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知道读者都很感兴趣金幼孜和练子宁的故事,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金幼孜和练子宁都是明朝初期的名臣,两人年少时曾一同求学,所以成为至交。两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抱负,希望能够学有所成,为社稷多做贡献。虽然金幼孜与练子宁是至交,但是在人生的道路上,两人的选择却截然相反。
建文四年,朱棣顺利进入南京城,建文帝从此下落不明。紧接着,朱棣登基为帝,这时建文一朝的臣子,就要做出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要不要归顺朱棣。
众所周知,方孝孺就是因为不肯归顺,还当场顶撞朱棣,从而被灭了十族。黄子澄、齐泰也被灭了九族。那么金幼孜和练子宁二人,最终的选择如何呢?
朱棣登基后,将练子宁绑上朝堂,练子宁宁死不屈,当场痛骂朱棣大逆不道。朱棣勃然大怒,随即命人将练子宁舌头割了,还解释自己这是在效仿周公辅成王。结果练子宁用手蘸着嘴里的血,在地上写道:“成王安在!”
朱棣一看更加愤怒了,于是下令将练子宁处以磔刑,同时诛杀练氏族人。当时练子宁家乡四百多户人惨遭屠杀,仅有一位叫练珍的孩子被人偷偷救出,才不至于让练氏一族被杀绝。
这边练子宁选择宁死不屈,最终被朱棣残忍杀害,而好友金幼孜则是选择归顺朱棣,为他效力。练子宁和金幼孜是至交,本该是志同道合才对,为何在朱棣一事上,他们却一个降一个不降呢?
一、仕途不同
金幼孜为什么会归顺朱棣,是因为他有志难舒,在建文朝完全不受重用。他刚刚入仕的时候,是户科给事中,属于从七品官职。他在朝中就是个低级官员,人微言轻,皇帝自然也不重视他,所以金幼孜在建文朝并无作为。
对于金幼孜来说,朱棣本来就是朱元璋的儿子,只要他是个明君,自己就可以辅佐他,借此展示自己的能力。事实证明,朱棣确实很看好金幼孜,他建立文渊阁后,就让金幼孜进入文渊阁参掌机密。
而练子宁在洪武朝就受到朱元璋赏识,授翰林修撰。后来母亲去世,练子宁回家奔丧,可是回来后,朱元璋又提拔他做了工部侍郎。建文元年,练子宁受到建文帝重用,任吏部左侍郎。
所以在练子宁心中,朱元璋和朱允炆对自己都有知遇之恩,他势必会忠心辅佐下去。当朱棣起兵后,练子宁便认定他是反贼,甚至在发现李景隆有通敌之嫌时,他还以死相谏,要建文帝处死李景隆。他要誓死效忠建文帝,自然就不会投降朱棣。
二、志向不同
当初二人一同求学的时候,练子宁就这样对金幼孜说过:“子异日必为良臣,我必为忠臣,无相负也。”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二人一开始的志向就有所不同,练子宁希望成为一个忠臣,而金幼孜更想成为良臣。
所谓忠臣,是指忠于某位君主,为其效力的官吏。练子宁得到朱元璋的赏识,朱允炆的重用,他自然要忠于两位君主。当时建文帝在大火中失踪,朱棣却声称建文帝已经葬身火海,练子宁作为忠臣,只有以死表明其心。
所谓良臣,是指让自己获得好名声,又能帮助君王得到显赫的称号,子孙世代先传,荣宠享受不尽的大臣。
金幼孜在建文朝有志难舒,就算以死追随建文帝,在后世也不过是默默无闻。与其如此,还不如投降朱棣,用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挣得一个好名声,也帮助朱棣获得显赫称号,让自己的子孙世代相传,荣宠享用不尽。所以,他选择成为一名良臣。
其实尽管二人的选择不同,但是毫无疑问,他们的选择都没有错。练子宁虽然结局悲惨,但他终究落得个忠臣的好名声。而金幼孜归顺朱棣以后,也得到其重用,不仅自己名留青史,子孙也皆受到皇帝厚待,被封了爵位。
所以不能因为练子宁宁死不屈,被朱棣处以极刑惨死,就说他是愚蠢的。也不能因为金幼孜选择归顺朱棣,就说他是建文叛徒。两人的选择都没错,他们只是以自己选择的形式,让自己名留青史而已。
新干县常住人口为329830人(2010年)。
新干县简介:
新干县为江西省吉安市下辖县。
秦代置新淦县,因县治临近紫淦山及淦水,因而得名;1957年,改新淦县为新干县。
新干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在吉安市北部。
东邻丰城县、乐安县,南接永丰县、峡江县,西毗新余县,北界樟树市。
新干县著名人物有何昌言、金幼孜、练子宁、王言、邹努等;风景名胜有东山寺、东山森林公园、文昌塔、大洋洲程家商墓遗址、黎山景区、龙古山龙宫洞、新石器时期遗址景点等。
地形地貌
新干县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蹊径状倾斜。
县境北部、西部以平原为主,约占17%;东部、南部和中部以山地、丘陵和低岗为主,分别约占32%、10%和41%。
气候
新干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年平均气温17.5°c, 年均降水量1604.5毫米,全年无霜275天。
在我看来,〈狂人日记〉中有关“吃人”的那段话,应当有这样三个层次。
其一,中国“古来时常吃人”而被“仁义道德”遮蔽了的,这并非就是礼教“吃人”。
鲁迅笔下的“狂人”在其“日记”中,说到中国历史上的几个“吃人”的例子,一是《左传》宣公十五年的的宋国都城被楚军围困时的“易子而食”;二是《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说的“食肉寝皮”(鲁迅在《随感录五十四》、《随感录六十一不满》以及《由中国女人的脚推断中国人之并非中庸又由此推断孔夫子有胃病》等杂文中都曾说到“食肉寝皮”,可见印象之深);三是“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四是“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五是徐锡林(麟)的被吃;六是“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所有这些“吃人”的实例,大概都是从每页都写“仁义道德”的字逢里看出来的。只是“狂人忆中有误”,才将易牙“蒸其首子(应为子首)而献之(齐桓)公”说成了“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又将唐代《本草拾遗》的作者陈藏器,误为明代《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这些因为出于小说人物之口而有些“变形”的史实,未必都与“礼教”有关,例如易牙将自己的儿子蒸了给齐桓公吃,未必就符合孔子或儒家的主张。但《论语》没有提到此人此事,《孟子》虽然说到此人,说的却是他的烹调,至于他的那件灭绝人性之事,连提都没有提及。这可以说是被“仁义道德”遮蔽了的“吃人”。
