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雍正为什么要改土归流?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雍正时期,改土归流是当时一次非常重要的社会变革。雍正年间清政权也成长得十分强大,在入关初期,清政府将执政重点放在防止明朝政权死灰复燃上,对于西南地区的土司事务却无暇顾及而雍正年间明朝残党已经被扫除,西南土司制度对于政府的威胁越来越明显,为维护统治清政府必须在西南地区进行改革。
改土归流的影响极其深远,它废除了西南地区传统的土司统治,权力改由中央直接接触不是发配的流官进行管理,这一制度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改土归流的原因
(一)政治原因
1.康熙帝时期奠定的良好政治基础
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励精图治,平定了很多起义军,明政权也在他的统治下逐渐消灭,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康熙帝建立了以“南书房”为中心的集权政治制度。在这种政治制度下,传统满族贵族的权利被限制,皇权加强,“军功勋旧诸王”制度被废除,清朝前期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政治影响力被降低。
在地方统治上,康熙帝高瞻远瞩,他认为藩镇制度严重威胁了中央统治,于是便平定了三藩,这种措施极大巩固了中央的绝对统治地位,为康熙帝树立起了威严,凝聚了人心。
在边境问题上,康熙22年,施琅被任命为福建水师提督,打败了当地的郑氏家族,一举收复了台湾地区,加强了中央对台湾的管辖。
在东北边境面对沙俄的不断侵扰康熙帝采取了有力的军事活动。雅克萨之战捍卫了东北边疆地区150多年的和平稳定。对于蒙古戈尔丹布康熙帝采取坚决打击的措施,率军亲征,平定了当地的叛乱,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统一,安定了边疆地区。
在西藏问题上,他继承了顺治帝的达赖政策,之后又派士兵驻扎西藏,任命相关官员协助达赖班禅处理西藏相关事务,这一措施稳定了西藏局势,是中央有效的管理西藏政治。 在康熙一朝的统治下,清政府的政权已经到了全盛时期,这为雍正之后实施改土归流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2.土司制度威胁统治
土司制度积弊已久,到了雍正朝统治时期,已经带有了浓厚的地方割据色彩,大的土司领地,甚至比当时的王公贵族都要多好几倍,各土司事例范围就相当于小王国。
对于中央的号令,大土司们常常置若罔闻,中央失去了对土司辖地的控制权,在西南地区正常的国家职能得不到发挥,这大大削弱了国家的统一性,雍正皇帝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改变了过去治标不治本的政治态度,开始有序处理土司问题,加强对西南地区的控制权。
(二)经济原因
1、然后封建领主经济的落后性
在土司制度领导下的西南地区的经济形势属于封建领主经济,农奴完全依附于土司,主要从事农业劳动,土司管辖范围之内的一切资源都属于土司个人,并且可以世代继承。
到了雍正年间这种经济形态,已经逐渐衰亡,因为它严重阻碍了先进的封建经济发展,被当时的社会主流经济淘汰。清朝政府所代表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为了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落后的民主经济制度必将被取代。
2、西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冲击
雍正年间广西地区的商品经济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这大大冲击着传统的封建领主经济,当时西南很多县都出现了特色的圩市,它们是当地货物集散销售的中心,但是土司制度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区域之间的经济交往,影响了商品流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三)社会原因
1、土司与土民之间的矛盾
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土司与土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这是构成改土归流的重要社会原因,大土司们肆意虐待子民,对所属百姓进行超高的赋税压迫和沉重的体力剥削,他们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据史料记载“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性”更有甚者将子明民“割做太监”百姓们对此敢怒不敢言。
当地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曾进行过激烈的反抗。顺治五年,周仲率领上千人进行起义,当地的土司仓皇而逃,康熙六十一年,罗文刚率中起义杀富济贫,当地的官吏都不敢抓捕,雍正年间樊李王举旗起义这些起义,沉重的打击了腐朽的土司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清政府不进行改革,西南地区绝对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这些人民也将很难有安宁之日。
2、各土司之间的矛盾
除此之外,土司之间也常常因为争夺地盘或者其他矛盾发生战争,据记载,广西恩城土司在抢夺田地时,曾杀害土民五十余家,之后攻占田周土司杀害百姓26,000多人。在泗城与上林土司,多年的纠纷中,很多人民流离失所,可以说土司之间的战争大大损害了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文化原因
1、忠君护主思想的盛行
清朝时期人口流动性很大,很多人口流入西南地区,在这些流入人口中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平民,另一类是流放发配人员。当时广西多矿山很多广东人为了发财致富,常常在这里开采矿产,所以就有了很多外地人口流入广西,除此之外广西历来都是统治者安置犯人的重要地区,因此也有一部分罪犯,流入到这个地区。
随着这些人的进入,当地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在一些地区汉族人成为了主体,这改变着当地居民的思想,渐渐地形成了汉族传统的君尊臣卑的观念,这种思想的形成,使土司制度渐渐失去思想支持,推动了之后改土归流的实施。
2、统治者兴办教育
清朝统治者兴办学校,在西南地区,读书不再是土司贵族子弟的特权,普通人都有了受教育的机会,
当时西南地区设有儒学私学,书院,义学,这些学校为清政府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这些人既了解西南地区的基本状况,又有学识,成为了之后改土归流最重要的流官后备人才在改土归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改土归流的影响
(一)政治影响
这场改革最根本的影响是加强了清政府的中央集权,改土归流削减了大土司制度削弱了西南地区的割据势力,增强了清政府对于西南地区的直接控制,这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并且过去土司之间常常发生武装冲突的状况被改变,雍正八年在进行改土归流时,清政府缴获了军器2万多件,这些军器用于军方使西南地区边防得到了安定。
同时,制度上的改变解决了土司问题的根源,改流之后,原来的土司贵族势力渐渐衰微,甚至徒有虚名,很难再掀起波澜。
这场改革促使了中国封建王朝最后一次盛世的形成。
(二)经济影响
改土归流,一方面瓦解了封建领主经济基础,解放了劳动力,在西南地区建立了先进的封建地主制生产关系,有助于恢复当地经济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中原地区先进的纺织冶炼技术在西南地区传播开来,土民们纷纷上山开垦种植粮食作物,当地的经济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文化影响
改土归流之后,大量的汉族人民涌入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少数民族人民也有机会接触传统的汉族文化,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发展。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汉族文化的传播,扩大了汉文化的影响力,形成了各民族文化繁荣大发展的局面,巩固了国家统一。
在土司统治时期,平民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改土归流之后,
清政府打破了过去教育垄断的局面,普通土民也可以接受文化教育,并且可以通过科举走向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
