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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想复兴分封制,背后原因是什么

众妙之门 2023-06-19 02:27:09

李世民想复兴分封制,背后原因是什么

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李世民的故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当年,周武王率领大军讨伐商纣,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周朝,为了维持国家的稳定,周王室采用的是分封制的手段,就是将土地跟人民赏赐给功臣或者贵族,并且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以及世袭的权力。这种手法,在初期的时候,各诸侯还能帮助周天子守住江山,等时间越久,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的局面,最终由秦国一统天下。

秦统一天下后,就废除了分封制。但是秦朝以后建立的国家,多多少少还有分封制的影子,比如汉朝跟晋朝分封皇室子孙。因为分封制的诸侯自主权利过大,就发生了西汉的“七王之乱”跟西晋的“八王之乱”。可以说分封是不利于一个王朝加强中央集团的,时间越久,国家就越容易分裂。

熟读历史的李世民当上皇帝后,居然也想搞出分封这一套。说干就干,在贞观十一年,也就是公元637年,李世民就分封他手底下的十四位功臣为外地的刺史,并且让他们的子孙继承他们的刺史位置。

乃以无忌为赵州刺史,以赵为公国;房玄龄宋州刺史,国于梁;杜如晦赠密州刺史,国于莱;李靖濮州刺史,国于卫;高士廉申州刺史,国于申;侯君集陈州刺史,国于陈;道宗鄂州刺史,王江夏;孝恭观州刺史,王河间;尉迟敬德宣州刺史,国于鄂;李勣蕲州刺史,国于英;段志玄金州刺史,国于褒;程知节普州刺史,国于卢;刘弘基朗州刺史,国于夔;张亮澧州刺史,国于郧。——《新唐书》

这种分封事件无疑就是开历史倒车,更容易酿成亡国。李世民糊涂了,他手底下的大臣可不糊涂。房玄龄、魏徵、长孙无忌、马周、李百药、于志宁等大臣极力反对,他们认为历史上已经出现了诸侯王造反的现象,现在又给我们这些功臣这么大的权力,又怎么能保证子孙后代不会造反呢?李世民也很郁闷,本来是一番好意,大臣们却不领情,双方就这样僵着。

长孙无忌见苦劝李世民没有效果,就想到了自己的儿媳妇,也是李世民的嫡长公主——长乐公主。长乐公主是皇后长孙氏的女儿,甚得李世民的喜爱,还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李丽质。等到长乐公主成年,李世民就要为她找一个好人家,为了不让长乐公主受委屈,李世民把长乐公主许配给了她的表哥长孙冲,也就是长孙无忌的嫡长子。

长乐公主进入宫中见到自己的父皇,她不再以大臣的角度劝谏李世民,而是站在皇家角度。她对自己的父亲说:“这些大臣为了大唐的事业,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天下才统一了,父皇你把他们赶到外地,这和那些流放的徒刑犯有何区别呢?”

李世民反复思考了这件事,觉得分封确实不妥,也就不再跟大臣们僵着了,就放弃了分封的想法。

唐太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我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从战国时期产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地主阶级的一层建筑,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制度。自产生以来,历朝都实行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到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开始产生,国家也随之出现。在奴隶社会,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王同各级奴隶主依靠国家行政机构、军队、刑罚、监狱等对广大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周武王灭商以后,我国历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分土封侯制。周王是最高统治者,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又是诸侯的共主。周王以下实行分封制,形成一种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的统治,并且世卿世禄。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坐大,出现了春秋五霸迭兴。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领主制经济解体,封建地主制经济萌芽,战国时期各国先后进行了变法,在不同程度上削弱或基本上取消了世卿世禄和分土封侯制,逐步建立起了以职官制度为特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国君起初称侯,战国中期以后,相继称王。车君之下,由相和将分掌政治和军事。相之下,有御史、执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职,分掌兵刑钱谷等。地方则逐步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长)均由国君任免。县下有乡、里等基层组织。这是一套正在形成中的以地主豪绅为基础的新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封建地主制社会的开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皇帝制。确定最高统治者的名号为皇帝,嬴政自称始皇帝,总揽国家大权。

(2)三公九卿制。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称为“三公”,分别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监察百官和管理军事。“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各部门的政务。

(3)郡县制。郡设守、尉、监御史,郡下设县,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治安机构叫“亭”。郡县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发展,在当时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对保卫、巩固统一,对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对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袭了这套制度。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慨然写道: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何谓秦政?就是君主专制统治。这种政治,是由君主个人全权占有和控制整个国家机器,其统辖范围内的任何人物对君主都是绝对隶属和臣服的关系。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五,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五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时,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枢体制。A.建立中朝。为削减丞相权力,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中朝”,形成一个宫内决策机构,也称为“内朝”。依靠内朝,削弱相权。B.设置刺史与司隶校尉。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把全国划为13个州,各州设刺史一人,定期巡视所部郡国,监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强的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的贯彻。在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纠察京师百官。C.《推恩令》与《附益法》。将诸侯国越分越小,不许诸侯王招结宾客,削减诸侯国的力量。D.加强法制。增补《汉律》,重用“酷吏”。

