容情
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欧阳歙贪污事件被发现的不是时候,就算刘秀有意放欧阳歙一马也不行。
大家想啊,刘秀治欧阳歙贪污罪的时候,正是刘秀为了增加国库赋税以及打击土地兼并而“度田”的关键时期。
而且“土地兼并”这个问题的弊端在西汉末年就已经开始凸显,每一年大部分的收成既没有落到百姓的手上,也没有落到政权的手上,反而是落到了那些大地主以及豪强阶层的手中。
在王莽夺政的那段时期,其实也曾想办法治理过这个问题,他想直接收回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然后分配给百姓。
可问题在于王莽的手段太过激进,完全就脱离了当时的实际,其并没有考虑到大地主在土地兼并这一块早已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短时间的强制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从而也就直接导致王莽在抑制土地兼并的这一方面其实也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
之后也就到了光武帝刘秀执政时期,土地兼并的势头愈演愈烈,改革土地政策、抑制兼并显然也就成了刘秀稳定政权的当务之急。
可刘秀还能怎么办呢,怀柔政策这些大地主不上当,强制手段又有可能激起这些大地主的武装反抗。
思前想后之下,也就有了“度田”这样一个折中的法子,也就是重新清丈全国土地。
说白了也就是暂时不收回这些被地主豪强兼并的土地,但是这些大地主不得隐瞒不报或者少报,不得借漏洞趁机中饱私囊。
继而等土地丈量的差不多了,便可以通过迁徙豪强到其他地方定居等诸多方式来轻松的收回土地。
显而易见,在迁徙豪强等回收土地的方式正式推行之前,对于土地数据的精准掌控无疑就显得极为重要。
而欧阳歙贪污的手段,正好就是借着清丈土地的契机少报了一部分土地,从而将这一部分隐瞒不报的土地税收变成了自己的。
在那个节骨眼下,大家说刘秀能放过吗?定然是不能的,一旦放过,那前面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可就全部付诸于东流了。
而且有了这么一个饶恕罪行的先例,其他隐瞒不报或者少报的被发现以后又该怎么治罪?
所以,对于刘秀而言,欧阳歙对于东汉的功劳他是知道的,可是在那个节骨眼下,就算是他再看好欧阳歙,两者之间的情分再多也没用。
因为“法不容情”,律法的威严不容践踏和亵渎,一旦饶恕了欧阳歙,也就等同于是在律法层面上开了一条贪赃枉法的后门。
长此以往,不但民众利益会受到伤害,东汉政权的根基更是会因此而存在崩溃的可能。
1、欧阳生,名容,字和伯。西汉千乘人,曾从伏生学今文《尚书》,为博士,授倪宽。他的后代也多出学者,其曾孙孙高、高孙地余均为博士,世代以研究《尚书》为特长,因此《尚书》世有欧阳氏学。
2、欧阳歙,字正思,乐安千乘(今山东省高青县)人。东汉政治家。为人廉恭礼让,以祖传“伏生尚书”任博士。王莽时任长社宰,后投更始帝刘玄任原武令。东汉建立后任河南尹,封鄱阳侯,后又迁升汝南太守。
在汝南任官九年,教书育人,任用贤才,颇有政绩。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拜相,任大司徒。虽然颇有名声,但欧阳歙为人不知自爱,依靠自己的权位,贪得无厌。一次,光武帝派遣谒者清查二千石以上官吏的土地,结果查出欧阳歙在汝南郡长任内,测量田亩作弊,贪污千余万钱,被捕下狱。
欧阳歙的学生平原人礼震,年纪才十七岁,要求代替欧阳歙一死。而刘秀毫不动摇,欧阳歙最后终于死在狱中,法律的尊严也得到维护。
3、欧阳建,字坚石,冀州人,石崇之甥。西晋渤海南皮(今河北南皮)人,生年不详(据《鲁西南欧阳氏宗谱》载欧阳建生于二六九年),卒于晋永康元年,年三十余岁。著有《临终诗》以及《言尽意论》,提出了古代唯物辩证观点。
历任尚书郎、冯翊(今陕西大荔)太守,到赵王司马伦专权时,欧阳建想有所作为,欲立楚王,由是与司马伦有隙。
于是他与潘岳偷偷劝淮南王司马允诛杀司马伦,事泄,欧阳建全家不论老少都被斩首。临刑时,作诗文《临终诗》,甚哀楚。他曾提出“言尽意”的思想,否定语言不能表达事物的说法。
4、欧阳询(557年一641年),字信本,汉族,唐朝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唐朝著名书法家,官员,楷书四大家之一,南梁征南大将军欧阳頠之孙,南陈左卫将军欧阳纥之子,南朝梁太平二年(公元557年)出生于衡州(今湖南衡阳),祖籍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
欧阳询与同代的虞世南、褚遂良、薛稷三位并称初唐四大家。因其子欧阳通亦通善书法,故其又称“大欧”。
他与虞世南俱以书法驰名初唐,并称“欧虞”,后人以其书于平正中见险绝,最便于初学者,号为“欧体”。
代表作楷书有《九成宫醴泉铭》、《皇甫诞碑》、《化度寺碑》,行书有《仲尼梦奠帖》、《行书千字文》。对书法有其独到的见解,有书法论著《八诀》、《传授诀》、《用笔论》、《三十六法》。所写《化度寺邑禅师舍利塔铭》,《虞恭公温彦博碑》,《皇甫诞碑?》被称为“唐人楷书第一”。
5、欧阳通,欧阳询第四子。询去世时,通尚年幼,母徐氏抚养至殷,盼子继承父业。询书手迹,散在民间,家藏无几,徐氏不惜重价购回若干。通朝夕临摹,书法大进。
初拜兰台郎,凤仪中迁中书舍人,母徐氏病故,通居丧尽哀,时论称有唐60年来,朝官中居丧最严谨者。后迁怀州刺史,衡尉卿。累迁殿中丞、兵部尚书、太常卿、刑部侍郎、金紫光禄大夫。
封渤海子、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复转司礼卿、判纳言事(《中国历代宰相志》)为相月余,武后欲废中宗,立武承嗣为太子,通与岑长倩等泣谏,进折邪之说,请立睿宗为太子。言甚切,忤逆武则天。
天授二年(691)为来俊臣陷害下狱,五毒备至,终无异词。来俊臣只好对岑长倩长子岑灵源用刑,诬欧阳通、格辅元等数十人谋反,“皆陷以同反之罪,并诛死”。神龙元年,诏追复官;还家产,立庙祀之,并荫一子官继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阳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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