其二,是那些“吃教”的人,借礼教之名“吃人”,这也不是礼教“吃人”。
这样的人,也就是吴虞在《吃人与礼教》一文中说的“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的人,他说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被孔子称为“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齐桓公,周襄王拿祭肉给他,说他年纪大了,不必下拜尽君臣礼节。他与管仲商量后,还是下拜尽了君臣礼节,从这一点看,此公似乎也讲“礼教”,然而,易牙的儿子却是给他吃了的。一个是“以太牢祀孔子”的汉高祖,吴虞称他为“崇儒尊孔的发起人”,然而,正是这个汉高祖,“诛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醢”是古代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的一种酷刑,这位“崇儒尊孔的发起人”对彭越用了这样一种酷刑之后,,不但自己吃用人肉剁成的肉酱,还要让他的诸侯们都尝尝这种肉酱的滋味,大概也有点杀鸡儆猴的意思。当然,这都是“礼教”的旗号正式打出来之前的事,虽然也都与“礼”有关。“礼教”的旗号打出来之后,这样的事只会有增无减。鲁迅很熟悉的魏晋名士嵇康,就是因为钟会打了小报告而被害死的,这小报告中有一条罪名,就叫“害时乱教”,此“教”不正是“礼教”吗?然而,被嵇康目为“礼法之士”的钟会,又哪里就真的信奉“礼教”?倘若钟会真的严守纲常名教,日后会落到那个下场?当然,钟会还只是“吃教”者中的想当权势者的人,至于“吃教”者中处于权力顶层的“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的权势者们之“吃人”,更是怵目惊心。那个采用董仲舒之“八字方针”的汉武帝“吃”了多少人谁能说得清楚,不是连他自己的亲生儿子——还是太子呢——都被他“吃”了吗?那个“效周公辅成王”的朱棣,即日后命胡广、杨荣、金幼孜等儒家士大夫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并亲自为之制序的永乐大帝又“吃”了多少人,那些个真正信奉礼教或纲常名教的,不是都被他以极其野蛮的方式“吃”了吗——有的如练子宁被割了舌头,有的如铁玄被投入沸腾的油锅之中,那个“读书种子”方孝孺,还被灭了十族。
其三,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确实也有“礼教”本身吃人的一层意思。这样的实例,在这篇小说中有一个:“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此说其实也是于史有据的,就是出于宋代的“割股疗亲”——“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出于《二十四孝》的,则是“郭臣埋儿”。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所说的“表彰节烈”,即表彰那些为丈夫或未婚夫活着守寡或死去尽忠的女子。如此鼓吹孝道,表彰节烈,颇似衍太太之所为,明知小孩子在寒冬季节吃冰会肚子疼,却鼓励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明知小孩子打旋子旋得多会跌倒。却鼓劲说:“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让子女为“孝”女子为“贞”而走上一条死亡之路。吴虞的《吃人与礼教》中所举礼教“吃人”的臧洪与张巡两例,则是为“忠”的了。臧洪是汉末之人,在袁绍“兴兵围洪,城中粮尽”之时,他居然“杀其爱妾,以食兵将”。(〈后汉书·臧洪传〉)张巡是唐代睢阳守将,在“城中粮尽,易子而食”之时,“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请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以此为榜样,“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这样血淋淋的“吃人”事迹,明明白白是在“礼教”的旗帜下出现的,还写入了《唐书·忠义传》。“礼教吃人”,当然也是通过具体的人去“吃”的,这是被“礼教”控制了的人,他们既“吃人”也被人“吃”,而这“吃”与“被吃”,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之间,《狂人日记》中的“我”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了……/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最后发出这样的呼吁: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我想,《狂人日记》中说的“吃人”二字,应当从上述三个层面去理解,才是完整的,符合鲁迅的本意,而且无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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