汉武帝刘彻(前156年-前87年)

(2)建立侍从军和禁卫军。西汉前期实行征兵制,中央没有长期驻守的军队。汉开帝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侍从军主要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禁卫军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

(3)改革财政。汉武帝对财政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以增加财政收入。改革有四个方面的措施:A.改革币制。禁止私人铸钱,由国家统一铸造五铢钱。B.盐铁专卖。收盐、铁、酒归官营。C.均输、平准。均输法就是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贷物,以谋取利益的政策。平准法就是由国家平抑物价的政策。D.算缗、告缗。算缗就是征收财产税。还下令“告缗”,鼓励告发隐瞒财产不报者。

(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统治。还在长安兴办太学,培养人才,以选拔官吏。

这样,西汉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巩固。

刘秀建立东汉后,以“中兴”汉家相标榜,恢复和发展了西汉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刘秀加强中央集权是西汉武加强中央集权的继续和发展。

(1)退功臣,进文吏。刘秀给跟随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却解除了他们的实权。选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国家的人为官吏。

(2)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

(3)加强监察制度。恢复和加强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三套监察机构。

(4)集军权于中央。削弱地方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中央的军队有四支,在首都有两支,就是南军和北军;在地方上有两支,即黎阳营和雍营。

汉光武帝刘秀(前6年-57年)

由于士族门阀势力的膨胀,出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中央集权制的失败。但在各割据区内,统治者也都实行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完善

隋的统一,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统一。隋文帝即位后着手改革,维新朝政。

(1)三省六部制。在中央机构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六部长官都叫尚书,归尚书省管辖。

(2)州县制。地方的行政机构,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还加强对地方官的考核,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由中央任免。

(3)改革府兵制。将军户编为民户,户籍改属州县管理,和一般民户一样按均田令分得土地,从事生产。从此,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起来,由原来的兵民分离制度成为兵农全一,寓兵于农的制度。

(4)创立了科举制。隋文帝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地方州、县学每年推选优秀生到朝廷进行考试,根据成绩录用。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影响:防止豪强地主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政开辟了途径,扩大了地主阶级政权的政治基础。

(5)编制《开皇律》。

唐朝沿用隋制而有所改进,使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完善。

(1)中央与地方官制。在中央,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仍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唐玄宗时分为十五个道 。

(2)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单位叫折冲府(又称军府),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隶属于太子。军府所领的府兵叫卫士。卫士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操练,不纳租调,不服徭役,但要轮流到京城宿卫,或到边境戍守。遇到战争要自备衣粮器械,应召出征。领兵将领都是临时委派,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作用:有利于防止将帅专兵跋扈,40%的折冲府集中在关中一带,使朝廷拥有雄厚的军事力量,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唐太宗李世民(599年-649年)

(3)科举制。创始于隋的科举制,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方法。唐朝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等。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和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过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儒家经义,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为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释褐试)合格,方能授官。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法律。唐代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唐律疏义》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安史之乱后,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发展,出现了五代十国的纷争局面。到后周时开始出现走向统一的趋势。周世宗柴荣进行了改革和南征北伐,为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

北宋的统一与秦汉、隋唐的统一不同,因为当时还有辽、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为了阻止其它政权的侵扰,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北宋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在中央,由宰相掌管政事,正职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副职叫“参加政事”。另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三司掌管财政,这样相权缩小了,标志皇权进一步提高。 在地方,推行用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县官原由地方任命,改由朝廷委派;州官之下,另设通判,名为副职,实为互相牵制。

(2)军事制度: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解除了禁军将领石守信等人的兵权。把地方精兵编入禁军,地方只留些战斗力低弱的厢军。禁军由中央直接控制,屯驻京师,轮流戍守边地。又创禁军“更戍法”,使兵将互不熟悉,将不专兵,便于朝廷控制。

宋太祖赵匡胤(927年-976年)

(3)财政与法律:北宋把地方的财政权划规朝廷设置的转运使管辖。在各路设提点刑狱掌司法,凡死刑必须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权收归中央。

影响:加强了皇权,消除了分裂割据的隐患。但对武将防范过严,官僚不断增多和军队缺乏训练,又酿成了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

北宋中期,王安石以“富国强兵”为宗旨进行了变法,主要内容有“理财”和“整军”两大类。但新法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变法运动最后归于失败。

元朝结束了五代以来的政权分立局面,实现了全国大统一。但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维护其大一统局面,也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中央制度。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兵权、御史台掌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长官后来都由皇太子兼领。另外还设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务,设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式匠等。