总结:
改土归流的实施是中央集权统治的必然要求,改土归流,对清政府来说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拯救了西南地区在土司压迫下的人民,巩固了西南边防,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土司制度的建立本就是一种权宜之计,是朝廷无力直接管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暂时性措施。
土司制度相比郡县制,自然是一种落后的形态,在土司治下的人基本都是农奴或奴隶地位,土司地区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也相对落后。土司治理,从实质上来看,是一种半割据状态,与朝廷的集权很难兼容。因此,一旦条件具备,朝廷就会采取措施,将土司制度改为郡县制,将土官改为流官,即改土归流。
明朝中期,社会稳定,朝廷有了一定的实力,于是开始了改土归流工作。改土归流的理由一般是因土官犯法,或土官无后,或借口?不系世袭?(承袭人不合法),因此,裁撤土司改任流官。
但改土归流侵犯了土著首领的利益,必然招致激烈反抗。当镇压力量不足时,明朝又采取?众建诸蛮?的措施,即将土司领域划小,以削弱其反抗力量。比如,广西的田州、思恩两土司,势力较大还经常挑事,明朝在平息他们的叛乱后,就将两处的区域划分成许多小区域,设立许多小土司,分而治之。
经过明朝中期开始的这些措施,土司的势力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清朝延续了明朝的改土归流工作。
清军在进入西南地区后,改土归流就开始展开。如顺治十六年,云南元江土知府那嵩反抗清军,被吴三桂平息,该府就被改为流官。
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是从雍正四年开始的,当时,清廷派遣鄂尔泰为云贵总督,负责云南、贵州、广西的改土归流工作。五年后,鄂尔泰完成此三省的改土归流工作:
?自四年至九年,蛮悉改流,苗亦归化。间有叛逆,旋即平定《清史稿》?乾隆初年平定大小金川土司叛乱后,设置阿尔古厅、美诺厅,四川西北部土司也完成改土归流。至此,除少数?有捍卫之劳,无悖叛之事?的土司有所保留外,大清疆域内的改土归流工作基本完成。
改土归流是大趋势,对统一多名族国家的发展,对西南边疆地区的巩固,有不可低估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元史》《清史稿》《地方行政制度史》
改土归流是清朝雍正时期的政策。
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狭义上指清朝雍正时期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的废除土司制度,设立流官治理的改革。
土改归流强化了清政府对西南地方各民族的管理,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治理、版图开拓与巩固的重要政策,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的法律。
社会背景
元朝在西南地区创设的土司制度。元朝是边疆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中央政权,统治层自身行政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但对任用汉族士人特别是以其治理西南边疆又不能放心。因此,与唐朝设立羁縻府、州的关切相当不同,元朝在距离王朝政治中心最为偏远的西南地区设立土司“自治”制度,不仅是对西南地区部族首领的政治文化妥协,同时也借此来制约汉族。
土司制度是对中央政权无力顾及的西南边陲地区土人头目的一种笼络手段,“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的首领世袭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敕诏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
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司法、财政、行政、兵事都可以自治,对于当地人民予求予取,掌握一切生杀大权,除了不能登基称帝,其他一切甚至比照皇帝,而且只需要象征性的向朝廷缴纳微薄的赋税。
有鉴于此,元朝之后,明朝从一开始就只部分延续了土司制度。按照世袭土司管辖区域的大小,明朝先是设立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这种设置以某种方式把土司纳入了明朝政府的官员系统,弱化了其地方色彩,强化了其行政色彩。这就为后来在西南云贵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即将世袭的土司改为完全由朝廷任命的流动任职的官员,加强朝廷对西南边疆的控制,创造了条件。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确认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广大农民获得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特殊历史条件的限制,多数地方土地承包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等问题,导致不少争议和纠纷。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探索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既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基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进一步探索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将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
二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关键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核心是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本手段。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等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将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在城镇化、工业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要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象发生,避免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定分止争的根本措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是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关键证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四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紧迫需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延包形成的,加上承包期内农村依传统习惯调整承包地和经济建设征占用承包地等,原确认的土地承包状况与实际土地承包情况存在一定误差。同时,受当时农民负担重等因素影响,还有少部分农民没有获得承包地或者被违法收回了承包地,少数城郊和征占地频繁的地方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没有落实。这些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国家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的权威,又给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带来不利影响,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把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落实到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28438.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