(2)行省制度。元朝地方政府,主要设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但例不常设)、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处理一省的政务,举凡民政、军政无不统领。

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了下来。

(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极端化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使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获得高度发展。

(1)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明成祖时,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

(2)军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影响: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

(3)监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为了监视官吏和镇压人民反抗,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设立“东厂”,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明朝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影响: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4)学校和科举,明代学校用以培育人才,秒举用以登进人才。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名国学、太学。在地方上的为府、州、县学。在科举考试方面,考试分为两级,低一级的是乡试,高一级的是会试和殿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影响:八股取士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

(5)《大明律》和《大诰》。修订法律,严刑峻法。

清朝沿袭明朝政治制度又有所改革,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1)中央制度。清初仍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央机构,但权力愈来愈小。内阁之外又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军国大事。康熙时设南书房分内阁之权。雍正时推行奏折制度,内阁之权更为削弱。雍正七年成立军机处,此后,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办理,成为执政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军机处无定员,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的制度上的规定,只是奉旨办事,更有利于皇帝集权。中央机构有六部分管政事,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全称“三法司”,审理重大案件。另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设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以大臣统领,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扰。

清圣祖玄烨(1662-1722在位)

(2)地方制度。在地方上分省、道、府、县四级。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大致两三省设一总督,每省设一巡抚。督抚以下各省设承宣布政使管民政、财政,设提刑按察使管司法刑狱。省下为道,道下为府,府下为县。

(3)边疆制度。在东北地区,盛京为陪都,设户、礼、兵、刑、工五部,另设奉天府,掌盛京地方之事。在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掌军政。在外蒙古地区,实行扎萨克制,即盟旗制度。在青海、新疆、西藏,设办事大臣。

(4)兵制。清朝的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是清入关前原有的部队,定都北京兵,把八旗兵分成京营和驻防两大部分,各有十余万人。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驻防坐镇地方。绿营兵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配合八旗兵驻扎北京和各省,约有六十万人。二者交叉分布,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既便于防御和镇压人民的反抗,又便于八旗兵监督和控制绿营兵。

(5)思想统治。清朝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加强思想统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自建立之始,就在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中不断地发展变化。一方面,地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要不断地强化国家机器,改变它的统治手法,历代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首先在于此。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促使其强化国家机器。

从全国来说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历代都是加强中央的权力,削弱地方的权力。体现在:(1)财政上,“利出一孔”,归于中央。即财源由中央垄断。为达到对全国财权的控制,历代封建王朝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将农民固着在土地上,以保证农业税收的来源。如西汉编户制度:东汉及一些朝代核实全国田亩,隋唐在中央设户部,管理财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强对盐、铁、铜、钱币等重要资财的管理。如汉武帝时的盐铁专卖。(2)剥夺地方事权,官吏自帝出。(3)司法上,法由帝颁,律由国掌。(4)军事上,“强干弱枝”,中央宏观调配全国军队,皇帝总揽兵权(5)意识形态领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

从中央来说是皇帝与大臣的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他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最终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是辛亥革命。

唐太宗得位不正,政绩也不是太出色,为什么历史上评价很高,很少负面评价?

唐太宗李世民被隋炀帝杨广册封为“秦王”,他也是隋炀帝的女婿,“秦”一般意味着具有贵族“人权”传统,如果不造反,是妥妥的皇帝女婿,享受荣华富贵。

而他产生了雄心壮志,意图逐鹿中原,再上层楼,除了当上九五至尊,一力挽救天下苍生,基本没有其他路径可选。

现代人有很多误解,认为李世民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属于“大逆不道”,其实天下大半都是他借用李渊的名义打下来的,如果按他应该退位让贤的角度来分析,他的行为简直是多此一举,他要享受荣华富贵,直接当皇帝女婿就可以了,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造反,究其根源,造反主要是李世民的事业,而不是赶鸭子上架的李渊。

现在的时髦语言,李世民纯粹是“挂靠”李渊的隋王朝“太原留守”的旗号,结果隋王朝挂了之后,李渊以“唐王”名义建立起了唐王朝,李世民则放弃了“秦王”的名义。

这与秦始皇统一天下实现“郡县制”而不是他的儿子扶苏主张实行“分封制”的矛盾是一样的,既然“一统天下”,还是要进行“分封”,那就会面临为什么要“一统天下”的困惑。

总的一条,李世民得位应该是比较“正”的,只不过得位过程中的杀戮性质重了一点而已,就像汉王朝吕雉得位过程中的屠杀刘氏诸侯王,宋王朝赵光义得位过程中的“烛影摇红”疑案,都是必须体现出开国君主的心狠手辣的特点有关。

唐太宗李世民的战绩比较突出,与隋炀帝杨广的战绩类似,政绩方面其实也吃了隋炀帝的老本,但他父亲李渊是隋炀帝的表哥,他则是隋炀帝的女婿,也是不争的事实,他的主要施政特点是确立了古代“人治”版的“三权分立”,唐太宗的皇权,魏征的监督权,房玄龄、杜如珻的相权,一直是政治佳话。

李世民差点制造一个历史上最大的悬案,那就是准备立他的儿子,隋炀帝的孙子李泰继承皇位,他认为李泰最像他,能力最强,如果这个设想最终实现的话,可能就不可能产生佛家女皇帝武则天了,而李世民的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为隋炀帝施展“嫁衣神功”肯定将成为千古谜题。

另外,李世民的“(儒家相权)民为贵,(道家监督权)社稷次之,(帝王皇权)君为轻”,则一直是千古名言,传颂至今。

汉唐盛世对现实社会的借鉴意义,告诉我是什么,晚上要考的,万分感谢!!!

西汉和唐代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中国封建社会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国家统一、文化昌明、武功强盛、国威远播,是汉唐两朝的共同特点。但是,两个王朝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选择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路径。西汉王朝在汉初地方分权的背景下走的是中央集权化不断加强的 道路,唐王朝则在初期高度中央集权的背景下走的是地方分权化趋势不断增强的道路。
西汉
文景之治
汉唐盛世
西汉初年,经济萧条,到处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汉高祖及其后的汉文帝、汉景帝等,吸取秦灭的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和劳役等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文景时期,提倡节俭,重视“以德化民”,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减至四十钱,徭役则减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时十七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二十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二十三岁。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①秦代大多数罪人,即被判处为隶臣妾以及比隶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②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③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见云梦秦律)。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减轻了笞刑。改革的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虽没有认真执行,但文帝时许多官吏能够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文景两代对周边少数族也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与汉王朝分庭抗礼。文帝即位后,为赵佗修葺祖坟,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黄屋左纛,归附汉王朝。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年),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文帝个人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他即位不久,就废止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地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祥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当节俭,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等于中人十家之产,于是作罢。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国家的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景两代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
西汉王朝的中央集权化进程
  汉代推进中央集权化进程的背景是西汉初期广泛存在的分封制和诸侯王国,西汉王朝的中央集权化进程实质上也是分封制不断被改造、诸侯王国权力不断被限制的过程。   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争取胜利,曾先后分封异姓功臣七人为王。刘邦称帝后,又逐个清除异姓王,并先后分封了九个同姓王。这样,汉帝国的版图以朝廷直辖15郡为中心,形成了“诸侯比境,周匝三垂”的基本格局。汉初,一方面在部分地区推行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在许多地区推行由中央间接控制地方的分封制和建立诸侯王国,造成了地方权力结构的复杂局面。郡县制体现的是中央对地方直接统辖和直接管理的关系,以中央集权为主要特征,属于单一制的范畴。分封制体现的是中央对地方间接统辖和间接管理的关系,以地方分权为主要特征,属于复合制的范畴。汉初,诸侯王国的地域大于中央辖郡,地位高于中央辖郡,这表明汉初地方的基本性质是分封制为主郡县制为辅或曰复合制为主单一制为辅的地方分权制。这就是汉代推进中央集权化进程的历史背景。   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武帝刘彻,西汉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曾采取过一系列改造分封制和削弱诸侯王权力的措施,如剪除异姓王、分封同姓王、“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平定吴楚七国之乱、颁布“推恩令”等。这些措施,人所周知,耳熟能详,笔者不拟重复,这里只想从诸侯王国政区性质变化这一侧面来谈西汉推进中央集权化的历史进程。   西汉诸侯王国政区性质的变化过程大约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在汉高祖初年分封异姓王时期,诸侯王国是一种高度自治的政区实体。诸侯王在本封国内具有完整的行政权,可以任免几乎所有的王国官员。王国向中央承担的义务似乎只有定期朝贡和不定期提供兵役。这一时期,在中央权力结构方面,是以皇帝为中心的君主专制政体。在地方权力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则是地方分权的分封制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结合而以地方分权为主。   在汉高祖分封同姓王至汉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以前,诸侯王国是一种基本自治的政区实体。诸侯王在封国内具有不完全的行政权,可以任免大多数王国官员,除中央代置丞相外,诸侯“得自除内史以下”、“自除御史、廷尉、宗正、博士,拟于天子”(《史记·五宗世家》)。这一时期中央虽然采取过“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政策,某些封国的实力遭到削弱,但依然存在“夸州兼郡、连城数十”(《汉书·诸侯王表序》)的强大封国,诸侯王国的总体实力依然如初。因此这一时期汉代的政体性质基本类同前一时期。当然,中央集权因素具有某些量的增加。   在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至汉武帝前期,诸侯王国是一种有限自治的政区实体。诸侯王在本封国内只有部分决策权,可以任免部分级别较低的王国官员。《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载,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衡山王刘赐犯有过失,“有司请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史记集解》引如淳语:“《汉仪注》吏四百石以下,自调除国中。今王恶,天子皆为置之”,在此之前衡山王至少有除置四百石以下官吏的权力。这足证吴、楚乱后诸侯王仍有任免中下级王国官员的权力。这一时期,在地方权力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比重基本是平分秋色。地方分权为主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   汉武帝后期以后,诸侯王国完全失去了行政权。诸侯王“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后汉书·百官志五》),官员的任免权完全被剥夺。“诸侯唯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汉书·诸侯王表序》)。诸侯王之号除了仅表示政治身份和获取经济利益外,已不再具有其他政治意义。从此,诸侯王国的自治实体色彩消失殆尽,尽管形式上仍与郡县制并存,但体现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的性质完全变成了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封国只是地方政区制度的一个特殊形式而已。至此,西汉王朝完成了推进中央集权化进程的历史任务,实现了地方政体由复合制向单一制的转变。

贞观之治
贞观之治是指唐朝初期出现的太平盛世。由于唐太宗能任人唯贤,知人善用;开言路,虚心纳谏,重用魏征等;并采取了一些以农为本,减轻徭赋,休养生息,厉行节约,完善科举制度等政策,使得社会出现了安宁的局面。当时年号为“贞观”(627年--649年),史称“贞观之治”这是唐朝的第一个盛世,同时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23年,使唐朝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由于他在位时年号为贞观,所以人们把他统治的这一段时期称为“贞观之治”。“贞观之治”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璀璨夺目的时期。   太宗从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认识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吸取隋朝灭亡的原因,非常重视老百姓的生活。他强调以民为本,常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太宗即位之初,下令轻徭薄赋,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唐太宗爱惜民力,从不轻易征发徭役。他患有气疾,不适合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但他一直在隋朝的旧宫殿里住了很久。他还下令合并州县,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   贞观之初,在唐太宗的带领下,全国上下一心,经济很快得到了好转。到了贞观八九年,牛马遍野,百姓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升平景象。   太宗在位20多年,进谏的官员不下30人,其中大臣魏征一人所谏前后200余事,数十万言,皆切中时弊,对改进朝政很有帮助。   太宗十分注重人才的选拔,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太宗认为只有选用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达到天下大治,因此他求贤若渴,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并增加科举考试的科目,扩大应试的范围和人数,以便使更多的人才显露出来。?由于唐太宗重视人才,贞观年间涌现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可谓是“人才济济,文武兼备”。正是这些栋梁之才,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贞观之治”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作为一位万人之上的君主能够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唐太宗不愧是一位开明的皇帝。?法律制定出来后,唐太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划一和稳定。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太宗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太宗的苦心经营,贞观年间法制情况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据载贞观三年,全国判死刑的才29人,几乎达到了封建社会法制的最高标准——“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罚。   以民为本的思想,广开言路,虚怀纳谏的胸襟;重用人才,唯才是任的准则;铁面无私,依法办事的气度构成了贞观之治的基本特色,成为封建治世最好的榜样,使唐朝在当时与西方国家相比,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贞观王朝的强盛是中国的任何一个王朝都无法比拟的。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几个强盛王朝,强盛的标志不外乎国富兵强和民丰物阜,在深层文明(主要指制度和文化遗产)上作出突出建树的有贞观王朝。正因为有了贞观之治的基础,武则天才能做到“政启开元”,从而为开元盛世奠定基础。开元盛世的富庶有大诗人杜甫的一首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为证。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相适应,唐王朝的国际威望也达到了顶峰,对外战争取得连绵的胜利,连续百余年保持连续不断的进攻态势,疆土极度扩张,朝鲜、漠北、西域的辽阔疆土相继并入中国的版图,西部疆土直达咸海东岸的石国(中亚细亚塔什干城)。除了这些人所共知的丰硕成果外,贞观王朝的文明程度在当时世界也是首屈一指的,下面几条文明成果使大汉民族成为当时已知世界最最优秀的民族。   贞观年间,农民占有一定土地,赋役负担减轻,有了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那时候,政治比较清明,经济发展较快,国力逐步加强。
开元盛世
  唐玄宗李隆基一心想仿效唐太宗,也做一个英明的君主。即位以后,唐玄宗励精图治,开始施展他的政治抱负和治国才能。   首先大刀阔斧地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并对官吏进行严格的考核。经过一番精心整饬,官吏队伍面貌为之一新,充满了健康、向上的活力,使国家机构这架机器正常地运转起来了。   从开元九年(721年)到开元十三年(725年),玄宗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检田括户运动,意即检查“黑地”和豪强荫庇的“客户”,经过查检,把检括出来的土地全部没收,按均田制分给无地的农民使用;对于帐外人口,一律登记注册,就地入籍。检田括户历时4年,经过辛勤努力,中央政府增户88万,检出大量土地,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数百万。   玄宗还从自身做起,大开节俭之风,凡宫中乘舆服御、金银器物、珠玉锦绣等奢侈的东西统统焚毁,后宫嫔妃自后妃以下者都不得佩珠玉、刺锦绣;禁止天下采珠玉、织锦绣等物,违者杖罚一百。   通过玄宗的一系列措施和努力,农业大大向前发展,农民不再因过重的赋税举家外逃,而是积极性很高地从事耕作,四海之内,无论山川还是沟壑,都出现了一派牛耕农作的兴盛景象。粮食获得大丰收,当时一斗谷物,多则一二十文钱,少则几文钱,天下户口猛增至840余万。   随着农业的发展,商业、手工业及文化科技事业也随之繁荣发达起来。许多海外商人、使者慕大唐盛名而来,最远的波斯、大食(伊朗)都派使节来参观、访问以示友好。当时的唐朝已成为亚洲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唐玄宗把国家治理得不仅国富民强,而且响誉世界,经济达到空前的繁荣,大唐达到了极盛时期。人们把唐玄宗统治的这一时期称为“开元盛世”。
唐王朝的地方分权化趋势
  与西汉的中央集权化趋势相反,唐代则呈现出明显的地方分权化趋势,即唐代初期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逐渐趋于弱化,地方拥有权力的范围和强度不断增强,形成了唐后期藩镇林立,叛乱频仍的局面,最后演变成为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唐代地方分权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政区“道”或曰藩镇(方镇)的形成,二是地方权力的扩大。   唐代的地方政区制度本来是州县两级制或郡县两级制(天宝年间以前为州县两级制,天宝年间为郡县两级制),但安史之乱以后又出现了凌驾于州郡之上的藩镇,当时的藩镇往往被称为“道”,因此道成为最高一级地方政区实体,唐代的地方政区制度于是由前期的州县两级制变成了后期的道州县三级制。   唐代前期的地方在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下几乎没有什么权力。在人事权方面,不仅州县主要官员由朝廷任免,其他僚佐的任命也一概权在中央,西汉以来通行于魏晋南北朝的僚佐辟署制,在隋文帝时期早已废除,“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有辟署之事”(《文献通考》卷39《选举·辟举》)的局面一直延续到了唐前期。在财政权方面,由于唐朝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当时财税制度主体的租庸调制,无论是税种、税率,还是征税时间、输纳方式等等,全由中央制定,“国家税收由中央统收统支,地方政府只有依法征税、纳税和输税的义务,没有制税的权力和擅自支用国家税收的权力”(李治安等《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第40页)。在军事权方面,除了纳入地方政区序列的都督府、都护府具有一定权力外,地方在平时既无统兵权,也无调兵权,根本就没有置兵权。   到了唐后期,地方权力与前期相比不啻有天壤之别。在人事权方面,且不说割据型藩镇“文武将吏,擅自署置”,即使非割据型的一般藩镇也拥有广泛的权力空间。安史之乱后,唐玄宗在西幸途中曾下令“其诸路本节度使虢王巨等并依前充使。其署置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任自简择,署讫闻奏”(《资治通鉴》卷218),“任自简择”官属和郡县官虽是战争期间赋予地方节度使的临时权力,但实质上这种权力在战后仍得到相当程度的保留。藩镇节帅不但可以辟署幕僚,也可以通过差遣的形式任命管下州县的官吏,李德裕《会昌一品集》卷16《潞磁等四州县令录事参军状》就称泽潞镇“缘地贫俸薄,无人情愿,多是假摄”。潞磁等四州的县令和录事参军“多是假摄”就是差遣,而且“以前并是积久之弊”,说明相沿已久。唐后期藩镇人事权的扩张于此可见一斑。在财政权方面,唐前期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也被打破,地方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赋税分割权。建中元年(780年)实行的两税法,以大历十四年(779年)为基准,确定各州府征税总数以及送使、留州的数量,启动了唐王朝建立中央与地方赋税分割制度的进程。至元和年间,唐宪宗“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新唐书·食货志二》),标志着唐后期中央与地方分割两税和中央对两税收支实行定额管理的新体制的全面建立。至于军事权方面,唐后期的藩镇,无论是拥兵一方军政自专的割据型藩镇,还是以向朝廷提供财源为主的财源型藩镇,或者是以防止边地少数民族骚扰为主要任务的御边型藩镇,以及以牵制对付割据藩镇为目标的防遏型藩镇,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常备军。有学者统计,唐后期全国军队近百万,藩镇军约占其中的80%,是当时武装力量的主要构成部分。藩镇的军事权构成了唐后期地方权力最鲜明的特色。   当然,唐后期地方权力的扩大并不限于以上三个方面,即便如此,从以上所述也足以看出在中央集权衰弱的同时,地方拥有越来越广泛的权力,在地方和国家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可以这样说,地方分权化是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运动的基本趋势。
群星荟萃,百花齐放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科技与文化非常辉煌的一个时期。国家也非常重视教育和学识。东汉桓帝时,仅太学生就号称有3万人。
史学方面
 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为以后两千年正史的编纂提供规范。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八书、卅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卅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班固所编写的《汉书》分为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列传。全书体例仿效《史记》,惟改“书”为“纪”,废“世家”入“列传”,还开创了刑法、五行、地理、天文、艺文四志和《百官公卿表》。《汉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断代史。更是成为了以后历代王朝撰写本朝历史的范本。而两汉时期其他的史书还有《东观汉书》、《汉纪》和《吴越春秋》等。很多西方学者认为,汉代的作家所开创的史学标准,直到18世纪都一直领先于世界。   汉代在立国时用无为而治之法,文景时期,又用道家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儒家和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不仅强调无为,还注重礼与德的作用,既承认法律的重要性,又坚持约法省简,务在安民。 而从汉武帝之后,统治者又确立儒家思想成为了正统思想,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即先用德礼教化,教化无效再施之以刑罚。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武帝以后汉王朝法制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汉宣帝曾有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便是这种思想的精辟阐述。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毁坏的很多文献书籍,通过汉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发掘记录得以重现,包括五经当中的古文尚书,也是这时候发掘整理出来的。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经学成为学术主流。由于不同学者对经书的理解与记忆都有偏差,学术也被分为不同流派。宣帝时期,在太学中立学官的,《易》有三家,《书》有三家,《诗》有三家,《礼》有一家,《春秋》有两家,共十二博士。东汉初年,增加到十四博士。到东汉晚期,古文经学走向发达,今文经学日益衰微。   汉政府设立乐府,搜集民间诗歌,即为乐府诗,后世的《乐府诗集》《古诗十九首》《玉台新咏》中便搜集了不少汉代乐府诗,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也是写成于汉代末年。赋是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张衡的《二京赋》等均为千古传颂的文学名篇。汉代时期,隶书亦渐渐取代小篆成为主要书写字体,而隶书的出现则奠定了现代汉字字形结构的基础,成为古今文字的分水岭。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标点符号的雏形。
科技方面
西汉时期已经开始使用丝絮和麻造纸,是纸的远祖,而东汉时的蔡伦改进了造纸术,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纸。造纸术成为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东汉张衡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能够预报地震的候风地动仪。落下闳等人制定的《太初历》第一次将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张仲景因《伤寒杂病论》而被尊为中华“医圣”、中医之祖。而史书记载华佗更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全身麻醉的医生(其真实性现在受到陈寅恪等的质疑)。公元前一世纪的《周髀算经》及东汉初年的《九章算术》则是数学领域的杰作。其中,《九章算术》是对战国、秦、汉古代社会创立并巩固时期数学发展的总结,列有分数四则运算、今有术(西方称三率法)、开平方与开立方(包括二次方程数值解法)、盈不足术(西方称双设法)、各种面积和体积公式、线性方程组解法、正负数运算的加减法则、勾股形解法(特别是勾股定理和求勾股数的方法)等筹算方法,形成了一个以筹算为中心、与古希腊数学完全不同的独立体系。 汉代也是中国最早发明瓷器烧造的时代。这个时期还发明了蒸馏法、水力磨坊、现代马轭和肚带的原型、漆器、用于冶金的往复式活塞风箱、出现于汉末的独轮车、水车和吊桥。造船已经采用了防水隔舱、多重桅和船尾柱舵,并且开始使用罗盘。此外,血液循环也是首先在此时发现。两汉时期,中国的冶炼技术也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铸钱技术成熟,如三铢钱、五铢钱等。彩绘工艺独特,如马王堆所出土的帛书彩绘,各种生活用品齐全,如有“汉代魔镜”之称的铜镜,煮盐技术也不断提高,两汉出现了蒸馏酒,酿酒水平臻于完美。农业技术大幅度提高,东汉早期出现了水排等新式灌溉工具。   汉朝也是中国宗教的勃兴期。佛教在汉明帝时期传入中国,白马寺是中国第一间佛寺。道教也是在东汉时期宣告形成的。东汉末年,道教分为两大流派,一支为太平道;另外一支为天师道,亦称为五斗米道。而五斗米道内部还有一个大支派,以于吉为教主,在长江下游地区传播。
唐朝
唐诗,唐三彩,佛教的传播发展,成就飘逸灵动的敦煌艺术,绚丽多姿的唐代乐舞,如《秦王破阵乐》和《霓裳羽衣舞》。   1、雕版印刷术 我国在世界上最早发明印刷术。隋唐时,已经有雕版印刷的佛经,日历和诗。现在世界上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868年我国印制的《金刚经》 卷子。它的发明,大有利于文化的传播。   2、僧一行 他是我国唐朝时期的天文学家。一行从实测得了子午线的长度。这是世界上测量子午线的第一次。测量子午线的长度对测知地球的大小有很大关系。   3 、孙思邈的《千金方》 他是良朝最著名的医学家。经过不断的努力,写成了杰出医学著作《千金方》。被后世尊为“药王”   4、唐诗,李白、杜甫、白居易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诗歌的繁荣时代。流传至今有近五万首诗歌。这些诗,反映了唐代的社会生活。其中有不少诗具有完美的艺术形式和较好的思想内容,到今仍为人们所喜爱。   5、散文 韩愈和柳宗元是唐朝著名的散文家。韩愈提倡继承存贷散文优良传统,强调写文章不受形式的束缚,要言之有物,有创造性。柳宗元的散文,成就最高的是寓言。   6、阎立本和吴道子 画家,擅人物故事画。他画的<步辇图>生动描绘了唐太宗从在步辇上接见松赞干布派来的求婚使者的情景。吴道子的画立体感强,所画人物形态逼真,“吴带当风”被后世称为“画圣”。 7、敦煌莫高窟 甘肃敦煌东南鸣少山断崖的莫高窟,又称千佛洞,是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宝库之一。现在四百九十二窟,多是隋唐时开凿的。多娄画的是佛经故事,也有一部分反映了唐代的经济繁荣、统治阶级生活的豪华和劳动人民辛勤操作的艰苦。其艺术创作,深刻表现了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卓越才能。
意义
汉唐两朝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选择的不同路径,对我们思考地方权力在两朝盛世形成、持续中所起的作用极富启发意义。我们知道,西汉盛世的顶峰是汉武帝时期,但被后代史家津津乐道的“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盛世局面,就主要出现在作为西汉盛世组成部分的“文景之治”时期以及汉武帝即位的初期,而此一阶段恰值汉代地方权力最为活跃和比较活跃的时期。

他因官职不够,无法参加宴会,唐太宗得知后:升官

公元629年,唐太宗李世民准备 在内殿宴请近臣。当宴会开始之后,李世民却发现曾经在 天策府担任 从事中郎的于志宁并没有出现在宴会之上。李世民感到非常奇怪,于志宁从为李唐效力以来就一直是自己的属下,自己的宴会他为什么不来呢?李世民于是询问负责此次宴席的官员:“于志宁怎么没来?”

那官员答道:“启禀陛下, 此次宴会您下令只召见三品及以上官员,于志宁只是四品官,因此他没有受到召见。 ”听到官员的回复,李世民这才反应过来。不过对于李世民来说,要让于志宁参加也很简单,区区一个官位而已。

唐太宗李世民于是特意下达诏令,邀请于志宁前来赴宴,并在宴会之上将其升任从三品的散骑常侍,还加封他为 黎阳 县公,以示恩宠。

那么,于志宁为何能得到唐太宗如此的看重呢?愿意为了他更改规则呢?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就得了解一下于志宁这个人。

公元617年,李渊率兵攻入关中,于志宁也是在此时投靠的李渊。不久之后, 于志宁被任命为渭北道行军元帅府 记室 ,与 殷开山 等人一同辅佐 李世民 。一直到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于志宁都跟随在李世民左右。

公元639年,唐太宗想要任命功臣为世袭 刺史,以巩固唐朝的统治 。于志宁听说后,极力上谏:“ “如今和古代时势不一样,分封制使人们爱慕虚浮的名位,给后代造成实在的祸患,这不是使江山社稷永久安定的办法。 ” 唐太宗听后,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于志宁敢于直谏的性格,唐太宗十分欣赏,让其成为太子的属官,纠正太子不当的言行和得失。面对太子李承乾,于志宁多次上谏指出其错误的地方,希望他能改正。谁知李承乾不但不听劝告,还因为于志宁的屡次进谏对其起了杀心,派遣刺客前去刺杀。可就算是刺客,在潜入进于志宁家中后, 看到于志宁疲倦地枕着土块睡在草垫上,都不忍心刺杀。

不久之后,李承乾被废。 东宫属官除于志宁之外全都获罪。不光如此,唐太宗还特意抚慰他道:“我并不怪您,听说您多次劝谏,承乾不听您的,所以到了这个地步。”

不久之后, 唐太宗立晋王 李治 为太子,再次任命于志宁为太子左庶子,教导太子。等到李治即位后,于志宁也迎来了他人生的巅峰,他被任命为 侍中 ,加封 光禄大夫 、燕国公,成为宰相,并监修 国史 。

公元665年,于志宁病逝,终年七十八岁,追赠 幽州 都督,谥号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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